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拆上市的分拆上市
你好,《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對於分拆上市的條件進行詳細的規定,主要是包含有七個方面的條件。
條件一:進行分拆上市的原上市公司必須已經在A股上市的時間滿3年。
條件二:在上市的最近三年內的必須出現連續的盈利,並且公司的凈利潤數值不能夠低於6億人民幣。
條件三:進行分拆出去的子公司在最近的1個會計年度合並報表的利潤表中不能夠超過總利潤的50%;凈資產則是不能夠超過30%。
條件四:分拆上市的子公司的資金或者資產不能夠存在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佔有的情況或者是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重大關聯交易。
條件五:分拆子公司在最近的3個會計年度內使用的募集資金不能夠超過其凈資產總值的10%;再有就是通過重大資產重組進行收購的業務或者資產不符合進行分拆子公司上市的業務以及資產。這一條件中還有一點要求是對於一些從事金融業務的子公司不能夠分拆其上市。
條件六: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以及關聯方對於要分拆上市的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不能夠超過這一子公司上市之前的總股本的10%;子公司高管等持有公司股份不能夠超過30%。
條將七:上市公司做好充足的信息披露的說明。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2. 上市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可以分拆再申請上市嗎
可以用分拆上市。
證監會明確境內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創業板上市的六個條件: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連續盈利,業務經營正常。
上市公司與發行人之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且出具未來不競爭承諾。
上市公司及發行人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與發行人之間不存在嚴重關聯交易。
上市公司公開募集資金未投向發行人業務。
發行人凈利潤占上市公司凈利潤不超過50%,發行人凈資產占上市公司凈資產不超過30%。
上市公司及下屬企業的董、監、高級及親屬持有發行人發行前股份不超過10%。
分拆上市指一個母公司通過將其在子公司中所擁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給現有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的經營從母公司的經營中分離出去。分拆上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將部分業務從母公司獨立出來單獨上市;狹義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將其部分業務或者某個子公司獨立出來,另行公開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後,原母公司的股東雖然在持股比例和絕對持股數量上沒有任何變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資企業的凈利潤分成,而且最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後,母公司將獲得超額的投資收益。
2000年,聯想集團實施了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戰略調整,對其核心業務進行拆分,分別成立新的「聯想集團」和「神州數碼」。2001年6月1日,神州數碼股票在香港上市。神州數碼從聯想中分拆出來具有一箭雙雕的作用。分拆不但解決了事業部層次上的激勵機制問題,而且由於神州數碼獨立上市,聯想集團、神州數碼的股權結構大大改變,公司層次上的激勵機制也得到了進一步的解決。
3. 分拆上市對母公司和創業板分別是利好還是利空為什麼
分拆上市對母公司是有很大的利好的,因為創業板的股價很高,上市後母公司可獲得比整體上市更多的融資,整體上市不僅盤大些而且還少了些創業板的"高新技術"的概念.
對創業板是利空,更多的公司加入創業板使創業板股票的數量大增,分流了資金,使得股價被一定程度的調控.
分拆上市主要是為了抑制創業板的暴炒和過高的股價,為了防範將來的不確定的過高風險,可以說是調控提前介入。
分拆上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將部分業務從母公司獨立出來單獨上市;狹義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將其部分業務或者某個子公司獨立出來,另行公開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後,原母公司的股東雖然在持股比例和絕對持股數量上沒有任何變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資企業的凈利潤分成,而且最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後,母公司將獲得超額的投資收益。
4. 上市公司為什麼要分拆上市
分拆上市,是指母公司將資產的一部分轉移到新設立的公司,再將子公司股權對外出售,在不喪失控制權的情況下給母公司帶來現金收入的方法。從法律意義上將子公司的經營從母公司的經營中分離出去的行為法。 認購這些股權的人可以是母公司的股東,也可以不是母公司的股東。母公司的股東在擁有股權切離方式成立的公司股票後,可以自由改變投資到這兩家公司的組合比例,增加投資決策的靈活性而在此之前,這些股東只能通過母公司的投資,才能投資到子公司,其投資活動是單一取向的。
5. 什麼是分拆上市概念
你好,上市公司分拆,是指上市公司將部分業務或資產,以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子公司)的形式,在境內證券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或實現重組上市的行為。
6. 分拆上市是什麼意思
最近幾天市場出現了一個新熱點,那就是「分拆上市」,那麼,什麼是分拆上市呢? 廣義上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尚未上市的集團公司將部分業務從母公司獨立出來單獨上市;狹義上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將其部分業務或者是某個子公司獨立出來,另行公開招股上市。簡而言之就是將一個集團旗下的不同項目或不同子公司分開單獨在資本市場上上市融資的過程。 在國外成熟資本市場,分拆上市作為一種金融創新工具已成為許多企業高速擴張的重要手段。某個大型企業集團,擁有多個獨立運作的子公司,當這個集團下面的子公司(注意:不是整個企業集團)在公開發行股票並在某個交易所上市,就稱某個企業旗下的子公司被分拆上市。這個子公司將具有相對更加獨立的財務、經營等活動。需要定期公開財務報表給投資者。舉個例子來說吧,寶鋼集團下屬有:特種鋼材股份公司,熱軋鋼材股份公司,冷軋鋼材股份公司等等子公司。當特種鋼材股份有限公司對外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就稱寶鋼分拆了特種鋼材這個業務上市。這個時候需要注意,原來寶鋼集團可能持有特鋼股份100%的股權,當這個子公司分拆上市以後,寶鋼集團的持股比例降下降。也就是說他的子公司的部分股權將被公眾投資者持有。
7. 什麼是分拆上市
分拆上市指一個母公司通過將其在子公司中所擁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給現有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的經營從母公司的經營中分離出去。分拆上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將部分業務從母公司獨立出來單獨上市;狹義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將其部分業務或者某個子公司獨立出來,另行公開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後,原母公司的股東雖然在持股比例和絕對持股數量上沒有任何變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資企業的凈利潤分成,而且最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後,母公司將獲得超額的投資收益。
8. 如何理解集團分拆上市
分拆上市是指對集團業務進行分拆重組並設立子公司進行上市。從分拆類型看,它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1)集團總部將尚未上市的子公司從集團整體中分拆出來進行上市;
(2)集團總部對下屬成員單位的相關業務進行分拆、資產重組並經過整合後(它可能涉及多個子公司的部分業務)獨立上市;
(3)對已上市公司 (包括母公司或下屬子公司),將其中部分業務單獨分拆出來進行獨立上市等。
分拆上市使集團總體上能創造出多個融資平台,從而提升集團整體的融資能力和發展潛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