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教:擬上市公司想近三年內變更董事,有何方法可操作
董監高重大變動的判斷標准:(1)屬於發行條件之一,目的在於給市場一個具有連續性、可比性的歷史業績;證監會也在思考,是否要以進行適當的調整;(2)重大變化沒有量化的指標。一個核心人員的變動也有可能導致重大變化;(3)董事、高管的重大變化須個案分析,主要考慮的因素有:變動的原因、變動人員的崗位和作用、變動人員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關系,任職的前後延續性;可以把董事、高管合在一起分析;要考慮變動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4)1 人公司:一般不會因為人數增加而否定;只要核心人員保持穩定,沒有發生變動,為完善公司治理而增加高管、董事不認定為重大變化。
2.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變更所需所有材料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變更登記需提交的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3)新任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加蓋公章);
(5)公司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 變更董事和監事需要哪些流程
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監事、經理的發生變動的文件;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由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新任董事、監事、經理身份證復印件; 董事、監事、經理備案與公司有關變更登記同時申請時,可一並提交有關材料,不再填寫《公司備案申請表》; 備案登記在七個工作日左右即可完成,而且免費。
(3)上市公司變更董事需要什麼文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對監事的權責、產生辦法做了詳細的規定,具體如下:
第五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4. 變更董事需要哪些材料
董事由股東會(股東)、股東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選舉。
所以,根據實際情況,出股東會決議、股東決定、股東大會決議、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5. 香港公要如何變更董事需要什麼文件嗎
香港公司更改董事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一,需要提供涉及股份變更的香港公司商業登記證、注冊證書的復印件,成立公司的全套文件復印件(包括公司章程等文件),
二,董事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或護照的復印件,以遞交到政府部門的為准),親自簽署的股東變更文件及協議。
三,在辦理公司董事變更時,還需要及時辦理香港公司銀行賬戶信息變更。並且更改董事對於銀行來說如同新開公司賬戶,因此需提供新開賬戶所需資料進行銀行賬戶變更。
關於香港公司董事變更,歡迎隨時與我們交流。
6. 董事會成員變更需要哪些程序
一、董事會成員變更的決議流程首先要看公司章程里對此類變更是如何約定的,董事會成員變更時需保持與章程規定一致。如果沒有約定的話,股東會開會作出決議,然後憑決議到所在地工商作變更登記即可。董事股東變更的流程如下: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第二《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第三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提交原股東會決議第四轉讓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第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司變更股東或發起人應報經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第六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註: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股東、發起人變更或者股份轉讓的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由於股東或發起人的變更而使公司登記事項、備案事項發生變更的,應按照有關變更登記的規定提交相應的文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七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七)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7. 公司設執行董事變更股東時需提供哪些資料
公司設執行董事變更股東登記文件清單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注①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4、變更有關登記事項應當同時提交的文件:
▲變更名稱的:
a、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議;
b、字型大小查詢證明;
c、變更"行政區劃名稱"的,還應當提交上級公司登記機關的核准證明。
▲變更住所的:
a、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議;
b、新住所使用證明注①。
▲變更法定代表人的:
a、經公司蓋章的原章程復印件(提交了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章程的,此項免提交);
b、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以及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原件和身份證明復印件注⑥。
▲變更注冊資本的:
a、股東(大)會決議;
b、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注③④;
c、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同時提交下列文件:
(a)公司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在報紙上登載減資公告至少三次的證明;
(b)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