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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必須設立董事會

發布時間: 2021-06-09 08:45:36

① 您好··麻煩問下您 上市公司在設置部門構架的時候,是不是必須設立董事會辦公室這樣一個部門

不是,但是一定要有董事會秘書這個職務

② 是不是只有上市公司才能開股東會和董事會

不是,一般的公司都有股東會,也可以成立董事會,完全是根據自己公司需要的

③ 上市公司在設置部門構架的時候,是不是必須設立董事會辦公室這樣一個部門

上市公司在設置部門構架的時候,不必設立董事會辦公室這樣一個部門。
董事會是由股東大會推舉的董事組成的,董事長是由董事選舉產生的。
董事會一般設戰略發展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是專門為企業做決策的部門。
公司通過考察和社會招聘,聘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會的決策,落實董事會的決議,公司經理可以參加董事會議,但是沒有表決權。由於企業經營管理是專業性很強的職業,所以社會上出現了職業經理人的行業,職業經理人是專職為企業服務的工作人員。
供參考。

④ 上市公司董事會應該有幾個董事有什麼作用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會董事人數在5到19人,具體依上市公司規模來設置董事人數,董事會的作用簡而言之就是指導和管理公司日常運作的機構。上市公司要維持組織穩定性和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動力來自董事會。股東之間、股東與經理人、員工及公司其他利害相關者之間,總是存在著從戰略、理念到利益等等各個方面的矛盾和沖突。協調與化解這些矛盾與沖突,保持一種合作與穩定、對大家都有利的狀態,正是董事會的基本職責。董事會是由全體股東付費,在有關部門的監管規則之下,按照兼顧各類利害相關者利益的原則,指導和管理公司日常運作的機構。 不過中國引入獨立董事制度在相當程度和一段時間之內會流於形式,我們到底需要一個什麼樣的董事會等等公司治理的根本性問題還缺乏一個共識和真正的理解。

⑤ 非上市公司是不是必須設立包含股東會,董事會以及監事會的"三會制度"

樓主所問在《公司法》中皆有所規定。簡單而言:

先明確幾個概念:
1、非上市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中還特別拿出股權結構相對特殊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單列,做出一些特別規定。所以,非上市公司,實際上有四種,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
2、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股東在一起召開的這個會議,在有限責任公司叫做「股東會」;在股東有限公司叫做「股東大會」;一人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沒有股東(大)會一說。
好,言歸正傳: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肯定是有的;董事會可以有也可以沒有。在公司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情況下,可以不設董事會,設一名執行董事。至於何謂「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公司法並未界定,全憑企業自己體會,基本上只要自認為較少活較小,那就成。只需在《公司章程》中做好約定即可;監事會也是可以有可以沒有,相關規定同董事會。
2、股東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肯定有;董事會,必須有;監事會,必須有。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沒有。因為就一個股東,沒法開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可有可沒有,參照有限責任公司執行。因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必然是符合「股東人數較少」,所以可以不設董事會和監事會。通常,也是不設。但是如果股東認為有必要設立,自然是可以設立的。
4、國有獨資企業。股東會,沒有。國資部門履行投資人職責;董事會,有。董事會成員由國資委派和職工董事組成;監事會,有。監事會由國資委派和職工監事組成。
另外,多說一嘴,為什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要單列?不也是有限責任公司么?
因為,公司制的本質在於「有限責任」,無論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自身只承擔出資額之內的責任。一人有限公司,聽上去也是按照出資額承擔責任,但是前提必須是「出資人財產跟法人(即一人有限公司)財產嚴格分離」,如果不能自證分離,則很可能觸發「揭開法人面紗」特別條款,屆時,出資人很可能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樣一來,有違公司制初衷,所以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只算附條件的有限責任,單列出來也是合理。

⑥ 董事會是每個公司必設立的嗎還有什麼股東大會是不是只針對上市公司和股份制才開的

不是的。

公司分為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中才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在有限公司中,董事會不是必須設立的,不設董事會的公司,可以設立執行董事一名。

股東轉讓股權的時候,按照公司法第71條的規定轉讓。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有限公司中,可以有股東會。

而在股份公司中,董事會是必須設立的。股東大會是必須設立的。跟股份公司上市還是非上市沒有關系。

⑦ 公司法對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有哪些規定

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上市目前而言,我國關於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的規定,主要體現為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對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的特別規定。這主要是指中國證監會對上市公司所作的具體規定,包括《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范上市公司行為若干問題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則》等部門規章中關於董事會和監事會的特別規定。公司在遵守《公司法》規定的同時,還應當符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在部門規章中所作的特別規定。

⑧ 企業沒上市是否有董事會、股東會、經理會等

董事會、股東會並不是上市公司獨有的。
任何一家公司只要有兩個及兩個以上的股東就存在股東會。一個股東的公司的就叫「股東」,「股東」行使股東會的職權。
股東會或者「股東」可以決定是否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如果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就由執行董事和監事行使職權。也就是說非上市公司可以有董事會、監事會,也可以沒有。但是上市公司必須有董事會和監事會。
經理辦公會一般存在國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