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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利用基金分紅信息監管措施

發布時間: 2021-05-31 22:53:14

分紅險的監管模式

保障保單持有人利益和保證壽險公司具備持續經營能力是保險監管機構對分紅保險業務監管的核心內容。但是在不同的紅利分配方法下保險監管的理念和模式是不同的。
美國壽險公司提供的分紅保單大都以現金紅利法進行盈餘分配,分紅保險的監管模式屬於「市場導向」型的。因為在現金紅利法下,雖然壽險公司有權決定當期的可分配盈餘,也可根據經濟形勢的變動來調整紅利,並將部分盈餘留存至期末發放末期紅利,但是鑒於高度的市場競爭以及客戶投資理財的日趨專業化,壽險公司一般不會留存過多的盈餘在分紅基金內。再加上按照貢獻法計算每張保單的紅利,透明度較高,壽險公司可操控的餘地較小。因此對現金紅利法分配的分紅保險的監管理念是:在市場比較透明和有效的前提下,保單紅利水平是潛在客戶選擇壽險公司的重要依據。除了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外,保持具有競爭力的保單紅利支付是壽險公司爭取更多市場份額的關鍵因素。因此不論是相互型壽險公司還是股份制壽險公司經營的分紅保險,美國保險監督官協會將分紅基金的盈餘分配看成是一種市場行為,對盈餘分配過程中的相關決策完全由公司董事會在考慮了指定精算師的意見後,通過分析公司的長期發展戰略和比較市場其他競爭主體的分紅水平後做出的判斷,監管機構並不過多地干預壽險公司的紅利政策,只是提出了一些精算指導原則供壽險公司的精算師在職業准則范圍內參考。
英國壽險市場的分紅保單全部採用增額紅利分配方法,在這種分配方式下,不論是其每期增額紅利的決定還是末期紅利的決定都賦予了壽險公司很大的隨意性。因此分紅保單盈餘分配的透明度以及對保單持有人合理預期的考慮長期以來一直是保險監管機構關注的焦點,「自由與公開化」成為英國分紅保險監管的主導思想。為了提高分紅保單盈餘分配的透明度、改進盈餘分配管理措施,從2001年2月開始,英國金融服務監管局(FinancialServiceAuthority,FSA)開始對分紅保單的經營管理以及分紅保單持有人的利益保障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整理和回顧,發布了167號咨詢公告,要求壽險公司採用財務管理操作慣例與原則(,PPFM)管理分紅業務。
P甲M針對分紅基金的紅利支付方式、投資策略、業務風險、分紅基金的費用收取和分攤、可繼承資產、新業務、以及股東利益分配等方面做出規定和要求。PPFM監管的重點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著重強調了分紅基金管理中的信息公開與披露制度。雖然FSA沒有直接規定與限制壽險公司的具體盈餘分配行為,但是壽險公司必須向FSA、保單持有人提供充分、完備的信息。二是PPFM沒有直接提出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但要求壽險公司在一個較為透明的環境中運作分紅基金,尤其是要求壽險公司的指定精算師對紅利平滑、費用的收取與分攤、投資資產的分配與收益的分攤等方面的操作方式與相關信息做出解釋和說明,指定精算師必須把維護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保障投保人的利益作為自己的首要職責。因此財務管理操作慣例與原則的實施,使英國分紅保險的經營和管理更加透明和公開化,保單持有人的利益也得到更好地保障。
美國分紅保險的盈餘分配採用現金紅利法,倡導「市場主導型」的監管模式,英國分紅保險的盈餘分配採用增額紅利法,倡導的是「自由和公開化」的監管模式。我國分紅保險的盈餘分配同時採用了現金紅利法和增額紅利法,兩種紅利分配方法貫穿於同一張分紅保單中,雖然對保單持有人來說紅利的選擇權增加了,但是保險公司的紅利分配更加復雜,對分紅保險的監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於我國的分紅保險市場剛剛形成,無論是壽險公司對分紅保險業務的經營管理還是保險監管機構對分紅保險的監管規定都不很成熟,從保護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和規范我國分紅保險市場出發,有必要探討符合我國分紅保險發展的監管模式,那就是在信息披露公開、透明基礎上的市場導向型的監管模式,並把以下幾個方面作為未來分紅保險監管政策和措施改進和完善的主要方向。
1.明確分紅基金的盈餘來源
確認和分配分紅保險產生的盈餘是分紅保險經營管理和監管的核心。目前壽險市場分紅保險的盈餘分配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有「三差收益」分紅,也有「二差收益」分紅和「一差收益」分紅。有些壽險公司只將產生利源的部分拿來分配,而隱藏可能發生損失的部分,這種紅利分配的做法將誤導投保人對紅利的合理預期,忽視分紅保單中蘊含的風險。因此監管機構必須明確分紅保險的盈餘來源與確定方法,無論是死差異、利差異、費差異還是退保益、投資資產增值等都應當列入分紅保單持有人能夠獲得的保單盈餘部分,然後按相應的紅利分配法進行分紅。只有這樣才能讓投保人選擇那些業務經營穩健、紅利水平穩定的壽險公司,才有利於保險市場的公平競爭。
2.監管分紅保險的盈餘分配
我國分紅保險精算規定中允許選擇兩種紅利分配方式,即現金紅利和增額紅利。現金紅利法和增額紅利法對保單資產份額、責任准備金、資產負債狀況以及公司現金流量的影響不同,所體現的透明度以及內涵的公平性也不同,在具體操作和會計處理上也存在較大的差別。但是目前各家壽險公司對兩種紅利分配方法在實際操作中缺乏統一的標准,很難讓保單持有人產生理性的信服感,更不用說形成對未來紅利水平的合理預期。因此為了保證壽險公司所採取的盈餘分配方法和紅利政策的長期性和持續性,同時切實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利益,保險監管機構應當對不同分配方法在財務報告中的處理原則和方法做出更加詳細的規定,尤其對那些多年沒有產生盈餘的分紅基金,要求公司的精算師依據未來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利率的波動、資本市場的發展和投資收益水平等因素做出合理和謹慎的判斷,並出具精算聲明書。
3.強調分紅保險的透明和信息披露
不論是採用現金紅利法還是增額紅利法,分紅保險的紅利計算和分配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保單持有人很難清晰地理解,也無法在自身利益受到影響時做出正確的判斷和採取保護的措施。因此強調分紅保險基金管理中的信息公開和披露制度是我國保險監管的一項重要內容,保險監管機構除了規定要求保險公司每一會計年度應當至少向保單持有人寄送一次分紅業績報告,使用非專業性語言說明分紅何險的投資收益情況、費用支出和費用分攤方法、本年度的盈餘和可分配盈餘、保單持有人應獲得紅利金額、增額後的保險金額、紅利計算的基礎和計算方法等外,為了提高紅利分配的透明度,監管機構可以借鑒英國的「財務管理操作慣例和原則」,要求各家壽險公司提供充分和完備的信息,以正式文件形式解釋和說明年度紅利和末期紅利的決定方法、增額的紅利利率、分紅基金資產和分紅業務負債之間的匹配程度、分紅基金可能面臨的業務風險、壽險公司決定分紅基金能夠承保的新業務量的方法和相關的操作以及紅利在不同年代、不同類型保單持有人之間的分配情況等,以便保險監管機構、保單持有人對壽險公司的經營行為做出適當的判斷。
4.加快我國指定精算師制度建設
在英國、美國以及其他許多國家,保證紅利分配的公平、客觀是指定精算師的重要職責之一。指定精算師需要在考慮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後對分紅基金盈餘分配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提出相關建議,公司董事會考慮指定精算師提供的意見後作出盈餘分配決策。指定精算師負責對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做出解釋,代表監管機構來維護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在保險公司內部扮演監督人和咨詢人的角色。我國保險監管機構雖然要求各家壽險公司的精算責任人必須在公司提供的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和分紅業務年度報告上簽字,但是我國的精算責任人更多代表著一種財務管理人的角色,而不是監管人的角色。因此為了更加公正地維護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尊重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保險監管機構應該與精算協會通力合作,加快我國指定精算師制度建設,制定和完善指定精算師報告體系,利用指定精算師的法律職能對分紅基金進行正規、有效的監管。
5.重視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
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代表了保單持有人對未來紅利水平及分配方式的預期,它是建立在公司提供的產品說明以及保單紅利演示基礎上的。壽險公司在進行分紅業務管理和盈餘分配時必須考慮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它是衡量分紅保單經營管理,尤其是盈餘分配中保單持有人的利益是否得到保障的重要標准,也是解決保單持有人和保險公司之間利益沖突的有效途徑。重視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已成為監管機構和精算界日益關注的焦點,我國由於分紅保險開辦的時間很短,無論是壽險公司還是保險監管機構對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並沒有引起真正的重視,不合實情的紅利演示、銷售過程中承諾高回報、隱瞞紅利的不確定性等誤導客戶產生合理預期的行為時有發生,對分紅保險市場的發展極為不利。因此就這個問題,保險監管機構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委託精算協會在借鑒保險業發達國家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精算實務准則,提出與分紅保險有關的精算指導原則作為分紅基金管理和盈餘分配的具體標准和依據。利用指定精算師的職責,在信息公開化的基礎上,逐漸培養保單持有人形成正確、合理的保單預期,為分紅市場的成熟創造條件。

㈡ 基金分紅有哪些規定

今年共有10隻開放式基金推出了分紅方案。從表中可以發現,除了南方債券基金外,分紅的金額越來越高,而且單只基金的分紅次數越來越頻繁,兩次分紅間隔的時間越來越短,已有2隻基金在近期實現了兩次分紅,包括大成價值成長和融通新藍籌。
從中可以發現,當前這些進行分紅的基金管理公司,多數都在發行新基金。同時,從表中可以發現,除了易方達和博時規模較大外,其它基金的規模都在20億份以下。通過如此及時的分紅,是要在市場上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這有利於擴大公司管理資產規模,在以後的競爭中確立優勢地位。
多數投資人選擇「再投資」形式
開放式基金有能力分紅至少表明,其前期獲得的凈值增長業績是實在的,基金持股的流動性也較好,表明基金管理公司資產管理比較成功,其開放式基金具有較高的投資價值。當然,這並不表示分紅數量與次數越多投資價值就越高。因為分紅數量和次數與其面值的高低之間沒有必然的關系。比如博時價值增長凈值為最高,但分紅還不如大成價值成長。這主要依賴於基金管理公司不同的戰略考慮。博時價值增長通過前期的運作獲得了良好的市場聲譽,而大成公司正在發行債券基金。
當然,分紅還有很多優點。由於開放式基金分紅後會立即除權,相應降低單位凈值,持有人總權益沒有任何變化。但是對基金持有人來說,基金的分紅與贖回相比,還是可以節省一部分費用(贖回費率一般為0.5%)。雖然此比率不高,但對像保險公司等投資者來說,其數量還是比較可觀的。另一方面,對法人投資者來說,分紅還會在會計處理上有所反映,表現為當期實現一部分投資收益。所以,分紅還是有一定的現實意義的。
投資人接受基金的分紅有兩種方式:一是拿現金紅利,另外則是紅利轉投資。紅利再投資方式免申購費,對於紅利再投資所增加的基金份額無需付申購費。投資人選擇何種分紅方式依賴於開放式基金管理人的資產管理能力和證券市場的運行態勢。據悉,大約有80%的投資人選擇第二種方式,這可能與投資人看好後期市場的運行有關。

㈢ 私募基金誰監管,具體有哪些監管措施

私募基金的監管單位有很多,主要包括全國人大及國務院(政策的制定者)、證監會、中基協、央行、發改委、銀監會、保監會、中證登、交易所、股轉系統、中證協等,當然,現在銀監會和保監會合為一家了。對應不同的私募基金涉及的監管主體也有一定的差異性,如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組織體系主要是證監會監管下的地方證監局、中基協、交易所及證券登記機構等。具體的監管措施要主要是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管理辦法、通知公告等等。詳細內容請查看有關的法律法規,如《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基金募集監督管理辦法》、《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等等,或者基金從業資格證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

㈣ 基金分紅時所得的錢會怎樣處理是自動又買了基金股還是會提示投資人

基金分紅是指基金將收益的一部分以現金方式派發給基金投資人。

對於開放式基金,目前大部分基金公司提供了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兩種方式供投資者選擇。投資者選擇現金分紅,紅利將於分紅日從基金託管賬戶向投資者的指定銀行存款賬戶劃出;而紅利再投資則是基金管理公司向投資者提供的、直接將所獲紅利再投資於該基金的一種服務,相當於上市公司以送股形式分配收益。如果投資者暫時不需要現金,就可以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在這種情況下,分紅資金將轉成相應的基金份額並記入投資者的賬戶,一般免收再投資的費用。基金分紅是指基金將收益的一部分以現金方式派發給基金投資人。

對於開放式基金,目前大部分基金公司提供了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兩種方式供投資者選擇。投資者選擇現金分紅,紅利將於分紅日從基金託管賬戶向投資者的指定銀行存款賬戶劃出;而紅利再投資則是基金管理公司向投資者提供的、直接將所獲紅利再投資於該基金的一種服務,相當於上市公司以送股形式分配收益。如果投資者暫時不需要現金,就可以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在這種情況下,分紅資金將轉成相應的基金份額並記入投資者的賬戶,一般免收再投資的費用。
對於封閉式基金,由於基金份額固定,收益分配只能採用現金形式,ETF也如此。

㈤ 證監會怎麼整治分紅避稅亂象

證監會將重拳整治分紅避稅亂象:"內鬼"泄密 ,倉位違規。

每到年底階段,機構借基金分紅避稅的問題都是高發時期,今日,多家基金公司接到了「嚴防濫用政策紅利,加強基金分紅合規管理」的機構監管情況通報。

曾在一些基金微信群里看到過拉機構投資分紅基金的信息:「群內各位大佬,我司有隻績優基金12月底分紅,分紅比例20%,有避稅需求的請找我勾兌。」

據了解,為了沖規模以及跟機構等大資金合作,賺取贖回費、管理費,基金公司在營銷時推薦「分紅概念」的產品在業內並不少見,而往往到了月末、季末或者年底等時段,這樣的大比例分紅情況會更多一些。

「各大基金銷售群中往往會發布很多這樣的信息,稍微隱蔽一些的備注『有意私聊』,膽子大的直接就把產品名稱寫上去了。」有基金業內人士表示,「估計是某些公司做的比較過,有書面文字之類的資料被泄露出去了,所以被處罰了。」

除了主動尋找具有避稅需求的機構客戶,主動告知避稅方法、提前泄露分紅信息等行為在業內也並不少見。甚至有公司寫出一套避稅方案,微博長圖、Word文字版等一應俱全,這種「服務」十分到位。

類似上述這種借基金分紅拉機構避稅的問題,在此次監管部門出發後,預計會收斂很多。

四大監管要求規范基金分紅避稅

針對上述基金分紅信息管控不當等行為,《通報》中強調了進一步加強基金分紅管控等事宜的監管要求,明令了以下幾點:

一、建立健全基金分紅信息管控機制。建立分紅信息保密及知情人登記制度,嚴禁公司及相關從業人員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分紅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

二、嚴格規范基金分紅行為。嚴格控制分紅公告日至權益登記日之間的時間間隔,除法律法規、相關規則或基金合同另有規定外,原則上不超過2個作日。

三、審慎辦理基金分紅敏感期間大額資金的申購贖回。在基金分紅決議通過日起至權益登記日期間,原則上暫停辦理機構投資者的大額資金申購。

加強對基金大比例分紅(包括但不限於基金分紅金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5%)行為的監測與分析,在大比例分紅發布公告日後20個工作日內,向公司所在地證監局提交大比例分紅事項說明,包括但不限於分紅原因、分紅公告日前後15 個工作日內機構投資者申購贖回情況、基金投資指標合規情況等說明,並在公司監察稽核年度報告中作匯總分析說明。

四、持續落實依法全面從嚴監管。對泄露基金分紅決策信息、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行為,將依法依規查處。

對於違規行為就是要嚴加監管!

㈥ 基金分紅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為現金分紅或分紅再投資,具體需看對應基金的規定,若是在招商銀行購買基金,可進入招行主頁www.cmbchina.com 點擊右側「個人銀行大眾版」,輸入一卡通卡號、查詢密碼登錄,點擊橫排菜單「投資管理」-「基金(銀基通)」-「開放式基金」-「基金首頁」-「基金產品」選擇您需要購買的基金,點擊基金名稱查看詳情。

㈦ 基金分紅是在權益登記日之前買的就能分嗎

基金分紅會提前若干個交易日公告,而且只要在基金分紅的權益登記日前一天的15點前申購,就可以參與分紅。

基金分紅有一定的標准:基金賺的錢可以彌補上一期虧損的錢、基金分紅後凈值不低於面值,也就是說基金分紅的前提是基金賺到了錢。


在合規的條件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把賺到的錢分一部分給投資人;事實上,基金分紅人為的降低了基金凈值,然後吸引大家前去申購基金,這樣基金的規模就可以擴大,管理費又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基金分紅是件好事情,但可不是誰都可以分到錢的,這里就需要提到三個日期,分別是權益登記日、除息日、分紅派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