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內的上市公司,較少的股份,如何擁有控制權
可以獲得 相對控制權,就是 以低於51%的 股權來控制這家公司,一般大的上市公司,很少有絕對控股的情況的,都是相對控股。
『貳』 如何加強上市公司內部控制
摘要:內部控制是衡量上市公司管理的重要標志。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越來越重要。內部控制理論與實踐的發展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時期。我國目前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認識不一致,比較混亂。造成這種現狀的主要原因是市場經濟不發達、對內部控制重視不夠。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建設應統一指導和規范、全面構建整體框架。 一、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內部控制環境相對較差 內部控制環境是指構成一個組織的內部控制氛圍,反映組織內部人員特別是管理層對內部控制的態度,是內部控制其他組成要素的基礎。任何企業的控制都存在於一定的控制環境之中,控制環境體現了企業關於內部控制對企業重要性的態度。由於上市公司所有權與經營權相統一,決策和經營管理的主觀隨意性較大。企業管理層往往對內部控制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或者說不願意建立和執行內部控制,前者是在於他們認為自己的經營足以保證財產的安全,而後者是受利益動機的驅使。上市公司管理層希望在獲取最大利潤的同時盡可能逃稅,而完善的內部控制則會有效地防止這樣的不合法行為。 (二)內部控制制度不規范 目前,雖然我國上市公司按照證監會要求都建立了內部控制體系,但其操作規范流程都較為粗放,缺乏統一的、詳盡的、具有很強操作性的崗位操作流程。出現問題後常常是互相推卸責任,致使無法追究責任。而有些公司即使有內部控制制度,卻不落實、不執行制度、不按制度考核,使其形同虛設,不能發揮其制約、監督作用。有些公司核算制度彈性過大,使信息的可比性較差,誤導決策,造成重大損失。健全的規章制度和完善的操作流程是內控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有效地防範風險。 (三)內部審計機構監督不力 我國內部審計機構最初是在政府的要求下建立起來的,企業並沒有真正認識到內部審計的作用,以致內部審計機構並未真正發揮其作用。這主要表現於,第一,我國內部審計的功能仍然是查錯防弊。只注重事後監督,不注重事前、事中的控制;只重視對財務報表的審計,而忽略對公司的管理現狀進行分析、評價,並提出建議。第二,我國的內部審計機構往往實質上由管理層領導且與其他部門平行,因此獨立性較差、權威性較差。第三,內部審計人員大多是由財會部門轉來或由財會部門人員兼任,缺乏審計知識,特別是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業務的復雜化,內部審計人員很難滿足需要。 (四)風險意識淡漠 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上市公司現階段面臨更大的環境變化和生存風險,諸如市場風險、信貸風險、營運風險、聲譽風險、技術風險等以及隨著交易類型和工具的變化所面臨的兼並收購、破產重組、電子商務等。企業應該建立可以辨認、分析和管理風險的機制,並確認高風險領域,以加強管理。但我國上市公司缺乏的就是這種機制,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互相監督、制約的機制沒有建立,董事會中沒有風險評估委員會或形同虛設,造成在沒有可行性論證的情況下隨意決策。 二、加強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措施 (一)改善內部控制環境 管理思想是支配企業運行的靈魂,是企業價值觀、經營理念以及對內部控制的觀念等的集中體現。上市公司管理層必須樹立現代管理思想,自覺形成風險管理觀念,並通過有效的信息傳遞制度確保公司全體員工都明確自己對內部控制的「責任」。 構建組織結構的關鍵問題在於界定關鍵區域的權責和建立適當的溝通渠道。企業的組織結構在設計時,一方面應對每一個部門的責任與權利予以明確規定,既要防止權力重疊,也要避免出現權力真空,使每一項業務處理的各個環節都有相應的機構和具體人員負責;另一方面,不但要有助於部門和雇員之間的溝通,還要有助於消除部門間障礙及為員工合作提供機會。 (二)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現代社會是一個充滿激烈競爭的社會,每一個上市公司不論其規模,結構、性質或產業如何,都會面臨成功的挑戰和失敗的風險。 面對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各種風險。首先,上市公司的所有員工都必須樹立風險意識。只有意識到了風險,才會主動加強內部控制,採取措施控制風險。其次,上市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應加強風險管理。隨著經濟的發展,經濟環境的變化,企業的資產風險、信息系統風險、兼並重組等風險逐步增大,因此,上市公司應建立健全風險預測、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和風險約束機制,並且在技術上制定風險迴避、風險轉移和風險分散等管理策略,以有效防範和控制風險。 (三)完善內部控制監督體系 我國上市公司在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時,可採用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雙層領導模式」。具體做法是:在董事會下設由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在經營管理系統設置審計機構。內部審計機構對於其開展的審計業務,要向審計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並接受監事會的指導;對於其行政方面的內容,要向總經理負責並報告工作。這種雙向負責、雙軌報告的模式相對獨立性較高,在業務處理上也有較強的權威性,能很好地完成內部審計對內部控制的監督。 對於上市公司來說,我國應對其內部控制實施強制審計。在上市前三年將內部控制審計作為一種過關性審計,要求擬上市公司必須接受;待上市後在年度審計中還必須繼續接受內部控制審計。 (四)完善信息溝通系統 公司管理當局應向全體員工發出各自的控制職責必須得到認真履行的明確信息,使每一個員工都清楚地了解自己在控制系統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各自的信息傳遞對象、內容、方式和渠道,以便信息能按既定的路線和層次准確、有序傳遞。 員工們在日常工作中每天都會接觸到一些關鍵性經營問題,因而他們總是最先意識到問題的存在。
『叄』 高分/ 上市公司對控制權在20%以下的子公司在合並報表中是怎麼處理。
這個在合並報表和個別報表裡沒有差異,因為不具有控制權,除非是特殊情況,要不不會納入合並報表范圍。因為持股比例在20%以下,也不具有重大影響,所以採用成本法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里核算。凈利潤凈資產都不體現。分紅記作投資收益。
『肆』 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是什麼
由於每個公司的性質、業務、規模等方面的不同,內部控制制度的具體內容也不盡相同。概括起來,內部控制制度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合規;合法性控制。建立和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必須符合國家財經政策和法規制度,即每一項經濟業務活動必須在合規、合法的范圍內開展。 (2)授權、分權控制。現代企業規模不斷擴大,生產環節日益增多,業務種類紛繁,作為企業高層領導不可能事必躬親,因此,必須將事權進行合理劃分,對下級授權、分權。在授權、分權范圍內,授權者或分權者有權處理有關事務;未經批准和授權,不得擅自處理有關事務。 (3)不相容職務控制。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必須對某些不相容職務進行分離,即分別由兩人以上擔任,以便相互核對、相互牽制,防止舞弊。例如,為了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資產記錄與保管職務不得由一人擔任。 (4)業務程序標准控制。對每一項業務活動,按授權、主辦、核准、執行、記錄和復核六個步驟建立標難化業務處理程序,不僅有利於使實際業務活動按照事先規定的程序進行,而且有利於對實際業務活動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後的控制。 (5)復查核對控制。為了保證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對業已完成的經濟業務記錄進行復查核對,以免發生差錯和舞弊。 (6)人員素質控制。內部控制制度實施是否有效,關鍵取決於實施人員的素質。人員素質的控制,除了對人員本身素質(如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較高的業務素質和專業技能、較廣博的知識水平等)提出較高要求外,還應對人員的選擇、使用和培訓採取一定的措施和辦法。
『伍』 淺談如何加強上市公司內部控制
摘要:內部控制是衡量上市公司管理的重要標志。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越來越重要。內部控制理論與實踐的發展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時期。我國目前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認識不一致,比較混亂。造成這種現狀的主要原因是市場經濟不發達、對內部控制重視不夠。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建設應統一指導和規范、全面構建整體框架。 關鍵詞:內部控制;整體框架;競爭機制;控制環境;監督機制 一、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內部控制環境相對較差 內部控制環境是指構成一個組織的內部控制氛圍,反映組織內部人員特別是管理層對內部控制的態度,是內部控制其他組成要素的基礎。任何企業的控制都存在於一定的控制環境之中,控制環境體現了企業關於內部控制對企業重要性的態度。由於上市公司所有權與經營權相統一,決策和經營管理的主觀隨意性較大。企業管理層往往對內部控制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或者說不願意建立和執行內部控制,前者是在於他們認為自己的經營足以保證財產的安全,而後者是受利益動機的驅使。上市公司管理層希望在獲取最大利潤的同時盡可能逃稅,而完善的內部控制則會有效地防止這樣的不合法行為。 (二)內部控制制度不規范 目前,雖然我國上市公司按照證監會要求都建立了內部控制體系,但其操作規范流程都較為粗放,缺乏統一的、詳盡的、具有很強操作性的崗位操作流程。出現問題後常常是互相推卸責任,致使無法追究責任。而有些公司即使有內部控制制度,卻不落實、不執行制度、不按制度考核,使其形同虛設,不能發揮其制約、監督作用。有些公司核算制度彈性過大,使信息的可比性較差,誤導決策,造成重大損失。健全的規章制度和完善的操作流程是內控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有效地防範風險。 (三)內部審計機構監督不力 我國內部審計機構最初是在政府的要求下建立起來的,企業並沒有真正認識到內部審計的作用,以致內部審計機構並未真正發揮其作用。這主要表現於,第一,我國內部審計的功能仍然是查錯防弊。只注重事後監督,不注重事前、事中的控制;只重視對財務報表的審計,而忽略對公司的管理現狀進行分析、評價,並提出建議。第二,我國的內部審計機構往往實質上由管理層領導且與其他部門平行,因此獨立性較差、權威性較差。第三,內部審計人員大多是由財會部門轉來或由財會部門人員兼任,缺乏審計知識,特別是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業務的復雜化,內部審計人員很難滿足需要。 (四)風險意識淡漠 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上市公司現階段面臨更大的環境變化和生存風險,諸如市場風險、信貸風險、營運風險、聲譽風險、技術風險等以及隨著交易類型和工具的變化所面臨的兼並收購、破產重組、電子商務等。企業應該建立可以辨認、分析和管理風險的機制,並確認高風險領域,以加強管理。但我國上市公司缺乏的就是這種機制,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互相監督、制約的機制沒有建立,董事會中沒有風險評估委員會或形同虛設,造成在沒有可行性論證的情況下隨意決策。 二、加強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措施 (一)改善內部控制環境 管理思想是支配企業運行的靈魂,是企業價值觀、經營理念以及對內部控制的觀念等的集中體現。上市公司管理層必須樹立現代管理思想,自覺形成風險管理觀念,並通過有效的信息傳遞制度確保公司全體員工都明確自己對內部控制的「責任」。 構建組織結構的關鍵問題在於界定關鍵區域的權責和建立適當的溝通渠道。企業的組織結構在設計時,一方面應對每一個部門的責任與權利予以明確規定,既要防止權力重疊,也要避免出現權力真空,使每一項業務處理的各個環節都有相應的機構和具體人員負責;另一方面,不但要有助於部門和雇員之間的溝通,還要有助於消除部門間障礙及為員工合作提供機會。 (二)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現代社會是一個充滿激烈競爭的社會,每一個上市公司不論其規模,結構、性質或產業如何,都會面臨成功的挑戰和失敗的風險。 面對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各種風險。首先,上市公司的所有員工都必須樹立風險意識。只有意識到了風險,才會主動加強內部控制,採取措施控制風險。其次,上市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應加強風險管理。隨著經濟的發展,經濟環境的變化,企業的資產風險、信息系統風險、兼並重組等風險逐步增大,因此,上市公司應建立健全風險預測、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和風險約束機制,並且在技術上制定風險迴避、風險轉移和風險分散等管理策略,以有效防範和控制風險。 (三)完善內部控制監督體系 我國上市公司在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時,可採用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雙層領導模式」。具體做法是:在董事會下設由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在經營管理系統設置審計機構。內部審計機構對於其開展的審計業務,要向審計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並接受監事會的指導;對於其行政方面的內容,要向總經理負責並報告工作。這種雙向負責、雙軌報告的模式相對獨立性較高,在業務處理上也有較強的權威性,能很好地完成內部審計對內部控制的監督。 對於上市公司來說,我國應對其內部控制實施強制審計。在上市前三年將內部控制審計作為一種過關性審計,要求擬上市公司必須接受;待上市後在年度審計中還必須繼續接受內部控制審計。 (四)完善信息溝通系統 公司管理當局應向全體員工發出各自的控制職責必須得到認真履行的明確信息,使每一個員工都清楚地了解自己在控制系統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各自的信息傳遞對象、內容、方式和渠道,以便信息能按既定的路線和層次准確、有序傳遞。 員工們在日常工作中每天都會接觸到一些關鍵性經營問題,因而他們總是最先意識到問題的存在。
『陸』 上市公司的控制權
實際控制權是指企業不同的利益參與者實際對企業運行和企業重大決策產生的影響。[1]實際控制權是實際做出決策的權力,實際控制權來源於對信息的掌握。
『柒』 上市公司 實際控制人 和 控股股東是什麼區別
1、實際控制人一般為自然人,控股股東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實際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業沒有直接的資本紐帶關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業的股東;而控股股東一定是股東。
『捌』 上市公司持被投資單位股份達到多少時才算實施控制
根據《公司法》第217條(二)的規定: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控股股東必須具備的條件
根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證監[1997]16號)的規定,「控股股東」是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東:
1、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選出半數以上的董事;
2、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決權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決權的行使;
3、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4、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實上控制公司。
上述所稱「一致行動」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以協議的方式(不論口頭或者書面)達成一致,通過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對公司的投票權,以達到或者鞏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為。
只要不是控股股東的都屬於非控股股東。
『玖』 允許上市公司將相對控股40%的子公司合並報表嗎
是允許上市公司將相對控股40%的子公司合並報表的;已經對子公司實施了控制,只不過不是控股控制,而是協議控制。
控股指掌握一定數量的股份,以控制公司的業務。
是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為純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純粹控股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業務,只是憑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進行資本營運。混合控股公司除通過控股進行資本營運外,也從事一些生產經營業務。
某一機構持有股份達到50%以上或足以控制該股份公司的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