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主席和董事長的關系
董事長一般是最大的股東,控制著公司主席所在的企業領導階層。
董事會作為一個會議體行使權力,每位董事都是受全體股東的委託來以董事的身份管理公司的。
為了解決董事會的決策、執行之間可能會有的脫節問題。一般由董事長兼任CEO,同時有一個董事會的執行委員會,在董事會閉會期間代行董事會的權力。
由於中國公司法中仍有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的規定、並且同時有個經理的概念,以及家長制的文化傳統、單位要有一把手等傳統概念的存在。
導致中國上市公司董事會作為一個會議體來行使決策權利的概念並不清晰,同時也帶來董事長和總經理到底誰是中國上市公司的首席執行官這一問題也十分不清晰。
(1)上市公司董事調整擴展閱讀:
董事長工作職責: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公司的最高領導者。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范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
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CEO的權力都來源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CEO等最高權力,他掌握行政權力。
董事長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和監事,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雇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還帶領企業做出正確的戰略戰策,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務。
公司最高執行權掌握在兩個人手裡變的司空見慣,有時候CEO對總裁有很大的優勢,有時候又是總裁乾綱獨斷。
1999年左右,比爾蓋茨曾經任命一位新的微軟公司總裁,自己仍然保留董事長兼CEO的職務,許多媒體報道說是蓋茨辭去總裁職務,但實際上蓋茨只是把微軟公司的總裁和CEO兩個職務清晰的分離開來,並把日常執行權授予總裁,這談不上什麼辭職可言。
㈡ 請教:擬上市公司想近三年內變更董事,有何方法可操作
董監高重大變動的判斷標准:(1)屬於發行條件之一,目的在於給市場一個具有連續性、可比性的歷史業績;證監會也在思考,是否要以進行適當的調整;(2)重大變化沒有量化的指標。一個核心人員的變動也有可能導致重大變化;(3)董事、高管的重大變化須個案分析,主要考慮的因素有:變動的原因、變動人員的崗位和作用、變動人員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關系,任職的前後延續性;可以把董事、高管合在一起分析;要考慮變動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4)1 人公司:一般不會因為人數增加而否定;只要核心人員保持穩定,沒有發生變動,為完善公司治理而增加高管、董事不認定為重大變化。
㈢ 有誰知道怎麼成為上市公司的董事,有什麼辦法可以控制公司成為董事長
上市公司一般有三類董事,得看你想成為哪一種
1、執行董事,一般是公司元老,核心高管,或者大股東,在股東中占控股地位,能從業務上或投票權上對公司事務產生舉足輕重的影響。這部分董事主導公司日常事務,參與企業所有決議。
2、獨立非執行董事,一般與公司無關,但曾在公司的某方監管機構(如證監會)擔任要職,在行業內德高望重。這部分董事通常已經退休,不插手公司日常事務,但在某些問題上對公司行使監管作用,參與重大問題決議,確保董事的獨立性,提醒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3、非獨立非執行董事,較大股東,代表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重大事務決議,不插手日常事務,也不具備獨立性,主要代表不佔控股地位的大股東的利益。
董事長的任免和變更需要董事會決議通過,這屬於企業重大決議,對於老百姓想進入董事會,至少得掏個上億買股票吧。對於那些總股本在幾千萬的小公司,只要買入51%,就必然是董事長了。
㈣ 怎麼成為上市公司董事
法定的董事資格如下:首先,公司董事為自然人。其次,特種職業和喪失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作為董事。 特種職業如國家公務員、公證人、律師和軍人等。第三,董事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二) 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三) 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四) 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 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㈤ 上市公司董事新上任怎麼做
先熟悉,穩定內部,在考慮公司發展。
㈥ 擬上市公司董事長變更算高管重大變化嗎
證監會沒有規定什麼標准構成重大變化,根據證監會保薦代表人培訓的內部精神,看變化的比例是一個方面,至少不能一半以上董監高都變了,但關鍵是看實質,變化是否影響到了經營管理決策。比如董事長變了,但原來的核心經營團隊中有很多人,不只董事長一個,或者新任董事長其實是名義擔任,原董事長的影響依然存在,或者董事長是實際控制人,對企業一直存在控制關系,總之就是要解釋實質上核心經營團隊基本沒有變化。這就要看券商寫材料和與證監會溝通的水平了。
㈦ 上市公司董事會應該有幾個董事有什麼作用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會董事人數在5到19人,具體依上市公司規模來設置董事人數,董事會的作用簡而言之就是指導和管理公司日常運作的機構。上市公司要維持組織穩定性和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動力來自董事會。股東之間、股東與經理人、員工及公司其他利害相關者之間,總是存在著從戰略、理念到利益等等各個方面的矛盾和沖突。協調與化解這些矛盾與沖突,保持一種合作與穩定、對大家都有利的狀態,正是董事會的基本職責。董事會是由全體股東付費,在有關部門的監管規則之下,按照兼顧各類利害相關者利益的原則,指導和管理公司日常運作的機構。 不過中國引入獨立董事制度在相當程度和一段時間之內會流於形式,我們到底需要一個什麼樣的董事會等等公司治理的根本性問題還缺乏一個共識和真正的理解。
㈧ 上市公司提前解除董事、監事、高管職務怎麼補償
這種應該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同時結合勞動合同來確定補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