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產融資的相關政策
房地產業的增長不僅可以拉動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而且拉動了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在我國現有市場經濟條件下,房地產融資可以採用銀行、信託、上市、基金等多種方式。但各種融資方式均有一定局限性,這也催生了一個新產業的繁榮—融資服務。
(一)銀行貸款
一直以來,銀行貸款一直是房地產企業經營發展的支柱。數據顯示,2003年全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中銀行對開發商發放的貸款佔23.86%,企業自籌佔28.69%,定金及預收款佔38.82%。而在定金及預收款中大部分又是銀行對購房者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
(二)房地產信託
信託因其制度優勢,寬廣的創新空間以及巨大的靈活性已成為房地產融資的新熱點。信託可以進行直接貸款、股權投資、資產證券化等相關業務,可以在不同層次、不同品位上,為房地產業服務。
但是,房地產融資的迅猛勢頭以及由此產生的風險,已受到有關部門重視。銀監會已經開始限制信託對房地產貸款的支持。另外,信託資金的規模,尤其是集合式信託的規模因為受到信託法的限制,有最多200份的限額。進入房地產行業的信託資金將受到一定影響。
(三)國內ipo
(四)境外ipo
(五)借殼上市
(六)上市公司資產置換
(七)房地產投資基金等
綜合比較:由於房地產融資的資本密集性,有能力利用直接融資的企業寥寥無幾,房地產開發資金直接融資占較小比例。
我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渠道可以分為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
1.內部融資方式包括:
(1)企業自有資金:包括企業設立時各出資方投入的資金,經營一段時間後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金(主要由接受捐贈、資本匯率折算差額、股本溢價等形成)等資本由企業自有支配、長期持有。自有資金是企業經營的基礎和保證,國家對房地產企業的自有資本比例有嚴格要求。開發商一般不太願意動用過多的企業的自有資金,只有當項目的贏利性可觀、確定性較大時,才有可能適度投入企業的自有資金。
(2)預收賬款:是指開發商按照合同規定預先收取購房者的定金,以及委託開發單位開發建設項目,按雙方合同規定預收委託單位的開發建設資金。對開發商而言,通過這種方式可以提前籌集到必需的開發資金。其中預購房款主要指購房者的個人按揭貸款,是我國房地產企業開發資金的重要來源。
2.外部融資的主要渠道和融資工具有:
(1)上市融資:股份制房地產企業上市發行股票融資現已成為重要的融資渠道,上市融資包括直接發行上市和利用殼公司資源間接上市。
(2)房地產開發債券:發行債券可以聚集社會閑散資金,為房地產開發帶來大規模的長期資金,用於土地開發和房地產項目投資等。當房地產企業在開發中有長期的資金需求時,債券是一種重要融資渠道。
(3)銀行信貸:從銀行借款是開發商的主要籌資渠道,短期信貸只能作為企業的流動周轉資金,在開發項目建成階段,可以以此作為抵押,申請長期信貸。我國的開發商向銀行申請貸款,可分為土地貸款和建築貸款。常見的開發貸款有:短期透支貸款、存款抵押貸款和房地產抵押貸款。
(4)房地產投資信託(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是採取公司或商業信託的形式,集合多個投資者的資金,收購並持有房地產(一般為收益性房地產)或者為房地產進行融資,並享有稅收優惠的投資機構。它實質上是一種證券化的產業投資基金,通過發行股份或收益單位,吸收社會大眾投資者的資金,並委託專門管理機構進行經營管理。它通過多元化的投資,選擇各種不同的房地產證券、項目和業務進行組合投資。
(5)商業抵押擔保證券(CMBS):這是一種商業證券化的融資方式,及將不動產貸款中的商用房產抵押貸款匯集到一個組合抵押貸款中,通過證券化過程及債券形式向投資者發行。
(6)其他融資方式:利用外資、回租融資、回買融資、租賃融資、夾層融資等等。
㈡ 新常態下房地產企業的融資渠道與過去相比有哪些具體變化
其實,根據我國相關金融法律規定及實踐操作,房地產企業融資的基本模式主要有三大類:債權融資、股權融資以及混合型融資(即融合債權融資與股權融資)。而其間,又可以根據適用范圍及風險點控制等因素的不同具體細分出十數種操作方式來滿足房地產企業或項目的不同融資要求。筆者認為,開發商融資難點並不在於缺乏融資渠道,而在於不了解融資渠道或是缺乏必要的融資基本條件,以及未對企業未來的融資需求作必要的規劃和安排,導致一種渠道受阻時無法及時啟動其他融資渠道。下面筆者分別介紹一下除銀行貸款、民間借貸以及公司間拆借之外的幾種典型融資模式。(一)債權融資1、典當典當是指當戶(需要融資的房地產企業)將其動產、財產權利或其他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典當行,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資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後取回典當物的行為。典當作為一種特殊的融資渠道和方式,相對於銀行貸款,優點在於門檻低、手續靈活簡單,融資簡便、快捷、省時省力。對於資金需求不大,又有適當的典當抵押物的情形下,是房地產企業解決燃眉之急的一種有效方法。2、信託貸款信託貸款是指信託公司通過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募集資金後,以信託貸款的形式貸款給企業,操作程序上和銀行貸款並無本質不同。但在當前宏觀調控銀行銀根緊縮的大背景下,信託貸款相比銀行貸款容易獲得。3、公司債券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試點法》的規定,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債券的本質其實是公司向廣大投資者借款,之後按照事先約定的利息歸還本息的一種借款方式。根據中國目前的法律框架,公司債券的發行歸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主要針對上市公司。4、企業債券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推進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簡化發行核准程序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企業債券是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公開發行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包括依照公司法設立的公司發行的公司債券和其他企業發行的企業債券。企業債券的性質和公司債券並無不同,依據目前中國的法律框架,企業債券的發行歸國家發展改革委管理,主要針對非上市公司。5、短期融資券短期融資券本質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相同,只不過期限較短,均在一年以下(含一年),依據目前中國的法律框架,短期融資券的發行歸中國人民銀行管理。債權融資的優點在於投資人並不會介入企業的日常管理,難點在於必須要有良好的信用,且還款壓力大、成本高。同時,對於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而言,對房地產企業的規模,治理結構,以往信用狀況等方面具有較高的要求,並非短期內可以達到要求。
㈢ 房地產企業如何融資
1、開發貸融資(最常見的,最容易的):即獲取土地、取得四證後向銀行申請開發貸融資,利率通常較低,略高於現行貸款利率20%;但開發貸往往監管較嚴,數量有限,挪用不方便;
2、在建工程抵押融資:原則上與開發貸不能同時獲取,但現在基本可操作;
3、企業債券融資:這種融資通常適用於上市公司,尤其在香港及國外較為常見,利息極低,企業信譽度越高,成本越低,是企業的首選,但需控制負債率;
4、股權融資:企業間的股權合作,資金方的股權投資,向股東募集資金,定向募集,公開募集(增發等)。現在用的比較多的假股增債,即基金公司以股權方式介入,但不參與管理,約定未來某一節點以約定的利息回購股份。
5、其他方式:理財方式,其實通過第三方募集資金,類似於抵押貸款
……
㈣ 急急,求解答為什麼說房地產企業融資政策本身就是國家對房地產行業進行宏觀調控、綜合平衡的最重要的手段
今年央行把融資也納入金融調控的范圍之內,這樣就得以在各個方面對房地產的融資加以監控。例如,證監會現在對房地產上市公司的融資申請幾乎就沒有批准過。
㈤ 政府對房地產企業融資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目前政府對房地產企業的融資只有限制,據我了解還沒有什麼優惠政策。銀行控制貸款,地產企業首發上市基本不可能,所以您應該問房地產企業融資困境有何對策,呵呵。
以萬科試水「曲線貸款」案例分析
2004年7月5日,萬科發布公告稱,該公司已和德國銀行HI達成合作協議,由後者出資3500萬美元,雙方共同在中山完成「萬科城市風景花園」項目。這一合作表明,萬科的境外融資已取得突破性進展,在中國房地產界一直處於領頭羊地位的萬科,在境外融資方面,又一次站到了潮流的前端。
根據萬科發布的公告,此項合作的目的是為萬科在中山即將開始的項目「萬科城市花園」進行境外融資。提供融資的是德國房地產融資服務的龍頭HYPO集團的下屬銀行HI,其總部設在愛爾蘭首都都柏林,此次為萬科提供的融資額為3500萬美元,在該銀行的不動產資產中所佔份額很小。但值得注意的是雙方的合作方式。在法律上,這算是一筆股權融資。因為萬科要將所持有的中山項目80%的股權轉讓給一家由HI設立的名為Best Gain Investment的公司,由於該公司萬科也持有35%的股權,從而在融資安排完成後,萬科直接和間接持有的該公司權益只有48%。從形式上看,HI取得了中山項目的控股權,是如假包換的FDI(外國直接投資)。該次融資的載體萬科中山公司的注冊性質是中外合資公司,由深萬科和萬科的附屬公司香港永達投資公司共同投資設立,該公司權益實際上完全屬於萬科。但通過中外合資的形式,為以股權形式取得境外融資打開了方便之門。
實際上,雖然HI擁有中山項目52%的股權,但並不擁有實際的控制權。而根據雙方的合同約定,在項目回款之後,萬科將以LIBOR(同業拆借利率)再加幾個點的利息贖回股權。也就是說,這實際上是一筆商業貸款。但由於商業貸款屬於資本項目,直接的境外信貸顯然有違目前的外匯管制,因而才不得不「曲線融資」,以FDI之名,行商業貸款之實。這個融資安排,相當巧妙地滿足了有關的管制要求。對於此項融資安排的具體利率水平,HI的利率水平其實相當地低,大約只相當於國內同類型貸款的名義利率,不難看出,剛剛通過了萬科A發行可轉債的發審委「聆訊」,又在境外融資方面取得了突破性進展,融資成本也不高,從資金來源看,該項目的投資全部來自HI的融資,萬科不需要投入一分錢,也不需要再申請任何開發貸款。而在法律上,由於資金全部來自HI,控股者又是HI,則至少在名義上,項目的風險也完全由HI來承擔。萬科的責任只是按照合同規定的項目計劃把它做完,把房子蓋好,再盡量賣掉。其他的風險,與萬科無關。但最後所取得的利潤,卻可以由萬科完全掌握,萬科需要付出的只是幾個百分點的融資成本以及自己的品牌。簡單地說,這實際上是一個由HI投資,由萬科負責操作的項目。萬科僅僅藉助自己的品牌,就取得了該項目的控制權並佔有大部分利潤。同時,由於融資以美元結算,考慮到目前的匯率趨勢是人民幣有升值壓力,該項融資的匯率風險也要由HI來承擔。
從外資方面來看,外資對中國房地產業普遍的樂觀預期和強烈的投資慾望致使他們願意做這種本大利小的生意,例如HI。在國外資金普遍渴望投資中國房地產,但對風險又普遍感到難以把握的大背景下,萬科的規模、品牌和既往業績,對促成此次融資合作顯然起了決定性的作用。正如前面所說,雙方都在試水。此次境外融資對萬科的意義總結為兩條,「一是打開了境外融資之門,豐富了萬科的融資手段,在融資渠道多元化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二是可以提高萬科的項目管理水平。萬科會將中山項目的管理作為今後新的項目管理標准,可以為今後的境外融資安排打下基礎。對萬科來說,這是難得的學習和提高的機會。而對於HI來說,作為來華投資的第一單,HI最關心的並不是利潤,重要的是有一個開始,並由此積累經驗、知識和人脈關系。短期的投資回報肯定不是HI所追求的。所以不難預料,如果中山項目取得成功,萬科與HI及其他境外投資機構的合作肯定將繼續擴大,而HI也將籍此打開中國地產市場的大門。
㈥ 目前我國房地產融資存在哪些弊端
在當今世界,無論是西方還是東方,經濟運行無論是市場唱主角還是政府唱主角,都帶有混合經濟的色彩。純粹的市場經濟或純粹的計劃經濟都是不現實的。大多數國家都是以市場經濟為主,在市場失靈時,政府對經濟進行一定的干預,使經濟運行回到原來的均衡區域。房地產無論是作為消費品還是投資品,都在國民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各國政府都會在不同程度上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干預程度則依市場發育程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像美國這樣自由市場經濟運行得較好的國家,政府對市場干預較少。而像新加坡這些新興市場國家,在市場剛起步階段,政府做了大量建設性的工作,待市場較為成熟後政府逐漸淡出,將大部分任務交給市場完成。
我國的房地產市場是在政府決定進行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化分房,實施住房的商品化、貨幣化、社會化後才開始起步。房地產業在我國還是一個新興產業,但它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正在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新的支柱產業。但由於起步晚,加之發展不完善,我國的房地產市場呈現出較為明顯的起伏性波動和其他一些較為典型的初級市場特徵,如投機氣氛較重,市場運行機制不規范,有關法律不健全。在這種情況下,政府通常會採取一些經濟、法律、行政的措施對經濟進行干預,以提高經濟運行的效率。政府在推出一項政策前,首先應該明確,基於我國當前房地產市場的實際情況,我國政府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的目標應是為了保持市場的均衡發展,為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而不是一些媒體所宣傳的提高住房需求,拉動國民經濟的增長。經濟學上對政府政策進行評價,很重要的一點是看該項政策能否有效地提高經濟效率和經濟運行質量。本文擬對我國政府當前若干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從經濟效率的角度來進行經濟學分析,來權衡其利弊得失,並在此基礎上給出相關政策建議。
一、 房地產產業政策分析
產業政策是指示產業發展方向、規劃產業發展目標、調節各個產業之間的相互關系及其結構產業化的措施和手段的總和,是整個經濟政策體系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其主要內容有:產業結構政策、產業組織政策、產業促進和限制政策等。產業政策對社會經濟資源的配置具有特定的導向功能,在現代經濟增長過程中起著市場機制難以替代的制衡和穩定作用。政府在實施產業政策時,其取向是產業發展目標的體現。而各產業發展的基本目標是在一系列約束條件下生成的。現階段,我國房地產市場所表現出來的初級市場特徵決定了房地產產業政策目標在於完善房地產市場,充分發揮房地產業的支柱產業功能。這需要政府採取恰當的產業組織政策。產業組織政策包括產業競爭和反壟斷政策、產業聯合和集團政策等。在生產要素投入量既定的條件下,合理有效地組織這些生產要素,是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基本途徑。同樣,房地產的發展,不僅要制定合理的總量政策和結構政策,也需要有合理的組織政策。
由於房地產具有投資規模大,投資回收期長以及隨之而產生的投資風險巨大等特點,使得房地產業的發展要求走規模經濟的道路。作為資金密集型產業,房地產業的規模經濟效應較其它行業更為明顯。規模小,開發商的單位成本居高不下,在廣告策劃、營銷推廣、環境改造,配套設施、物業管理等方面規模較大的公司也佔有明顯優勢。另外,規模大,尤其是具有較強現金實力的開發商在選擇項目最佳開發時間上也具有主動權。這在客觀上要求造就一些規模較大、實力較強的房地產企業,這要通過房地產業內部適度的資本集中來實現。房地產業內部適度的資本集中,能有效地節約房地產開發和經營成本,資本的適度集中還有利於節約房地產市場的交易費用,這是通過企業間的合並、兼並等經濟機制來實現的。由此可見,通過房地產企業的資本集中,可以優化房地產市場組織,提高市場運行效率,並優化房地產企業的規模結構。
我國當前房地產市場的實際情況與規模經濟的要求相去甚遠。以上海市為例,目前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房地產公司僅有9家(上海本地8家),入選上證30指數的房地產股僅陸家嘴一家。這8家房地產公司在整個上海房地產業中的規模,市場佔有率,業績等多項指標大多平平,在1999年上海房地產企業銷售面積,金額100強中也難見上市公司的蹤影。而香港聯交所房地產上市公司達100多家,恆生股指33個樣本股中,地產或以地產為主業的公司近一半。這十幾家大地產商的開發量、市場佔有率等主要指標要佔到整個香港地產市場的九成,其中長江實業、新鴻基、恆基兆業、新世界四大超級地產商更成為財富的象徵。滬港兩地房地產上市公司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都相距甚遠,其原因自然與兩地市場發育程度、微觀主體的競爭實力有關,但兩地政府對房地產業產業政策的不同取向也是造成上述現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中國大陸各種媒體上,乃至政府正式文件上,經常有報導宣稱政府決定把住宅產業培育成支柱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但在具體實施政策時,有關方面採取了凍結房地產公司上市的做法。當初之所以採取凍結上市的做法,管理層是出於對房地產泡沫的擔憂。的確,到1992的年,房地產開發數量、開發投資額、開工面積等均創歷史最高水平,這遠遠超過發當時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的承受力,造成供求矛盾十分突出。許多地方的炒樓、炒土地風較為嚴重,致使市場運行出現混亂無序的局面。鑒於此,政府果斷地採取了緊縮供給的宏觀調控政策,控制住了房地產市場嚴重失衡的局面。而亞洲金融危機以來,許多專家學者都或多或少地把金融危機的原因歸於房地產泡沫的破裂。這使得中國政府在解開房地產企業上市禁令上更為謹慎。然而,東南亞金融危機的深刻誘因是經濟結構的老化與調整的滯後,是知識儲備的貧乏,是全要素增長率的落後。房地產泡沫只是這種危機的表象之一。因此,管理層大可不必因為擔心房地產泡沫而阻止房地產企業上市。況且,股市除了籌集資金的作用外,還具有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在較為健全的股市上,資金會從業績差的企業流向業績好的企業,從而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股市本身的進入與退出制度也在客觀上對股市的安全直到了一定的保護作用。管理層目前應做的是放棄保護政策,不再ST 、PT下去了,讓中國股市真正成為企業的試金石。如美國股市最近的振盪,有人指出這是股市正在擠除泡沫,使高科技股票定價更符合其實際價值的表現。
我國房地產企業除了擴大規模,向規模經濟要效益外,提高資產素質,向管理要效益也是從微觀上培養一個健全的市場所必需的。政府在宏觀層面上的制度創新,尤其是金融制度創新在這方面是大有作為的。當前,房地產證券化是一個可取的方向。房地產證券化可以促使房地產經營專業化,導致資源的合理配置。房地產經營管理的要求很高,尤其是在房地產市場發育的初級階段,更需專家經營。證券化的優點之一,在於它促使了房地產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開,這就為其專業化經營提供前提條件。我國的房地產主體行為很不規范,真正具有實力、精於管理的房地產公司並不多,"房地產熱"引致的市場虛假繁榮誘使大批不具備條件的企業紛紛涉足房地產,其結果勢必導致資源特別是管理資源的巨大浪費,而藉助證券化,房地產交專家經營,業主借證券化工具獲得應有的收益,投資者亦可分享房地產資源的優化組合,使房地產市場主體行為從混沌走向有序。
二、 房地產稅費分析
根據中房指數的統計,目前在我國城鎮商品房價格構成中,土地費用及稅費佔39%,建安成本佔51%,其他費用佔10%。在房地產利潤率已普遍降至10%左右的情況下,稅費負擔過重就成了房價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稅費不僅關繫到房價的高低,其本質上是一種價格,有些稅收,如所得稅等直接稅也就成為市場經濟均衡運行的潤滑劑。
<一> 房地產稅費總量分析
稅,是政府憑借其行政權力強制獲得的收入。而各種各樣的費用更是名目繁多。這些費用的徵收部門有三個層次。一是擁有立法、執法、司法權,執行廣泛的社會管理職能的政府,包括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各委辦部機關、公檢法等;第二層:一些負責提供公共品或准公共品的事業單位,如環保、衛生、教育等。它們的收入由政府撥付,同時政府又賦予它們在本部門負責的事業范圍內執法監督的權力,如衛生檢查等;第三層,一些享有自然壟斷或行政壟斷地位,擁有一定強制力的國企,如電力、自來水、煤氣公司、政府辦的有行政壟斷權中介機構。這些名目繁多的稅費給房價下降造成了很大的剛性。清理稅費,理順房價的呼聲日見高漲。但有人擔憂清理稅費會減少政府部門收入。
從稅的角度來看,短期里,降低稅率會減少政府部門的收入。但從中期來看,如果減少房地產稅收負擔能使房價下降足夠的幅度,使居民的有效需求大幅度上升,此時部分因房價過高難以銷售的空置商品房實現銷售,政府就可以收到本來稅基被各種規費侵蝕的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城建稅、企業所得稅、契稅等,完全可以抵消各種雜費的減少。將稅收與稅率的關系用坐標圖表示出來, 從圖上可以看出,稅率並不是越高越好,稅率只有達到一定最優點,才能使稅收達到最大。從長期來看,據世界銀行測算,房地產投資對相關產業的系數效應為2倍。當住房消費啟動後,每億元住房投資會帶來相關產業的GDP增長2億元,經濟發展,稅基擴大,政府的收入呈現出良性的增長循環。
從費的角度來看,清理各種規費能減少對經濟的扭曲作用,使各種規費給經濟帶來的間接成本減少到最小,提高經濟效率,促進公平,這將有利於經濟良好穩定的發展。各種費用給企業事業的間接成本遠大於本身。名目多、部門多、環節多的規費,意味著企業至少要跑遍20幾個部門、收集40幾個公章才能獲得或維持其合法地位。盡管有些規費本身數額並不大,但企業為遵循這些規定卻耗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房地產業屬於資金密集型產業,並且國內大多數開發商的資金是通過銀行貸款間接融資而來,資金的時間成本十分可觀。除此之外,在房產市場日益成熟的今天,房產市場上開始不斷推出各種流行房型設計。這使得市場先機對開發商來至關重要,資金的時間價值在此有了更深一層的含義。各種規費的存在降低了經濟運行的效率,提高經濟運行成本。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而各種規費則成為各政府部門自己的收入,並進而有可能成為腐敗的重要原因。因此清理規費對提高經濟運行效率而言有著更重要的意義。
<二> 部分規費分析
從公共品的理論來看,政府部門提供公共品時,靠稅收來籌集資金;提供私人品時,應按市場規律收取價款,而提供混合產品時,則應考慮依靠稅收或收費補償成本,哪一個效率高。在目前的房地產業中,有些看似應由政府部門提供的產品從經濟學的角度來分析應交給市場來運作效率更高。
如政府代行市場職能收取的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費,雖然說由政府出面監督工程質量可以保護消費者利益,但其中卻有一個極大的弊端:當質監站通過了一項工程,意味著政府對工程質量的認可,如果以後工程出了毛病,政府是否替房產商承擔賠償的責任呢?如果政府承擔責任,則政府容易混淆作為經濟運行的管理者和市場主體中的一方的角色;如果政府不承擔賠償責任,政府官員就完全沒有了把好質量關的約束機制。如果這項服務交給市場的中介機構來做。中介機構、房產商、購房者之間是平等關系,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中介機構會因擔心招致賠償而嚴格控制房產質量,這無疑是一種效率的改進。
工程質量檢驗費是政府行為應轉為市場行為的例子。而對水、煤、電增客費這三類傳統的自然壟斷產業來說,這些收費在經濟學上也不符合效率的原則。自然壟斷產業固定成本所佔的比重很大,變動成本的比重小,平均成本曲線向下傾斜。如果不對自然壟斷企業進行政府管制,它們就會進行壟斷生產,導致低效率;如果把這類企業分割成幾個小企業,又會導致成本上升,規模不經濟。這是政府經營不以盈利為目的自然壟斷產業的理論基礎。政府可以採取邊際成本定價,也可以採取平均成本定價。無論採用哪種定價,公用事業部門,都可以從價格和補貼中完全彌補成本。現在房產商交納了增容費,最後由消費者承擔,建設了管道、纜線輸送網,但卻是公用事業部門從水電費、煤氣費和補貼收回了成本,這等於消費者支付了雙重費用,公用事業部門獲得了超額利潤。這背離了誰得益誰投資的市場法則。從提高社會效率的角度出發,這些增容費應由公用事業部門而非房產商來承擔。如果公用事業部門資金困難,可由房產商負責建造水電、煤氣的輸送網的成本,建築成本不能分攤到房價中,待以後公用事業部門收到水電、煤氣費了,再向房產公司支付輸送網的使用費。
三 、經濟適用房的經濟學分析
經濟適用房作為現階段的國家住房建設政策,旨在通過某種傾斜,如用地劃撥、稅費減免等優惠措施,來達到擴大住房供給,調節房地產投資結構和啟動市場有效需求的目的。它是基於我國目前特殊的房地產市場和住房發展市場發展階段的一種政策選擇。但是,對於經濟適用房制度的運行機制,與當前地產市場的關系、現行政策規定可能產生的市場反應、經濟適用房政策的適用范圍以及經濟適用房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等問題,尚有待從理論上進行再探索。
經濟適用房政策作為一項政策,本意是通過政府補貼來提高中低收入購房者的住房有效需求。但付諸實施後卻暴露出諸多問題:第一,補貼利益的流失與對完全商品房供給的"擠出效應"。目前,有些經濟適用房把銷售目標定位在中等收入家庭中偏高的那一部分人,甚至以吸引開私家車的一族來爭相購買為榮。如果在地段、質量、功能、環境或者舒適性等一方面標准上,這類住房在各方面均能滿足中等偏高收入家庭的需要,高收入階層也會想方設法擠入經濟適用房的消費群,從而使所流失的財政補貼效益最終轉化為生產者剩餘和少數中等偏高和高收入階層的消費者剩餘。而那些真正應該享受到補貼的,居住困難的中等偏低收入階層反而被排斥在受益范圍之外。經濟適用房提高標准後,其消費群與完全商品房的消費群產生一定的擠出效應。第二,助長了市場不公平競爭和違規操作。作為具有政策傾斜性的經濟適用房,實際上享受了特定階段的政策性資源。如果經濟適用房的操作缺乏必要的監督機制,從而形成"黑箱運行",一些地方和部門為了獲得經濟適用房的有關政策優惠,受利益驅動,有可能會打著經濟適用房的旗號爭項目、爭計劃、爭土地、貸款,這就容易誘發政企間交易和尋租行為的發生。第三,提高政策的調控成本,降低政府調節市場的效率。為了使政策優惠能按預期的設想轉移到中低收入階層身上,就需要控制經濟適用房的受益面,避免不該享受財政補貼的階層也從中"沾光"。這就需要將政策調控的重點引向鑒別居民家庭收入層次,監督經濟適用房的流通和分配這些繁瑣而又無效的工作上,偏離了其主要職能。
用經濟學上的博奕論來分析,經濟適用房作為一項政策,涉及的利益方有政府部門、開發企業、消費者三方。在這三者中,有關政府部門擁有用地劃撥、稅費減免等權力。目前,政策優惠對眾多開發商來說是稀缺資源,是眾多開發商爭奪的對象。而在開發商以各種方式掙得政府政策優惠後,出於自身利益考慮有可能進行違規操作。由於政府對經濟適用房價格進行管制,按照建房《1998》154號文,經濟適用房住房價格除成本、稅金外,其開發利潤不得超過3%。而理性的開發商是不會願意從事這種回報率低於同期市場利率的投資項目。而在現實生活中,開發商卻對此趨之若鶩。一個合理的解釋是,開發商虛列成本以降低利潤,使其符合規定標准,而作為主管行政部門對此卻無能為力,甚至可能與開發商合謀使虛列的成本合法化,人為拉高經濟適用房利潤與售價,使價格管制名存實亡。政府部門為了達到經濟適用房的政策意圖,需要付出一定的監督費用,以對合格的開發商做出鑒別。而對購房者來說,雖然經濟適用房面向的對象是中低收入者,但具體操作過程中並沒有制定有效的收入調查措施。一部分高收入者也加入了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行列,甚至有些人將經濟適用房上市套利後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進行投機。有關利益三方的相互博奕使得經濟適用房政策在操作過程中背離了原來的政策意圖。
由於經濟適用房是向住房供給者提供補貼,補貼的結果是在同等投資支出的前提下增加市場供給量,從而導致均衡價格的下降和住房需求的相應增加。為了使補貼的效益盡可能傳遞給政策所指向的收入階層。只有在消費者犧牲其他消費品需求的前提下,才能實現。如果政府直接補貼給消費者,則能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綜合消費偏好。所謂消費者的綜合消費偏好,是指消費者根據自己的需要和偏好做出的消費選擇。用無差異曲線說明如圖:
用發補貼的方法會給消費者帶來更高的效用,而發補貼給供給者,則可能供給者供給的住房不是消費者所需要的或最重要的,這時消費者就難以得到最大的滿足了。在圖中,MN線代表其他消費品(x)和住房(y)的價格一定時,發了一筆現金所形成的預算線,如發補貼給者,該消費者可得到y1的其他消費品和y1的住房,所獲效用為u1,如發現金讓消費者根據偏好自由選購,消費者會買x2的其他消費品和y2的住房,所獲效用為u2, u2>u1。
參考文獻:
1、《從我國現階段房地產業政策的幾點思考》刑建國、鄭重載《房地產經濟與管理》
2、《磚頭補貼還是人頭補貼》載《房地產世界》1999年8月號
3、《房地產稅費問題透視》載《上海房地》1999年6月號
4、《現代西方經濟學教程》黃亞鈞著復旦大學出版社
5《Towards Undividied Cities :The Potential of Economic Revitalisation and Housing Redifferention 》Housing Studies ,Vol,14 NO.5,573-584,1999
6《Policy Review Housing Studies》Vol,13,No,6,833-839,1998
㈦ 房地產企業如何走出融資難困局
房企融資破局之道:搭建平台盤活存量,拍賣商票
對於核心房企而言,可開具商票實現圍繞其產業鏈上下游的中小企業供應商的支付。核心房企與外部機構合作,搭建商票流轉專屬平台,為供應商手中持有的商票的變現流轉提供支持,引導產業鏈上機構、個人及認可核心房企信用的社會投資人投資。
對核心房企而言,商票模式優勢如下:
1.不佔核心房企在金融機構授信額度。不涉及新增貸款,不佔用授信額度;
2.不增加(核心房企為承兌人時)或有負債。僅盤活自身應付票據資源(核心房企上下游中小企業供應商持有的應收票據);
3.不增加核心房企財務費用;
4.不影響核心房企在人行徵信系統信息;
5.不受貨幣政策、信貸政策直接影響。盤活商票資源,不涉及監管對於房地產融資的相關政策。
對比傳統融資渠道(銀行貸款、信託及各類資管),商票模式主要優勢體現為:
1.不體現為借貸;
2.成立條件簡單。只要有支付需求辦妥公司內部支付流程即可。沒有432、發行備案、抵押、會計律師中介介入要求;
3.融入資金使用靈活,沒有針對性限制;
4.規模及時間自主控制。只要是項目對外采購支付范圍內,可依進度隨時辦理;
5.可以公開徵集投資人,易推廣;
6.投資起點靈活性強,易滿足各類投資人需求。
在該業務模式當中,需要解決以下三個問題:
一是商票的真實性問題。前期市場中已經接連出現銀行承兌匯票的「假票」事件,一時間人心惶惶。對於商票而言,其終極風險就是開票企業的支付能力,即能否到期准時兌付。就這一點而言,優質企業的商票市場認可度甚至要高於一般的銀票。通過核心房企與服務機構合作搭建商票流轉平台,為核心房企產業鏈上下游供應商持有的、由核心房企簽發的商票提供二級交易市場,可以在本源上解決商票的真實性問題。唯有經核心房企確認的商票,方可在核心房企與服務機構合作建立的商票流轉平台上架為產品,實現商票的審核及真實性回歸核心房企。
二是商票的最終受讓群體問題。持有核心房企商票的中小企業供應商將商票進行質押,交易以票據收益權為標的進行,可以擴大受讓權益的合格投資人群體。就核心房企而言,其龐大的業主群體,屬於自身產品服務的買受人,對於企業的品牌及信用有充分了解,以及天然的認可,通過合規的方式進行交易,實現業主資源的盤活,一方面可以解決資金來源問題,另一方面,也為業主群體提供了優質的理財渠道及產品。
三是商票的定價問題。當商票最終以票據收益權方式進行交易,可以考慮採用公開拍賣模式進行定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條:「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第六條:「拍賣標的應當是委託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商票屬於持票人所有的財產權利,符合《拍賣法》關於拍賣標的的定義,可以通過拍賣形式進行交易。
在業務層面的問題解決之餘,技術層面上的關鍵一環在於核心房企與服務商合作搭建的商票流轉平台。為從源頭確保商票的真實性,該商票流轉平台系統應內嵌至核心房企的官方渠道,如官網、官方微信等,由核心房企把關商票產品的准入,同時可接入業主群體;為合規交易,同時確保交易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該商票流轉平台的系統及結算服務,應由具備相應交易資質的第三方服務商提供。從而在客觀公正的第三方平台交易基礎上,實現資產與資金的閉環化體系管理。
如此,具備優質信用的核心房企,在當前主力融資渠道四面楚歌的態勢下,仍可通過盤活自身積累的產業資源,找到一條新的出路。
㈧ 近年來,我國房地產金融政策的變化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
在房地產業企業發展的過程中,業界都強烈地感受到了住宅與房地產業的特點,即要求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緊密結合。當前的中國對於房地產開發商,對於消費者,對於銀行界,一個普遍的共識是:住房金融的發展是推動中國住宅與房地產市場啟動的關鍵環節。剛剛起步的中國住房金融與發達國家成熟的住房金融相比,有著巨大的差距。中國的住房金融業的發展,對住宅產業與金融行業來說,更多意味的是機遇。
金融政策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
2001年以來我國房地產金融政策的幾次調整
從2001年起,國家每年都出台了新的房地產金融政策,基本上經歷了規范、發展、加強管理和適度調控四個階段。
規范。
2001年6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以特急件下發了《關於規范住房金融業務的通知》(銀發[2001]195號文,以下簡稱「195號文件」).該文件針對1999年以來各商業銀行為了競爭任意放寬房地產貸款條件的現象,重點強調了三個方面:一是重申了過去房地產金融政策的一些規定。二是適當提高了個人住房貸款門檻,要求多層住宅達到工程主體結構封頂、高層住宅完成總投資的三分之二,否則不能提供貸款支持;三是對過去沒有規定的個人商業用房貸款在貸款成數、期限、工程進度方面進行了明確。客觀地講,195號文件主要是重申過去的政策,其目的是規范商業銀行的行為。
發展。
2002年2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調低貸款利率0.54個百分點,這是自1997年以來第六次降息,促進了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
加強管理。貸款利率下調以後,我國房地產業發展迅猛,局部地區出現過熱苗頭。為了防止出現房地產泡沫,中國人民銀行於2003年6月5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發[2003]121號文,以下簡稱「121號文件」),加強了對商業銀行房地產金融業務的管理。
適度控制。
2004年,國家有關部門利用直接調控手段,對房地產金融業務進行適度控制。直接調控手段表現為:今年4月,國務院將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資本金比例由20%提高到35%和10月29日起上調金融機構存貸款基準利率並放寬人民幣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和允許人民幣存款利率下浮。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由現行的1.98%提高到2.25%,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由現行的5.31%提高到5.58%。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影響
房地產貸款品種減少,貸款門檻提高,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實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過去,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貸款有流動資金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和公積金委託貸款。由於流動資金貸款不按項目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僅憑自身信用就可以獲得貸款,許多房地產開發企業用這部分貸款來支付土地價款(有的地方稱為「過橋貸款」),在「四證」齊全後再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自身投入較少。另外,商業銀行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用住房公積金發放了不少房地產開發貸款。121號文件出台以後,商業銀行不得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公積金委託貸款只能用於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申請的貸款品種減少,只能依靠房地產開發貸款。121號文件對房地產開發貸款設立了兩個准入門檻:一是自有資金(所有者權益)不低於項目總投資的30%,二是「四證」齊全,第一個門檻宣告了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自籌資金與自有資金混為一談、矇混過關傳統做法的結束。隨著國務院將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比例提高到35%,商業銀行相應地提高了房地產貸款自有資金比例,客觀上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實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商業銀行因央行實行窗口指導和提高存款准備金率緊縮貸款規模以後,對房地產開發貸款的審查會更加嚴格,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業越來越難以獲得貸款。
開發資金來源減少,項目爛尾風險增加,房地產開發企業優勝劣汰進程加快。過去,房地產開發項目資金主要來源於四個方面: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籌資金、房地產貸款、建築施工企業墊資和預售房款。實施宏觀金融調控以後,由於房地產貸款門檻提高,許多房地產開發企業無法獲得貸款;建築施工企業墊資盡管早已受到《建築法》的禁止,但實際上仍然十分普遍,而墊資中有相當一部分來自於建築施工企業向銀行申請的流動資金貸款,121號文件下發以後,建築施工企業將很難獲得用於墊資的貸款,墊資現象和墊資數量將明顯減少;預售房款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為借款人支付的首付款,另一部分為借款人申請的個人住房貸款,隨著我國購房者提前消費意識的增強,個人住房貸款占據了很高比例(最高可達80%),本輪宏觀金融調控推遲了部分借款人的購房行為,抑制了部分購房需求(詳細原因將在後面分析),結果將導致預售房款減少。四個資金來源中有三個趨於減少,項目開發不得不依賴於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自籌資金,一些資金實力雄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勉強還可以應付,而一些中小企業可能會面臨資金鏈斷裂的風險,項目出現較大的資金缺口,導致已開工項目形成爛尾工程。可以預見,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面臨重新洗牌的格局,一些資金實力有限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會被淘汰出局,而那些實力雄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逐漸占據市場主導地位。
對集團公司傳統資金管理模式帶來挑戰。為了控製成本,許多房地產集團公司採用了資金統一管理模式,實行「統貸統還」,即由母公司統一向銀行申請貸款,然後轉貸給全國各地的子公司使用,子公司在銷售回籠資金後還給母公司,再由母公司統一還貸。121號文件禁止房地產開發貸款跨地區使用,對房地產集團公司傳統資金管理模式帶來挑戰,母公司申請的房地產開發貸款只能用於注冊地房地產開發,而外地開發只能由當地子公司作為承貸主體。由於子公司的財務指標通常不如母公司,也就降低了子公司獲得貸款的可能性,從而抑制了大型房地產開發公司「遍地開花」現象,在一定程度上減緩了開發速度。
對個人購房者的影響
延遲購房行為。在195號文件基礎上,121號文件進一步提高了發放個人住房貸款的工程進度要求,將高層由完成總投資的三分之二提高到主體結構完成封頂,這對一次性付款的購房人基本上沒有影響,而對於依靠貸款作為購房款的大多數購房者來說,意味著只能等到主體結構封頂以後才能購房。由於此時工程量已完成大部分,爛尾風險大為降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借款人購買期房所面臨的風險。
部分地區貸款門檻提高,借款人獲得貸款的難度加大。受貸款總規模緊張影響,在部分地區,商業銀行提高了個人住房貸款門檻,如有的地區將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到30%,有的地區停止發放二手房貸款,還有的地區對借款人資格審查更加嚴格。所有這些,都加大了借款人獲得貸款的難度,一些借款人將被拒之門外,從而無法實現安居夢想。
投資需求和高檔住房需求受到抑制。121號文件對借款人購買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投資性需求和購買高檔商品房、別墅等高檔住房需求採取了利率歧視政策,規定執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得執行個人住房貸款優惠利率。銀行通常都是通過控制還貸收入比(即月還款額占借款人家庭收入的比例)來控制貸款風險,在借款人還款來源沒有變化的情況下,其可以承擔的月還款額也沒有變化,隨著貸款利率的提高,其可貸余額將會減少。121號文件提高了投資性需求首付款比例,對借款人自身實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過去能買三套房的現在可能只能購買兩套。這兩方面的作用,將導致借款人購房需求減少。
對住房價格的影響
根據市場供求規律,商品價格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房地產也不例外。下面從宏觀金融調控對住房供給和需求的影響來判斷未來一段時間住房價格的走勢。
對供給的影響。由前面分析可知,本輪宏觀金融調控將導致房地產開發企業數量減少,開發進度放緩,最終將導致房地產市場供給減少。
對需求的影響。購房者的需求有兩方面:一是投資需求;二是自住需求,自住房中又有普通住房和高檔住房之分。毫無疑問,受利率政策變化和首付款比例提高影響,本輪宏觀金融調控將抑制投資需求和高檔住房需求,而對自住普通住房的需求影響較少。從總體上看,將削弱住房需求。
對價格的影響。宏觀金融調控對住房價格的影響取決於對供給和需求作用強度的對比,如果對供給的影響大於對需求的影響,市場上將出現供不應求局面,導致住房價格上漲;反之,如果對需求的影響大於對供給的影響,市場上將出現供過於求,住房價格出現下跌。具體到一個地區,關鍵要看住房需求中投資所佔的比例,對於我國大部分地區,由於投資需求所佔比例較少,宏觀金融調控對需求的影響小於對供給的影響,住房價格將會上揚;而對於投資需求佔比較高的地區,房價無疑會出現下跌。
本輪金融調整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
短期來看,加息對市場需求會有抑製作用,但是這種抑制會有多強卻值得商榷。我們的觀點是這次加息對市場需求的抑製作用不至於過大,它的作用可能是使需求回歸到一個更加真實和理性的水平上來。
由於消費者對此次加息是有心理准備的,因此市場需求並不會因為央行此次的加息而出現大的下滑。但是我們同時也清楚地認識到,消費者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因此利率增長如果超過一定的幅度,對需求的抑製作用就會增強。今年前三季度我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長為7%,如果央行加息的幅度達到100個基點,20年按揭貸款月還款額的增幅將達到8.5%(按等額還款法計算),這個比例與收入增長的比例還基本吻合,但是如果加息的幅度達到200個基點,20年按揭貸款還款額的增幅就將達到17.4%(按等額還款法計算),大大超過了收入的增長速度。
加息對不同房地產企業的影響是不同的。對於優秀企業來說,加息從長期來說是利大於弊。
目前在房地產市場上的確存在一些過度投機的現象,而這些現象的存在,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阻礙理性企業的發展。加息一方面提高房地產開發商的進入門坎和經營成本,另一方面抑制需求,使房地產市場上的競爭更加激烈。最終的結果將會使那些以投機為目的,經營不善的房地產企業感受到更大的經營壓力,促成行業新一輪的結構優化和調整,使行業集中度進一步提高。而低素質企業的退出將為優秀企業的發展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
我們在前一階段已經看到了宏觀調控給房地產市場帶來的一些變化,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增速在放緩,房地產開發的熱情在降溫,而通過加息,政府將通過市場的力量鞏固這一調控成果,促使開發商採取更理性的投資態度,防止房地產市場的大起大落。這種傾向對於穩健經營、追求持續發展的開發商來說是大有好處的。
企業對策
房地產商的自律
因為目前房地產商的自律程度很差,所以往往就把自己經營風險轉嫁為銀行的金融風險,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因此,我認為我們是不是應該考慮和研究房地產商自律的問題,也就是房地產商必須自我約束的問題。從這個角度來講,我認為中國房地產泡沫的產生及其影響金融活動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有的房地產商不能正確按照市場規則辦事,比如說危害銀行及消費者利益等,因而最後會導致中國房地產泡沫的產生,並且使泡沫最後轉化為金融風險。從房地產商自律的內容上來看,恐怕有這樣幾個問題需要考慮。
房地產商必須要尊重市場。我們現在房地產市場非常好,人們對住房的需求不斷提升,這種住房需求的提升,必然會產生房地產產業的快速發展,因而我們應該尊重這個市場,但是有人不尊重這個市場,其主要表現就是欺騙購房人,例如面積上做假,質量上不保證,不能按時交房等等,使得各種欺詐購房者的現象不斷發生。房地產領域里的各種消費者投訴,已經成為我們國家投訴最多的一個產業。這就說明我們房地產商不能正確地對待不斷增長的市場,如果繼續採取這種欺詐購房者的現象,危害消費者主權現象的話,那就會必然使購房者的需求降低,最後受到損害的還是房地產本身。所以,我想我們房地產商應該在這個方面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能夠正確對待市場,能夠積極培育和引導我們日益增長的房地產市場。否則,恐怕最後會使房地產產業會出現大起大落。目前,我們房地產開發項目很多,在這種開發項目很多的條件下,如果我們無視消費者應有的利益和應有的權利,那麼,最終會限制消費者的需求,其結果必然是大量的房子賣不出去,最後導致房地產泡沫及其金融風險的產生。所以,我想是不是我們房地產商要自律,重要的問題是一定要能夠正確地認識和看待市場。
房地產商要正確對待風險。也就是房地產商自身也要考慮勇於承擔風險的問題。勇於承擔風險,就要考慮提高自己的自身資本金比例。如果房地產商僅僅靠銀行的錢來去做房地產的話,最後的經營風險全部都是銀行的金融風險,而不是自身的經營風險,也就是把自身的經營風險都會轉化為金融風險。所以,房地產應該提高自己的資本金比例。在房地產商提高自己資本金比例的條件下,運用銀行的資金搞房地產,其結果就會使銀行和房地產商共擔風險。否則,就會把所有的經營風險都轉給銀行,這是不對的。但是,現在面臨的問題是有些房地產商拿到一個項目之後,就成立子公司,而這種子公司的直接來源,又主要是銀行貸款。其結果就必然是:一旦出現泡沫,泡沫就會成為銀行的金融風險。需要指出的是,有些房地產商已經做了十幾年的房地產,應該說自己的資金積累已經不少了。但是,每次在新項目開發上,卻還是往往主要依賴銀行,而不是提高自己的資本金,這種行為是不對的。就是說他沒有承擔這種風險的誠意,其結果都會把自己的經營風險轉嫁給銀行。所以,我認為房地產商自律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要勇於承擔風險,要想辦法提升自己的資本金比例。尤其是那些有能力提高資本金比例的房地產商,更應該要考慮這個問題。否則,恐怕我們整個房地產的經營風險都會轉嫁到我們的銀行身上,這是一個極其嚴重的問題。所以,我覺得房地產商自律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要提高自身的資本金比例。
房地產商要正確對待財富。因為房地產產業是一個發展較快的產業,財富積累也比較迅速。在這個條件下,我們房地產商必須要正確對待財富的問題。如果不正確對待財富,那麼最終就有可能會無視法律,無視社會公德,無視社會責任。現在有些房地產商,因為積累了一定財富之後,往往就目中無人,而且沒有法律概念,不僅沒有考慮到自己應承擔的社會公德,應承擔的社會責任,而且違規和違法,比如說欺騙消費者,比如說偷稅漏稅的等等。因此,我想,房地產自律的重要內容之一,恐怕就是要正確對待財富,要看到擁有財富是我們國家改革開放給大家提供的機遇,擁有了這種機遇,才是擁有財富,也就是說,財富的擁有既是房地產商自身有能力的結果,也是整個社會提供機遇的結果。所以,擁有財富的人應該正確對待財富。在擁有財富的條件下,要有法律意識,不能擁有財富而無視法律,不能擁有財富而無視公德,不能擁有財富而無視社會責任。因為一旦沒有法律意識,沒有社會責任,沒有社會公德意識,就會產生各種違反社會法律乃至社會公德的行為。這是我們房地產自律的重要內容之一。這方面如果不自律的話,最後的結果,可能就會出現房地產泡沫,這種泡沫也就有可能帶來整個社會的金融風險。所以,我想自律的第三個方面就是應該要正確對待財富。
要不斷的提高自己的競爭力,提高自己企業競爭力,尤其是核心競爭力。提升核心競爭力就要求我們的房地產商應該不斷的在自己企業制度,企業管理,乃至企業文化上要不斷的提升自己。我們應該看到我們現在房地產產業中的有些企業的競爭力是很差的。因為房地產產業在我們國家是新興產業,容易賺錢,有的企業可能賺了錢,但是實際上核心競爭力並不是很強。因此,這就要求不少企業要進一步的提升自己核心競爭力,解決自身的問題。否則的話,會產生許多不利於自己發展的問題。我想房地產商是不是應該把提升自己核心競爭力,作為自律的內容。不要認為自身賺了錢,就因為自己企業是一個好企業。實際上不少企業競爭力是很差的,我們應該從這種核心競爭力提升出發,進一步加快房地產企業的改革,包括企業制度的改革,包括管理制度的改革,也包括企業文化的塑造,形成一個新的房地產企業。我們有一些房地產企業,實際上是剛剛成立起來,可能因為各種機遇也做了一些好項目,但是做好這些項目,並不標志著自身競爭力的提升。隨著經濟的發展,房地產產業的競爭力必須進一步提升,我認為要認真考慮這個問題。所以,我想房地產自律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提升自己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全方位推動自己的企業的改革,保證自身的穩健發展。
有條件的企業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融資渠道
黨的第十六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要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比例」。有條件和實力房地產企業探尋除銀行貸款以外其他融資方式,如上市、股權融資、產業基金等。房地產企業要抓住機遇,在現有渠道的基礎上向多元化方向發展,不僅有利於資金的籌集,還有助於風險的分散。
在融資渠道多元化的建設上,不少知名的大企業已經探索出路徑,如首創的經驗就值得借鑒。首創融資除傳統的方法:自有資金、銀行貸款、客戶資金(預售回款)外,還有6個渠道:一是發債券;二是國內上市公司,資本市場融資;三是海外上市,把公司重組起來到海外資本市場融資;四是吸收海外基金;五是施工企業墊資;六是房地產基金。
房地產業是一個資金高度密集性行業,開發一個房地產項目需要大量的資金。如果不藉助於各種融資手段,開發企業將寸步難行。首創的經驗雖好,但並不是所有房地產企業都能借鑒的,中小房地產企業融資方法就有所不同。
中小房地產企業融資方法
「121號」文件的出台對中小房地產企業融資無疑是雪上加霜。中小房地產開發企業面臨的最為現實和緊迫的問題就是如何籌措到資金,解決或緩解自身所遇到的資金壓力。相對於大型房地產開發企業,中小型地產企業的融資渠道單一,其所要採取的方法也不同。目前,中小房地產開發企業容易實現的方法除銀行貸款外主要有兩種:
第一,尋求與大公司合作。這種方法,一方面能得到大企業部分資金支持,解決暫時的資金困難;另一方面可以藉助大企業的良好聲譽吸引購房者。只要合作能成功,對中小企業來講是條融資捷徑。
第二,尋求民間資金。目前有一部分民營企業手中掌握著較多資金,這些資金尋找不到良好的投資渠道和投資產品。由於房地產業的投資回報率相對較高,民營企業家們希望介入房地產領域,但因專業知識和經驗不足,畏縮不前。這正是中小房地產企業吸納民間資金的好時機。
這就是我個對房地產金融對房地產市場影響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