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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定增能同時發兩個嗎

發布時間: 2021-06-08 20:36:49

上市公司增發股票次數有上限嗎

有上限。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二條向原股東配售股份,除符合本章第一節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 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三十;

(二) 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三)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控股股東不履行認配股份的承諾,或者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百分之七十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

(1)上市公司定增能同時發兩個嗎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條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提供擔保,但一期末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十五億元的公司除外。賦予債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權利。

認股權證的存續期間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六個月。募集說明書公告的權證存續期限不得調整。

第二十四條認股權證自發行結束至少已滿六個月起方可行權,行權期間為存續期限屆滿前的一段期間,或者是存續期限內的特定交易日。

❷ 上市公司多次定向增發,聘用券商可以不是同一家嗎

可以是可以...這個是可以交接的...
但是...這都是合作出問題以後才會換....
換句話說...可能前面的券商發現什麼貓膩了...不願意做...怕擔風險所以就不做了.....
比如空殼公司做賬...就是為了掙錢....一旦被發現後患無窮啊....
建議你多看看 是為什麼~~!

❸ 定向增發的同時可以做權益分配嗎

A股市場定向增發利益鏈背後,隱藏著諸多潛規則。在交易設計上,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通過保底協議、補償條款、對賭安排等吸引資金入局,輔以市值管理的運作手段,達致穩定股價、完成定增的目標;通過非市場化的利益安排,參與定向增發的投資者旱澇保收、坐享漁利。即便如此,由於二級市場跌宕起伏,仍有不少機構在定增股解禁後出現虧損。此時,上市公司大股東或其關聯方「挺身而出」,以增持名義行回購之實,再加以其他約定的補償方式,掩護定增機構無風險套利。制度層面來看,監管層一貫秉持簡政放權的市場化改革取向。但與配股及公開增發不同的是,定向增發發行門檻低、約束機制缺失,導致監管套利空間較大;加之上市公司、基金等機構的治理機制不夠完善,利益輸送的現象屢禁不絕。在當前改革的大背景下,定向增發市場監管有待進一步收緊。

❹ 定增是怎麼回事上市公司怎麼才可以發定增

定增,就是給幾個大佬,創始人,高管啥的股票,從他們那兒募集資金用於公司做大做強。這個股票價格一般比市場上交易價格要低不少,方便1、2年之後高價賣給散戶賺錢。
上市公司定增,一般是公司有一個項目要投資建設,比如說收購,擴大生產,多元化啥的,反正就是這些事兒,只要報批給證監會通過了,就OK了。

❺ 上市公司定向增發規定

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認購後變成控股股東或擁有實際控制權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2006年證監會推出的《再融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關於非公開發行,除了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以及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外,沒有其他條件,這就是說,非公開發行並無盈利要求,即使是虧損企業也可申請發行。
定向增發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大投資人(例如外資)欲成為上市公司戰略股東、甚至成為控股股東的。以前沒有定向增發,它們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東購買股權(如摩根士丹利及國際金融公司聯合收購海螺水泥14.33%股權),新股東掏出來的錢進的是大股東的口袋,對做強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另一種是通過定向增發融資後去購並他人,迅速擴大規模。
作用: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場化估值溢價(相對於母公司資產賬面價值而言),將母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放大,從而提升母公司的資產價值。
2、符合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從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與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實現了上市公司在財務和經營上的完全自主。
3、對於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而言,通過定向增發可進一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4、對國企上市公司和集團而言,減少了管理層次,使大量外部性問題內部化,降低了交易費用,能夠更有效地通過股權激勵等方式強化市值導向機制。
5、時機選擇的重要性。當前上市公司估值尚處於較低位置,此時採取定向增發對集團而言,能獲得更多股份,從未來減持角度考慮,更為有利。
6、定向增發可以作為一種新的並購手段,促進優質龍頭公司通過並購實現成長。
7.非公開發行大股東以及有實力的、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大投資人可以以接近市價、乃至超過市價的價格,為上市公司輸送資金,盡量減少小股民的投資風險。由於參與定向的最多10名投資人都有明確的鎖定期,一般來說,敢於提出非公開增發計劃、並且已經被大投資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會有較好的成長性。

❻ 上市公司兩次定增的價格相差大嗎

不一定,價格要看當前市場價格以及環境而論

❼ 上市公司可以隨意增發股票嗎

如果上市公司為一些情景看好的項目定向增發,就能受到投資者的歡迎,這勢必會帶來股價的上漲。反之,如果項目前景不明朗或項目時間過長,則會受到投資者質疑,股價有可能下跌。
如果大股東注入的是優質資產,其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明顯優於公司的現有資產,增發能夠帶來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反之,若通過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換進入了劣質資產,其成為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則為重大利空。
如果在定向增發過程中,有股價操縱行為,則會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比如相關公司很可能通過打壓股價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發對象的持股成本,達到以低價格向關聯股東定向發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構成利空。反之,如果擬定向增發公司的股價跌破增發底價,則可能出現大股東存在拉升股價的操縱,使定向增發成為短線利好。
因此判斷定向增發是否利好,要結合公司增發用途與未來市場的運行狀況加以分析。一般而言,對中小投資者來說,投資具有以下定向增發特點的公司會比較保險:一是增發對象為戰略投資者,定向增發有望使公司的估值水平提高,進而帶動二級市場股價上漲;二是增發對象是集團公司,有望集團公司整體上市,消除關聯交易;三是增發對象是大股東,其以現金認購,表明大股東對上市公司發展的信心;四是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較好且建設期較短的公司;五是當前市價已經跌破增發價或是在增發價附近等,且由基金重倉持有。

❽ 關於上市公司定向增發2個有效期問題

這兩個中的哪一個先到期/過期,都是過了有效期。
一般多是過了股東大會的有效期卻還沒有完成增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