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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我國目前上市公司的分配順序

發布時間: 2021-06-07 00:13:35

① 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現狀

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現狀
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偏好股權資本。從長期資金來源構成看,企業長期負債比率極低,有些企業甚至無長期負債。特別是在連續數次降息,在債務成本不斷下降的背景下,長期債務比例不升反降,並一直維持在低水平上,這不能不說明我國上市公司具有明顯的選擇股權融資方式的偏好。西方現代資本結構理論提出,企業融資次序應遵循內源融資優先,債務融資其次,股權融資最後的順序。然而,從我國近幾年上市公司的資本結構看,則是盡量避免借債,在企業上市時,多剝離負債,在再融資時,多推薦配股。
從內源融資與外源融資的關系看,我國企業具有強烈的外源融資偏好。1995-2000年對於未分配利潤大於0的上市公司,內源融資平均只有不到15%,85%以上是外源融資,而未分配利潤小於0的上市公司,外源融資更是在100%以上,內源融資為負。在外源融資結構中,股權融資又占優勢,典型地表現為股權融資偏好,融資的順序一般表現為:股權融資、短期負債融資、長期負債融資 中國企業上市之前有著極其強烈的沖動去謀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成功上市;上市之後在再融資方式的選擇上,往往不顧一切地選擇配股或增發等股權融資方式,以致形成所謂的上市公司集中性的「配股熱」或「增發熱」;大多數上市公司一方面保持很低的資產負債率,而另一方面目前1000多家上市公司幾乎沒有任何一家會主動放棄其利用再次發行股票融資的機會。我們將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上述特徵稱為股權融資偏好。這是與國外成熟融資市場的「啄食次序」所不同的,我國企業在外源融資時,表現出強烈的股權融資慾望和行動。自1990年股市成立,市場規模不斷擴大。1990年,我國上市公司只有10家,到2004年已達1377家;1991年,我國股票籌資額只有5億元,2004年達到1510.94億元,企業對公開發行股票的願望仍然十分強烈,對上市資格和上市後股權融資資格的爭奪一直沒有停止過。從1991年-2004年我國企業債券與股票融資額的比較中可以看到,股權融資的金額遠遠高於債權融資。

② 上市公司分紅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分紅規定如下:1、上市公司必須在章程中明確分紅政策。2、上市公司可以進行中期的現金分紅。3、近三年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才能進行分紅。4、在分紅以前,上市公司需要擬定利潤分配的方案,董事會要說明是否制定現金分紅預案。5、公司應該在季度報告中說明現金分紅政策的執行情況。

③ 上市公司的利潤如何分配有哪幾種主要形式

上市公司是如何分配利潤的: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應遵守補充虧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提取公益金、支付優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支付普通股股利的次序進行分配。公司補充虧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公益金前,不得分配股利。公司的公積金用於補充公司的虧損,擴張
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公司資本。公司提取的公益金用於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該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並提取利潤的5-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如盈餘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在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補充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遵循前述條件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先用當年利潤補充虧損。公司在從稅後利潤提取公積金後,經股東會議抉擇,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可經股東會議表決批准,將公積金轉為股本(這就是通常上市公司分紅公告中的10轉增多少),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發給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時,轉增後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25%。公司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分配股利。但公司用盈餘公積金補充虧損後,公司經股東大會特別抉擇,可按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餘公積金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後的公司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5%。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潤不足以按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支付股利時,也可以遵守上述法子辦理。公司分配股利可以採納現金或者股票的情勢,公司普通股股利,該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國家股利按國家規定組織收取。公司該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並代繳個人股東股利收入應納的稅金。

④ 我國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取得哪些成績

一、股利分配的特點

按照從歷史到現實的時間發展順序對中國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進行考察,我們不難發現,中國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具有以下幾個明顯特點:①股利分配形式多樣化。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主要有現金分紅、送紅股、轉增股本三種方式,但在此基礎上又派生出將派現、送股與轉增相結合的多種分配方式,再加上配股,使我國上市公司的分配方案顯得更為復雜。②不分配的公司多。股票是一種高風險的金融資產,給投資者超過儲蓄收益率的較高的投資回報,是上市公司的責任。但是,中國的上市公司很多缺乏這種應有的責任感,每到公布年報時,一些上市公司漫不經心地用「暫不分配」就把投資者輕易地打發了,使投資者對股利回報的熱望成為泡影。③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缺乏連續性和穩定性。由於沒有把投資者的利益置於應有的位置上,我國多數上市公司沒有明晰的股利政策目標,在股利政策的制訂和實施上缺乏長遠打算,帶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隨意性。④上市公司股票股利分配較多,在股利分配中占重要地位。很多上市公司選擇了送紅股的分配方式,這也構成中國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一大特色。雖然從整體來說,選擇現金分紅的公司要多於股票分紅的公司,但從股利金額來看,相對而言,現金股利的分配率較低,股票股利的分配率較高。⑤股利分配往往與再融資行為相關聯。我國上市公司上市後通過資本市場進行再融資的主要渠道是實施配股,加之證監會對配股資格有較為嚴格的規定,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

二、影響上市公司分配行為的因素

影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為的因素很多,但主要有:

1.盈利和現金流量。上市公司業績下滑是造成分紅政策不穩定的重要原因,利潤的大幅下滑自然制約了分紅的實施。在業績滑坡造成可分配利潤減少而難以實施分紅的同時,現金不足也成為不分配的一個關鍵因素。如果支付現金股利,上市公司會有一筆支出,因此只有在公司現金充裕、短期償債能力不成問題的情況下,才會發放現金股利。一些公司雖然每股盈利尚可,但若仔細分析其財務數據,就會發現應收款占資產的一大部分,每股現金流量為負數,想派發紅利也是有心無力。

2.企業規模與股權結構。一般來說,公司股本規模越大,股本擴張空間也就越小,傾向於以現金股利的形式支付股利,從而派現的比例大,送股的比例小。小盤股股本擴張能力強,主要以送股的形式發放股利,股利支付率就越低。股權結構集中的公司傾向於低股利支付,股權結構分散的公司傾向於高股利支付。此外,不同股權結構的公司的股利分配也有一定差異,國有股、法人股控股比例較大的上市公司的股利支付率較低,內部人控制效應較強,並且國有股權比例大的上市公司相對於非國有上市公司放棄股利分配的可能性更大。

根據現代股利政策理論,股東們(包括大股東)為了降低代理問題所帶來的風險,往往具有較強的促使上市公司以現金方式分紅的意願。因此,大股東應是最願意獲得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了。但是,在我國證券市場上,由於一些上市公司發行上市後,大股東甚至地方政府等利益方通過各種可能的手段從上市公司獲取好處、套取現金,大股東實際上用從證券市場直接「圈錢」的方式,替代了合法地通過分紅的方式從上市公司取得現金。這也是為什麼國有股、法人股控股比例大的上市公司的股利支付率較低甚至不分配的原因。

3.投資者偏好。在我國,證券投資者偏愛送紅股而不喜歡現金股利,這其實是中國股市不成熟的產物。首先,上市公司很難以現金分紅的方式滿足在二級市場上高價購進其股票的投資者的收益要求。由於佔大比例的國家股、法人股不能流通,其轉讓價格自然要低,而二級市場投資者所購買的股票價格一般要高於法人股價格幾倍甚至幾十倍。在這種情況下,按照一般的分紅比例,二級市場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收益率就遠遠低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而以送紅股的方式分配,雖然只是對股東權益的稀釋,但是,送紅股後,若股價能高於除權基準價,走出填權行情,投資者在二級市場的獲利空間就比派現得到的要多。即使除權後沒有填權行情,但按我國現行會計制度,送紅股是以股票面值計入資本的,而一般來說,送股後每股凈資產仍超過每股面值。所以對股東來說,送股即是以低於每股凈資產的價格獲得了股票,由此形成了上市公司對股東在分配上一般採取股息率畸低或送股方式分配的局面。

4.適應政策法規的需要。上市公司為適應管理層的政策法規,特別是有關配股資格的規定,而有意識地調整自己的分配行為,如前幾年的「10%」現象。在2000年年末,為了規范上市公司的配股行為,證監會提出會考慮把現金分紅作為上市公司再籌資的必要條件。不少公司聞風而動,以防踏空政策,一改鐵公雞一毛不拔的做法,開始對投資者派現,這也是導致2000年年報公布後不分配公司減少的最主要原因。

三、現行股利分配行為的後果

1.對市場的負面影響。在成熟的資本市場條件下,股票的市場價格是以股票的內在價值為軸心上下波動的。股票的內在價值,又以公司的經營業績和成長性為依據,而公司的股利政策,則是衡量公司經營業績及其成長性的一個重要尺度。在西方發達國家,股利政策的差異是反映公司質地差異的極有價值的信號,但中國的情況卻並非如此。盡管一些學者通過實證分析表明了「股利相關論」對中國的上市公司同樣適用,但這種相關論更多地表現為股票股利與股價的正相關和現金股利與股價的負相關關系。一些連續派現且股利支付率較高的公司,股價表現平平,股票長時間遭到市場的冷落。相比之下,一些大比例送股的公司,在送股消息出台前或出台後股價卻大幅度攀升。上述狀況的存在,違背了市場自然的和本來的邏輯,扭曲了股利政策與股價決定之間的關系,導致股價嚴重失真。

2.對投資者的負面影響。主要表現在兩方面:是損害了投資者利益,使投資者承擔的投資風險與所獲投資收益嚴重不對稱;二是不利於投資者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投資者在企盼現金股利而不可得的情況下,只能通過股票的頻繁換手獲取短期價差以實現資本利得,而不規范的市場又在很大程度上使投資者的這一願望能夠得到滿足。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不規范的股利政策對投資者投機行為的生成難辭其咎。

3.對上市公司自身的負面影響。大量的上市公司熱衷於送紅股,不僅導致股本規模急劇擴張,原有股東利益被高度稀釋,而且使公司業績大幅度下滑,嚴重損害了公司的市場形象。一般說來,股利政策規范的公司,其行為也必然是規范的。但中國上市公司股利政策與股價之間被扭曲的關系,對規范運作的公司卻是一種褻瀆和打擊,而對不規范的公司在客觀上則起到了某種刺激和鼓勵作用。這破壞了市場公信力,使市場無法形成客觀、公正的公司價值評價機制,並有可能因此動搖規范公司的分配理念,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

四、相關對策

(一)加快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優化工作。由國有股佔主導地位的高度集中的股權結構,是上市公司非理性股利政策形成的制度基礎。我們應盡快推出國有股減持的改革措施,優化上市公司股權結構,消除導致上市公司非理性股利政策形成的制度性缺陷,使投資者能夠參與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

(二)強化對上市公司的教育與監管。上市公司質量是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基石,而股利政策的理性化程度,則是衡量上市公司質量的重要標志。從這個意義上說,對上市公司的教育似乎比對投資者的教育更為重要。應使上市公司深刻認識培育投資者分配回報機制,對從源頭上防範和降低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促進市場發展的重要性,從而增強給投資者回報的使命感與責任感。

(三)加強監管力度,制定有關規范。一些國家通過立法形式強制要求上市公司派現,這種做法對約束公司「內部人」行為,降低代理成本,保護投資者利益,效果相當明顯。中國應該借鑒這種做法,進行這方面的立法,通過帶有強制約束力的法律制度規則,迫使公司善待股東,引導公司逐步實現股利政策的理性化。

(四)引進國外的先進做法為我所用。比如,股票回購作為一種股利分配形式,具有現金股利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公司股本擴張過快使業績嚴重下降時,通過股票回購可達到縮小股本、改善業績的目的。當然,公司實行股票回購,有可能帶來刺激市場投機,引致股價波動的負面影響。但只要制定相應的監管規則,實施嚴格監管,完全可以把負面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因此,應配合對上市公司經理層實行股票期權制度,考慮允許上市公司進行股票回購。另外,可考慮開征資本利得稅,運用稅收的影響,打擊投機,鼓勵投資者長期持股,使股利收益與資本利得之間稅收均衡。

參考文獻:

[1]呂長江,王克敏。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實證分析[J].經濟研究,1999,(12)。

[2]魏剛。中國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實證研究[J].經濟研究,1998,(6)。

⑤ 我國上市公司最常用的股利分配方式是哪個

股利分配的形式有:
(1)現金股利。發放現金股利是股利發放中最常見的方式。在我國現金股利俗稱"現金紅利"。
(2)股票股利。這是指採用增發股票的方式向股東分派股利。發放這種股利時,一般要按法定程序辦理增資手續,然後根據股東所持股票數按應發股利的等值比例折算後,發放股票。
(3)財產股利。這是指公司以現金以外的資產所發放的股利。
(4)負債股利。負債股利是指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公司簽發遠期票據或用發行公司債券來抵付已宣告發放的股利。
(5)清算股利。清算股利嚴格地講應稱清算分攤額,它是通過對公司資產的分配,將股東繳入的部分資本予以退回,而不是一種由於盈利而對收益的分配。
二、我國《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只能採用現金股利、股票股利這兩種股利分配形式。但在實踐中,上市公司還採用了配股、股票回購等多種方式。

⑥ 我想知道我國近五年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的數據統計

2004年有232家上市公司不分配,所佔比例為20%,達到近年最低水平;2005年不分配的公司的絕對數和比例大幅上升,數量為444家,比重為36.27%;2006年不分配的公司的絕對數和比例又大幅上升,數量為636家比重為50.19%;2007年,股市獲得了少有的豐收,高比例派送成為新看點,但仍然有624家上市公司公布了不分配預案,比例達上市公司總數的46.57%,2008年不分配上市公司數量為609家比重為42.32%,2009年不分配上市公司數量為677家比重為39.41%,鐵公雞」公司在2009年度不乏少數,在2010年兩市2108家披露年報的上市公司中,1362家公司推出分紅方案,佔比為64.73%,也就是說,有746家上市公司去年不分紅。(見表1)
表1 2003~2010年不分配股利上市公司比重(%)
年 度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上市公司總數 1088 1160 1224 1267 1340 1439 1718 2108
不分配公司數 393 232 444 636 624 609 677 746
不分配公司比重 36.12 20.00 36.27 50.19 46.57 42.32 39.41 35.39
數據來源:中證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整理數據
分配股利的上市公司2003年前的股利支付率一直低於 40%,2004年證監會新政策的出台,使這一情況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雖然 2004 年和 2005 年低於40%,但是近 7年的平均值已經達到40%,取得了可觀的變化,(見表2)。而美國在1970-1992年間,所有公司的稅後利潤中大約有50%~70%作為股利發放給股東,由此可以看出我國公司股利支付比率相對較低。
表2 上市公司2003~2009年股利支付率(%)
年 度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平均
股利支付率 47.43 35.3 32.76 41.78 42.30 43.48 36.00 40

⑦ 我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重籌資,輕回報
說白了就是只吃不吐,股利分配少,侵害小股東權益,炒股增值主要是靠股價的漲跌。。。

以1990年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成立為標志,短短的十幾年間,中國證券市場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市場規模不斷發展。伴隨著規模的不斷擴大,我們也注意到由於上市公司正處於經營機制轉變和規范化運作階段,我國的證券市場還不夠成熟,監管不夠科學,因而當前的股票市場還存在種種的問題。
1、我國上市公司忽視投資者收益分配權的現象比較普遍。股利分配政策應是上市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股利分配方案應該慎重製定。在制定分配政策時,除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目前的情況和未來的發展需要外,最根本的是要考慮到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因為他們是上市公司的產權所有者,享有收益分配權。然而在現實中,中小投資者的收益分配權往往被忽視。縱觀我國證券市場開市以來的歷史,可以看到上市公司在股利分配中常常存在「不分配」的現象,而且有逐年上升的趨勢,大量採用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或者是將配股作為股利分配,使其成為一種圈錢的手段。
2、股利分配政策波動性較大,缺乏連續性。縱觀國際證券市場,幾乎所有的公司都傾向於採取平穩的股利支付政策。股利支付率不受公司利潤波動的影響,即使公司面臨虧損,公司管理者亦保持平穩的股利支付率直到他們確信虧損不可扭轉。另一方面,公司管理者只有在確信持續增加的利潤能夠支撐較高的股利支付水平時,才會提高股利支付率,而且他們會逐步增加股利,直到一個新的股利均衡地實現。反觀我國上市公司,基本上沒有一個穩定的股利政策,股利分配隨意性很大,這使投資者對公司股利政策,股價變動趨勢的預期變的十分困難。特別是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沒有按照企業發展的生命周期規律對股利分配進行中長期規劃,而是各年臨時決策制定,股利政策缺乏戰略性方針的指導。所以我國上市公司無論是股利支付率還是分配形式均頻繁多變,缺乏連續性,未形成相對穩定的股利政策。
3、股利分配行為極度不規范。股利分配行為極度不規范具體表現為:一是有些公司的董事會對股利分配方案的制定缺乏嚴肅性,經常隨意更改分配方案,造成二級市場的波動;二是「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利」的現象時有發生。綜上所述,股份公司迫切需要科學、系統和實用的理論研究成果作指導,以便不斷克服當前股利政策制定嚴重依賴於公司管理當局的經驗性行為弊端。
該文章轉自《中華論文協會》:http://www.windbook.cn/jingjixue/companyresearch/200910/jingjixue_45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