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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小康之家鴻運年年兩全保險分紅型

發布時間: 2021-06-17 14:27:35

① 小康之家.鴻運年年兩全保險〔分紅型〕的太平洋保險怎麼樣,

在我個人看來這款險種還是不錯的,這是主要的介紹責任和案例,你可以看看,不過這是一款分紅險,建議你在買完健康保障的前提下再購買此款險種,也就是具備重疾壽險及意外以後再購買其他險種。《小康之家*鴻運年年兩全保險(分紅型)》:
投保范圍:30天至60周歲 繳費方式:躉交、3年繳、5年繳、10年繳、20年繳
一、特點:
短期繳費,長期收益。
保本領息,投資分紅。
固定返還,領取靈活。
保單借款,方便應急。
免稅功能,福澤後代。
二、保險責任:
1、保單年度前20年或被保險人年滿60周歲前,每2周年返還基本保險金額的8%。
2、保單生效第21年或被保險人年滿61周歲後,每年返還基本保險金額的5%,直至終身。
3、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身故,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倍或已繳保費(不計利息)中數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
4、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身故,若被保險人於合同生效(復效)之日起180日內身故,返還已繳保費(不計利息),合同終止;若被保險人於合同生效(復效)之日起180日後身故,按基本保險金額或已繳保費(不計利息)中數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
5、享受分紅權益,分享公司經營成果,紅利復利計算。
三、投保舉例:

張先生,30周歲,為自己投保「小康之家*鴻運人生」兩全保險(分紅型)。
基本保險金額200000元,10年繳費每年保費55400元
1、50歲前每兩周年領取16000元,50周歲以後每年領取10000元直至終身。
2、享有意外身故保險金≥400000元,非意外身故保險金≥400000元。
3、終身享有分紅。
4、固定領取金及紅利如不領取,可自動復利再生息。
假如張先生每年的固定領取金不領取存在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每年按固定3%的復利累積生息,至60歲可累積至399262元,加上預期中檔累積紅利421018元,合計820280元,80歲合計2085891元,90歲合計3068158元,而且張先生還可以給後代留下550000元的現金,更能體現他的一片愛心!

② 太平洋小康之家鴻運年年兩全保險(分紅型)

繳費方式 躉繳或限期年繳(3年、5年、10年或20年繳清

保險期限 終身

產品特色 提供身故保障和雙倍意外保障
提供高頻率生存金給付並可享受累積生息
提供紅利分配、兼顧保障理財
提供五種繳費方式,方便客戶選擇
提供保單質押貸款和減額繳清功能

保險責任 一、生存給付:
(一)若被保險人生存,自本合同第2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起,至第20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或被保險人年滿60周歲後的首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以較早到來者為准)止,本公司每2周年於合同生效日對應日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一次生存保險金。首期生存保險金於本合同第2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給付。

(二)若被保險人生存,自本合同第21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或被保險人年滿61周歲後的首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以較早到來者為准)起,本公司於每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按基本保險金額的5%給付一次生存保險金,直至被保險人身故。

二、身故保障:
(一)被保險人在未滿18周歲時身故,本公司向投保人返還已繳保險費(不計利息,且不含核保後加費部分),本合同終止。

(二)被保險人在年滿18周歲以後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倍或已繳保險費(不計利息,且不含核保後加費部分)中數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被保險人在年滿18周歲以後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導致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約定承擔保險責任:
1、若被保險人身故時間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准)之日起180日內,本公司向投保人返還已繳保險費(不計利息,且不含核保後加費部分),本合同終止。

2、若被保險人身故時間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准)之日起180日後,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或已繳保險費(不計利息,且不含核保後加費部分)中數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③ 小康之家 鴻運年年兩全保險(分紅型)

(1)紅利是領不了的。

(2)對於以後能夠領取多少,是根據每家保險公司的盈利狀況而定,可有可無,具有明顯的不確定性.

(3)退保是按當年的現金價值進行計算,這不僅是該人壽保險公司是這樣的,全國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是一樣的。

退保是按合同載明的現金價值進行計算。在保險合同的前幾頁就有幾張是關於現金價值的相關記載。這時,你看到第2年對應什麼金額,上面就是你應該領取多少的結果。

一般時間越長,損失就越小,畢竟都交了,而且也擁有了這份保障,建議你謹慎退掉。
另外,提前退保,你所交的保費肯定是拿不回來完的。
退保手續包括:被保人身份證,合同原件,保險公司合作銀行帳戶(被保人),退保申請書到當地公司服務中心申請即可解決.

因此,一般只能退出保費的10----30%左右,肯定不劃算的.

④ 感覺小康之家鴻運年年兩全保險分紅型投了l2年之久競有點虧,您怎麼看這個問題,謝謝。

舉例:

張先生為剛出生(滿30天)的兒子寶寶購買"鴻運年年"保障計劃,年繳保費25520元,10年繳清。保障利益如下:

1、生存金:寶寶在20周歲前,每2年可領取8000元;20周歲後,每年可領取5000元,直至終身。上述生存金如留在公司,還可累積生息,持續增值。按照3%的年累積利率預測(僅供參考,不作為分配的保證),寶寶到30周歲時累積生存金可達199631元,到60周歲時累積生存金可達722434元,到80周歲時累積生存金可達1439147元。

2、身故保障:18周歲前返還已繳保險費。18周歲後即享有最高達255200元的身故保障金。

3、保單有效期內,可參與公司紅利分配。

解釋:

第一 意思就是每兩年分紅給你一次

第二 返還百分比的錢給你 從第21個返還開始 到61歲在開始返還 百分比的錢給你 一直到終身

第三 這個是投資分紅的保險

第四 你要看你保險的保障內容是什麼 具體條款按照業務員介紹和相關的合同為准

第五 同時建議你多買商業保險前做好比較 不要沒清楚就購買 如果買了就堅持繳錢繳完

第六 說實在的客戶交錢交的多少 對應得保障你要看保多少 也就是萬一出現大病或者意外的時候 保險公司能賠償你多少 這個是保險的意義所在

第七 祝福 你工作順利 事業發達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⑤ 小康之家鴻運年年兩全保險分紅型十年交清後退保有多少錢

第3年退保約只有本金的40%,合同的現金價值表有明細參考數據或者撥打客服咨詢!購買10天內可以申請全額退保!
業務員根據中國保險法規定,在客戶當時辦理時就應該把退保及收益詳細講清楚了,不然屬於違規誤導客戶的現象,要被其公司解除代理合同的!
退保:投保人攜帶身份證、保單、儲蓄卡到櫃面填寫退保申請書即可!

⑥ 小康之家·鴻福年年兩全保險

【險種簡介】
一、產品特色
1、更高:返還收益高
終生享有生存金兩年一返,給付比例為基本保險金額的18%,給付比例高。
2、更快:祝壽還本快
自61周歲開始,可每五年領取一次祝壽金,單次祝壽金為應繳保費總額的18%,最多可領取6次,累計可獲應繳保費總額的108%。
3、更強:保障功能強
終身擁有身故保障,助您抵禦未知的人生風險。
4、更多:分紅復利多
每期的生存金、祝壽金和紅利分別進入賬戶後,每年按各自確定的累積利率以年復利方式累積生息,讓您足不出戶坐享持續不斷的豐厚匯報。
5、更全:貼心關懷全
貼心關懷設計,您一旦成功投保本產品,即刻獲得包括等待期特免、減額繳清、保單質押貸款等各項功能的全面保障。

二、購買提示
1、投保范圍
投保年齡:出生滿30天至60周歲。
2、繳費方式
保險費交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交付或者是按年交付,按年交付的期限可選擇為3年、5年、10年或20年。
3、保險期間
保險期間為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被保險人終身。

三、利益演示

保障范圍 保險利益

生存給付
1、若被保險人生存,自本合同第2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起,本公司每2周年於合同生效日對應日按基本保險金額的18%給付一次生存保險金,直至被保險人身故。
2、若被保險人生存,自被保險人年滿61周歲起,每5周年按應繳納保險費總和的18%給付一次祝壽金,直至被保險人生存至86周歲合同生效日對應日。

身故保障
1、被保險人未滿18周歲身故,返還已繳保費(不計利息,不含核保後加費部分),合同終止。
2、被保險人年滿18歲後因意外傷害身故,按下列數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
(1)基本保險金額的5倍與已領取的祝壽金之差;
(2)已繳納保險費的108%與已領取的祝壽金之差;
(3)被保險人身故時的保單現金價值。
3、被保險人年滿18歲後因意外傷害以外原因身故,按下列數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
(1)基本保險金額的2倍與已領取的祝壽金之差;
(2)已繳納保險費的108%與已領取的祝壽金之差;
(3)被保險人身故時的保單現金價值。

紅利
合同有效期內,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紅利分配方案,於每年合同生效日對應日分配給投保人。

生存保險金、祝壽金和紅利未領取
1、生存保險金和祝壽金留存於公司帳戶,按公司每年確定的生存保險金累積利率以年復利方式累積生息。
2、紅利留存於公司帳戶,按公司每年公布的紅利累積利率以年復利方式累積生息。

【保單條款】

第一條 保險合同的構成

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和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現金價值表、投保單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聲明、健康告知書、批註、附貼批單及其他有關書面協議構成。

第二條 投保范圍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范圍為出生滿30天至60周歲。

第三條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一、生存給付:

(一)若被保險人生存,自本合同第2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起,本公司每2周年於合同生效日對應日按基本保險金額的18%給付一次生存保險金,直至被保險人身故。首期生存保險金於本合同第2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給付。

(二)若被保險人生存,自被保險人年滿61周歲後的首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起,本公司每5周年於合同生效日對應日按投保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應繳納保險費總和的 18%給付一次祝壽金,直至被保險人生存至86周歲合同生效日對應日。首期祝壽金於被保險人年滿61周歲後的首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給付。

二、身故保障:

(一)被保險人在未滿18周歲時身故,本公司向投保人無息返還其根據本合同約定已繳納的保險費,本合同終止。

(二)被保險人在年滿18周歲以後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本公司按下列數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1、基本保險金額的5倍與已領取的祝壽金之差;

2、投保人根據本合同約定已繳納保險費的108%與已領取的祝壽金之差。

(三)被保險人在年滿18周歲以後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導致身故,本公司按下列數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1、基本保險金額的2倍與已領取的祝壽金之差;

2、投保人根據本合同約定已繳納保險費的108%與已領取的祝壽金之差。

(四)若按上述第(二)、(三)項的約定計算出的身故保險金數額小於被保險人身故時保險單現金價值的數額,則本公司按被保險人身故時保險單現金價值的數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第四條 紅利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本公司每年根據分紅保險的業務經營狀況,確定紅利分配方案。

若本公司確定本合同有紅利分配的,則該紅利於每年合同生效日對應日分配給投保人。

第五條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的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疾病;

二、被保險人醉酒、斗毆、故意自傷、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2年內或本合同最後一次復效之日起2年內自殺身故;

四、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或濫用政府管制葯品;

五、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有效駕駛證駕駛或者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六、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七、遺傳性疾病,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

八、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前或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間所患或出現的疾病(或其並發症)、症狀、體征、生理缺陷、殘疾,但本公司在同意承保或復效時已知曉並書面認可的不在此限;

九、因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十、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恐怖活動或武裝叛亂;

十一、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以及由前述情形引起的疾病。

發生上述第三項情形,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終止,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現金價值。

發生上述其他情形之一,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終止。若投保人已繳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現金價值;若未繳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期間

一、本合同自本公司收到首期保險費並同意承保後開始生效,本公司簽發保險單作為保險憑證。本合同生效日同保險期間開始日期。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保險責任自本合同生效時開始。

二、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為被保險人終身,以保險單所載為准。

三、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即時終止:

(一)投保人於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約定向本公司申請解除本合同,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的申請時;

(二)本合同因條款所列的其他情況而中止效力,且未按約定辦理復效;

(三)被保險人身故;

(四)本合同因條款所列的其他情況而終止。

第七條 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一、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為人民幣1,000元。

二、若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身故給付保險金額總和不得超過保險監管機構規定的限額。

三、本合同的保險費採用躉繳(一次性繳清)或限期年繳的方式,繳費方式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在投保時約定,並於保險單中載明。

第八條 如實告知

本合同訂立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說明本合同的條款內容,且明確說明責任免除條款及其他責任免除的內容,並可以在合同訂立時或投保人申請恢復本合同效力時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且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公司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本公司解除本合同的,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第九條 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一、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在訂立本合同時,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保險金的受益人。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

受益人為數人時,可確定受益順序或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受益方式為按均分或比例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已身故受益人或放棄受益權的受益人名下的保險金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約定份額比例享有。

二、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但須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註。投保人在指定和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的監護人同意。

三、除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另有指定外,生存保險金和祝壽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四、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在同一意外傷害事故中身故,無法確定被保險人與受益人身故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身故。

第十條 保險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於遲延通知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調查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十一條 保險金和紅利的申請與給付

本合同的保險金和紅利按以下約定申請與給付:

一、生存保險金和祝壽金:

(一)生存保險金和祝壽金留存於本公司的生存給付累積賬戶,按本公司每年確定的生存給付累積利率以年復利方式累積生息,並於生存保險金、祝壽金受益人申請時或本合同終止時給付。生存保險金、祝壽金受益人可以通過本公司服務熱線或服務場所工作人員查詢生存給付累積利率。生存保險金、祝壽金受益人申請領取生存保險金或祝壽金每年僅限一次,且領取金額不能超過生存保險金、祝壽金在上一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的累積余額。

(二)申領生存保險金和祝壽金須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由生存保險金、祝壽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

2、保險合同;

3、最後一次繳費憑證;

4、受益人法定身份證明;

5、被保險人的戶籍證明。

二、身故保險金:

申領身故保險金須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由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

2、保險合同;

3、最後一次繳費憑證;

4、受益人法定身份證明;

5、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二級以上醫院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

6、如為意外傷害所致,須提供公安等有權部門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7、如被保險人被宣告死亡,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決書;

8、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9、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若申請人與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的死因有爭議,雙方均有權提請司法鑒定機構對被保險人進行死因鑒定,另一方應當予以配合。

三、紅利:

(一)紅利留存在本公司的紅利賬戶,按本公司每年公布的紅利累積利率以年復利方式累積生息,並於投保人申請時或本合同終止時給付。在本合同終止前根據投保人申請給付紅利的,給付金額不超過累積到上一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的累積紅利。發生身故給付、合同解除等情形時,給付累積到上一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的累積紅利。

(二)申領紅利須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由投保人作為申請人填寫的紅利給付申請書;

2、保險合同;

3、最後一次繳費憑證;

4、投保人身份證明。

四、如委託他人申領保險金、紅利的,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的法定身份證明等資料。

五、本公司收到給付申請書及上述證明、資料後,如無特別約定,在與申請人達成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責任。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六、本公司自收到給付申請書及上述證明、資料之日起60日內,對屬於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給付相應的差額。

七、如被保險人在宣告死亡後重新出現或者確知其沒有死亡的,保險金申領人應於知道前述情況後30日內全額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身故保險金。

第十二條 保單質押貸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累積有現金價值的情況下,經投保人書面申請,本公司審核同意後,可辦理保單質押貸款。貸款金額不超過貸款時保險單現金價值扣除各項欠款本息後余額的80%,每次貸款期限最長為6個月,貸款利息在貸款到期時與本金一並歸還。逾期未能償還的,當貸款本息、其他各項欠款本息之和達到保險單現金價值時,本合同終止。

保單質押貸款須填寫保單質押貸款申請書及其他相關文件,並憑本合同保險單、最後一次繳費憑證及投保人的法定身份證明辦理。

第十三條 減額繳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累積有現金價值的情況下,投保人可提出書面申請,經本公司審核同意後,將本合同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變更減額繳清保險後的基本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本公司當時規定的最低金額。

減額繳清時,將保險單現金價值扣除各項欠款及利息後的余額作為一次性繳清的保險費,以變更當時的合同條件,減少本合同基本保險金額。

第十四條 保險費的繳付、寬限期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首期以後分期保險費繳費日為合同生效日對應日的前一日。投保人應按保險單所列明的方法繳付保險費。如逾期繳付,應補繳利息。首期後的分期保險費到期未繳付的,自繳費日次日零時起60日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但應從所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欠繳的保險費及其利息。投保人逾寬限期仍未繳付保險費的,本合同自寬限期滿時起效力中止。

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間,不參加紅利分配,已分配的紅利不予計息。

⑦ 小康之家.鴻運年年兩全保險分紅型

在我個人看來這款險種還是不錯的,這是主要的介紹責任和案例,你可以看看,不過這是一款分紅險,建議你在買完健康保障的前提下再購買此款險種,也就是具備重疾壽險及意外以後再購買其他險種。《小康之家*鴻運年年兩全保險(分紅型)》:
投保范圍:30天至60周歲繳費方式:躉交、3年繳、5年繳、10年繳、20年繳
一、特點:
短期繳費,長期收益。
保本領息,投資分紅。
固定返還,領取靈活。
保單借款,方便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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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險責任:
1、保單年度前20年或被保險人年滿60周歲前,每2周年返還基本保險金額的8%。
2、保單生效第21年或被保險人年滿61周歲後,每年返還基本保險金額的5%,直至終身。
3、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身故,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倍或已繳保費(不計利息)中數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
4、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身故,若被保險人於合同生效(復效)之日起180日內身故,返還已繳保費(不計利息),合同終止;若被保險人於合同生效(復效)之日起180日後身故,按基本保險金額或已繳保費(不計利息)中數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
5、享受分紅權益,分享公司經營成果,紅利復利計算。
三、投保舉例:

張先生,30周歲,為自己投保「小康之家*鴻運人生」兩全保險(分紅型)。
基本保險金額200000元,10年繳費每年保費55400元
1、50歲前每兩周年領取16000元,50周歲以後每年領取10000元直至終身。
2、享有意外身故保險金≥400000元,非意外身故保險金≥400000元。
3、終身享有分紅。
4、固定領取金及紅利如不領取,可自動復利再生息。
假如張先生每年的固定領取金不領取存在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每年按固定3%的復利累積生息,至60歲可累積至399262元,加上預期中檔累積紅利421018元,合計820280元,80歲合計2085891元,90歲合計3068158元,而且張先生還可以給後代留下550000元的現金,更能體現他的一片愛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⑧ 太平洋保險小康之家鴻運年年(分紅型)

這是終身每2年一返的險種,你首先要考慮清楚這每2年一返的這個錢有什麼意義規劃、有什麼用途,如果你沒有想好,就不要參與,這是這份險種的保費主要所在。你不要單純算終身返還了多少這樣的數字,因為憑你我的能力算不了時間成本(但保險公司精算師有這個本身)。
最後提醒你,買保險之前,一定要自己先明確,買保險的目的是什麼,且要堅持本初的要求(最初的往往就是最真的),不用被一些保險收益迷惑了最初需求。

⑨ 太平洋人壽小康之家鴻運年年兩全保險分紅型好嗎

投保容易理賠難」是很多人的感受,而造成這一問題的發生主要還是因為投保人缺乏對壽險理賠程序的了解。在壽險理賠環節中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讓理賠難上加難了。但如果再申請壽險理賠的過程中,注意壽險理賠具體步驟,就會降低理賠的難度。
第一, 必須及時報案:
保險理賠時的第一個環節就是報案。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保險標的遭到損毀或發生保險事故時, 投保人、 被保險人、受益人及他們的委託代理人應當盡快通知保險公司,否則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受益人自行承擔。一般情況下,投保人應在保險事故發生後10日內通知保險公司,但由於各個險種的理賠時效都不盡相同,所以一定要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及時報案,以防自己的利益遭到損失。
若投保人是用口頭通報的形式報案的,則事後須補填正式的出險通知單。報案時應詳細說明下列問題:報案人及被保險人的基本情況,保險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經過和結果等。
第二,符合責任范圍:
報案後,保險公司或業務員會告知客戶發生的事故是否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客戶也可以通過閱讀保險條款、向代理人咨詢或撥打保險公司的熱線電話進行再確認。保險公司只對被保險人確實因責任范圍內的風險引起的損失進行賠償,對於保險條款中的除外責任,如兩年內自殺、犯罪和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保險公司並不提供保障。
第三,備齊所需單證:
保險公司為防止有人提出無根據的或誇大的索賠,一定會要求被保險人在指定時間內提供損失證據並說明詳細情節。不論是什麼險種,受益人均需准備保險單正本、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本軍官證、士兵證均可)的原件及最近一次所繳保費的發票,若委託他人辦理理賠手續的還需填寫委託授權書。
第四,准備醫療分割單:
如果被保險人有基本醫療保險,社保已經給報銷了一部分,那麼需事先向保險公司出示由社保開具的醫療費用報銷分割單,並註明所花費的醫療費用總額和社保已支付的費用,連同原始單據的復印件一起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將依據上述材料在醫療費用的剩餘額度內進行理賠。
第五,進行事故調查:
資料收齊後,保險公司的理賠部門開始著手進行調查。保險公司也許要求客戶配合公司進行調研,並提供附加材料和證據。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時有隱瞞病史的帶病投保或被保險人沒有親筆簽名等情況,都會給理賠工作的順利進行帶來障礙。最後,保險公司將審核、計算、確定賠付金額,並通知客戶前往領取保險金。[4]
折疊材料
壽險理賠需要分為健康險理賠、意外險理賠以及死亡理賠三種不同的理賠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同的理賠所需的材料也是不一樣的。
健康險理賠材料:
保險公司指定或認可的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費用結算明細表,門、急診病歷,醫療費用原始收據等醫療資料;住院的話還需要住院小結。
意外傷害理賠材料:
(1)意外事故屬於工傷或意外事故涉及公安、檢察、法院等司法、行政機關工作的,要求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2)如若身故,尚需要有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死亡理賠材料:
(1)受益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2)保險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被保險人身故證明書
(3)如被保險人被宣告死亡,受益人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決書
4)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火化證明
(5)保險公司所需的其它相關證明和資料,比如醫院住院死亡的出院小結、搶救車死亡的搶救站相關搶救記錄、門急診病歷等等。
另外,總的壽險理賠需要提供以下必備材料:(1)保險金給付申請書由被保險人填寫並簽名;(2)被保險人身份證明文件;(3)保險單原件,包括最後一次交費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