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排污稅和排污費的主要區別
一 排污費與污染稅的理論比較從西方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在市場經濟中,除了私人產品以外,還存在著另外一類性質不同的產品即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相比,公共產品有兩大特點,即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所謂非競爭性,指的是增加一個消費者,公共產品的邊際成本為零。例如公共道路兩側的路燈,不論有多少個行人,它的成本都不發生變化,真實即使一個行人也沒有,它的成本依然不變。所謂排他性,指的是將一部分消費者排除在外的做法。要麼在技術上不可行,要麼其經濟成本過高而顯得不必要。再以路燈為例,我們可否讓一部分行人得到燈光照射而讓…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FJSW200005002.htm
㈡ 關於排污申報與排污費徵收有關問題的問題有沒有廢止
從正常從面,目前排污費的徵收已廢止,目前執行的是環境保護稅的申報,不過可能因地方而已,有些地方可能還沒有轉換過來,或者國家層面的環境保護稅的徵收管理尚未明確細則和操作程序和標准。
㈢ 收取排污費和排污處罰是一回事嗎
不是一回事。二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聯系:
企事業單位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給環境帶來了損害,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排污費,這是排污單位對社會的一種經濟補償,是排污單位應該承擔的一項法定義務。
現行《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所謂的「取消超標排污費」,並不是對超標准或超總量排污的行為不能提高徵收標准,而徵收標準的提高跟處罰超標或超總量的行為並不矛盾,不意味著就不能加倍徵收排污費了。
區別:
1、懲罰不同
排污費有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代表國家,依法向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強制收取的費用。排污處罰是排污單位對其違法行為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
2、責任不同
排污費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標准,強制排污單位對其已經或仍在繼續發生的環境污染損失或危害承擔的經濟責任,排污處罰是排污單位違反了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環境保護法律的相關規定,對違法排污單位的一種行政制裁措施。
(3)上市公司排污費及清理費擴展閱讀:
企業排污相關規定
企業超標或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的,除依法實施其他處罰外,還要加一倍徵收排污費。同時存在超標和超總量排污的,加兩倍徵收排污費。企業生產工藝裝備或產品屬於淘汰類的,要加一倍徵收排污費。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低於排放限值50%以上的,減半徵收排污費。
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根據污染治理產業化發展的需要、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經濟、技術條件以及排污者的承受能力,制定國家排污費徵收標准。
國家排污費徵收標准中未作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排污費徵收標准,並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備案。排污費徵收標準的修訂,實行預告制。
㈣ 垃圾清運費應該屬於會計什麼科目
一、如果是單位企業
垃圾清理費可以記入「管理費用--排污費」科目;
垃圾清運費可以記入「管理費用--其他」。
二、如果是個工程
垃圾清理費可以記入「開發成本--基礎設置費」;
垃圾清運費記入「開發成本--前期工程費」。
(4)上市公司排污費及清理費擴展閱讀
固體廢物排污費是一種環境管理經濟手段,國家徵收固體廢物排污費的目的在於促使排污者主動控制其排放工業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的行為,達到國家的廢物控制標准,並使其排放污染物的外部效應內部化。另外,徵收固體廢物排污費還有為污染治理籌集資金的功效,固體廢物排污費的分配和使用直接關繫到國家或地區的其他經濟政策。充分發揮固體廢物排污收費制度的作用,除了將其納入國家財政預算外,還應加強對排污費使用的規范管理工作。
根據《條例》的規定,我國對固體廢物排污費的使用遵循「專款專用原則」。作為專項環境保護資金,固體廢物排污費應全部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向用於環境污染防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或者挪作他用。另外,根據《排污費資金收繳使用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不得用於城市綠化、環境衛生和新建企業的污染治理項目,以及其他與污染防治無關的各種項目,否則將依據《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㈤ 請問衛生費和排污費及環衛費有什麼區別嗎
衛生費及環衛費是幫你打掃衛生及清運所做工作收取的費用,是服務性收費,排污費是對排污者產生的廢水、廢氣、超標雜訊,收取的費用,是法律規定的行政收費項目。
㈥ 企業排污費要繳納多少錢
根據你的排污量進行計算
最標準的是根據你的污水、廢氣、雜訊、固廢的相關資料(污水、廢氣根據產生污染物的原料等的發票為依據,雜訊以實際測量為依據,固廢以物料衡算為依據)確定你的排污量
現在因為有大批相同類型小企業,一般取一個樣本值進行統一計算
㈦ 排污權有償使用費與排污費一年收多少
1、是合法的,憲法、物權法、土地管理法都規定了在一定條件下國家可以徵收或徵用土地。《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一)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2、國家徵收土地應該給予補償,你可以和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協商,夠牛的話,你也可以做一回釘子戶。
㈧ 排污稅和排污費是不是一個概念
我是環保局工作的。。排污稅和排污費是一個概念。。只是因為財政需要改費為稅而進行的。。此項稅收的徵收都是按照排污量大小換算過來的。。一般來說,除了這個費用,還需要交一定的檢驗費,依據檢驗報告換算。。如果不超標,則按正常稅率徵收,如果超標,雙倍徵收。。另外還跟排放的總量也有關系
㈨ 工業企業排污費徵收標准
排污就要收費,超標就要加倍,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繳納排污費,排污費是由環保部門來收取。
排污費包括:污水排污費、廢氣排污費、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排污費、雜訊超標排污費。你的企業涉及到哪幾個方面(排放廢水、排放廢氣等)環保部門就會收取那幾項的排污費。
你可以查看下面的相關法律法規:
1、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9號)
2、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排污費徵收標准管理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聯合頒布的第31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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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epa.gov.cn/law/gz/bmgz/qtgz/200302/t20030228_862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