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被處罰方式
其實看到這個問題有些時間了,一直沒答,主要是感覺因為問題本身有缺陷,讓人清晰起來不容易,今天看到還在這,咬咬牙答了。
一、先指出問題的不足之處。
首先談到處罰就只能兩種大的分類,一種是行政處罰,一種是刑事處罰,至於民事訴訟當中產生的法院主動處罰較少,所以就不多說了。
二、清晰了第一個問題之後,問題就不會這樣來問了,就不會將行政處罰列為一種方式,與責令整改、市場禁入列為一談了。如果違反國家機關的管理規范,就要承擔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責任,比如罰款等等。
三、至於哪些行政機關有權處罰,可以這樣講,只要具有行政執法權的機關都有權處罰,所述環保只是其中之一、衛生、運輸、檢疫等等,實在是沒有列舉的必要。至於上市公司能夠被誰處罰要看其實施了什麼樣的行為,歸屬於哪個行政管理機關管理,才會涉及到由哪個機關處罰的問題。
四、另一類處罰就是刑事處罰了,上市公司也可以作為單位犯罪的主體,如果其實施了犯罪行為的話,可以被處以刑罰,形式只能為罰金。但是可以對其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責任人處以人身刑(坐牢)。能夠施以這樣處罰的主體當然只能是法院了,同樣在民事行為中,如果出現了應當被處罰的責任時,也是由法院處罰的。
提示一下,市場禁入不是對上市公司的一種處罰,是對上市公司高管或有關責任人員個人實施的一種處罰。
不知現在這樣是否清晰一些了。
2. 上市公司名稱中,帶「三」字的特別多為什麼
只是巧合,沒有為什麼,不能作為操作的依據。
3. 上市公司被收購
1、法律上沒有明確定義「收購」的意義,理論上,股民投資股票也算是「收購」的一種,只是收購的比例沒有達到一定的標准,沒有觸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的各種義務
2、《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了收購比例從5%到100%的各種情況,以及各種情況下需要履行的相應義務,從這個角度看,可以把「收購」定義為持有5%以上股權的行為
3、總裁是一個行政職務,由董事會選聘,股權比例夠高的話,可以做董事,甚至董事長,當然也可以選舉自己為總裁
4. 近3年內受到行政處罰公司上市如何處理
若行政處罰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經過合理解釋,不會構成上市的實質性障礙;如果構成重大違法違規,只能等待,直至報告期內不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
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發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最近36個月內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過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36個月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
(二)最近36個月內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
(三)最近36個月內曾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發行申請,但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或者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准;或者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或者偽造、變造發行人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簽字、蓋章;
(四)本次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五)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六)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4)上市公司被3擴展閱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36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 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第十七條 發行人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5. 關於上市公司被*ST
當然是按年虧損!
依據最新的退市政策,連續虧損2年就會戴*,如果連續虧損三年,自年報後該股票就將暫停上市,如果上市公司無重組,業績又不能扭虧,也許就有可能退市,然後進入三板市場交易。就成為現在的400打頭的股票。
部分ST股票,沒有戴*,是遭受過2年虧損戴上的*ST後,第3年贏利,報有關部門批准,摘去*變成ST股票。
6. 上市公司被成立1年的公司時候收購且國資委佔3成股票會跌還是漲
會跌也會漲。
股市沒有1+1=2的規律,只有永遠變化的。
不管怎麼樣都是有風險。
所以你說漲,會有風險;你認可跌,也是有風險。沒有風險就不是股市了。
所以漲跌都有可能,漲跌都可能是錯。
這就是真實的市場經濟。
謝謝你的提問,望採納
7. 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的第三次風險提示公告 很危險嗎
值得注意。在A股市場中,終止上市風險提示性公告是上市公司按照證監會規定進行公布的。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上市公司可能被終止上市後應當在下一交易日發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其後每個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之日或上市公司可能終止上市的風險解除。
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出現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出現以上情況證券交易所會決定上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被交易所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後,會給予上市公司股票三十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可以進行交易。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時間內,出現全天連續停牌的情況。那麼,股票的退市整理期會相應順延。進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簡稱將被冠以「退」字的標識,股票價格的漲跌幅仍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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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上市公司為什麼是三級公司
上市公司一般都是工資公司根據公司的生產情況和一定的固定資產來進行對工資的劃分風速的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