1. 託管上市公司最終能上市嗎
託管上市公司上市可能性不大。託管一般是大股東委託的結果,企業出了問題被託管,需要股東吐血,如果大股東主政的當,怎麼會被托,再想從大股東嘴裡套東西,難。
如果置換大股東或控股股東,等於新進股東脫殼進入上市殼,即使進入了這個爛殼,再融資是否能夠獲批,未知。不看好。
2. 一個公司掛牌成功後是不是就離上市不遠了呢
掛牌和上市不一樣,普通公司很難達到上市條件,但可以先掛牌。
3. 上市公司股權轉讓
上市公司股份轉讓的基本規定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一)、股票的分類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二類。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稱的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如是發起人的股票,還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無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記載持有人姓名或名稱,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二)、記名股票的轉讓
根據《公司法》第140條的規定,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違反上述程序規定的股票轉讓,對公司不發生效力;即如果不依法辦理股東變更記載手續,公司股東一切應享受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仍以原公司股東名冊上的記載人為有效,股票受讓人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這里所說有記名股票還可以採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這主要是針對目前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已實現了無紙化的股票交易的現實情況,無紙化記名股票的轉讓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進行。
為了防止個別股東利用股票轉讓分散或集中表決權,以達到操縱股東大會的目的,同時為了保證股利分配的順利進行,避免發生權益糾紛,《公司法》還規定在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進行記名股票轉讓引起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上市公司的股東眾多,股權轉讓頻繁,並且是在公司之外的廣大投資者中間進行的,故上市公司本身並不具備置備股東名冊的信息優勢和便利條件。現行《證券法》明確規定了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上市公司股東名冊的置備主體。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記、存管與結算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上市公司的股票按照相關規定應全部託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股票轉讓、股票質押等交易必須經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
《證券法》第160條規定,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向證券發行人提供證券持有人名冊及其有關資料;應當根據證券登記結算的結果,確認證券持有人持有證券的事實,提供證券持有人登記資料;應當保證證券持有人名冊和登記過戶記錄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上市公司按照委託合同從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獲得的股東名冊,作為公司置備的股東名冊。換句話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置備的股東名冊是正本,公司置備的股東名冊是副本。
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後,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
(三)、無記名股票的轉讓
依法律的原則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快速發展和現代電子技術的廣泛應用,目前深、滬兩地交易所均實現了股票交易的無紙化、電子化,投資者進入股市必須先到當地證券登記機構分別開立上海、深圳股票帳戶,才能進行股票交易。
開立股票帳戶時,投資者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般為身份證),並提供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基礎資料。投資者辦理了股票帳戶後還需在證券公司(券商)辦理相應的資金帳戶。投資者在辦妥股票帳戶及資金帳戶後方可進入市場,委託券商買賣股票。目前在我國券商提供的委託方式有填單委託、自助委託、電話委託、可視電話委託、委託機委託、網上委託等,券商受理客戶委託並審查無誤後,直接進入交易所內計算機主機進行撮合成交。
交易所的自動撮合系統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即在一定價格範圍內(昨收盤價的上下10%之間),優先撮合最高買入價或最低賣出價。客戶在委託買賣的次交易日應到券商處辦理交割,券商向客戶提供的交割單需列出客戶本次買賣交易的詳細資料。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產生股票價格的方式有兩種,其一是在開盤時的集合竟價,另外就是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4. 上市公司退市了,買公司股票的股民的錢怎麼處理
首先在A股市場股票被退市後,一般會被轉到新三板的股轉系統上繼續交易,比如以前在A股市場退市的ST欣泰等股票。持有退市股票的股民可以繼續在新三板的股轉系統交易股票。
如果是股票退市後公司因為經營不善或者其它原因宣布破產,那麼按照破產程序,上市公司必須首先償還債務和優先股權,剩下的資產就是普通股東的可分配財產。一般來說,當某隻退市股票宣布破產後,普通股東基本是沒有資產可以分的,但也不需要分擔上市公司的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是股票退市後的公司經營恢復正常再次申請上市獲得批准,或者是公司重組成功獲准重新上市,那麼持有退市後股票的股民有機會翻本,甚至賺到可觀的收益。比如西南證券重組成功借殼ST長運後連續43個漲停板,創造了A股市場連續漲停板記錄。或者是本月24日被批准重新上市的攀鋼釩鈦也有不小的漲幅。
(4)上市公司先託管後轉讓擴展閱讀:
如果你的股票上了三板就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還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根據業績決定。你首先要去證券營業部開立一個三板市場的股東帳戶。需要你本人帶身份證,股東帳戶卡,還有你的股票交易卡。先辦理一下三板股東開戶,然後辦理一下股票過戶。如果還沒有上三板你要耐心等待.有三種可能,一種是重組後再重新回到主板(如濟南輕汽),另一種就是將來上三板,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破產,徹底沒有了。
詳細規定說明:
1.據有關規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2.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
3.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
參考資料:退市處置 網路
5. 上市公司託管業務主要是做什麼
託管公司指企業產權的所有者或其代表,通過簽訂契約的法律形式,將企業的經營權委託給具有較強經營管理能力,並能承擔相應經營風險的另一法人或自然人,進行有償經營的經濟行為。
由於託管這一方式能夠在不改變或暫不改變原有產權歸屬的前提下,直接開展企業資產的重組和流動,從而有效地迴避了企業破產、購並中的某些敏感性問題和操作難點,是現有條件下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有效模式之一。
6. 有沒有一種投資公司,專門收購一些效益不好的公司,然後將它們資產重組包裝之後,再出售給需要公司
樓主不好意思這是我粘的 希望對你有用
企業重組
企業重組是對企業本身的生產力諸要素進行分析 整合以及內部優化組合的活動.
企業重組的模式
企業重組一般有業務重組 資產重組 債務重組 股權重組 人員重組 管理體制重組等模式.
(1)業務重組,是指對被改組企業的業務進行劃分從而決定哪一部分業務進入上市公司業務的行為.它是企業重組的基礎,是其重組的前提.重組時著重劃分經營性業務和非經營性業務 盈利性業務和非盈利性業務 主營業務和非主營業務,然後把經營性業務和贏利性業務納入上市公司業務,剝離非經營性業務和非盈利性業務.
(2)資產重組,是指對重組企業一定范圍內的資產進行分析 整合和優化組合的活動.它是企業重組的核心.
(3)債務重組即負債重組,是指企業的負債通過債務人負債責任轉移和負債轉變為股權等方式進行重組的行為
(4)股權重組,是指對企業股權進行調整的行為.它與其他重組相互關聯,甚至同步進行,比如債務重組時債轉股.
(5)人員重組,是指通過減員增效,優化勞動組合,提高勞動生產效率的行為.
(6)管理體制重組,是指修訂管理制度,完善企業管理體制,以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行為.
[編輯本段]企業重組的發展趨勢及創新
[編輯本段]一、重組發展趨勢
首先,隨著WTO的加入,我們的游戲規則將發生根本的改變,隨之將帶來各經濟體角色的轉變,最主要的將體現在政府幹預職能的淡化,而各中介組織的職能和作用將得到強化。這一淡一強將使以後的重組中,政府的作用將由現在的直接干預為主轉變為以協調、監督為主,力圖引導有利於本國產業競爭力提高的重組,政府恰到好處地支持將使重組迎來比以往更有利的政策環境。
另外,在WTO規則下,外資並購必將使證券市場的現有格局發生深刻改變,而作為中國經濟最重要並購群體的上市公司也將面臨歷史性的機遇和挑戰。(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其次,國民經濟的結構調整將使資產重組迎來又一高潮。國民經濟的發展不僅需要保持一定的速度,更重要的是要追求發展的質量。國民經濟結構的調整就是通過資產重組改變過度競爭、低水平重復的產業組織結構,提升產業競爭力,並將我國的產業重組納入國際重組的框架中,利用國際經濟重新「洗牌」的機會使我國企業在新的國際分工體系和國際競爭格局中找到合適的定位。在我國,上市公司通過重組實現產業轉型的案例非常多,像山大華特(原聲樂股份)重組前主要從事鞋及其配套材料的生產和銷售,重組後主營業務變更為山東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的開發、建設與管理,通訊網路及工業自動化控制系統等。
再次,資產重組將在資本市場的規范完善中扮演重要角色。我國資本市場發展初期,功能定位於為國有企業的改革服務,再加上各地嚴重的本位主義和地方政府的利益驅動,使得資本市場從一開始就是不完善的,深深地烙上了計劃經濟色彩,並且沉澱了一大堆諸如國有股、法人股不流通,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存在嚴重缺陷,上市公司業績包裝和捆綁上市後產生的後遺症,制約著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和完善。資產重組通過盤活企業存量資產,改變公司的股權結構,調整公司的管理組織結構,整合市場、人才將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決上市公司質地,國有股一股獨大等問題,有利於資本市場的繁榮和健康發展。
隨著國有股停止減持的政策,原來影響國有股股權協議轉讓的相關政策性因素已經完全消除,國有股的轉讓完全可以通過協議轉讓的正常渠道,尤其是國有股股權轉讓也可以面向非國有單位或其他戰略投資者,這在客觀上為上市公司通過股權轉讓而進行的資產重組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政策環境。
目前管理層也充分肯定了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積極作用,通過資產重組可以改進上市公司質量,並通過給證券市場引入新鮮血液而提升股市的投資價值。因此,可以預期,上市公司新一輪的資產重組熱潮有望形成,並將對市場產生積極的影響。
第四,企業自身的內在要求使戰略重組成為主流。隨著企業自主意識的增強,市場競爭環境的變化,企業追求自身規模和提升核心競爭力的要求也越來越迫切。出於自身發展,競爭需要的實質性的戰略重組將逐漸成為主流。以上各因素將對資產重組的模式創新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可以想見,不久的將來,資產重組更加註重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重組模式的各種創新將層出不窮。
[編輯本段]二、重組創新模式
1.股權託管
股權託管是公司的股東通過與託管公司簽定契約合同,委託託管公司代表股權所有者根據委託合同的授權范圍對該股份行使管理監督權利,進行高效的資本運營,一方面達到有效維護股權所有者權益的目的,另一方面通過與其他託管方式的結合,發揮託管經營的綜合優勢,從而使股權擁有人獲得更大的投資回報,以有效實現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股權託管的操作實踐中,「先託管,再決定是否行使兼並重組」,對受託方而言是一項可進可退的策略。在託管期,受託方和委託方實際上達到了重組兼並後的效果,受託方可通過行使管理權利,了解受託資產各方面的狀況,以最終決定是否實施重組兼並,從而降低重組兼並的風險。對於委託方而言,在託管期內,可考察受託方的經營管理能力和其重組兼並的真實意圖,一旦發現受託方出現違規問題則可立即終止合同。
另一方面,股權託管還可暫時迴避在重組兼並過程中某些敏感性問題和操作難點,使重組兼並過程不會因此而停滯,從而減小了此過程的成本。因此,股權託管作為一種緩沖的資產重組模式將逐漸成為新趨勢。
日前,國家經貿委有關負責人指出,國家將根據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有選擇地放棄控股地位,允許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控股。據統計,目前近30家上市公司的國家股被託管,而受託方幾乎都是非國有企業。因此,有關國有股控股的政策出台後,上市公司重組的難度將明顯減小。一批非國有企業有望通過協議受讓方式「借殼」上市,而那些因政策阻礙不得不進行曲線「託管」的非國有單位,也將從國家股的受託方轉變為上市公司的真正大股東。
2.MBO(管理層收購)
MBO(Management Buyout)是在西方國家產生的,在西方國家的發展已有近20年的歷史,它是在傳統並購理論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20世紀六、七十年代是MBO的前奏,自八十年代始,MBO成為英國對公營部門私有化的最常見的方式,英國政府廣泛採用了MBO形式及其派生形式EBO(員工控股收購)。1987年英國MBO交易數量已達300多起,交易額近400億美元。
隨著MBO在實踐中的發展,其形式也在不斷變化,在實踐中又出現了另外幾種MBO形式:一是由目標公司管理者與外來投資者或並購專家組成投資集團來實施收購,這樣使MBO更易獲得成功;二是管理者收購與員工持股計劃(ESOP,即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或員工控股收購(EBO Employee Buyout)相結合,通過向目標公司員工發售股權,進行股權融資,從而免交稅收,降低收購成本。
在我國已有多家管理層收購的案例,其中民營上市公司成為了先行者。目前實施管理層收購的公司,其管理層對上市公司股權收購的比例基本沒有超過30%,另一方面,這些公司的上市均比較早,這些公司基本都是當年的創業者成為目前公司的核心收購者。這些公司實施管理層收購,在某種意義上將促進公司多股制衡格局的形成,同時,公司的經營層與公司控制權緊密相連,意味著其與公司的利益高度一致。但是市場對管理層收購仍有非議,如合理定價問題,有些公司的定價甚至低於公司每股凈資產,其公正性令人懷疑。
這些已經發生或實施的管理層收購行動,以及由此帶來的公司所有者結構的改變,有利於解決長期困擾上市公司的管理層權益問題,加快對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優化。但由於受到法律、國有資產轉讓難定價、管理層支付能力與融資能力,專業人才的匱乏等因素的制約,在我國MBO成功的案例還很少。相信隨著整個經濟環境的變化,企業建立股權激勵機制和完善治理結構的迫切要求,MBO將成為我國企業資產重組的新模式。
3.LBO(杠桿收購)
LBO(LEVERAGED BUYOUT)盛行於80年代的美國,是並購重組的一種經典型式,將公司的很多重大思維、理念和金融技術函納於一身,並開發出了一系列的金融工具:垃圾債券、私募、橋式融資、風險資本、商人銀行等。
在美國,杠桿收購在1988年達到了頂峰。美聯儲1989年的統計調查表明,杠桿收購的融資額已經佔了大型銀行所有商業貸款9.9%的份額。90年代,隨著垃圾債券市場的萎縮以及80年代幾宗大交易的失敗,杠桿收購的步伐有所放慢。到了90年代末期,杠桿收購在美國又有了新的發展。
資產重組過程中最大的瓶頸就是支付中介的來源。目前,我國現行的重組融資方式有:現金、證券(股票、債券)、銀行信貸等。但這些都有很大的限制,滿足不了重大資產重組的資金需求。比如企業的自有資金往往是有限的,而銀行信貸的獲得又取決於企業的資產負債狀況等因素,增發和配股僅限於少數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又受到很多條件的限制。顯然,融資方式的單一與企業強烈的重組和融資需求將使杠桿收購在我國應運而生。就像法國巴黎百富勤融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蔡洪平所言,未來中國資本市場的兼並收購將有著非常大的發展前景和魅力。作為快速進入中國市場的有效方式之一,外資並購將進入一個高潮期。至於並購的出資方式,僅僅以現金收購只是方式之一,外資並購將以杠桿收購為主要方式。
7. 上市公司退市後股票怎麼辦
在主板中小板退市的股票,首先會退到老三板市場。這個時候散戶必須要去證券公司開三板交易許可權,這樣才可以確保你能夠交易。在老三板的市場依然可以掛牌轉讓,只要有人願意接受你的股份,你也可以把股票轉讓出去換成錢。但是,股票進入老三板之後,轉讓會非常的困難,流動性很差,不一定能轉讓出去。只要公司沒有破產清算,你就還是股東,但是退市依然會帶來較大的損失。
8. 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是要證券公司辦理嗎 那不是要很多傭金嗎 他們也要像散戶買股票一樣的流程嗎
上市公司股份轉讓的基本規定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一)、股票的分類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二類。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稱的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如是發起人的股票,還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無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記載持有人姓名或名稱,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二)、記名股票的轉讓
根據《公司法》第140條的規定,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違反上述程序規定的股票轉讓,對公司不發生效力;即如果不依法辦理股東變更記載手續,公司股東一切應享受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仍以原公司股東名冊上的記載人為有效,股票受讓人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這里所說有記名股票還可以採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這主要是針對目前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已實現了無紙化的股票交易的現實情況,無紙化記名股票的轉讓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進行。
為了防止個別股東利用股票轉讓分散或集中表決權,以達到操縱股東大會的目的,同時為了保證股利分配的順利進行,避免發生權益糾紛,《公司法》還規定在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進行記名股票轉讓引起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上市公司的股東眾多,股權轉讓頻繁,並且是在公司之外的廣大投資者中間進行的,故上市公司本身並不具備置備股東名冊的信息優勢和便利條件。現行《證券法》明確規定了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上市公司股東名冊的置備主體。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記、存管與結算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上市公司的股票按照相關規定應全部託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股票轉讓、股票質押等交易必須經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
《證券法》第160條規定,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向證券發行人提供證券持有人名冊及其有關資料;應當根據證券登記結算的結果,確認證券持有人持有證券的事實,提供證券持有人登記資料;應當保證證券持有人名冊和登記過戶記錄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上市公司按照委託合同從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獲得的股東名冊,作為公司置備的股東名冊。換句話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置備的股東名冊是正本,公司置備的股東名冊是副本。
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後,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
(三)、無記名股票的轉讓
依法律的原則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快速發展和現代電子技術的廣泛應用,目前深、滬兩地交易所均實現了股票交易的無紙化、電子化,投資者進入股市必須先到當地證券登記機構分別開立上海、深圳股票帳戶,才能進行股票交易。
開立股票帳戶時,投資者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般為身份證),並提供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基礎資料。投資者辦理了股票帳戶後還需在證券公司(券商)辦理相應的資金帳戶。投資者在辦妥股票帳戶及資金帳戶後方可進入市場,委託券商買賣股票。目前在我國券商提供的委託方式有填單委託、自助委託、電話委託、可視電話委託、委託機委託、網上委託等,券商受理客戶委託並審查無誤後,直接進入交易所內計算機主機進行撮合成交。
交易所的自動撮合系統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即在一定價格範圍內(昨收盤價的上下10%之間),優先撮合最高買入價或最低賣出價。客戶在委託買賣的次交易日應到券商處辦理交割,券商向客戶提供的交割單需列出客戶本次買賣交易的詳細資料。
9. 上市公司股票可不可以轉讓
上市公司股票可以轉讓,轉讓方法: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一)股票的分類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二類。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稱的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如是發起人的股票,還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無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記載持有人姓名或名稱,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二)記名股票的轉讓
根據《公司法》第140條的規定,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違反上述程序規定的股票轉讓,對公司不發生效力;即如果不依法辦理股東變更記載手續,公司股東一切應享受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仍以原公司股東名冊上的記載人為有效,股票受讓人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這里所說有記名股票還可以採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這主要是針對目前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已實現了無紙化的股票交易的現實情況,無紙化記名股票的轉讓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進行。
為了防止個別股東利用股票轉讓分散或集中表決權,以達到操縱股東大會的目的,同時為了保證股利分配的順利進行,避免發生權益糾紛,《公司法》還規定在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進行記名股票轉讓引起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上市公司的股東眾多,股權轉讓頻繁,並且是在公司之外的廣大投資者中間進行的,故上市公司本身並不具備置備股東名冊的信息優勢和便利條件。現行《證券法》明確規定了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上市公司股東名冊的置備主體。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記、存管與結算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上市公司的股票按照相關規定應全部託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股票轉讓、股票質押等交易必須經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證券法》第160條規定,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向證券發行人提供證券持有人名冊及其有關資料;應當根據證券登記結算的結果,確認證券持有人持有證券的事實,提供證券持有人登記資料;應當保證證券持有人名冊和登記過戶記錄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上市公司按照委託合同從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獲得的股東名冊,作為公司置備的股東名冊。換句話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置備的股東名冊是正本,公司置備的股東名冊是副本。
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後,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
(三)無記名股票的轉讓
依法律的原則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快速發展和現代電子技術的廣泛應用,目前深、滬兩地交易所均實現了股票交易的無紙化、電子化,投資者進入股市必須先到當地證券登記機構分別開立上海、深圳股票帳戶,才能進行股票交易。開立股票帳戶時,投資者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般為身份證),並提供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基礎資料。投資者辦理了股票帳戶後還需在證券公司(券商)辦理相應的資金帳戶。投資者在辦妥股票帳戶及資金帳戶後方可進入市場,委託券商買賣股票。目前在我國券商提供的委託方式有填單委託、自助委託、電話委託、可視電話委託、委託機委託、網上委託等,券商受理客戶委託並審查無誤後,直接進入交易所內計算機主機進行撮合成交。交易所的自動撮合系統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即在一定價格範圍內(昨收盤價的上下10%之間),優先撮合最高買入價或最低賣出價。客戶在委託買賣的次交易日應到券商處辦理交割,券商向客戶提供的交割單需列出客戶本次買賣交易的詳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