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掏空上市公司的五種手段是什麼
在現階段,我國上市公司大股東主要有以下幾種掏空方式:
1、大股東虛假出資。是指上市公司在設立或增資配股中,大股東名義上向上市公司投入了所認繳的資本或現金,但實際上實物資產或現金的產權並未交割至上市公司戶頭,而仍然保留在原來大股東的企業中。大股東虛假出資後,並沒有對上市公司投入資產或者現金,但是卻通過串通有關部門出具假出資證明,擁有對上市公司的股權。
2、利用關聯交易進行掏空。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無償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據統計,截至2006年6月30日,滬深兩市共有149家上市公司的資金被大股東及其關聯方佔用,佔用金額327億元。其中,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存在佔用的有87家,金額合計193億元;民營控股上市公司存在佔用的為62家,金額合計135億元。存在資金佔用的149家上市公司中「ST公司」有60家,佔用額合計137億元
2)利用關聯購銷轉移上市公司資產。上市公司大股東利用關聯購銷轉移上市公司資產的主要方式有:向上市公司高價提供原材料或轉讓資產、低價向上市公司收購產品再以市價對外銷售。
3)以上市公司的名義借款或者進行信用擔保。證監會重慶監管局於2005年12月對G太極的專項檢查發現,G太極曾為控股股東太極集團有限公司3.6億元借款提供擔保。萬家樂A在2002年至2005年間為大股東廣州三新實業有限公司提供1.64億元的借款擔保。猴王股份自上市之後就成了猴王集團的融資窗口,猴王集團可以直接以猴王股份的名義進行貸款,而且一貸就是3個億,猴王股份的房屋、建築物全部被猴王集團拿去抵押,而且猴王集團還占壓猴王股份近8個億資金。
3、利用重組進行掏空。並購重組本是優化上市公司資源配置、實現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一種手段,應該說我國上市公司之間發生並購重組是很正常的。然而,隨著近幾年來上市公司重組密度不斷增大,虛假重組甚至惡意重組也開始大行其道。一些重組方不把提升上市公司業績當做己任,而是利用資產重組來達到牟取暴利
4、操縱上市公司業績獲得再融資資格從而進行掏空。上市公司為了達到證監會的配股或者增發要求,存在普遍的盈餘管理行為。孫錚和王躍堂(2000)的研究結果表明,其操縱盈虧的動機直接源於監管部門的配股政策、特別處理政策和摘牌政策。
大股東的掏空行為不僅損害了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喪失經營能力,中小股民損失慘重,市場投資信心不足,投機風氣盛行,嚴重製約了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
❷ 什麼是掏空上市公司
是指法人或自然人(主要是公司的控股股東)採用非法的手段,轉移或佔用公司的資產,造成公司實際資產與賬面資產嚴重不符的違法行為。如大股東挪用上市公司的募股資金,讓上市公司為母公司巨額擔保,貪污腐敗就更不用說了。總之,到「掏空」的程度就是空殼公司,也就是資不抵債,一無所有了。
❸ 關於大股東如何監管上市公司
通過建立集團內部統一的規章制度來規范各子公司的管理,要求報送各類相關報表,掌握第一手材料。
通過在下屬公司派駐董事,監事來掌握情況。
❹ 上市公司在再融資過程中大股東如何避免失去控制權在公司章程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面我們可以做點什麼
大股東可以要求加入董事會,監事會,由董事會集體決策,監事會集體監控,以集體智慧減少風險。但是,市場風險是隨市場的變化而變化,這需要有對市場風險的預測能力和應變能力。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❺ 上市公司的股東如何控股
1、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2、操盤手是指某些專業投資公司聘用的股票投資分析決策人並具體操作股票賣買,他熟悉市場行情\熟知各種證券知識\在股票證券行業里經驗豐富,他的作用是通過控制股價走勢具體實施投資人原先的投資策略以實現利益最大化。
莊家就是擁有較多的某個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投資人,他因為大比例的擁有這個股票,就聘請了專業操盤手,股價的上升和回落有很多是他們人為操作,但是由於手段隱蔽證監會也拿不到他們的把柄。
3、指掌握一定數量的股份,以控制公司的業務。
是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為純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純粹控股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業務,只是憑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進行資本營運。混合控股公司除通過控股進行資本營運外,也從事一些生產經營業務。
❻ 上市大股東在股權質押借款後,繼續掌握公司控制權的行為,外資銀行是否接受這種業務
這個問題提的相當的好笑,每個公司碰到的問題不一樣。每個公司的管理制度也不一樣。一萬個字的網路知道怎麼可能回答這個問題。你到底是要問站在什麼立場預防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銀行的立場,社會的立場,小散的立場, 還是???
如果是銀行的立場我只能粗略的說:
1.掌握公司的財務章
2.派駐財務經理對公司財務進行監控(主要監控銀行資金流向)
3.成立項目小組,對上市公司所用貸款資金進行審核
4.建立完善的財務審查機制
5.貸款前要上市公司主要的大股東還有企業法人個人財產進行擔保(單獨為此筆業務進行擔保)註:當企業破產清算不夠歸還銀行貸款時,由大股東和企業法人的個人財產充填)
6.交易限制(就是所有與銀行發生關系的業務只能通過本行辦理)
我看你就是個垃圾!想問什麼都搞不清楚,少在這里丟你爹娘的臉。什麼國際,那摩根士丹利公司是吃屎的呀。美國在線是做白日夢的呀。如果說這些都是公司的話,那國外很多政府通過銀行注資給要倒閉的企業又算怎麼回事呀。這不是股權融資是什麼呀!真搞不懂同樣是人,差別咋就那麼大。你是豬吧。而且我沒有算錯的話你應該還是頭純種豬吧。蠢豬,回你的豬圈去吧!
❼ 上市公司大股東最大持股比例
大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 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股本總額4億元以下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75%,股本總額4億元以上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90%。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機制的基礎,它決定了股東結構、股權集中程度以及大股東身份、導致股東行使權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較大的區別,進而對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運作及績效有較大影響,換句話說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中的內部監督機制直接發生作用;同時,股權結構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的影響,反過來,股權結構也對外部治理機制產生間接作用。
❽ 大股東如何將股票賣出的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解釋新規時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計劃在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股份達到5%以上的,應該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擬出售的數量、時間、價格區間等;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暫無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計劃的,應該承諾:如果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以上的,他們將於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規定,:即當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對於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
❾ 我國控股股東掏空和扶持上市公司主要表現是什麼
您好,希望以下答案對您有所幫助!
主要表現是:「硬」行為和「軟」行為兩種。「硬」行為主要是指在貨幣、財產等方面,而「軟」行為主要涉及投資的機會、擔保等方面。
北京市道可特律師事務所
參考資料:《企業上市規劃師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