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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某知名上市公司吳姓董事長

發布時間: 2021-06-01 12:58:46

❶ 案例分析題:某上市公司董事長(單位負責人)為粉飾公司的業績授意公司的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採取虛提福

董事長一般是企業的法人代表,如果是上市公司,所有的利潤分配議案、財務報表等都需要經董事會同意方可通過,董事長在審計報告中簽字、董事會議案的表決意見的簽署,代表董事長默許相關事項的發生!

故可推斷董事長在此案例中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❷ 知名上市公司葵花葯業原董事長殺妻案維持原判,是什麼讓他對發妻痛下殺手

就目前已公開的信息,可以知道知名上市公司葵花葯業原董事長關彥斌,對妻子張曉蘭痛下殺手的原因並不復雜——兩人溝通時,張曉蘭說話激怒了關彥斌,導致關彥斌跑進廚房拿來菜刀向張曉蘭施暴。

其實,這件事情,最讓人關注和好奇的是,張曉蘭到底說了什麼,竟然可以讓智商、情商都不會差的成功企業家,最終失去了理智,怒而殺人。關於這一點,其他答主有自己的猜測,大家如果有興趣,不妨去看看。至於他們猜測得對不對,就真的不得而知了。

3.0 行兇後,關彥斌百般脫罪,但一審、二審都判定他要服刑11年

關彥斌殺妻一案,已經進行了一審和二審。一審判處他11年有期徒刑,他不服上訴,二審依然維持原判。至於他會不會繼續上訴,不得而知。但按照他在一審、二審的表現來看,他很有可能會繼續上訴。他肯定不願意再牢里呆那麼久。不過,這個事不以他的意志為轉移,一切法律說了算。

關彥斌在一審、二審的過程中,可謂想盡辦法來脫罪或者減輕刑罰。針對受害者,他希望可以和受害者達成和解,針對檢方故意殺人的指控,關彥斌一方成已有證據不能證明關彥斌有殺人動機,而且他們聲稱關彥斌有精神類疾病。不過關彥斌的這些辯護,法院都沒有採納,依法判處了關彥斌11年有期徒刑。

❸ 上市公司董事長突然死亡屬於內幕消息嗎是證券交易中的題目呢

內幕交易是指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內幕信息是指為內幕人員所知悉、尚未公開的可能影響證券市場價格的重大信息。信息未公開指公司未將信息載體交付或寄送大眾傳播媒介或法定公開媒介發布或發表。如果信息載體交付或寄送傳播媒介超過法定時限,即使未公開發布或發表,也視為公開。內幕信息包括:
1.證券發行人訂立重要合同,該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責、權益和經營成果中的一項或者多項產生顯著影響
2.證券發行的經營政策或者經營范圍發生重大變化;
3.證券發行人發生重大的投資行為或者購置金額較大的長期資產的行為
4.證券發行人發生重大債務;
5.證券發行人未能歸還到期債務的違約情況
6.證券發行人發生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7.證券發行人資產遭受到重大損失
8.證券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9.可能對證券市場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國家政策變化
10.證券發行的董事長、1/3以上的董事或者總經理發生變化;
11.持有證券發行人5%以上的發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東,其持有該種股票的增減變化每達到該種股票發行在外總額的2%以上的事實
12.證券發行人的分紅派息,拉資擴股計劃;
13.涉及發行人的重大訴訟事項
14.證券發行人進入破產、清算狀態;
15.證券發行人章程、注冊資本和注冊地址的變更
16.證券發行人無支付能力而發生相當於被退票人流動資金的5%以上的大額銀行退票; 17.證券發行人更換為其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18.證券發行人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
19.股票的二次發行
20.證券發行人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30%。
21.證券發行人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負有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22.證券發行人的股東大會、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決定被依法撤銷
23.證券監管部門作出禁止證券發行人有控股權的大股東轉讓其股份的決定
24.證券發行人的收購或者兼並;
25.證券發行人的合並或者分立先等。

❹ 一家上市公司,老闆,總裁,董事長和CEO和總經理的關系是什麼誰才是老大依次排名是

總裁是老大。依次排名:總裁,董事長,CEO,老闆,總經理。

❺ 上市公司董事長能否兼任總裁

可以

有關研究表明:(1)在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的情況下,這個人就是CEO。這種情況與美國的董事長兼CEO相似,有20.9%的中國上市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該類公司的決策和執行權高度合一。(2)在董事長不任總經理並且不是每天在公司上班的情況下,總經理可以看作是CEO。這種情況與美國的董事長和CEO分任情況類似,該類公司的決策權和執行權相對分離,有34.3%的中國上市公司是這種情況。(3)在上述兩者之間,董事長不任總經理但每天在公司上班,我們認為這種情況下,董事長和總經理都具有CEO的職能,類似於國外往往在兩個公司合並後的磨合期產生的雙CEO現象。至於實際運作中董事長和總經理誰的權力更大就要看實際情況了,一般而論可能董事長強一些而總經理弱一些,有44.8%的中國上市公司是這種情況。

首席執行官(Chief Executive Officer,縮寫CEO)是在一個企業中負責日常事務的最高行政官員,又稱作行政總裁、總經理或最高執行長。

他向公司的董事會負責,而且往往就是董事會的成員之一。在公司或組織內部擁有最終的執行權力。在比較小的企業中首席執行官可能同時又是董事會主席和公司的總裁,但在大企業中這些職務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擔任的,避免個人在企業中扮演過大的角色、擁有過多的權力,同時也可以避免公司本身與公司的所有人(即股東)之間發生利益沖突。

企業首席執行官制度的出現是對傳統公司治理結構的新挑戰

近年來,我國一些企業紛紛實行首席執行官制度,出現了我國歷史上首批企業首席執行官(以下簡稱CEO)。為此,我們首先要回答的是:什麼是CEO?中國為何要有CEO?企業首席執行官的涵義,按照我的理解,可以簡單地理解為企業領導人與職業經理人兩種身份的合一。

企業CEO制度是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在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下,現代企業制度的法人治理結構一般由股東大會、董事會、高層經理人員所組成的執行機構這樣三個部分組成。其中,公司執行機構由高層執行官員組成。這些高層執行官員即高層經理人員受聘於董事會,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擁有對公司事務的管理權和代理權,負責處理公司的日常經營事務。該執行機構的負責人就稱為CEO,也就是首席執行官。擔任企業CEO的,可以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也可以是總經理。CEO的主要職責是:(1)執行董事會的決議;(2)主持公司的日常業務活動;(3)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簽訂合同或處理業務;(4)任免經理人員;(5)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業務情況,並提交年度報告。

CEO領導下的執行班子,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等。

我們發現近來一些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成功企業,正在競相推行CEO制度,於是產生了中國的首批企業首席執行官。

在國外,CEO是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已建立並運轉成熟的基礎上出現的。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跨國公司全球業務的拓展,企業內部的信息交流日漸繁忙。由於決策層和執行層之間存在的信息傳遞阻滯和溝通障礙,影響了經理層對企業重大決策的快速反應和執行能力,一些企業開始對傳統的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式的公司治理結構進行變革。CEO就是這種變革的產物之一。它的出現在某種意義上代表著原來董事會手中的一些決策權過渡到原有經營層手中。CEO不是總經理,也不是總裁,它的權力非常大,其中有40%~50%是董事長的權力。董事會成為小董事會,其主要職能是選擇、考評和制定以CEO為中心的管理層及其薪酬制度。CEO雖不是企業的出資人,但它對重大決策卻有拍板權。在國外,對CEO的約束主要不是董事會,而是企業中一個稱為戰略決策委員會的機構。這種戰略決策委員會才是支持或否定CEO經營決策的主要權力機構。在許多國家,組成戰略決策委員會的人員大部分不是企業中的人,更不是企業的出資人,而是社會上從事企業管理、經濟學、法學等方面專業的知名人士。所以說,是人力資本控制了企業,而不是出資人,出資人的利益僅僅表現在產權的利益回報上。

CEO的設立,體現了以人為本和為人力資本合理定價的思想。我們通常所講的兩權分離理論為基礎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模式正在受到挑戰。越來越多的事實顯示,現代生產正在由圍繞機器轉向圍繞知識進行。人力資本由此取得了對貨幣資本的壓倒性地位。人們不難發現,年薪制、股票期權以及其他類似的激勵舉措只不過是市場為合理定價企業家人力資本而順理成章作出的制度安排。在成熟的市場環境下,企業家人力資本必然會找到自己的合理價位。人力資本作為一種制度安排進入企業之後,已經引發了企業產權制度的巨大變革。人力資本除了獲得工資之外,還應該獲得產權回報。企業由出資人完全擁有的現象正在逐漸改變。CEO的出現,也標志著傳統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必須分立的理論也已經有了重要修正。

面對經濟全球化及我國加入WTO,讓許多企業都懷著強烈的危機感,忙著策劃、調整,厲兵秣馬,以應對世界市場的挑戰。CEO正是在如此的背景下在我國出現的。也應看到,我國一些企業的CEO只是稱謂上作了更改,實際上還是董事會決策下的總經理日常負責制,並非真正意義上的CEO。應該說,人力資本作為資本走上前台是知識經濟時代的一個最為主要的表現形式。一個企業總經理的稱謂改稱CEO,不能僅僅只是稱謂上與國際慣例的接軌,讓企業在產權制度、治理結構以及企業文化等諸多方面與國際慣例接軌應為更重要。

❻ 如何上市公司董事長涉嫌被調查這對股票一定有影響嗎

一定有影響。
上市公司董事長在公司權力巨大,直接影響著公司的正常運作,如果上市公司董事長涉嫌被調查,說明公司存在違法操作的可能,那麼當天股價跌的概率比較大。

❼ 一個上市公司董事長,知道自己的股票要跌,於是將手中的股票全部賣出,然後再低價買進,違法嗎

好比你是大股東,你稍微一賣手頭的股票,股價就會越賣股價越低,然後機構散戶跟風一起賣,一跌停誰都賣不掉。他那個首富是按照當前股價算的,不是按照強行賣掉後股價跌到底算的。上市拆股、公司拆分重組再上市是公司利潤最大化的通用方法。直接賣股票賣掉的是生蛋的母雞。

❽ 上市公司董事長和其四位董事,一夫多妻關系已實錘,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

當然可以,有錢不僅可以為所欲為,還可以堂而皇之、光明正大的為所欲為。這位大佬能讓四位董事在彼此知道的情況下接受彼此的存在,這簡直就是韋小寶轉世啊!

難道是當夫妻人數變多,“夫妻店”就能和睦了嗎?要知道,這些年鬧掰了的“夫妻店”可不在少數,細細算來的話,國內很多大佬都曾經經歷過“夫妻店”的苦,首當其沖的那位前兩天剛帶著幾個彪形大漢去公司搶了公章,還曾怒摔茶杯嚇唬人。難道說李大佬與俞渝會鬧掰是因為李大佬娶少了?再來三個的話,是不是當當要超過某馬遜成為世界第一了?

當然,不管怎樣,幾個女董事都樂於不與大佬結婚而為其生子,這個哪怕是警察怕也管不著,只不過在公司IPO招股時,必須要將這種情況公開透明,否則有影響股價的嫌疑。最後,僅以三個字表達我對大佬最崇高的敬佩與欣賞:真·男人。

❾ 百億上市公司董事長遭同事毒殺,他們到底有何仇怨

標題中說的這位被毒殺的百億董事長應該是游族網路的林奇,其實他和同事也沒有什麼解不開的世仇,就是因為他把公司內部進行了調整,然後這個同事就心生怨恨給他投毒,直接把他給毒殺了。

最後:

其實這事兒真的沒必要弄成如今這個局面,大家坐下來好好商量一下,要是覺得被欺負了那就去法院起訴,再不濟就辭職另謀高就,何必弄得這么不可挽回,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