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持倉收益 » 上市公司對認購對象限售的規定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對認購對象限售的規定

發布時間: 2021-06-01 05:40:08

① 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有什麼交易限制

您好,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有以下兩種規定:
1.個人或機構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未解除限售股份的,證券公司不接受該投資者融券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也不接受其以普通證券賬戶持有的未解除限售股份充抵保證金
2.個人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解除限售股份的,證券公司不接受該投資者以其普通證券賬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股份充抵保證金

② 定向增發股票限售時間 定增股票限售期是多長時間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2011年修訂)》第九條: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第十條 發行對象屬於本細則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證監會2007年7月4日發布的《關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的注意事項》規定:
1、董事會決議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應當明確具體的發行對象名稱及其認購價格或定價原則、認購數量或數量區間,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至少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2、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應當明確選擇發行對象的范圍和資格,定價原則、限售期。決議應當載明,具體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將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根據發行對象申購報價的情況,遵照價格優先原則確定;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至少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3、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會作出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應當載明具體的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定價原則;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不得轉讓:
(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2)、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3)、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目前的投行實務中,定向增發時,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關聯方認購的股份在發行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他機構投資者認購的股份在發行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③ 限售股形成的原因有哪些證監會對限售股的交易有什麼規定

你好,限售股就是指在限定時間內和條件下限制出售的股票。限售股解禁期滿後可以上市流通,其性質就由限售股變成了流通股。
股權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股(此部分限購股已經基本完成解禁)
由於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持股成本差距懸殊,為了保障流通股股東的利益並維護市場穩定,非流通股在通過對價獲得流通權的同時,中國證監會對非流通股上市設定了限售時間和條件,這也就是股權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股的由來。根據2005 年9 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的規定:
(1)股改後上市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改方案實施之日起,12 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大非」),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 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 個月內不得超過10%。
IPO形成的限售股
IPO 限售股包括IPO 原股東限售股和IPO 機構配售股兩部分。
對於IPO 原股東限售股的上市流通問題,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有著類似的規定。以上海證券交易所為例,對於IP0 股份的上市,交易所規定:
(1)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持有的股份,自IPO 股票上市之日起36 個月內不得上市流通;
(2)IPO 時已發行的股份,IPO 股票上市之日起12 個月內不得上市流通。
對於IPO 機構配售股的上市流通問題,中國證監會規定:
(1)IPO 股票數量在4 億股以上的,可以向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戰略投資者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於12 個月;
(2)對於網下詢價對象配售股票,其持有期限不應少於3 個月,持有期從IP0 股票上市之日起計算。
融資形成的限售股
再融資形成的限售股主要由定向增發認購股份和公開增發網下機構配售股份兩部分。
對於定向增發認購股份的上市流通問題,中國證監會規定:
(1)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票,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 個月內不得轉讓;
(2)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戰略投資者認購的股份,36 個月內不得轉讓。
對於公開增發網下機構配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問題,中國證監會規定,上市公司公開增發,主承銷商可以對參與網下配售的機構投資者進行分類,並在發行公告中明確機構投資者的分類標准。公開增發網下機構配售股份的限售期通常為1 個月,但是向其控股股東配售股東的限售期卻從6 個月到36 個月不等。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④ 很想知道有關限售股解禁的相關規定

大非指持股比例大於5%但不控股的原非流通股。小非指持股比例小於5%的原非流通股。解禁,就是部分限售股票解除禁止,允許上市流通。

為使非流通股股份取得上市流通權後,不出現控股股東大量拋售的情況,試點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獲得流通權的股份,應當做出分步上市流通承諾並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非流通股股份取得流通權後的實際流通限制,做出了三項規定:

一、試點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應當承諾,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至少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二、持有試點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東應當承諾,在前項承諾期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三、試點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達到該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公告期間無需停止出售股份。

《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如下:

第二十七條 改革後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第二十八條 原非流通股股東出售所持股份數額較大的,可以採用向特定投資者配售的方式

創業板,即國際上通稱的「第二板市場」(Second Board),與主板市場(Main Board)相對應。

創業板作用:主要是為了扶持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成長型企業發展,提供融資服務,適應新經濟發展的需要。旨在支持那些一時不符合主板上市要求但又有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特別是高科技企業的上市融資,也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但也可能得到更大的收益。

風險

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當然,獲得高回報的可能也會大得多。從監管來看,各國或各地區政府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監管部門還通過「保薦人」制度,幫助投資者選擇高素質企業。二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投資對象和風險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況下,兩者不會相互影響。而且由於它們內在的聯系,反而會促進主板市場的進一步活躍。

創業板市場的上市公司與主板市場的上市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區別:一、規模不同。創業板市場是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市場,與主板市場的上市公司相比,規模普遍偏小;二、控股主體不同。創業板上市公司的控股主體一般是民營企業或個人,而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大股東絕大部分是國有企業;三、對上市之前的盈利記錄要求不同。創業板上市公司的盈利要求相對較低;四、企業的所有者和經營者的關系不同。創業板市場中大部分公司的所有人就是企業的經營者,而主板市場中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所有人和經營者,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mainmarket/20070911/04513965143.shtml

⑤ 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有什麼交易限制

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有以下兩種規定:
1.個人或機構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未解除限售股份的,證券公司不接受該投資者融券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也不接受其以普通證券賬戶持有的未解除限售股份充抵保證金
2.個人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解除限售股份的,證券公司不接受該投資者以其普通證券賬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股份充抵保證金

⑥ 港股關於限售期的法律規定

1、港股的限售期跟國內類似,公開銷售需要一個禁售期,也有鎖定的時間期,但可以通過機構與機構之間來轉手股份,這個不受限制的。
2、限售期是指對某一類股東持有的股票約定在持有一定期限後方可在二級市場交易流通。限售期概念多出現在股改、管理層股權激勵、兼並收購等事件中。
3、限售期到期後,市場上流通股數量將增加。如果受限股東在到期後大舉賣出公司股票可能引發股價下跌,特別是公司大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大量賣出股票的行為,容易被市場理解為公司內部人士不看好公司股票的前景。A股市場最受關注的限售期到期影響來自於股改完成後大量國有股上市流通,如果市場上沒有足夠流動性來接手,可能導致股價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