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只要上市,公司就很難倒閉嗎
如果上市公司出現上交所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情形,交易所是有權決定暫停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上市公司有以下情形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六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市後,投資者無法在二級市場交易該只股票。可能會被重組後重新恢復上市,可能會退到老三板,可能會破產。
❷ 准備上市公司中層管理
申請股票上市的條件·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公開發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一、公司股票上市的優點:1改善財政狀況通過股票上市得到的資金是不必在一定限期內償還的,另一方面,這些資金能夠立即改善公司的資本結構,這樣就可以允許公司借利息較低的貸款。此外,如果新股上市獲得很大成功,以後在市場上的走勢也非常之強,那麼公司就有可能今後以更好的價格增發股票。2利用股票來收購其他公司(1)上市公司通常通過其股票(而不是付現金)的形式來購買其他公司。如果你的公司在股市上公開交易,那麼其他公司的股東在出售股份時會樂意接受你的股票以代替現金。股票市場上的頻繁買進賣出為這些股東提供了靈活性。需要時,他們可以很容易地出賣股票,或用股票做抵押來借貸。(2)股票市場也會使估計股份價格方便許多。如果你的公司是非上市公司,那麼你必須自己估價,並且希望買方同意你的估算;如果他們不同意,你就必須討價還價來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公平」價錢,這樣的價錢很有可能低於你公司的實際價值。然而,如果股票公開交易,公司的價值則由股票的市場價格來決定。3利用股票激勵員工公司常常會通過認股權或股本性質的得利來吸引高質量的員工。這些安排往往會使員工對企業有一種主人翁的責任感,因為他們能夠從公司的發展中得利。上市公司股票對於員工有更大的吸引力,因為股票市場能夠獨立地確定股票價格從而保證了員工利益的兌現。4提高公司聲望(1)公開上市可以幫助公司提高其在社會上的知名度。通過新聞發布會和其他公眾渠道以及公司股票每日在股票市場上的表現,商業界、投資者、新聞界甚至一般大眾都會注意到你的公司。(2)投資者會根據好壞兩方面的消息才做出決定。如果一個上市公司經營完善,充滿希望,那麼這個公司就會有第一流的聲譽,這會為公司提供各種各樣不可估量的好處。如果一個公司的商標和產品名聲在外,不僅僅投資者注意到,消費者和其他企業也會樂意和這樣的公司做生意。二、從另外一方面看股票上市也會給對公司帶來不利之處:1.失去隱秘性(1)一個公司因公開上市而在產生的種種變動中失去「隱私權」是最令人煩惱的。美國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公開所有賬目,包括最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給中層管理人員的紅利,以及公司經營的計劃和策略。雖然這些信息不需要包括公司運行的每一個細節,但凡是有可能影響投資者決定的信息都必須公開。這些信息在初步上市時就必須公開披露,並且此後也必須不斷將公司的最新情況進行通報。(2)失去隱密性的結果是公司此時可能不得不停止對有關人員支付紅利或減薪,本來這些對於一家非上市公司來說是正常的,對上市公司來說則難以接受。2.管理人員的靈活性受到限制(1)公司一旦公開上市,那就意味著管理人員放棄了他們原先所享有的一部分行動自由。非上市公司一般可以自作主張,而上市公司的每一個步驟和計劃都必須得到董事會同意,一些特殊事項甚至需要股東大會通過。(2)股東通過公司效益、股票價格等等來衡量管理人員的成績。這一壓力會在某種程度上迫使管理人員過於注重短期效益,而不是長遠利益。3.上市後的風險許多公開上市的股票的盈利沒有預期的那麼高,有的甚至由於種種原因狂跌。導致這些不如意的原因很可能是股票市場總體上不景氣,或者是公司盈利不如預期,或者公眾發現他們並沒有真正有水平的專家在股票上市時為他們提供建議。股票上市及上市後的挫折會嚴重影響風險投資的回收利潤,甚至使風險投資功虧一簣。因此在決定上市與否時,風險投資家和公司企業家會綜合權衡其利弊。麻煩採納,謝謝!
❸ 對上市公司進行調研要注意什麼
1、隨著證券市場的逐漸成熟,分析師的投資理念也從開始的技術分析向現在的價值投資轉變。全面、及時地掌握上市公司信息便成為分析師的職責所在,而要擁有「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的能力,僅靠新聞和公告顯然不夠,這就使得上市公司實地調研變得意義重大。
2、上市公司實地調研是指證券分析師在撰寫分析報告前,通過各種渠道收集公司信息並親自前往公司所在地,與其高層管理人員等進行面對面交流、參觀其產品線等一系列實地調查研究行為。它是證券分析師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分析公司競爭態勢、對公司未來盈利能力作出預測及給出投資建議等一系列後續工作的基礎。
同時,通過對同一行業內多家公司的調研,分析師能全面了解行業所處的發展階段、運行態勢和競爭格局。實際上,投資者們看到的每一篇報告甚至每一次預測的輕微調整,其後都蘊藏著分析師大量的實地調研和分析研究。
3、凡事預則立 不預則廢
事前准備的充分與否將直接關系著最後的調研效果。在調研之前,分析師會通過各種途徑做大量的案頭工作,這些途徑包括:
通過研讀公司招股書、近三年年報及季報了解調研對象的主營業務、產品特徵、基礎財務數據、近期重大事件等信息,以對公司的目前狀況及發展趨勢做出初步的判斷。通過閱讀同行券商報告了解其他研究人員對公司關注的重點,把握市場對公司的大致定位,以使調研過程突出重點、有的放矢。通過與其他上市公司的關系,從產業鏈中其他企業側面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如通過公司上下游的訂單和采購印證公司的銷售收入,這種方式得到的信息往往更加客觀。
4、此後,調研者需整理出准備工作中產生的疑問或亟待了解的問題,如對公司某些決策獲得更深入的了解、公司下一階段的發展思路及對某個財務數據的困惑等。這可使分析師在有限的調研時間里,根據自己的需要,獲取最大價值的信息。
統籌兼顧方能發現價值
5、在調研過程中,分析師應胸懷全局、統籌兼顧、不忘整體,同時關注細節。調研公司就如同研究鑽石,必須對其重量、顏色、凈度甚至每一個切面的刀工進行審慎觀察後才能判斷其價值。作為價值評估專家,分析師需要對公司大至未來十年戰略,小至階段性訂單;高至董事長管理風格,低至普通員工工作環境進行全面考察。只有對公司各個維度進行全面、深入的挖掘後,分析師才能對公司的短期業績和長期價值做出較為客觀准確的判斷。
實地調研中,分析師需盡可能多地約見公司的重要人員,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核心研發人員、核心銷售人員等。不同的人員在公司的定位相異、各有分工、各司其職,只有對公司的戰略、整體經營狀況、研發能力、銷售能力、費用控制能力、財務健康度等方方面面進行分析後,才能對公司做出客觀、公正、准確的判斷。
6、此外,除了座談交流,研發環境、生產車間、倉庫、食堂、員工宿舍等地的實地考察也是重要環節。通過這些實地考察,綜合分析可以掌握一些無法從座談中獲取的信息。
深入淺出 鞭辟入裡
調研結束後,分析師會仔細整理紀要,對其中有價值的部分進行歸納總結,並最終形成調研報告。在撰寫調研報告之前,分析師還需通過其他渠道,對從調研中獲取的關鍵信息進行驗證。這並非出於對調研獲取信息的不信任,而是因為分析師的研究工作必須嚴謹、審慎。
7、在撰寫報告的過程中,分析師應擁有獨創性的見解,撰寫出思路清晰、邏輯簡單、易於理解的分析報告,這便要求分析師具有深入淺出、鞭辟入裡的表現力。
大浪淘沙 「剩者」為王
公司調研絕非簡單地與公司套近乎,分析師在調研前、調研中和調研後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只有做好了嚴謹的調研工作,才能對公司的整體狀況做出全面且准確的分析,才能對公司的內在價值做出客觀的判斷。故而,要成為真正卓越的分析師,不僅要具備記者般敏銳的新聞嗅覺、學者般鍥而不舍的研究熱情,同時需擁有企業家般雷厲風行的實踐作風,只會紙上談兵的理論主義者最終會被市場所淘汰。
❹ 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有哪些注意事項
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制度之一。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發展,國有企業的革新及新《公司法》的修改與實施,股權轉讓已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之一。在股權轉讓過程中,作為收購方的話需要注意做好對目標公司進行的盡職調查工作。針對目標公司應該查清的事項有:1、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資產狀況、負債狀況、欠稅情況、或有負債等情況。2、目標公司章程的內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對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一般情況下受讓方應當與出讓方共同聘請專業律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對目標公司的法律狀況、財務狀況、重要資產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並將盡職調查報告作為股權轉讓合同附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❺ 投資時注重上市公司的哪些內容
首先得看公司是否有發展潛力,(新的產品、拓展計劃、利潤增長點?)
再看無形資產(知識版權、專利、知名品牌?)
再看實物資產(有價值的房地產、存貨和設備?)及生產能力(能否應用先進技術提高生產效率?),然後再去作比較,與競爭對手相比,該公司的經營策略、市場份額如何?
還要關注公司的財務狀況。在報紙的金融版或者財經網站可以找到有關的信息。比較該公司和競爭對手的財務比率:資產的賬面價值、市盈率、凈資產收益率、銷售增長率等。
平時多觀察股票股價走勢圖。看公司的股價起伏不定還是穩步上揚?
這些可以慢慢去領悟,新手炒股前最好對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個牛股寶手機炒股去看看,裡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識資料值得學習,也可以通過裡面相關知識來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識經驗。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投資愉快!
❻ 哪些上市公司注重從內部培養幹部
這個有很多。比如,海底撈。伊利集團。
❼ 上市公司治理理念分為哪幾種
為推動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規范上市公司運作,促進我國證券市場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確定的基本原則,並參照國外公司治理實踐中普遍認同的標准,制定本准則。
本准則闡明了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則,投資者權利保護的實現方式,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所應當遵循的基本的行為准則和職業道德等內容。
本准則適用於中國境內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應當貫徹本准則所闡述的精神。上市公司制定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及治理細則,應當體現本准則所列明的內容。本准則是評判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的主要衡量標准,對公司治理存在重大問題的上市公司,證券監管機構將責令其按照本准則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一章
股東與股東大會
第一節 股東權利
第一條股東作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合法權利。上市公司應建立能夠確保股東充分行使權利的公司治理結構。
第二條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應確保所有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享有平等地位。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三條股東對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公司重大事項,享有知情權和參與權。上市公司應建立和股東溝通的有效渠道。
第四條股東有權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通過民事訴訟或其他法律手段保護其合法權利。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侵犯股東合法權益,股東有權依法提起要求停止上述違法行為或侵害行為的訴訟。董事、監事、經理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股東有權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賠償的訴訟。
第二節 股東大會的規范
第五條上市公司應在公司章程中規定股東大會的召開和表決程序,包括通知、登記、提案的審議、投票、計票、表決結果的宣布、會議決議的形成、會議記錄及其簽署、公告等。
第六條董事會應認真審議並安排股東大會審議事項。股東大會應給予每個提案合理的討論時間。
第七條上市公司應在公司章程中規定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原則,授權內容應明確具體。
第八條上市公司應在保證股東大會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包括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擴大股東參與股東大會的比例。股東大會時間、地點的選擇應有利於讓盡可能多的股東參加會議。
第九條股東既可以親自到股東大會現場投票,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投票,兩者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上市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和符合有關條件的股東可向上市公司股東徵集其在股東大會上的投票權。投票權徵集應採取無償的方式進行,並應向被徵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第十一條機構投資者應在公司董事選任、經營者激勵與監督、重大事項決策等方面發揮作用。
第三節 關聯交易
第十二條上市公司與關聯人之間的關聯交易應簽訂書面協議。協議的簽訂應當遵循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協議內容應明確、具體。公司應將該協議的訂立、變更、終止及履行情況等事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披露。
第十三條上市公司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關聯人以壟斷采購和銷售業務渠道等方式干預公司的經營,損害公司利益。關聯交易活動應遵循商業原則, 關聯交易的價格原則上應不偏離市場獨立第三方的價格或收費的標准。公司應對關聯交易的定價依據予以充分披露。
第十四條上市公司的資產屬於公司所有。上市公司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股東及其關聯方以各種形式佔用或轉移公司的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上市公司不得為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
第二章
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
第一節 控股股東行為的規范
第十五條控股股東對擬上市公司改制重組時應遵循先改制、後上市的原則,並注重建立合理制衡的股權結構。
第十六條控股股東對擬上市公司改制重組時應分離其社會職能,剝離非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機構、福利性機構及其設施不得進入上市公司。
第十七條控股股東為上市公司主業服務的存續企業或機構可以按照專業化、市場化的原則改組為專業化公司,並根據商業原則與上市公司簽訂有關協議。從事其他業務的存續企業應增強其獨立發展的能力。無繼續經營能力的存續企業,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實施破產等途徑退出市場。企業重組時具備一定條件的,可以一次性分離其社會職能及分流富餘人員,不保留存續企業。
第十八條控股股東應支持上市公司深化勞動、人事、分配製度改革,轉換經營管理機制,建立管理人員競聘上崗、能上能下,職工擇優錄用、能進能出,收入分配能增能減、有效激勵的各項制度。
第十九條控股股東對上市公司及其他股東負有誠信義務。控股股東對其所控股的上市公司應嚴格依法行使出資人的權利,控股股東不得利用資產重組等方式損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謀取額外的利益。
第二十條控股股東對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候選人的提名,應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控股股東提名的董事、監事候選人應當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決策、監督能力。控股股東不得對股東大會人事選舉決議和董事會人事聘任決議履行任何批准手續;不得越過股東大會、董事會任免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一條上市公司的重大決策應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依法作出。控股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干預公司的決策及依法開展的生產經營活動,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