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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國有股流通定價問題調查

發布時間: 2021-06-07 02:13:30

Ⅰ 去哪裡可以查到最新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比例是可以知道每家公司國有股比例的情況

許多地方都可以,比如:公司的季報、年報里都有顯示。如果想省點事,那就直接在炒股軟體里對這只股票按F10,會出現基本面的信息,那裡也有顯示。另外,和訊網,東方財富之類的網站上也會有這些資料的。

Ⅱ 現在上市公司年報里還能查到國有股和法人股的比例么。怎麼我看到的都是流通A股納。論文需要國有股,法人

這個一般從年報裡面查不到的,可以直接到上市公司查詢,或者電郵董秘辦公室,可能公司網站也能得到你需要的.

Ⅲ 上市公司國有股性質變化的國有產權交易范圍是什麼

涉及上市公司國有股性質變化的國有產權轉讓事項,是指由於上市公司國有股持股單位國有產權轉讓導致上市公司國有股性質發生變化,形成上市公司國有股間接轉讓的事項
這里所稱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性質變化,是指上市公司持股單位由國有獨資企業變為國有控股企業,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變為非國有企業,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國家股轉變為國有法人股,或由國家股、國有法人股轉變為非國有股。

Ⅳ 為什麼國有股、法人股的價格和流通股的價格是不同的

投資主體來分。我國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分為國有股,法人股和社會公眾股。國有股指有權代表同家投資的部門或機構以國有資產向公司投資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現有國有資產折算成的股份。由於我國大部分股份制企業都是由原國有大中型企業改制而來的,因此,國有股在公司股僅中佔有較大的比重,通過改制,多種經濟成份可以並存於同一企業,國家則通過控股方式,用較少的資金控制更多的資源,鞏固了公有制的主體地位。 法人股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經營的資產向公司非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目前,在我國上布公司的股權結構中,法人股平均佔20%左右。根據法人股認購的對象,可將法人股進一步分為境內發起法人股、外資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三個部分。 社會公眾股是指我國境內個人和機構,以其合法財產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我國投資者通過3000多萬股東賬戶在股票市場買賣的股票都是社會公眾股。我國公司法規定,單個自然人持股數不得超過該公司股份的千分之五。 我國國有股和法入股目前還不能上市交易。國家股東和法人股東要轉讓股權,可以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經證券主管部門批准,與合格的機構投資者簽訂轉讓協議一次性完成大宗股權的轉移。由於國家股和法人股占總股本的比重平均超過70%,在大多數情況下,要取得一家上市公司的控股權,收購方需要從原國家股東和法人股東手中協議受讓大宗股權。近年來。隨著兼並收購人殼、借殼等資產重組活動的展開,國有股利法人股的轉讓行為也逐漸增多。

流通股:可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北京兩個法人股系統STAQ、NET上流通的股票。由於中國證監會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證券交易系統自己審批的。而在此之後,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統一歸口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

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場屬性的不同可分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

非流通股: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其中國家股是在股份公司改制時由國有資產折成的股份,而法人股一部分是成立股份公司之初由公司的發起人出資認購的股份,另一部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專門向其他法人機構募集而成的。這一部分股票未上市流通的原因一是國家股的代表人尚未確定,其上市轉讓難以操作;其二是在發行股票時,部分法人股的募集和社會公眾股條件有所不同;其三是國家股和法人股在上市公司的總股本中所佔比例高達2/3,其上市流通會對現在的二級市場形成較大的沖擊。隨著我國股份制改革的深入、股市的成熟和發展,這一部分股票必然將會進入滬深股市的二級流通市場。

Ⅳ 我國國有股減持開始時間、原因、現狀如何

國有股減持是一個艱巨的工程,不能一蹴而就,還要考慮方方面面的因素

國有股減持問題關繫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但最主要的是國有股股東(即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與流通股股東(即股民群體)的博弈關系,博弈雙方都有兩種行為選擇:國有股股東的行為是「減持」或「不減持」,流通股股東的行為是「支持」或「反對」,博弈各方的支付函數由他們對其收益或損失的預期決定。如果全部都是按每股凈資產減持國有股,流通股股東的行為肯定是支持,國有股股東的行為可能是不減持或者是少減持,這樣達不到國有股減持的目的;如果是按市場價減持國有股,國有股股東的行為肯定是減持,流通股股東的行為肯定是反對,股票市場就會下跌,國有股減持就會夭折,同樣達不到國有股減持的目的。但是,本方案引進了國有股減持價格增加比率k,也就是改變博弈雙方的支付函數,也就使靜態博弈變為動態博弈,使靜態的納什均衡變為動態的納什均衡。

國有股減持開始時,減持價格是每股凈資產,流通股東的行為肯定是支持,雖然,國有股股東減持熱情不高,但是,受到社會保障資金缺口的壓力以及各地方政府的減持動力的影響,國有股還是有一定數量的減持,隨著減持價格逐年提高,減持數量逐年增大,到達一定減持價位後,減持數量達到最大,然後又逐年減少,這是因為社會保障資金缺口壓力已經下降,同時國有股股東預期還有更高的減持價格,並且有些股票國家還需要絕對控股或相對控股,可以減持的股票數量也大為減少,實際上到真正意義的全流通時,市場壓力已經不大了。
有了國有股減持價格增加比率k,對股票市場的穩定有很大好處。雖然國有股減持開始的時候是以每股凈資產減持的,流通股股東熱情歡迎。但是,隨著國有股減持逐年展開,減持價格也逐年提高,流通股股東的熱情也會逐年下降,這就使得流通股股東也有一個理性預期,對二級市場的股票炒作就是一個限制,象億安科技那樣的炒作現象就會大大減少,國有股減持就像一個穩定器,使得中國股市平穩發展。
國有股減持價格增加比率k的大小對國有股全流通進程的長短以及股票市場的穩定有很大的影響,k太大了,國有股全流通的時間可能會縮短,但是,市場穩定難以保障。我們認為k為10%比較合適,如果k為10%,十五年後減持價格是每股凈資產的4.17倍,二十年後減持價格是每股凈資產的6.73倍,也就是說十五年到二十年後國有股可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全流通。
4.能使上市公司國有股從減持到全流通平穩過渡,避免股市的劇烈波動。
本方案應用了期貨投資理論中利用基差套利的原理。在期貨投資中,如果期貨價格大於或小於現貨價格,它們之間的差額就是基差,期貨投資者就可以期貨做空買入現貨或者期貨做多賣出現貨進行套利,因為隨著期貨交割期的臨近,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將趨向統一。本方案國有股開始減持當年,i=0,即減持價格就是每股凈資產,以後每年增加,這種變化是比較緩慢的,有利於流通股股東的適應,隨著時間的推移,市場會利用自身的調節能力,使得上市公司國有股從開始減持平穩過渡到全流通,避免股市的劇烈波。動。過去解決內部職工股的問題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本方案並不規定減持年限,而是規定一旦上市公司國有股減持價格大於或等於股票的市場價格,公式立即不適用,即就在這只股票上,在那時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全流通,這本身就是對不同的股票進行不同處理。例如,有些戴ST或PT的虧損股票,國有股減持就可能在該股票上提前實現全流通,這不僅在股票市場上倡導理性投資,而且也為虧損股的資產重組提供了市場運作平台。有些學者提出對不同公司採取不同方案,我們認為這種做法理論上可能行得通,但實際上沒有可操作性,因為那樣,就會引發各種「尋租」,反而不能實現股票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
總之,國有股減持還必須考慮到市場的承受能力,在操作的實施當中,必須要求進行「軟著陸」,並且以減持價格為核心,國有股以每股凈資產開始減持,以後每年增加減持價格,依靠市場自身的力量,調節國有股減持數量,使其逐漸從小到大,達到一定減持價位時,減持數量達到一個峰值,然後使其逐漸從大到小,最終平穩實現國有股全流通。

Ⅵ 什麼資料庫可以查詢到精確的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法人股,流通股比例

每家上市公司的年報有公布,前10名股東,如果要再詳細的就得是上市公司內布了,一般不會提供的。

Ⅶ 上市公司國有股都可以流通嗎

由於上市公司國有股、法人股的流通問題一直就是我國證券市場上十分敏感的話題,因此,國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的任何形式都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公開就是指流通方式必須公開化,提高操作上的透明度。公平就是指與國有股、法人股流通有關的當事方都必須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相應的權益能夠得到公平的保護,不以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為條件。目前大多數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都是國有企業,這些企業在配售自己持有的國有股時,如果只是從自身的利益出發,就有可能損害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因此,國有股配售的價格、數量的確定要充分考慮新老股東的承受能力。公正就是政府的有關部門必須在現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給予有關的當事方公正的待遇,既不能站在國有資產所有者的立場上,損害廣大投資者的利益,也不能以維護市場的穩定運行為由而損害國家的利益。

國有股投資基金的具體運作方式可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在統計國有股流通市值和減持數量的基礎上,以一定的折扣大致估算需募集的資金總額,然後再根據預期的資金認購能力,將所需募集的資金總額通過發行「國有股投資基金」份額的方式分步分批募集,每次發行的基金份額可視市場變動情況適度調整,所籌資金作為國有股減持變現的資金來源。
其次,基金發行成功後,所籌資金按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市盈率折扣一定比例購買首批符合減持條件的國有股,變現金額用於社會保障體制建設。之後,視每年需增加的減持國有股數量,以增加基金份額的方式募集減持國有股所需資金,並使基金的股權結構進一步多樣化。為保障國有上市公司原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利益,上市公司在向基金出售國有股的同時,也應以同等的價格向社會公眾股股東配售一部分,以攤薄社會公眾股股東的持股成本。
再次,國有投資基金所認購的股票可以在一定期限內逐步分批上市,以減輕二級市場擴容的壓力。售股的資金收益,交基金保管人統一保管,每年年終時進行結算,將售股盈利以現金方式分配給基金持有人。
最後,經若干年售股後,或規定的基金存續期滿後,撤消「國有股投資基金」,同時,歸還基金持有人的本金。

Ⅷ 如何解決我國國有股和法人股不可上市流通問題,目前有關職能部門採取了什麼對策

我國股市上一直存在著「股權分置」問題,被普遍認為是困擾股市發展的頭號難題。 過去由於歷史原因,我國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權不能流通。亦即股市同時存在著流通股與非流通股。此二類股,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利,此即「股權分置」問題。其弊端長久地嚴重影響股市的發展。

股權分置改革(股改政策)就是要在市場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對此兩類股東的股份,予以重新確認。並由現況的兩類股權分置,變為將來股票全面流通的情況。

股改的目的,最終就是要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以消除制度賦予非流通股股東對公司的壟斷控制權、防止同股不同權和同股不同利的現象繼續發生。

非流通股一旦進入市場流通,市場流通籌碼大量增加,那麼就會破壞原有高溢價發行的少數流通股的市場條件。在原來股權分置條件下,流通股之所以能夠高溢價發行,是因為數量巨大的非流通股不流通。現在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由股權分置改為不分置,全部進入市場流通,且改革後兩者權利義務相同),非流通股要進入市場流通,那麼理所當然要對兩類股東的持股成本進行核算並重新確認兩類股東的股權。也就是說,股權分置改革就是對兩類股東的股權,予以重新確認後,全部股票進入市場流通。

目前具體的股改措施,是由公司管理階層自己提出股改方案,由小股東投票表決。有些有創意的作法就不斷出台,例如:
(1)提出大股東違約賠償條款。
非流通股股東增加股改違約賠償承諾,規定如果非流通股股東未按承諾減持股份,則非流通股股東願意將違約出售股票所得全部或部分賠償給公司(類似台灣公司法歸入權條款)。這是一個懲罰規定製定,有助於消除流通股股東對股改承諾條款得不到執行的擔心,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和增強投資者持股信心。
(2)提出禁售期限(類似共同基金發行之初的閉鎖期條款)
大股東主動延長禁售期的承諾,顯示了大股東對公司發展前景充滿信心,也給投資者一個良好的預期。有些公司承諾條款將大股東的禁售期限從法定的12個月延長到24個月至36個月,江淮汽車、精工科技禁售期60個月,而承德釩鈦第一大股東承德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更是承諾7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所持非流通股,其承諾期限之長為股改以來之最。
(3)一些股改公司也訂定限售價格條款。
凱恩股份第一大承非流通股股東諾3年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出售股票的價格不低於11.74元,這一價格復權後為凱恩股份上市以來的最高價。
(4)藍籌公司對價理想
上海汽車、民生銀行兩大藍籌公司,分別推出了每10股送3.4股和每10股送3股(相當)的對價。這一對價水準超過了前期長江電力和寶鋼股份的對價幅度,進一步穩定了投資者對績優藍籌股的流通補償預期。

Ⅸ 外資收購的外資收購上市公司中的國有股定價問題

根據《暫行規定》的規定,並購當事人應以資產評估機構對擬轉讓的股權價值或擬出售資產的評估結果作為確定交易價格的依據。並購當事人可以約定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資產評估機構。資產評估應採用國際通行的評估方法。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導致以國有資產投資形成的股權變更或國有資產產權轉移時,應根據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評估,確定交易價格。禁止以明顯低於評估結果的價格轉讓股權或出售資產,變相向境外轉移資本。《暫行規定》要求對被收購股權進行資產評估,主要是為了防止超低價格轉讓、利潤轉移或規避外匯管制。
但根據2001年12月31日財政部頒發的《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體或者部分產權(股權)轉讓,股權轉讓應當對相關國有資產進行評估,即上市公司轉讓股權不需要資產評估。之所以免除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轉讓的評估,一是由於上市公司已經執行嚴格的會計審計制度,並按期披露會計報表,接受公眾的監督,二是為減少上市公司並購的交易成本,而將經有證券資格會計師審計的凈資產值作為定價依據。在以往的實際操作中,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權轉讓基本上都是以審代估,轉讓定價依據上市公司的審計值來確定。對於外資受讓國有股,由於國資委有特別的規定,收購方可以向商務部申請豁免資產評估程序。
另一方面,由於非國有股不屬於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管轄范圍,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頒布的以審代估的規定並不能適用於上市公司非國有股的轉讓。所以,對於外資收購上市公司非國有股,我們認為,應遵守《暫行規定》的要求,對擬轉讓的股權價值進行資產評估,以防止交易雙方通過低價交易向境外轉移資產,逃避外匯管制。
我國相關法規規定外資並購優先考慮公開競價方式,其主要原因是為了獲得有一定實力的並購方以及獲得較高的收購價格,而且有利於限制投機性收購。但公開竟價並不是我國規定的外資並購的唯一方式,而只是優先考慮的一種並購方式,並不排除上市公司收購可以採用協議收購方式。到目前為止,由於缺乏關於公開競價操作方式的具體規定,在實踐中發生的外資並購案例都是以協議定價方式進行的。
中國證監會於2003年10月9日發布了《關於加強對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協議轉讓活動規范管理的通知》,重申證券交易所為上市公司股份轉讓的唯一合法場所,並規定需要採用公開徵集方式確定協議轉讓價格和受讓人的,由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統一組織安排。到目前為止,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都還沒有相關的操作規則出台。我們理解,如果通過公開競價收購上市公司,則將涉及到大量的信息披露問題,有關主管部門不僅應對公開競價的方式、場所等作出明確的界定,還應對公開競價的信息披露制度作出專門的規定。否則,將會影響對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並購的順利實施。

Ⅹ 證券中介機構的逐步解決國有股上市流通問題

國有股上市流通是我國證券市場進一步規范發展的客觀要求。這是因為,第一,國有股作為股份資金本身就要求具有資本的流動性,這是市場條件下進行資源配置的基礎。第二,國家作為國有股的股東常常因為需要調節財政收支平衡或調整產業結構而收回投資,可是國家股不能上市流通,以上目標就無法實現。有人認為國家股上市流通,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其實,資產與資金只是形態上的改變,不存在流失問題,資產不流動、不能發揮效益才是國有資產的最大流失。此外,國家也需要通過國有股上市流通來迴避或降低投資風險。第三,國有股上市流通也是我國證券市場進一步開放發展並與國際接軌的要求。當前國有股上市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模式:
1) 國有股單獨設市流通。這種方式可以滿足國有企業實現戰略性改組的需要,同時由於未與a股、個股並軌流通,也不會對a股、個股市場形成直接沖擊。將國有股單獨設市流通還可使國企間的收購、兼並等重組活動公開化、市場化,促進國企增強危機感和緊迫感,以自覺努力增強競爭力,加快國企改革步伐。
2) 國有股與a股個股合並流通。可以根據上市公司每股凈資產額來對國家股、法人股和內部職工股進行縮股,從而大大縮小上市公司中的國家股、法人股和內部職工股的規模,以便在縮股後分階段上市,這樣可以大大減小對個股的沖擊,同時也不會對新股發行造成過大壓力。否則按這樣的路走下去,每上市100億新股,市場的總面值就會增加400億,這樣,矛盾的累積會越來越多,一旦經濟形勢發生大的變化,股市就會有崩盤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