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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牽涉上市公司會計師受罰

發布時間: 2021-06-12 12:08:21

1. 2016年有哪些會計師事務所違規被懲罰

注冊會計師違規操作致三家事務所被罰
會計師事務所被懲戒,可能是因為其本身存在違規行為,但更有可能是因注冊會計師的不當行為而遭到「波及」。2016年1月26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通告了2015年證券期貨業務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質量檢查和處理情況。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及專家論證結果,中注協懲戒委員會分別對瑞華會計師事務所2名注冊會計師、山東和信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和信所」)2名注冊會計師給予懲戒。並將向受到懲戒的注冊會計師所在的2家事務所發出整改通知書,責成限期整改並提交整改報告,同時向其他6家事務所發出改進建議書。
據悉,瑞華注冊會計師張大志、李雪英在執行某上市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項目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對超出被審計單位正常經營活動的重大交易、營業外收入、固定資產減值、存貨減值測試等重要領域實施的審計程序不到位,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中注協懲戒委員會依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給予張大志、李雪英通報批評的處罰。
和信所注冊會計師劉守堂、張中峰在執行某上市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項目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實施的存貨監盤、關聯方交易公允性、其他應付款等審計程序不到位,同時,未對影響被審計單位銷售收入確認的重要事項予以關注並實施相應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中注協懲戒委員會依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給予劉守堂、張中峰通報批評的處罰。
2016年5月26日,甘肅財政廳和甘肅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對隴南經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隴南經緯」)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根據上述監管機構對隴南經緯的調查,該事務所出具的隴經會審字[2014]第31號和第33號年度審計報告,在被審計單位未提供審計年度有關會計賬簿和會計憑證等審計資料,應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情況下,出具了無異議的審計報告,發表的審計意見類型不恰當。隴南經緯出具的隴經會審字[2014]第12號、第53號和第64號年度審計報告,僅獲取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在對報表項目未執行實質性審計程序和未獲取審計證據的情況下,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事實上,隴南經緯被懲戒和該所注冊會計師張福德有莫大關系。被甘肅財政廳和甘肅省注協調查的幾份審計報告就是由張福德負責並簽字的。據此,甘肅省注協表示,隴南經緯及其注會張福德的行為違反了《注冊會計師法》第二十一條「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准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和《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第五十六條「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必須按照執業准則、規則的要求,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後,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不得在未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出具審計報告」。因此,甘肅省財政廳認為隴南經緯及其簽字注會張福德負有審計責任,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十家事務所未勤勉盡責被處罰
梳理以往會計師事務所被懲戒的案例不難發現,事務所本身在審計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是被懲戒的最大原因,今年也依然如此。2016年2月26日,證監會通報了1宗中介機構違法違規案。根據證監會的調查,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利安達」)在對北京賽迪傳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南華生物醫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迪傳媒」)2012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時未勤勉盡責。利安達主要存在如下問題:在知悉賽迪傳媒高鐵列車雜志擺放權由免費上車方式變更為全國統一招標方式,且賽迪傳媒於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決定退出參與擺放權招標後,利安達未考慮上述事項對2012年末股東權益的影響,未對商譽計提減值准備並調整2012年報;在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咨詢報告不足以實現審計目的的情況下,未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能恰當利用專家工作。
2013年10月,賽迪傳媒因上述事項追溯調減2012年末資產1.52億元,致使凈利潤由盈利調減為虧損1.51億元。根據《證券法》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利安達業務收入35萬元,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的罰款;對簽字的注冊會計師汪應華、雷波濤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2016年3月17日,四川省財政廳對四川公明會計師事務所、四川博奧會計師事務所、四川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北京紅日會計師事務所滎經分所、四川華鎣山會計師事務所、四川中一會計師事務所這6家會計師事務所做出處罰。四川省財政廳對上述六家會計師事務所的調查結果顯示,這六家會計師事務所被處罰的原因有三:其一,四川公明會計師事務所因在未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的情況下出具審計報告被處罰;其二,四川博奧會計師事務所因僅收集被審計單位基礎資料,未實施實質性測試程序被處罰;其三,其餘四家會計師事務所因在未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出具了審計報告而被處罰。
2016年6月21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自律處分會議(以下簡稱「自律處分會議」)經復審決定,給予瑞華公開譴責處分,責令其及時改正,並暫停其相關業務一年。
瑞華此次被處罰的原因是,交易商協會在針對綠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地集團」)及上海雲峰(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峰集團」)涉嫌信息披露違規等事項開展自律調查過程中,要求瑞華提供其在針對綠地集團年度報告審計工作中關於雲峰集團的相關工作底稿,但瑞華未能按照協會相關要求及時提供調查工作所需材料,未履行會員應盡義務。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認定,瑞華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中介服務規則》、《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現場調查工作規程》等相關自律規定,因此對其做出處罰。
進入7月,會計師事務所被懲戒的風波似乎愈演愈烈。短短一個月中,又有多家會計師事務所均因未勤勉盡責被罰。
2016年7月22日,證監會通報了2宗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案。其中,立信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立信」)在為大智慧開展2013年年報審計業務中未勤勉盡責,未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由於立信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責令立信改正違法行為,沒收其業務收入70萬元,並處以210萬元罰款。
2016年7月29日,證監會對欣泰電氣案涉及的審計機構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興華」)做出行政處罰。證監會表示,興華作為審計機構,在對欣泰電氣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期間財務報表及欣泰電氣2013年、2014年兩年財務報表審計時,未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准則》、《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准則》要求,對欣泰電氣財務報表中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付賬款等科目明細賬存在的大量大額異常紅字沖銷情況未予以關注,未對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科目中部分客戶未回函的詢證函實施替代程序,未對銀行賬戶的異常情況予以關注,未能發現欣泰電氣2011年至2014年期間通過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資金或偽造銀行單據的方式虛構應收款項的收回從而調整相應科目余額的財務造假行為。興華作為欣泰電氣上述會計期間財務報表的審計機構,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相關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興華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因此,證監會決定對興華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322.44萬元,並處以967.32萬元罰款。
兩家事務所違規操作被處罰
會計師事務所被處罰往往還有另一個原因,即違規操作,冒名頂替注冊會計師。2016年1月19日,上海市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上海注協」)分別對上海榮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瑞誠會計師事務所上海分所(以下簡稱「中瑞誠上海分所」)做出行業懲戒。
據悉,上海榮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了幫助本所未完成2014年度培訓課時但無法前來補培訓的注冊會計師完成培訓並通過年檢,在2015年3月,委託印刷企業對注冊會計師蘇某等3人的學員卡進行變造(將此三人學員卡上的照片變造為替學的助理審計人員照片),並安排事務所助理審計人員頂替參加培訓。上述行為注冊會計師本人並不知情。
上海注協調閱了中瑞誠上海分所提交材料《2015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表》(以下簡稱「《附表3》」)、《2015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匯總表》(以下簡稱「《附表4》」)所填列全部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文號內容,對該所存檔相應文號審計報告及工作底稿進行核實,發現《附表3》、《附表4》所填寫的李某等3名注冊會計師簽章審計報告文號記錄與檔案不符,該批審計報告簽章人均為事務所其他注冊會計師。

2. 1.2如何客觀看待社會公眾在上市公司造假事件曝光後對會計師事務所及審計行業

這個問題是一個好問題,一個有深度的問題!
會計師事務所在上市公司造假事件中,有沒有責任??
應當這樣來看:那些主動參與造假的、被迫參與造假的,都是有責任的!就是西方法律體系中的用語:有罪!那麼,那些已經履行了審計程序,尚未發現的虛假事件,不能追究會計師事務所的責任。因為,在現有的技術條件下,會計師事務所不是萬能的,他們也要講求可能性、可行性、時間性。再者,一個國度絕大部分人都不講法治,單單嚴格要求會計師事務所要窮盡一切手段遵從法度,這個好像也不公平!這樣說的意思是,會計師事務所的失察,某些情況下是可以原諒的,應當諒解的。
會計師事務所僅僅是一個營利組織,他們首先面臨的是生存問題,搞道德綁架,有什麼實際意義呢??如果你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完全中立,首先應當改變這種組織的性質!
此外,法治建設的垂範,似乎不能首先從會計師事務所開始,那要從誰開始,還用說么??都喊了幾十年了!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3. 上市公司財務報表作假,其審計所和審計人員要承擔什麼責任

財務作假,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向審計所索賠,而相關審計人員的從業資格也可能會被取消,並處一定罰金。所有財務欺詐都與公司高管有關。只要切斷高管的責任,就能消除上市公司造假的動力。

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手段

1、利用企業間的關聯交易提高經營業績,粉飾財務報表。

一般來說,我國上市公司大多屬於集團企業。無論是從公司結構、組織形式、業務范圍、各種經營環節等方面來看,它們大多處於一個復雜的多結構中。

向社會披露的合並會計報表數據,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各類合營企業、合營企業以及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的各類企業的經濟活動。

關聯企業都是獨立的法人,獨立核算,但往往在整個集團內相互補充,甚至是商業購銷客戶,理論上為上市公司通過內部交易調整合並數據提供了平台。

2、通過「泡沫重組」或資產突然轉移等方式,追求一種浮華的短期逐利行為。

通過債務重組和資產轉讓取得的這種非經常性收入並不總是存在的。由於主營業務實際增長不大,經過一兩年的實質性業績提升,這些企業的業績往往出現大幅下滑。投資者投資是因為他們只關注企業表面收入的增長而投資失敗。

(3)牽涉上市公司會計師受罰擴展閱讀:

我國證券市場是政府主導型市場。上市公司在初次發行階段,證監會要求公司必須連續三年盈利,企業上市後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的主要方式是配股,導致很多企業為了利益進行財務包裝。

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起源,是由於公司管理者基於自利可能有操縱利潤、虛報業績的動機,作為財產所有者的股東為了保護自身利益,委託獨立的審計人員對管理者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進行審查、鑒證和報告。

但目前注冊會計師制度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財務造假行為不斷出現,其原因主要是注冊會計師制度本身存在一些問題。

4. 哪個網站公布有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行政處罰信息

中國證監會官網上會有涉及到IPO和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和所在事務所的處罰決定;中注協以及各地注協也會有,但不多(基本沒有);如果想知道詳細的,建議你上中注協事務所管理模塊,直接去查你想查看的事務所信息,裡面詳細記錄了事務所以及所里受處罰的注冊會計師。

5. 新三板掛板中如果合作的會計師事務所被立案調查會影響企業掛板嗎

其實沒有太大的影響,具體可參閱這篇文章

一、對重大資產重組申報項目的影響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2015年9月18日發布的《上市公司監管法律法規常見問題與解答修訂匯編》(鏈接地址: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ssgsjgb/ssbssgsjgfgzc/ywzx/201509/t20150918_284146.html)規定:
「七、中介機構被立案調查是否影響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行政許可的受理?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行政許可中,涉及的中介機構主要有:獨立財務顧問、律師事務所、審計機構、評估機構。
根據《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以及《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獨立財務顧問(暨保薦機構)因從事並購重組、保薦業務被立案調查後,我會對其出具的文件暫不受理,待立案調查影響消除後,視情況受理。
根據《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律師事務所被立案調查後,我會對其出具的文件暫不受理,待立案調查影響消除後,視情況受理。
審計機構、評估機構被立案調查的,我會在受理其出具的財務報告、評估報告等文件後,在審核中將重點關注其誠信信息及執業狀況。」
這意味著,保薦機構和律師事務所被立案調查後,證監會將暫不受理這些機構出具的文件,待立案調查影響消除後才可受理,而審計和評估機構則不同,證監會仍然會受理其出具的文件,但在審核中重點關注其誠信信息及執業狀況。也就是說,只要為本次重組申報提供審計服務的相關人員未被立案調查或採取監管措施,且沒有參與被立案調查的相關項目,則申報文件受理不受任何影響。
不需要懷疑,讀者可查閱近期重大資產重組上市公司的公開披露文件。例如三湘控股(000863)、深大通(000038)、金谷源(000408)、啤酒花(600090)等均被中國證監會關注過重組相關審計機構是否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司法行政機關立案調查或者責令整改,並要求獨立財務顧問和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是否影響本次相關審計文件的效力進行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事實證明,這些重組項目均沒有受到審計機構被立案或被採取行政監管措施的影響。

二、對IPO申報項目的影響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在2013年8月2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回答提問時明確:
「問:請問,如果是會計師事務所因為在審IPO項目財務問題被立案稽查,證監會對此類事務所其他在審項目和新申報項目如何處理?
答:在IPO過程中,保薦機構與會計師等其他中介機構發揮的作用與承擔的職責不完全相同,監管的重心與手段也有所區別。對被立案調查的保薦機構採取暫不受理其推薦項目的措施,是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70條規定辦理的。現行法律法規中,並未設置對會計師事務所被立案調查期間不受理其文件的制度安排。
保薦機構作為IPO過程中中介機構的牽頭人,應當組織協調各機構、人員參與發行階段的各項工作,並就申報材料中由其他中介機構出具專業意見的內容履行獨立核查程序。對申報材料中涉及被立案調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文件內容,保薦機構尤其應重點關注、審慎核查,並結合調查過程中獲得的客觀信息,獨立謹慎判斷。立案調查結束後,如最終處理結果涉及會計師事務所的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或暫不受理其文件的,發行人可依照我會有關規定,申請更換會計師事務所,或待恢復受理會計師事務所文件後,再繼續推進發行相關工作。 」
上述答復意味著,如果僅僅是立案調查,對涉案會計師事務所的其他在審項目和新申報項目仍然正常受理,不受影響。
具體案例在資本市場中也同樣屢見不鮮。

三、對公開發行債券申報項目的影響

根據中國證監會公司債券監管部2015年10月16日發布的《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監管問答(一)》(鏈接地址: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gszqjgb/zcfggszq/zqbjgwd/201510/t20151016_285171.html)規定:
「 4.對於會計師事務所被立案調查的,請問發行人、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如何提供相關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如何進行核查?
答:對於會計師事務所被立案調查的,發行人、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說明案件調查進展情況,說明是否影響會計師事務所的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並說明涉案注冊會計師是否為本次債券發行相關的簽字注冊會計師。
主承銷商、發行人律師應當就此事項進行核查,並對是否對本次債券發行形成實質性影響發表明確意見。」
這意味著,被立案的會計師事務所只需說明立案情況不影響證券業務資格以及涉案簽字注冊會計師與本次債券發行項目無關即可,不影響債券發行申報文件的受理。
閱讀至此,讀者想必已經理解會計師事務所被立案其實不會對其正常業務帶來任何影響,受影響的僅僅是涉案人員直接參與的項目,而且在當前強監管環境下,會計師事務所被立案調查或被處罰已經呈現常態化,完全不必大驚小怪。
一些媒體宣揚的所謂「市場將一片哀嚎」,不過是危言聳聽,吸引眼球罷了。當今社會信息傳播渠道過為暢通,導致謠言比真話傳播的更快,這要求讀者必須要有一雙慧眼,才能去偽存真,不被「忽悠」。

6. 第一部規定必須上市公司會計報表必須由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法律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五條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製作。

7. 安然事件中,會計師事務所以及上市公司法人、企業財務負責人應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都是核心人物,關注網上的評論,因為他們不按中國法律受到處罰哈

8. 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審計時對對其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有什麼要求嗎

該種情況下,一般由負責上市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一並審計其下屬子公司.一般會計師事務所也會這樣要求,因為這樣有得於審計上市公司的人最後合並,否則口徑不一樣,披露的信息不一樣,合並越來會很麻煩.

所以,從此種意義上講,如果你是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你沒必要考慮你的審計問題.上級公司會一並考慮.

當然,如果單單就這個問題的答案來說:那就是,要求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有證券從業資格.因為你的母公司是上市公司,因此,其控投子公司實際上是其"資產總額"的一部分,應當對廣大A股市場的小股東(不想稱他們為股民)負責.

9. 對國內外舞弊上市公司及相應的會計師事務所的處罰結果進行比較分析總結國內外會計舞弊的法律責任有何差異

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