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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保險分紅是否為共有財產

發布時間: 2021-05-31 13:21:05

分紅型保險可作為財產分割嗎

分紅型保險是一種有價證券,其保單的現金價值是可以分割的。
2012年湖南有過中國人壽保險的國壽新鴻泰兩全保險(分紅型)的相關案例,您可以看一下此案法院的判決。

❷ 保險可以作為共同財產分割嗎

保單具有一定的現金價值,因此是一種財產。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作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險費用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異,解除夫妻關系後,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也就失去了保險利益,則不再具有投保人資格。投保人有權到保險公司辦理退保手續,夫妻雙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單價值。但如果由於投保時間短,此時退回的保單現金價值或許會遠遠低於所繳納的保費,這樣的話,保單現金價值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就會得不償失。因此,較合理的作法是將保單轉讓給被保險人,由被保險人支付給投保人一半的保險費用。對於保險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權利是預期的,不確定的,因此不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❸ 保險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共有財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被保險人身亡,保險金不是遺產,而是歸於受益人。保單的權益是屬於被保險人的。
像你舉的例子,如果男方賺錢很多,很多用來買了商業保險,這部分就應該不會作為共同財產

❹ 保險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保險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要視具體情況。

由於我國法律對於當事人自行出資購買的商業保險所產生的保險利益卻並未涉及,所以一般情況下要具體情況具體看。

比如,具有理財性質的分紅型保險和養老保險,該類保險在購買時,一般都是以夫妻一方名義作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之後也以夫妻共同財產定期繳納保費,目的則是為了將家庭財產達到增值保值的效果。如果認定為個人財產,對另一方來說是相當不公平的。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將該類保險的保單現金價值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再比如,人身險(含意外、健康等險種)以共同財產所繳納的個人保險費,這是較有爭議的一點。有案例顯示,某男士因患病獲得了公司為其投保的人身意外綜合險賠付的保險金,在離婚時被判為了個人財產。

所以,保險財產分割的關鍵點主要和婚前婚後投保,是否是共同財產投保,保險的險種等各個因素有關。具體分割一般要看具體情況。

(4)保險分紅是否為共有財產擴展閱讀

夫妻公司收益是共同財產:

離婚案件中如何處理「夫妻公司」及夫妻對公司享有的股權,工商登記中載明的夫妻投資比例並不絕對等同於夫妻之間的財產約定,如果有證據證明工商登記所載明的事項只是設立公司時形式上的需要,則應按夫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去處理。

在離婚案件中處理有關「夫妻公司」問題時,既要以《婚姻法》為依據,又要兼顧《公司法》中的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論是用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還是用夫妻共同財產投資設立「夫妻公司」,公司經營所產生的收益均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❺ 保險法 壽險分紅保險 是屬於個人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1、對於保險來說,這個要看具體情況而定,很多時候保險關系中並不存在夫妻關系,也不存在婚前婚後問題,因為保險金不能作為財產來分割,它屬於受益人,但夫妻關系續存期間的投保費屬於共同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