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分紅型保險上了四年,被保險人不是本人簽字。我母親給我上了一個分紅型保險,一年交26700 一共10
這位顧客,晚上好,看你現在的情況,並不是因為保險的事情要退,你只是被保險人,沒有權利申請退保,看你話語的意思是現在手頭有點緊吧!所有才想到把保險退了是嗎?
B. 參加分紅保險,投保人是本人簽名,被保險人簽字不是本人簽字(被投保人當時已年滿18周歲)這份合同有效嗎
這個你大可不必擔心,因為你買的是分紅險。
分紅險的分紅是投保人領取的,到時你去領就可以;
而且退一萬步講,到時如果你去不了,被保險人領取也是沒問題的。你想想,咱們18歲時的簽名和40歲時的簽名是一樣的嗎?差別太大了!只要是本人帶有效證件去就沒問題的。
C. 分紅類保險,被保人被代簽字,合同是否有效
《保險法》規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認可保險金額,合同無效。依照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所簽發的保險單,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質押。但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這條規定限制。值得一提的是,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作為被保險人並認可保險金額,與在投保單上簽名並非同一概念。投保人在投保單上簽名不僅對投保單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且負有繳付保險費義務。
D. 分紅型保險已繳納三年,投保人為被保險人代簽字是否需要更改
如果被保險人是未成年人,那麼可以不用修改簽名!
但是如果被保險人是成年人,建議還是做個變更簽名!
不然在以後發生理賠的話,保險公司可以以無效合同處理!
注意:代簽名屬於違法行為,該保險合同無法律效益!
E. 中國人壽保險分紅型投保人替被保人簽字合同合法嗎
投保人不能代替被保險人簽字,但如果被保險人是未成年人的話,其監護人是可以代替被保險人進行簽字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三條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前款規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險人死亡給付的保險金總和不得超過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限額。
第三十四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並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按照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所簽發的保險單,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者質押。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限制。
F. 被保險人買分紅保險沒有親筆簽名的合同是否能全額退保
不能
老《保險法》第56條規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
書面
同意並認可保險金的,合同無效。
新《保險法》第34條規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並認可保險金的,合同無效。
可見新保險法將「書面」二字刪去了
從你說的情況看,你兒子對你為他買保險的事情是知情的,他也領過錢,領錢時還簽過字,而且你也是他信任的人,所以可以確認他是同意的,保險合同有效。你說的分紅險無論是否有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條款,都是有效的。
所以明確地回答你的問題:你不能以你兒子沒有在保險合同上簽名為由要求全額退保。
曾經有過和你的情況極為相似的案例,最終法院判決合同有效
順便給點建議:
買保險時一定要想明白三方面的問題:
1
為什麼要買保險,你希望通過這份保險解決什麼問題?醫療?養老?儲蓄?投資?需要什麼樣的保險?
2
你希望將預算控制在多少?不能影響生活和其他的投資
3
哪家公司的文化、口碑、實力較好?保險公司的文化很重要,也很不好判斷,可以通過他們代理人的素質來進行簡單判斷,代理人為人處世、銷售方式等方面
解決了上面三個問題,你買的保險基本上就算比較適合你的了
G. 分紅型保險,合同簽字人是爺爺,投保人是兒子,被保險人是孫子,這樣的合同生效嗎
不行
雖然保險是爺爺買的,從保險角度講,爺爺對孫子並沒有直接的保險利益,但是兒子是投保人,而且已經繳費兩年,這就變相的說明了兒子也承認了保險合同的合理性,這樣保險合同就有足夠的理由成立了。因此想申請保險合同無效不大可能。
H. 分紅類保險,投保人已簽字,被保人為代簽的合同是否有效求幫助!!!
分情況,是否有死亡給付條件?如果有,就存在問題。沒有的話就沒關系。
因為保險合同是保險人和投保人簽訂的,和被保險人無關。
將有關的法律條文給你。
第十三條 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並就合同的條款達成協議,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並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中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
經投保人和保險人協商同意,也可以採取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書面協議形式訂立保險合同。
第五十三條 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
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
第五十五條 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前款規定限制,但是死亡給付保險金額總和不得超過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限額。
第五十六條 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
依照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所簽發的保險單,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者質押。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第一款規定限制。
I. 投保人替被保險人簽字的保險合同能全額退保嗎,應該怎麼辦啊幫幫忙,感激。
這種事情常見,處理結果也很多,我給你分開講講:
第一、你父親作為投保人是有責任的,因為他代簽字;
第二、重要責任在於銷售人員,首先你要確定分紅保險的分紅是都不確定的,不能具體到多少紅利甚至百分比,如果在銷售時有提到就是誤導銷售,你父親要對此抓住,同時代簽字的保單對於保險公司的審單承保部門應該是不予承保的,而且回訪電話也應該是打給你和你父親的,如果你們之前沒有收到這是保險公司的責任。
第三、保單如果已經過了10天了,那麼你就拿著合同,記住我上一點說的幾個要點去保險公司找他們領導,要求退還保費全部及利息損失,如果他們各種辦法安撫你,你就一句話:要麼解決要麼就保監會見。
第四、一般不會走到保監會那步,真的走到了,那就去保監會那裡報案,不過等處理要好久。
第五、本身產品不是騙人的,只是銷售人員太多的誤導,如果錢不多就做下去吧,否則整個保費追回過程麻煩死的。
J. 分紅類保險,被保人被代簽字,合同是否有效能否全額退保
直接打電話跟有關的保險公司聯系,交談。
保險代理人,又稱保險營銷員,這些人與保險公司沒有 人事關系,不是保險公司的雇員或員工,而只是代理關系。打個比方,保險公司是生產保險產品的公司,而保險營銷員就是些 個體經營戶,僅此而已。
一般而言,保險營銷員有不當行為,保險公司是不護短的。因為一旦客戶向保監委投訴的話,保險公司也不會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