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07年之後我國有哪些上市公司債務重組
累述起來太麻煩。知道有用嗎
⑵ 2010年深市進行債務重組的公司有多少家怎樣可以快速查到,哪裡有統計數據嗎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現就加快調整優化產業結構、促進企業兼並重組提出以下意見:一、充分認識企業兼並重組的重要意義近年來,各行業、各領域企業通過合並和股權、資產收購等多種形式積極進行整合,兼並重組步伐加快,產業組織結構不斷優化,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一些行業重復建設嚴重、產業集中度低、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市場競爭力較弱的問題仍很突出。在資源環境約束日益嚴重、國際間產業競爭更加激烈、貿易保護主義明顯抬頭的新形勢下,必須切實推進企業兼並重組,深化企業改革,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增強抵禦國際市場風險能力,實現可持續發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促進企業兼並重組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任務,進一步統一思想,正確處理局部與整體、當前與長遠的關系,切實抓好促進企業兼並重組各項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二、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一)主要目標。通過促進企業兼並重組,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完善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健全國有資本有進有退的合理流動機制,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競爭性領域國有企業改革、改制和改組,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兼並重組企業要轉換經營機制,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強和改善內部管理,加強技術改造,推進技術進步和自主創新,淘汰落後產能,壓縮過剩產能,促進節能減排,提高市場競爭力。進一步貫徹落實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做強做大優勢企業。以汽車、鋼鐵、水泥、機械製造、電解鋁、稀土等行業為重點,推動優勢企業實施強強聯合、跨地區兼並重組、境外並購和投資合作,提高產業集中度,促進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加快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的骨幹企業,培養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二)基本原則。1.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充分尊重企業意願,充分調動企業積極性,通過完善相關行業規劃和政策措施,引導和激勵企業自願、自主參與兼並重組。2.堅持市場化運作。遵循市場經濟規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基礎性作用,規范行政行為,由企業通過平等協商、依法合規開展兼並重組,防止「拉郎配」。3.促進市場有效競爭。統籌協調,分類指導,促進提高產業集中度,促進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和優勝劣汰,形成結構合理、競爭有效、規范有序的市場格局。4.維護企業與社會和諧穩定。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妥善解決企業兼並重組中資產債務處置、職工安置等問題,依法維護債權人、債務人以及企業職工等利益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社會的和諧穩定。三、消除企業兼並重組的制度障礙(一)清理限制跨地區兼並重組的規定。為優化產業布局、進一步破除市場分割和地區封鎖,要認真清理廢止各種不利於企業兼並重組和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尤其要堅決取消各地區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業對本地企業實施兼並重組的規定。(二)理順地區間利益分配關系。在不違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地區間可根據企業資產規模和盈利能力,簽訂企業兼並重組後的財稅利益分成協議,妥善解決企業兼並重組後工業增加值等統計數據的歸屬問題,實現企業兼並重組成果共享。(三)放寬民營資本的市場准入。切實向民營資本開放法律法規未禁入的行業和領域,並放寬在股權比例等方面的限制。加快壟斷行業改革,鼓勵民營資本通過兼並重組等方式進入壟斷行業的競爭性業務領域,支持民營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公共事業、金融服務和社會事業相關領域。四、加強對企業兼並重組的引導和政策扶持(一)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研究完善支持企業兼並重組的財稅政策。對企業兼並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債務重組收益、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等給予稅收優惠,具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兼並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關於企業改制重組若干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75號)等規定執行。(二)加強財政資金投入。在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設立專項資金,通過技改貼息、職工安置補助等方式,支持中央企業兼並重組。鼓勵地方人民政府通過財政貼息、信貸獎勵補助等方式,激勵商業銀行加大對企業兼並重組的信貸支持力度。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企業兼並重組專項資金,支持本地區企業兼並重組,財政資金投入要優先支持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確定的企業兼並重組。(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商業銀行要積極穩妥開展並購貸款業務,擴大貸款規模,合理確定貸款期限。鼓勵商業銀行對兼並重組後的企業實行綜合授信。鼓勵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公司、股權投資基金以及產業投資基金等參與企業兼並重組,並向企業提供直接投資、委託貸款、過橋貸款等融資支持。積極探索設立專門的並購基金等兼並重組融資新模式,完善股權投資退出機制,吸引社會資金參與企業兼並重組。通過並購貸款、境內外銀團貸款、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企業跨國並購。(四)支持企業自主創新和技術進步。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技術中心,提高研發水平和自主創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大力支持兼並重組企業技術改造和產品結構調整,優先安排技術改造資金,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優先立項。鼓勵和引導企業通過兼並重組淘汰落後產能,切實防止以兼並重組為名盲目擴張產能和低水平重復建設。(五)充分發揮資本市場推動企業重組的作用。進一步推進資本市場企業並購重組的市場化改革,健全市場化定價機制,完善相關規章及配套政策,支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開展兼並重組,促進行業整合和產業升級。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債券、可轉換債等方式為兼並重組融資。鼓勵上市公司以股權、現金及其他金融創新方式作為兼並重組的支付手段,拓寬兼並重組融資渠道,提高資本市場兼並重組效率。(六)完善相關土地管理政策。兼並重組涉及的劃撥土地符合劃撥用地條件的,經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不符合劃撥用地條件的,依法實行有償使用,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可依法作為土地使用權人的權益。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確定的企業兼並重組項目涉及的原生產經營性劃撥土地,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批准,可以國家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處置。(七)妥善解決債權債務和職工安置問題。兼並重組要嚴格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妥善分類處置債權債務關系,落實清償責任,確保債權人、債務人的合法利益。研究債務重組政策措施,支持資產管理公司、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機構參與被兼並企業的債務處置。切實落實相關政策規定,積極穩妥解決職工勞動關系、社會保險關系接續、拖欠職工工資等問題。制定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繼續支持國有企業實施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和分流安置富餘人員。認真落實積極的就業政策,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八)深化企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鼓勵兼並重組企業進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健全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創新管理理念、管理機制和管理手段,加強和改善生產經營管理,促進自主創新,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五、改進對兼並重組的管理和服務(一)做好信息咨詢服務。加快引進和培養熟悉企業並購業務特別是跨國並購業務的專門人才,建立促進境內外並購活動的公共服務平台,拓寬企業兼並重組信息交流渠道,加強市場信息、戰略咨詢、法律顧問、財務顧問、資產評估、產權交易、融資中介、獨立審計和企業管理等咨詢服務,推動企業兼並重組中介服務加快專業化、規范化發展。(二)加強風險監控。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兼並重組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范操作程序,加強信息披露,防範道德風險,確保兼並重組操作規范、公開、透明。深入研究企業兼並重組中可能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加強風險評估,妥善制定相應的應對預案和措施,切實維護企業、社會和諧穩定。有效防範和打擊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行為,防止惡意收購,防止以企業兼並重組之名甩包袱、偷逃稅款、逃廢債務,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充分發揮境內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在跨國並購中的咨詢服務作用,指導和幫助企業制定境外並購風險防範和應對方案,保護企業利益。(三)維護公平競爭和國家安全。完善相關管理辦法,加強和完善對重大的企業兼並重組交易的管理,對達到經營者集中法定申報標準的企業兼並重組,依法進行經營者集中審查。進一步完善外資並購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外資並購國內企業國家安全審查制度,鼓勵和規范外資以參股、並購方式參與國內企業改組改造和兼並重組,維護國家安全。六、加強對企業兼並重組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組織協調機制,加強對企業兼並重組工作的領導。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等部門參加,成立企業兼並重組工作協調小組,統籌協調企業兼並重組工作,研究解決推進企業兼並重組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細化有關政策和配套措施,落實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相關要求,協調有關地區和企業做好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努力營造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並重組的良好環境,指導督促企業切實做好兼並重組有關工作。國務院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⑶ 有多少家上市公司進行債務重組
你的這一個問題同時包含了好多問題誒。重組中受益,自然屬於利好消息。5000萬的大小非解禁,要看解禁了之後會不會跑。而解禁會不會跑,又取決於當前的股價是否高估,或者股東有沒有套現的需求。很難直接說是利好還是利空,在目前比較弱的市場下,屬於中性偏空的消息吧。
⑷ 有關上市公司的債務重組問題.
財政部頒布的新的會計准則,將在多方面給滬深上市公司帶來巨大變化,這種影響首當其沖的就體現在對公司凈利潤的沖擊上。在新的會計准則體系中,債務重組損益確定、資產減值規定、上市公司投資股票計價方式等變革對上市公司乃至整個證券市場的影響將最為深遠。
炒股按市價計入當期利潤規則:根據新會計准則,上市公司投資股票等交易性證券,將採用公允價值——交易所市價計價。業內人士認為,此舉將使上市公司在短期證券投資上的收益浮出水面,部分上市公司業績因此得以提升。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時以成本計量,期末按照公允價值對金融資產進行後續計量,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按照這一規定,上市公司進行短期股票投資的,將不再採用原先的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量,而將純粹採用市價法。
新的投資准則,修訂了調整投資的分類方式。調整後的投資分類為:交易性證券投資、持有到期投資和權益性投資,其中交易性證券投資類似於原先的短期證券投資。期末按交易所市價計價(視為公允價值)。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而不再採用現行的單邊調整的成本與市價孰低法。
簡單而言,上市公司進行短期證券投資時,按照目前的會計准則,只要報告期末沒有出售,即使賬面實現了盈利也不能體現為當期收益。而新准則按公允價值入賬,賬面盈利就能直接計入當期收益。
舉例而言,如果一家上市公司以每股5元在二級市場買入了1000萬股股票,到年底該股票上漲到了10元,按照原先的會計方法,該公司的5000萬元賬面所得是不能計入當期利潤的,在報表中,這部分股票仍然是按照5元的成本計入資產。但按照新的會計准則,這部分股票將按照10元計價,並且將為公司增加5000萬元投資收益。
但對於上市公司持有的法人股,新會計准則一般不把它認定為交易性金融資產,而是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對於該類資產的計量,新會計准則規定,取得時按照成本計量,期末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對於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
操縱利潤行為被封死規則: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第17條明確規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資產減值,是指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此前的會計准則,允許資產減值准備轉回,為上市公司提供了利潤操縱空間。
減值沖回,一直是某些上市公司操縱利潤的常用手段。操作手法有兩種:其一,在今年大額計提資產減值准備(使得今年大幅虧損),明年沖回,從而做出明年扭虧為盈的財務報表,避免退市;其二,選擇某一年超大額計提,其後幾年緩慢沖回,製造業績小幅穩定攀升的財報,操縱利潤。
在舊的財務准則規定中,上述兩種沖回手段,都是合法的。然而,日前頒布的關於資產減值的新准則,則明確規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得沖回。該規定封死了減值沖回這一上市公司操縱利潤主通道。
財政部會計司司長劉玉廷在此前一次研討會上一針見血地指出,明確所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是考慮到目前借減值准備的計提和轉回操縱利潤的問題很大。
分析人士指出,新的資產減值規定,是一項不得已而為之的重大變革。此前,資產減值損失是可以轉回的。雖然不得轉回的規定,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存在實質性差異,但這符合中國上市公司監管現狀。對證券監管部門而言,不得轉回更利於監管;對財政部、國資委等部門,此項新規也大有裨益;尤其是提倡向股東分紅的國資委。
業內人士認為,這一新規意味著,那些喜歡採用大幅計提減值准備進行利潤調節的公司,都將在2005年年報,或2006年的財務報表中,大幅沖回過去年度計提的資產減值准備。因為,如不趕在新准則正式實施的2007年1月1日前沖回,這些隱藏的利潤將再也不能合法地體現在財務報表中。這一操作,將產生一個有趣的結果:這些上市公司的業績,將出現驚人的提升。
據統計,2006年上市公司可轉回的固定資產減值准備和無形資產減值准備分別約為23億元和62億元。
重組將產生巨額利潤規則:新會計准則,詳細規定了可能產生損益(根據慣例,主要為利潤)的債務重組四大情況:第一,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實際支付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當期損益;第二,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當期損益;第三,當債務轉為資本,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之間有差額,也可產生損益;第四,修改其他債務條件,使得重組債務的前後入賬價值之間存在差額,也可產生損益。
《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規定,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同時滿足如下兩個條件,應當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第一,交換具有商業實質;第二,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
新的會計准則關於債務重組的規定,基本回到了我國1998年時的情形,與美國現在的相關規定大致相同。上市公司可能因此獲得巨額利潤。對於債務重組的新規,業界專家如此評價。
這位專家表示,對作為債務人的上市公司而言,新的債務重組准則意味著,一旦債權人讓步,上市公司獲得的利益將直接計入當期收益,進入利潤表。對滬深股市無力清償債務的上市公司而言,一旦債務被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可能大大提高其每股收益。
在新的會計准則下,上市公司以往通過債務重組所獲收益計入資本公積的財務操作,將改為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成為利潤來源。
根據新的會計准則,作為債務人的上市公司,如果支付了1億元現金,卻償還了2億元的債務,那麼,將實現1億元的利潤;如果支付了公允價值為1億元的非現金資產,卻償還了2億元的債務,也將實現1億元的利潤;如果債權人同意債轉股,並且將債務打折,也會獲得相應利潤;修改了其他債務條件,亦也可能獲得利潤。
根據目前上市公司債務重組的慣例,債權人一般都會根據上市公司實際償債能力,對債務打折。因此,不管讓步多少,上市公司都將獲得利潤。據有關機構測算,由於這一財務計算方法的變更,2006年上市公司可增加收益約為63億元。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再次運用了公允價值來計量。由此產生的結果是,這一交換將再次產生利潤。此前採用的賬面價值計演算法,基本不產生利潤。如果上述兩個條件不能同時滿足,則仍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作為換入成本,不確定損益。上述規定特別指出,若交易雙方存在關聯關系,可能導致發生的交換不具有商業實質。
分析人士認為,新准則引入公允價值計演算法,對股票投資者意義重大。因為公允價值計算,更符合公司實際情況,而且能夠產生利潤。他舉例說,某上市公司持有上海市長寧區某房產,在1999年買入時,價值8000萬元。隨著近幾年上海房地產價格的大幅飆升,該房產的市值已高達1.8億元。現在該上市公司將該房產換出,如果按照原來的會計准則,仍將以8000萬元的賬面價值來計算。現在,若採用新的准則的公允價值計算,則會產生1億元的利潤。對投資者而言,這是非常有好處的。
⑸ 上市公司債務重組有哪些特點
上市公司債務重組的特點,最主要的就是債權人希望能夠得到資金,即債券可以支付。
而上市公司,希望可以使用增發股權或者延期支付的方式來進行債務重組。
一般最終是雙方妥協或者有外力第三方接盤。
⑹ 請問在哪裡找得到上市公司債務重組現狀的資料
上交所:http://www.sse.com.cn/sseportal/ps/zhs/home.shtml
深交所:http://www.sse.org.cn/main/default.aspx
證監會:http://www.csrc.gov.cn/cn/homepage/index.jsp
⑺ 在一家上市公司的年報中,看到債務重組損益項目,那麼債務重組損益都包括什麼
債務重組行為產生的損失和收益啊,比如說人家欠你100萬,給了你台機器抵債,如果機器值80萬,那你債務重組損失20萬,如果機器值120萬,那你債務重組收益20萬
⑻ 債務重組經典案例有哪些
債務重組六大經典案例
【典型案例一】溫州某家紡集團——巧妙化解民間借貸危機
企業背景:
溫州某家紡集團有30年發展歷史,曾榮獲過「中國馳名商標」、「國家免檢產品」等榮譽,年營業額最高達12億元。因盲目擴張,導致入不敷出;被銀行抽貸,為救企業盲目計劃上市,籌集私募基金3.2億涉及1800多人,民間借貸1.8億涉及200多人,總負債達18.5億元。企業資金鏈斷裂,經營與市場都陷入了混亂的狀態,無法正常經營及支付員工工資。
解救方案:
上海中和正道為該集團制定了股權、債權、產權三大重組戰略,以先解決民間債務後解決銀行債務為策略,在盤活資產的基礎上,化解法律風險,優化產業配置,剝離債務,引進戰略投資者,為企業打上一劑輸血強心針。
具體措施:
1.我們協助該集團與政府部門達成協議,將企業原有的108畝土地從工業用地轉為商業用地。
2.邀請政府、媒體、員工代表、民間債權人共同召開重組會議,讓各方緩沖爭取時間換空間。
3.成立房地產開發公司,找代建公司代建商住房,並與民間債權人協商以債轉股的方式化解民間債務,以買斷債權等方式降低銀行債務杠桿。
4. 砍掉重資產,撤出部分虧損專賣店,協助企業進行經營模式轉變——變產業鏈導向轉向品牌、技術、渠道為核心的成功轉型。
解救成果:
消除和化解了80%以上的民間債務,逐步恢復正常經營、產品熱銷,促使該集團實現了戰略重生。
【典型案例二】浙江某皮革公司——成功剝離銀行債務
企業背景:
浙江某皮革公司是國內專業生產束狀超細纖維合成革系列產品的現代化技術密集型企業,其下五大產品深受國內外客商青睞。因盲目擴張,銀行貸款2.9億元,大部分應收款成為呆賬、死賬,導致資金鏈斷裂,無法正常支付銀行本金、利息,拖欠員工工資、拖欠供應商應付款。
解救方案:
專家團隊採用「債務重組」+「戰略轉型」的方式,為其量身制定債務重組方案,融資方案,股權重組方案等,。
具體措施:
1.通過政府協調獲得銀行支持;通過低價回購債權,降低債務杠桿,化解銀行債務;
2.加大對應收賬款的催收力度,回籠了大量資金,解決了部分資金枯竭的難題;3.優化核心資產結構,重新進行產品市場定位,力助企業恢復正常經營。
解救成果:
幫助該公司剝離2億元銀行債務,自重組至今,生產經營重回正軌,扭虧為盈,年營業額逐年增長:2014年達7000萬元,2015年近1億元,2016年預計突破2億元;
【典型案例三】浙江某閥門集團——有效切斷擔保鏈
企業背景:
該集團是中石油一級供應網路成員、中石化優秀供應商、國電力電站配件供應網路成員、商務部「AAA誠信企業」。但因重資產、高負債,集團經營利潤勉強覆蓋銀行利息,受擔保企業危機波及,無法代償巨額利息而被銀行起訴,深陷擔保鏈危機。
解救方案:
專家團隊根據該企業的情況為其量身制訂了一套切實可行的債務重組方案,擔保鏈應對方案,訴訟應對方案等方案,並協助企業進行方案落地。
具體措施:
1. 設置防火牆,及時切斷擔保鏈,保護企業優質資產;
2. 採取巧妙的方式與策略應對銀行訴訟,成功阻止銀行查封凍結企業資產。
解救成果:
激活了企業優質資產、促進其快速恢復生產,企業經營資金日益充盈。
【典型案例四】江蘇某工業技術有限公司——成功化解股東法律風險
企業背景:
該公司創建於2000年,員工近千人。集團固定資產價值3億元,年產值達20億元。但因集團公私不分,財務混亂,法律風險巨大;又因盲目擴張,導致資金鏈斷裂;集團內所有子公司、控股公司均陷入擔保鏈旋渦。該公司向銀行貸款的6.8億元即將到期,民間借貸約1.2億元,大部分資產已做抵押,已無法支付銀行、民間高額的本金與利息,部分資產被查封、凍結,且大多會計憑證不合規、往來款手續不清,財務報表不合法,股東面臨著嚴重的法律風險。
解救方案:
專家團隊根據該集團的關鍵問題為其制定法律風險化解方案、債務應對方案、資產重組方案、公司運營方案等,對企業的核心資產如土地、廠房等設立防火牆。
具體措施:
制定公司運營方案,調整股權結構;
通過財務、戰略、法律、資源等手段,彌補企業財稅漏洞,輔助建立合規合法的財務制度。
解救成果:企業經營恢復正常,成功保護了股東、法人個人名下房產、車輛、有價證券等,並全面化解了股東、法人的重大法律風險,解除了各控股公司及所有子公司的擔保鏈。
【典型案例五】江西某新能源有限公司——成功應對投資過大
企業背景:
該企業成立於2003年,從事太陽能光伏技術研發和生產的大型高新技術企業,是浙江大學硅材料國家重點實驗室重要研發基地之一。因投資過大、盲目生產,導致資金鏈斷裂、產能過剩;且銀行貸款全部到期,企業帳務違規處理,面臨嚴重的法律風險。
解救策略:
上海中和正道為其制定資產優化方案、訴訟應對方案、法律風險化解方案,通過方案的落地實施全面應對危機。
具體措施:
1、出面協調政府部門給予政策支持;
2、針對公司閑置的廠房,進行對外出租;
3、保證其主營業務的正常經營,關停其他產業的營運,通過組合方式解決經營中的資金缺口,運用多種手段為企業開源節流。
解救成果:
企業從多元化走向單一化,並走向產業轉型道路;企業法律風險已全部化解,並爭取到政府、銀行的支持,成功化解70%的銀行債務。
【典型案例六】產業資源整合
企業背景;
某省某玻璃製造有限公司(為保護企業,在此隱去企業具體名稱)是我司眾多整合案例中較為典型的一個。該玻璃公司是該省最大的浮法玻璃製造商,已建成550噸/日優質浮法玻璃生產線,年產可達4億元,實現了利稅數千萬。但在2014年,該玻璃公司因擴張過快,盲目投資,出現資金鏈斷裂,又被銀行抽貸、壓貸,導致債務高居不下,最終爆發了嚴重的債務危機。
解救策略:
因此,我司重組戰略專家、資源整合專家經過多次研討,為其量身制定了一套「自救重組+整合重生」的戰略體系:
首先,我們為該公司化解股東的法律風險,保證企業的核心管理團隊不散;又為企業剝離高額債務,幫助企業止血,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其次,我們引進了國內最大的國有玻璃公司華爾潤,尋求其專業的經營技術團隊進駐玻璃公司,幫助恢復正常的生產與經營;
第三,玻璃公司需要檢修設備,但流動資金嚴重不足。我們引進政府專項款3900萬墊付維修費用,該玻璃公司分三年,以半年一付的形式,逐步償還政府資金,減輕使用資金壓力;
第四,玻璃的生產原料基本齊全,唯獨當地純鹼價格偏高,因此我司牽線鹽湖鉀肥(上市公司,專生產純鹼)與玻璃公司對接,協調從青海運送純鹼,最大可能地降低生產成本。
第五,我們引進中建材1.55億用於投資固定設備,啟動兩條生產線生產運行計劃,最大化提高玻璃生產效益。
最後,我司也將向玻璃公司收取的咨詢服務費用轉為股權,以支持該玻璃公司的未來發展。
解救成果:
通過制定產業整合戰略,以橫向與縱向相結合的整合方式,幫助玻璃公司降低生產成本,擴大企業生產規模,強化企業核心競爭力,形成規模經濟效應,最終獲得新的市場勢力、市場范圍、與市場控制力。目前,玻璃公司已恢復正常生產,企業家經營信心增強,後續,我們將推動該玻璃公司直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