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們單位要考試了,考試不及格的按辭退處理
應該給經濟補償金。
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沒有被辭退,就相當於已被錄用;如果單位要辭退,就需按規定:工作半年以內經濟補償金發給半個月的本人工資;工作一年發給一個月的本人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詳細你應查《勞動合同法》具體規定。
② 保薦代表人考試分數不合格怎麼修改,
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滿分為100分;達到60分及60分以上的考試成績,視為合格成績。考試不及格就意味著喪失機會,需要等到下一次考試重新參加,並且及格才可通過考試。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合格可取得成績合格證書,考試成績長年有效。對於已通過的科目,下一次報名無需再考,只需補考其他科目。 通過基礎科目及任意一門專業科目考試的,即取得證券從業資格。
保薦代表人是指上市後備企業和證監會之間的中介,相當於這家企業的代表,向證監會作擔保推薦企業上市。
任職資格:
1、具備2年以上投行業務經歷,且自2002年1月1日起至少擔任過一個境內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或可轉債的主承銷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一個項目應只認定一名項目負責人;
2、具備2年以上投行業務經歷,且至少參與過兩個境內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或可轉債的主承銷項目,一個項目只認定兩名參與人員,其中包括一名項目負責人。
③ 員工考試不合格,單位可以辭退嗎
員工考試不合格,單位不可以簡單辭退。
員工考試不合格,並不能等同於不能勝任工作,考試的內容也可能與其工作崗位必須無關或者關聯不大。但是員工考試的項目是其工作崗位必備的內容,按照法律規定不合格不可以上崗的,考試不合格用人單位可以對其在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崗位,經過再培訓依然不合格的或者調整崗位依然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還須案例當中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④ 公司考試不及格
公司這樣做不合法,
公司考試結果不能作為解僱員工的依據。
⑤ 公司以培訓考試成績不合格罰款違法了嗎
這是明白的違法行為 工廠沒有理由罰款 任何人。 你給那個什麼經理的臉上 吐個痰吧 說他你也是人嗎 你說他們交白卷和 我不及格是 因為你沒有好育教我們 所造成的 要罰 罰你 罰款錢你要過來 你們花。 要是你們交 罰款的話 他們那這個錢去喝酒呀 。不能這樣廠里打工 你組子這批人 趕緊跳槽吧 現在所有廠子 都確人。。。。
⑥ 公司內部考試不及格能作為降薪降崗的依據嗎
1、如題所述,可以,但必須遵循合法依據;
2、例如,在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應具備相關可調整薪資的條款,公司內部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應明確考核及薪資調整依據(調整額度設置應於合法幅度內,例如降薪後不得低於當地法定最低工資額),考核過程公開透明、依照規章制度開展,諸如以上等等,均應有依有據;
3、以上僅供參考,請予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判斷,如仍存疑,可直接與公司相關管理部門溝通核實、協調、解惑,如認為公司行為有不當之處而公司未能有效答復的,則可先行咨詢當地勞動監察機構。
⑦ 公司的內部考試,不及格的扣工資。這種做法合理合法嗎
不合理,只要把自己的職分干好,考試是能力之外的,不應該跟工資撤在一起
⑧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不及格怎麼辦
證券從業考試沒有通過可以繼續報名重新參加考試。
一、報送申請材料
申請從業資格者,需向證監會提供下列申請材料:
1、證監會統一印製的申請表;
2、身份證;
3、學歷證書;
4、指定培訓機構開具的資格考試成績單及結業證書;
5、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以上的政府機關開具的以往行為說明材料;
6、證監會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各證券中介機構應負責統一報送本機構申請人的的申請材料,未在證券機構中任職者的申請材料可由指定培訓機構統一轉報。
二、資格審查與資格證書類別
證監會接到完整的申請材料後,對申請人的材料做出審查,並對符合條件者發給資格證書。中國證監會還根據證券從業人員的情況將資格證書分為下列類別:
1、證券代理發行從業資格;
2、證券經紀從業資格;
3、投資顧問從業資格;
4、證券中介機構電腦管理從業資格;
5、證監會認為需要認定的其他類別。
證券中介機構的正副總經理至少應獲得中國證監會規定類別資格證書中的兩種;證券經營機構中內設各證券業務部門的正、副經理人員應獲得中國證監會資格證書類別中與其所從事專業相對應的資格證書;
證券經營機構下設的證券營業部的正、副經理人員應獲得證券經紀資格證書;證券經營機構中從事證券代理發行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獲得證券代理發行資格證書;
證券經營機構中從事證券自營業務的專業人員、證券經營機構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中從事為客戶提供投資咨詢服務的專業人員、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內設各業務部門的正、副經理人員應獲得投資顧問資格證書。
證券清算、登記機構內設各業務部門的正、副經理人員應獲得證券經紀、投資顧問、證券中介電腦管理三種證書中的一種;
各類證券中介機構的電腦管理人員應獲得證券中介機構電腦管理資格證書。中國證監會對獲得資格證書的人員予以注冊登記並社會公布。
(8)上市公司考試不及格擴展閱讀:
根據《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連續三年不在機構從業的,由協會注銷其執業證書;重新執業的,應當參加協會組織的執業培訓,並重新申請執業證書。
第十四條從業人員取得執業證書後,辭職或者不為原聘用機構所聘用的,或者其他原因與原聘用機構解除勞動合同的,原聘用機構應當在上述情形發生後十日內向協會報告,由協會變更該人員執業注冊登記。
取得執業證書的從業人員變更聘用機構的,新聘用機構應當在上述情形發生後十日內向協會報告,由協會變更該人員執業注冊登記。
第十五條機構不得聘用未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對外開展證券業務。
第十六條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違反有關證券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受到聘用機構處分的,該機構應當在處分後十日內向協會報告。
第十七條協會、機構應當定期組織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進行後續職業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素質。
第十八條協會依據本辦法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製定的從業資格考試辦法、考試大綱、執業證書管理辦法以及執業行為准則等,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核准。
第十九條協會應當建立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資料庫,進行資格公示和執業注冊登記管理。
⑨ 在上市公司工作一個月就被開了,考核沒過,怎麼和下家公司說離職原因
離職原因:對自我能力的提高沒有幫助,自己沒有發展的進景,同時之前的工作對於自己已沒有挑戰性。不要說
上家
的壞話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