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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的股東社團法人

發布時間: 2021-06-04 08:05:19

『壹』 請問上市公司股東名冊有載明股東身份嗎比如是國有法人是境外自然人之類的

有一個所謂的profle,來股東身份,就像簡單的簡歷。

『貳』 上市公司的某一小股東可不可以是另外一個行業的一家企業的法人需不需要公告之類的

可以。看持股比例,如果是持股5%以上,且是在上市前就是另一家企業的法人代表的話,那上市的時候會在招股說明書里披露出來。持股5%以下的如果是在上市申請前一年內入股的,要視情況披露出來。如果是上市後才出現這種情況的話,不管持股多少,都不用公告。

『叄』 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對於自然人股東及法人股東的解禁期,是如何規定的呢不甚了解,求高手賜教!

這個不區分是自然人股東還是法人股東,只是區分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還是董監高還是一般股東。
如果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鎖定期是上市後三年。如果是董監高,上市後一年內不能轉讓,任職期間每年只能轉讓不超過25%,離職後半年內不能轉讓。如果是一般的原始股股東,上市後一年內不能轉讓。
還有一些特別規定,是針對在上市前突擊入股情況的。

『肆』 上市公司的各大小股東的資料都是需要披露嗎

不需要。

年度報告需披露持股5%以上的股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含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

季度報告需披露前10大股東持股情況。

季度報告不需要披露。

上市公司根據有關法規於規定時間編制並公布的反映公司業績的報告稱為定期報告。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年度報告是公司會計年度經營狀況的全面總結。

中期總結是公司半年度經營狀況的總結。上市公司根據有關法規對某些可能給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事件予以披露的報告稱為臨時報告。臨時報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公司收購公告。

(4)上市公司的股東社團法人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伍』 社會團體法人可以作為有限公司股東嗎

對於非企業法人的股東資格,法律進行了限制。但是,依據1999年6月29日國家工商總局第173號文規定:「社會團體(含工會)、事業單位,具備法人資格的,可以作為公司股東或投資開辦企業法人,但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的規定不得經商辦企業的除外。

『陸』 公司到底是社團法人還是企業法人

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條件與程序設立的、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 總結: 1、設立公司不需要審批,只需要工商登記,特殊行業除外。這是准則主義,不是核准主義。 2、募集設立需要證監會審批,但是審批的不是公司 ,而是 。 3、一人公司和國獨的 性不體現在投資主體間,體現在管理監督主體中。 但是他倆都沒有 性。 4、普伙-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必然具備最重要的三獨屬性: 1)獨立的財產 總結:A轉移出資所有權;B都有最低資本限額;合夥沒有這些要求。 2)並且能夠以自己的獨立的名義享有民事、商事權利 總結:告法人名義,告個人合夥人名義 3)並獨立承擔民事、商事責任。 總結:A股東責任有限,公司責任獨立! B公司和股東是雙重人格,股東是股東,公司是公司,誰也不管誰!因此,公司存在雙重征稅問題。公司納企業所得稅,股東納股東的稅(因為股東也可能是法人) 。 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不適用

『柒』 上市公司可不可以沒有人法人股東,而全部是自然人股東

公司法沒有規定上市公司大股東只能為法人,按公司法,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成為股份公司的股東
你看到的上市公司大股東都是法人,那是因為法人的資金實力普遍要比自然人要強,所以能有更多的資金控制更多的股份,如果你有超級多的資金,也完全可以去收購一個上市公司的大量股份,成為這個上市公司的自然人大股東

『捌』 營利性社團法人有哪些

在不同國家的公司法中,關於公司的概念表述不一樣。傳統的公司法理論認為:公司是一種營利性的社團法人。公司概念有三個基本特徵:公司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組織;公司是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公司是以股東投資為基礎形成的社團法人。與其他企業組織,如合夥企業、獨資企業相比較,公司最顯著的特徵是公司是一個「人」,一種法律意義上的人,我們稱為法人。公司之所以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主要在於公司擁有獨立的財產,公司具有獨立的意思,公司能夠獨立承擔責任。

『玖』 社會團體法人可以作為有限公司股東嗎

社會團體法人原則上不具備股權投資的主體資格,共青團、婦聯、僑聯、工商聯不得設立非法人企業,黨政機關主辦的團體不得投資興辦企業。

1、1998年10月25日頒布實施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0號)第4條規定,社會團體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

2、1999年6月29日實施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企業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工商企字(1999)第173號,2006年6月23日廢止]規定,社會團體(含工會)事業單位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具備法人資格的,可以作為公司股東或投資開辦企業法人,但依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的規定不得經商辦企業的除外。

3、國務院發布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自身不得從事經營活動。條例發布前已辦理登記的,應隨時條例的執行予以糾正。

(9)上市公司的股東社團法人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公司辦理了工商注冊後,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且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應當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不能改變、增減其中的任何一個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公司的登記事項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第十一條:「公司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公司只能使用一個名稱。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