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上市募股集資主要通過什麼方式
募股集資是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的形式向社會收集資金,並以公司利潤向股東(買股票者)支付相應的股息。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家批准才可以在我國特定的股票交易所(上證所、深證所)上市融資,有限責任公司沒有這個權力。
主要通過方式∶
1、首發。
俗稱「IPO」,即首次發行上市,通過改種模式,上市公司確定總股本及流通股本,向市場上光大的投資者募集資金,包括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
2、增發。
一般為定向增發,即像特定的人群發行以發行股票等方式融集資本的方式,區別與首次發行上市的是:該種模式向固定的人群發行,比如上市公司高管等。
3、配股。
即向股票持有者(股東),約定以某一價格買賣股票的行為,通過該種方式,上市公司增加流通股本,募集資金。通常稱為再融資。
『貳』 上市公司需要用錢,用自己錢好還是增發股票集資好
一般如果公司需要錢的話,可以通過很多方式。銀行貸款、發行信託、發行債券、定向增發等,而這些融資方式裡面成本最低的就是增發股票了,發行股票來的錢是不用還的,,,所以作為上市公司的話能做增發股票的話肯定是做增發股票好的。。。。。。
『叄』 集資上市是騙局嗎
基本上都是騙局 現在好公司上市基本不需要集資,市場上的資金量是很充裕的,可惜的是優秀的項目較少,很多集資上市在內部員工就消化的差不多了。集資上市也是有要求的。
第十三條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四)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第十四條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募股申請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營業執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東大會決議; (四)招股說明書; (五)財務會計報告; (六)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 (七)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 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肆』 關於上市公司集資多少的問題
1000X10=10000,
公司集資是的,
但是股價高低,影響它第二次集資,第三次集資。
『伍』 上市公司那麼有錢為什麼還要融資
上市公司有沒有錢是相對的,對於普通人來說淡然很有錢,但是公司開展業務,公司的日常開銷,員工工資整天來說開銷是非常大的。
融資的目的是為了吸納更多的外部資金,資金越多就越容易拓展業務發展公司,所以要融資。
融資的概念 《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上市無非就是兩種目的:
1、圈錢:公司營運尚可,希望賣股票獲得原始價值百倍千倍的價值,總有傻子接盤。
2、國企搞股份制改革,弄上市,面子工程。
所以有錢才不上市啊,上市新發行股票,大股東手裡的股份是被稀釋的,賺的錢還要分別人一份。上市之前,公司是自己的,利潤愛怎麼用怎麼用,想分多少分多少,雇的員工愛怎麼使喚怎麼使喚,設備想怎麼怎麼用,主營業務,一天換一個都沒人管。
上市以後,種種不自由。中國特色,你知道,稅款沒有足額繳的,上市之後,多雙眼睛在看。
『陸』 上市公司集資安全嗎
公司都上市了,完全可以通過股票市場融資,不會對個人進行集資
『柒』 企業上市後就能集資是什麼回事錢是哪來的
公司上市意味著向投資人發行股份,然後投資人就用錢去認購股份,公司就得到錢了
『捌』 上市公司有哪些籌資方式,各有什麼利弊
其實對公司利弊,從邏輯來說就等於對投資者的風險衡量,樓主選不選我的回答並不重要,我上網路吧只是寫出我個人觀點供有需要的人參考
上市公司可以通過二級市場集資方法(更正有部分內容):
1.新股上市發行股票數量及發行價(得到的金額歸上市公司運營),不存在利弊因素,最基本的集資方式
2.發行分離可轉債,用債券的形式供股東購買及送認股權證給股東,看好公司的將來可換成股票,如果不看好或覺得不化算可以隨時套現及債券到期收回相關的利息,發行成功對公司做大做強,能更加抵禦行業風險
3.發行公司債,同樣以債券形式供投資者購買,到期只可以套現及收回相關利息,利息較高對保險公司比較化算,感覺選擇性沒有可轉債這么多,不存在投資風險
4.定向增發,對指定的股東或參股的公司以增加股本的形式通過二級市場折價比例(如按市場價80%),通過股東大會及證監會審批後才能夠進行,利:對上市公司經營有速度擴大業務及抵還部分的債務; 弊:對小股東不公平,很多股東都想用更化算的價格購買優秀公司,優秀公司如萬科,招科,平安折20%已經非常大
5.公開增發:對集資一定的資金按所有股東的比例進行增加股本擴充,通過股東大會及證監會審批後才可以進行. 如集資成功有利於公司迅速做大做強提高競爭力的話,抵抗風險,我個人認為只要該融資有明確的方向及項目是非常好的做法,弊:對短線投資者,容易造成市場的不良氣氛
最終融資成功的話,如果該公司有積極性,迅速將公司的業務做大做強,提高競爭力,抵禦行業帶來的風險是一件非常好的事,但前提條件是融資時投資者一定要認真了解融資的使用說明及投資項目等
當然市場上也有不同事的聲音,認為在圈錢導致更多投資者的反對,如萬科04年發行19億分離可轉債,05年公開增發42億,06年公開增發100億,招行05年發行分離可轉債,從年報看到有非常明顯的收益,不同公司有不同的做法,所以要注意風險
以上為個人看法,供樓主參考吧
『玖』 在准備上市公司集資款可以理解為原始股嗎
在准備上市公司集資款不可以理解為原始股。這是因為所有的集資都是要簽訂合同的,有的合同約定集資性質屬於要付利息的借款,有的合同約定集資性質屬於不付利息的參股分紅,那麼前一種情況下就不屬於原始股性質, 後一種情況就屬於原始股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