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新三板上市,可以員工持股,到底要不要買
你自己所在的公司的狀況你應該有所了解,傳統行業就算了,比如如果牽涉到環保、老年人、醫療、高技術、虛擬現實等可以,如果產品供不應求也可以,你們的收入如果超過當地水平也可以考慮。
② 公司新三板上市,可以員工持股,到底要不要買
樓主你好,目前國家推助中小企業發展,推薦企業原始股!首先原始股權企業必須是工商局可查詢,並且是有企業提供的原始股認購協議書的,合同內容包含了每年的利息是多少,一般是8%以上15%以內
合同里企業還需要承諾多久的時間可以完成上市,一般是1~4年不等,通常情況下企業會盡可能的把時間寫的長一些但普遍是2年
另外企業還會在合同里規定如果在承諾時間里沒有上市的話,企業可以原價回購,你當初多少買的就多少退給你並且要支付你第一條里的利息。
此認購協議必須是該企業的法人簽字蓋企業公章!(重點)
簡單來說原始股一旦上市可以獲得很不錯的收益,退一萬步說沒有上市也可以當做高額利息的一次穩定投資,是比較有保障的。
但是市面上散戶是很難接觸到真正的原始股的,原始股多為企業內部認購或者是被投資公司搶走了,然後再把原始股的利益吃掉很多甚至惡意抬高價格再賣給散戶,這樣的原始股是沒有利潤的甚至可以說是危險的。
如果對原始股還有什麼不明白的,歡迎隨時問我,看,窩的銘!字。原始股這一塊我很熟悉
③ 一國企想要引進外來資本、建立員工持股平台從而進行股份制改革以便在新三板上市,應遵循什麼規章制度
首先國企是屬於國有控股還是國有參股,適應的規定是不一致的。外來資本是民營企業還是外商投資?
國有控股公司如果引進股東或是建立持股平台,是需要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參加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如地方有特殊規定也要考慮進去。
完全按照國資管理規定去做了,新三板這才符合要求。
國有參股公司比較寬鬆些,只要參照公司章程,如果引入股東或建立持股平台是需要召開股東會或者董事會的,按照章程召開即可。
④ 新三板 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的區別
1、員工持股計劃與公司財務沒有瓜葛,沒有股權激勵方式中給公司帶來的成本控制的壓力。
2、員工因股權激勵所得被視作因努力工作而獲得的薪酬,因此按照個人所得稅標准繳納稅務;員工持股計劃所得被視做員工個人出資購買股票,與公司綁定利益而獲得的收益,按照現有政策,股票買賣是無需納稅的。
所以對於員工個人來說,員工持股計劃是避稅的。另外一點沒有了經營績效的限制性條款,對計劃實施難度是一個極大的降低;而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公司大多數都是因為過往做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業績限制沒有成功。
⑤ 新三板掛牌公司持股平台員工持股的問題
是否有價值取決於公司的發展,持股平台中不需要投資2萬現金,員工激勵是公司內部的事,
⑥ 我們公司為新三板掛牌公司,現通過員工持股平台實施員工股權激勵,員
你的理解基本上是對的
現在很多公司掛牌新三板,但是真正能上市的公司不多,公司掛牌新三板的目的就是為了吸收資金,而公司現在的行為就是鼓吹員工去購買原始股,而根據新三板的規定是持股之後只能協商成交,這個價格並沒有規定是多少,如果沒有人願意接手的話,你持有的股還賣不出去。這個需要自己謹慎對待,不能被公司忽悠了。
⑦ 請問,新三板股權激勵的模式有哪些啊
新三板股權激勵的模式有以下十一種
模式一: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模式是指股份公司賦予激勵對象(如經理人員)購買本公司股票的選擇權,具有這種選擇權的人,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行權價)購買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此過程稱為行權),也可以放棄購買股票的權利,但股票期權本身不可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和償還債務。
股票期權實質上是公司給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激勵報酬,該報酬能否取得完全取決於以經理人為首的相關人員能否通過努力實現公司的激勵目標(股價超過行權價)。
在行權期內,如果股價高於行權價,激勵對象可以通過行權獲得市場價與行權價格差帶來的收益,否則。將放棄行權。目前,清華同方、中興科技等實行該種激勵模式。
通過授予股票期權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具體操作程序或流程如下:
(一)實施激勵計劃的程序
1、董事會負責制定激勵計劃;
2、監事會核查激勵對象名單;
3、股東大會審議激勵計劃。監事會就激勵對象名單核實情況在股東大會上進行說明;
4、股東大會批准激勵計劃後即可實施;
5、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辦理具體的股票期權授予、行權等事宜。
(二)股票期權的授予程序
1、董事會制定股票期權授予方案;
2、監事會核查激勵對象的名單是否與股東大會批準的激勵計劃中規定的對象相符;
3、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授予條件滿足後,對激勵對象進行權益的授予,並完成登記等相關程序;
4、激勵對象與公司簽署《股權激勵協議書》;
(三)股票期權行權程序
1、激勵對象在可行權日內,提交《股票期權行權申請書》向公司確認行權的數量和價格,並交付相應的購股款項;
2、公司在對每個期權持有人的行權申請作出核實和認定後,按申請行權數量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股票或轉讓股份。
模式二:限制性股權
限制性股權是指掛牌公司以低於二級市場上的價格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以自籌資金購買公司股票。限制性股權一般會設定股票鎖定期(即持有股票但不能出售),在公司業績達到預先設定的考核指標後,方可按照約定的期限和比例將股票進行解鎖。
限制性股權的特殊性便在於方案一經通過,員工在數月之內一般就能成為公司股東,只不過其股份存在漫長的鎖定期。這對於員工的心理壓迫非常強烈,員工要變成股東須投入自有資金,且這些行為不可逆轉(股票期權可放棄),員工只能竭盡全力去實現解鎖條件。
模式三:虛擬股權
虛擬股權指公司授予被激勵對象一定數額的虛擬股份,被激勵對象不需出資而可以享受公司價值的增長,利益的獲得需要公司支付。被激勵者沒有虛擬股票的表決權、轉讓權和繼承權,只有分紅權。虛擬股權享有的收益來源於股東對相應股權收益的讓渡。在虛擬股票持有人實現既定目標條件下,公司支付給持有人收益時,既可以支付現金、等值的股票,也可以支付等值的股票和現金相結合。虛擬股票是通過其持有者分享企業剩餘索取權,將他們的長期收益與企業效益掛鉤。
相對於其他激勵模式,虛擬股權操作更加簡便,虛擬股權方案的制定、操作均只需公司內部通過即可,且未有相關法律法規限制,其實質為公司績效考核制度,屬於公司內部管理問題。
同時虛擬股權的影響可以一直延伸下去,並不因為股票價格、行權、解鎖等事項而受到影響,其最大的制度價值在於利用虛擬股權給予的分紅權調動企業員工為公司長遠發展而共同努力的積極性。
模式四:股票增值權
股票增值權指公司授予經營者一種權利,與虛擬股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如果經營者努力經營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司股票價格上升或公司業績上升,經營者就可以按一定比例獲得這種由股價上揚或業績提升所帶來的收益。收益為行權價與行權日二級市場股價之間的差價或凈資產的增值,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支付現金,行權後由公司支付現金、股票或股票和現金的組合。
股票增值權激勵模式與虛擬股權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均是公司給予激勵對象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實現了相應條件後可依據該種權利獲得分紅。對於公司來說,操作非常便利,只需公司內核審批,無須解決股票來源問題,亦不存在資本操作的一系列難題。
但股票增值權激勵模式直接以股票價格的升降作為支付激勵對象的分紅標准,可能導致激勵對象過分關注股票價格的升降。且由於我國資本市場的弱式有效性,股價與公司業績存在較大偏差,這一客觀原因會讓員工忽視對於業績的追求,從而背離激勵初衷。
模式五:賬面增值權
賬面增值權是股票增值權的衍生方式,增值權也是指公司凈資產增值部分。
這種方案與公司股價的變化無關,只與公司凈資產掛鉤,參考系數主要來源於公司凈資產的增減。
舉例來說:一家新三板公司與公司總經理確定的激勵方式是授予其10萬股的賬面增值權,授予時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為10元,期限是3年,掛牌後3年內經過管理層和這位經理的共同努力,公司年報披露每股凈資產漲到了20元,那麼這個時候公司需要向這位總經理支付的對價就是10萬*(20-10)=100萬元現金或等值的股票。至於選哪種可以在協議里約定優先權或由被激勵人自行選擇。
這種方案一般適用於非上市的公眾公司,尤其是在配合股改的時候更好一些。對於新三板公司來說,建議賬面增值權方案在激勵協議里採用股份支付的方式更好,效果更加顯著。
模式六:延期支付
此類方案一般是在年初時為激勵對象設計出一個年度的薪酬收入計劃,在超過年終獎等業績指標之上的部分另行設置一個風險收入指標,當我們的激勵對象業績達到這個風險收入指標後,就可以獲得風險收入。
模式七:員工持股計劃
「員工持股計劃(ESOP)是公司拿出一部分股份由員工持平台持有,持股平台按照一定的運作規則分給每個符合條件的員工,公司內部員工個人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股份,並委託持股平台進行管理的一種股權激勵方式。
ESOP有廣義理解和狹義理解兩種,廣義是全員直接持股計劃,狹義就是我們常說的員工持股會,持股平台持股等間接持股,且范圍也不見得是全體員工。
員工持股的購股方式:
1.員工以現金方式認購所持有全部股份;
2.員工通過融資方式(可以是大股東也可以是公司向員工提供專項基金)來認購所持股份;
3.公司將歷年累計的企業年金或其他公益金轉為員工股份分配給員工;
4.從公司的獎勵基金或福利及基金中提取一部分用於購買股份分配給員工。
一般項目中這四種方法是可以結合使用的,以期最大限度的滿足激勵計劃的需要。
模式八:業績股票(份)
業績股是達到一定業績條件就授予激勵對象一定的股份。業績股通常和期股、限制股、虛擬股、增值權綜合在一起使用。
項目中採取這種方案時需要考慮的主要設計要點在於:
1)在年初設計業績指標時為激勵對象確定一個合適的業績目標和與之相對應的股票授予數量或激勵基金提取額度,若激勵對象在考核期內通過了業績考核,公司就獎勵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者提取一定數量的獎勵基金用於購買預定數量的股票。
2)業績股票的考核年限一般是3-5年
3)業績股票要設置一定的期現禁售期,激勵對象如果是公司的董事、高管的其持有的股票每年轉讓數量不得超過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和被激勵對象的協議也可以嚴於公司的禁售期。
4)業績股票有嚴格業績要求,如果激勵對象未能完成業績要求,或者出現業績股票協議約定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或者離職等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未兌現的業績股票。
模式九:乾股
這里的乾股不是一個法律定義上的名稱,只是約定俗成的叫法,事實上就是股份贈與而已。股東和激勵對象在股權激勵方案實施前簽署一份股權贈予協議,以該協議為依據,在條件滿足之後,激勵對象依據此協議獲得一定數量的股份分紅權,這里一般是要將表決權剝離的。
實施要點:
1)取得乾股的贈予協議為前提,如果贈與協議無效、解除或被撤銷,則對應的乾股取得也就不存在了
2)乾股為無償取得,不需要激勵對象用自己的資金購買相應的股權
3)乾股是否為完全股權,是否有表決權取決於股東和激勵對象簽署的贈予協議約定和公司章程
4)激勵對象所取得的乾股是沒有交易權的,不能買賣
5)乾股不受公司股價高低的影響實際上就是拿出公司一部分凈利潤來進行分紅
模式十:激勵基金
這里的含義是當公司當年業績達到考核標准時,按照一定比例從凈利潤或增加值部分提取一部分作為激勵基金,分次發放給激勵對象,要求激勵對象全部或部分配比一定比例自籌資金,自二級市場購買本公司股票,並鎖定一定期限,以達到留住人才長期激勵的效果。
模式十一:定向增發
准確的說定向增發是手段不是模式,這里拿出來探討主要還是考慮到常見、常用。掛牌企業通過向員工定向發行股份的方式,使員工直接持有或增持公司股票。從嚴格意義上說,這是最為常規的做法,這種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簡單、完成時間較短,但在發行價格方面一般具有一定的折扣,對公司而言,成本較低,但員工持股後轉讓限制小,起不到長效激勵的作用。
以上就是新三板股權激勵最全的模式了,除了模式以外,股權激勵還有更多考慮要素,
比如,激勵對象的人員范圍是哪些、激勵計劃實施時間的授予時間表中的有效期、授予日、授權日、等待期、行權日是什麼、以及股權激勵專項的實施流程、股權激勵平台設置的准備工作及相關文件製作等等
本文來自梧桐系列課第四期——趙曉岑律師《新三板股權激勵》
⑧ 股轉公司新規出台,新三板掛牌企業的持股平台不讓定增了,怎麼辦
羅俊榮律師,專注於企業新三板掛牌輔導,企業資本法律顧問,企業並購重組,股權激勵領域。總結分析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多年以來的案例經驗,為您提供答案如下:
您所說的股轉公司新法規,是指:11月24日,股轉公司公司業務部發布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問答——定向發行(二)》。其主要內容為:
1、「單純以認購股份為目的而設立的公司法人、合夥企業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實際經營業務的,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不得參與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股份發行」。
2、「接受證監會監管的金融產品,已經完成核准、備案程序並充分披露信息的,可以參與非上市公眾公司定向發行」。
從內容上面看,新規並未將普通外部投資人組成的投資性質持股平台與由公司內部員工組成的激勵性質持股平台做區分,新規針對的是所有類型的持股平台。因此,新規對於准備實施股權激勵的(擬)掛牌企業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於已掛牌公司,新設立的有限公司或合夥企業員工持股平台不能通過認購定向增發的新股獲取用於員工激勵的掛牌公司股份。
2、新規只適用於掛牌公司定向發行的認購行為(該認購行為需要新三板監管部門審批),合夥企業/有限公司員工持股平台參與老股的轉讓暫時不受影響。只要新設員工持股平台在券商處完成投資者賬戶合規性審查並成功開戶,就可以參與到掛牌企業的二級市場交易中來。
3、對於在企業掛牌之前就已經成立並持股的有限公司/合夥企業員工持股平台,新規同樣並不適用。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五章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掛牌前成立並持股的員工持股平台作為公司老股東可以認購新股。
對於擬掛牌新三板或者是已掛牌新三板的公司來說,具體可以這樣做:
1、掛牌之前是搭建員工持股平台的最好時點。掛牌之前的股權激勵計劃可以使員工充分享受公司登陸資本市場帶來的股票增值收益,實現激勵最大化。
2、鑒於本次新規以及未來可能出現的其他限制性政策,掛牌前搭建員工持股平台需要考慮未來的多期股權激勵計劃,建議將預留部分的股份在持股平台中提前落實。
3、已完成新三板掛牌的企業新設員工持股平台,在完成開立交易賬戶的前提下,參與新三板二級市場的交易尚無明確政策限制。所以在目前時點,還可以通過新設員工持股平台受讓老股的方式實施激勵。雖然此持股平台不同於由一般外部投資者組成的持股平台,但嚴格意義上來講仍有規避投資者適當性的嫌疑,不排除未來股轉公司出台新的政策對此種方式加以限制。
4、本次新規已明確規定:已掛牌公司仍可考慮使用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集合信託計劃等接受證監會監管的金融產品,作為員工持股平台認購掛牌公司定向發行的新股。
5、最後需要提醒廣大(擬)掛牌企業的是:無論什麼階段採取何種激勵股份獲取方式,在使用未接受證監會監管的持股平台(合夥企業/有限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時,需要注意股東超200人的問題,因為該類持股平台需要穿透計算股東人數,(擬)掛牌企業直接、間接股東合計超過200人後,需要履行相應的證監會備案程序。
⑨ 員工持股平台需要滿足新三板合格投資者要求嗎
員工持股平台不需要滿足新三板合格投資者要求。
員工持股計劃ESOP屬於長期激勵的一種,是通過全員持股的方式最大化員工的主人翁感及組織承諾。員工持股計劃興起於50年代的美國(其中又以福特公司為代表)。
步驟如下:
1、
設立員工持股會,統一管理員工股東的出資
2、
界定員工持股會的職權,規范員工持股會的組織和行為
3、
員工持股計劃的設計
內容包括:
(1)
收益人的范圍與數量,主要是確定持股員工的資格。
(2)
員工持股總量控制和員工股票的分配。
(3)
員工股票的託管。
(4)
員工股票的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