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上市公司高管能否同時任職於兩個公司的問題
沒有特殊限制。
公司法第五十八條: 國家公務員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企業國有資產法: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經理等高級職員未經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經營組織的負責人。
可見,非國有資本控股的企業里沒有這些講究。如果在未來,兩個子公司當中有一個或兩個出讓股權後公司由國有資本控股,那麼兼職將需要相關機構的授權,授權之後可以兼任。
(1)帶出兩個上市公司的領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五條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B. 公司剛剛上市通過了,領導要我去業務部門,我現在是財務
業務部沒有財務部待遇好是嗎?原來錢的合同上面是做什麼的兩個不一樣的崗位你怕適應不好.難道是變相的裁人嗎
C. 為什麼一個公司一上市就能讓很多公司的領導成為億萬富翁
很簡單,為了鼓勵那些在公司創業期間付出巨大努力的人,所以都會給他們一些公司股份,公司上市以後這些股份都大幅度增值了
D. 28歲,在一家上市公司的項目上做辦公室主任,總感覺領導對辦公室這個崗位有誤解,認為辦公室主任就得是
本來辦公室主任就是要協調公司各個部門,單位的工作,對內對外都需要出面,如果工作上有苦難可以跟你的上機領導反應,其實沒有輕松的工作,只有愉快的心情 來自職Q用戶:耿先生
梳理工作流程,然後歸類
適當叫苦,會叫的孩子才有奶喝,讓領導知道你不是上帝,不是萬能的。
合理增設崗位來完成事務性工作,部門負責人把控全局即可。 來自職Q用戶:匿名用戶
E. 公司上市前會查每個領導的工作背景嗎
公司上市不上市和領導的工作背景應該沒有多大的關系,上市關聯的是公司的資產總額,利潤等等硬指標,不會查領導的工作背景。
F. 兩個領導聽誰的
這個是不好自己主動申請的,要跟自己的直屬領導協商,也可以表達自己想去的部門。職位調動是肯定的了,問題是會調到那個部門,擅不擅長
G. 上市公司組織架構圖 pmc由哪個領導
之前也有同學問過這個問題,參考如下:
這個主要取決於公司大的組織架構.
如果PMC包括了采購和物流,
那麼一般比較全的崗位設置如下:
第一階:PMC經理,
每二階:計劃主管,倉庫主管,采購主管,貨運主管.
第三階:計劃部份--PC,MC,跟單,文員.(可能會有副主管主要分管PC或是MC)
倉庫部份--倉管,文員,(可能會有副主管或是組長/班長)
采購部份--采購工程師,采購員,文員(可能會副主管)
貨運部份--司機,送貨員,文員(可能會有副主管)
第四階:倉庫部份--倉務員,搬運工等.
采購部份--采購跟單,采購助理等.
如果PMC單純的計劃部工作比較全的崗位配置見下.
第一階:PMC經理
第二階:PC主管,MC主管
第三階:PC工程師,計劃員,PC跟單員,PC文員,MC工程師,MC助理,MC文員
H. 上市公司主席和董事長的關系
董事長一般是最大的股東,控制著公司主席所在的企業領導階層。
董事會作為一個會議體行使權力,每位董事都是受全體股東的委託來以董事的身份管理公司的。
為了解決董事會的決策、執行之間可能會有的脫節問題。一般由董事長兼任CEO,同時有一個董事會的執行委員會,在董事會閉會期間代行董事會的權力。
由於中國公司法中仍有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的規定、並且同時有個經理的概念,以及家長制的文化傳統、單位要有一把手等傳統概念的存在。
導致中國上市公司董事會作為一個會議體來行使決策權利的概念並不清晰,同時也帶來董事長和總經理到底誰是中國上市公司的首席執行官這一問題也十分不清晰。
(8)帶出兩個上市公司的領導擴展閱讀:
董事長工作職責: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公司的最高領導者。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范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
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CEO的權力都來源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CEO等最高權力,他掌握行政權力。
董事長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和監事,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雇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還帶領企業做出正確的戰略戰策,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務。
公司最高執行權掌握在兩個人手裡變的司空見慣,有時候CEO對總裁有很大的優勢,有時候又是總裁乾綱獨斷。
1999年左右,比爾蓋茨曾經任命一位新的微軟公司總裁,自己仍然保留董事長兼CEO的職務,許多媒體報道說是蓋茨辭去總裁職務,但實際上蓋茨只是把微軟公司的總裁和CEO兩個職務清晰的分離開來,並把日常執行權授予總裁,這談不上什麼辭職可言。
I. 黨員領導幹部能否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
禁止黨員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持有股份行為
1.由於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的升值與否都關系著持有者的經濟利益,黨員領導幹部一旦成為股東,為了保證其持有的股份和證券升值,很難保證其不參與該公司(企業)的經營,有的甚至還會動用自己所掌握的公共資源,為公司(企業)發展謀求機會。這樣做,一方面不利於黨員領導幹部安心本職工作;另一方面不利於黨員領導幹部秉公辦事、秉公執法,甚至會直接危害到黨風廉政建設,危害黨的幹部隊伍建設,妨礙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公平競爭機制的建立和正常發展。因此,必須明確禁止。
2.認定是否屬於「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需要把握以下兩個問題。一是所謂「違反規定」,主要是指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不經過主管部門審批同意,購買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的行為。二是所謂「非上市公司(企業)」,是與上市公司相對而言的。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企業)。而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者證券沒有特定發行對象,任何人都可以購買,成為股東,但不參與經營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國家公職人員除有明確禁止規定的外,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者證券。因此,黨員領導幹部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者證券是被允許的,不屬於「經商、辦企業」。
J. 集團公司高層領導包括哪些人
《公司法》第217條第一項的規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經理、副經理指《公司法》第50條和第114條規定的經理、副經理。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對董事會負責;副經理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是指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財務負責人員。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是《公司法》第124條規定的上市公司必設的機構,負責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則是為了賦予公司自治的權利,允許公司自己選擇管理方式,聘任高級管理人員,但是,這些人員(職位)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明文加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