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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面臨稅務風險

發布時間: 2021-05-26 18:41:06

⑴ 我國企業IPO稅務風險的外部原因有哪些

一、企業IPO中的稅務風險類型
(一)欠稅補繳風險
從企業本身來看,未上市前制度規范和內部控制不完善,管理層為減少現金流出企業,存在隱瞞收入、多計費用等形式降低報表利潤,以達到減少稅收支出的效果。這種行為一旦在稅務稽查中發現,就會面臨嚴重的處罰措施,影響企業的稅務誠信。另外,IPO對企業的財務指標有明確要求,企業為了滿足上市標准,平衡各年度的利潤數據,可能粉飾業績,例如通過關聯方虛構交易業務、虛開發票、提前確認成本等。
(二)稅收優惠依賴風險
對稅收優惠產生依賴性,常見於高新技術企業和軟體企業,在一定時限內,可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增值稅退稅等優惠政策。因此,該類企業的財務數據表面滿足上市要求,但去除稅收優惠後,可能是業績欠佳的局面,甚至虧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指出[1]:發行人的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實際操作中,稅收優惠在各期利潤中佔比超過20%,就構成稅收優惠依賴,會阻礙IPO的實施。
(三)重大稅務處罰風險
依據《辦法》中的規定,企業運營發展期間,近三年內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會影響IPO的實施,尤其是重大稅務處罰問題。假設企業存在偷稅漏稅現象,不僅要補繳稅款,還要繳納罰款,形成企業IPO道路上的法律障礙。對此,企業應該保持謹慎態度,按照制度規范及時繳納稅款,避免因巨額稅務處罰而上市失敗。
(四)變更存在的個人所得稅風險
企業IPO過程中,第一步就是變更自身性質,成為股份有限公司。這其中,整體變更稅務也是企業關注的重點,不少企業忽視了個人以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的問題,沒有按照稅率20%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於這種情況,監管部門在審核材料時通常會發現上述行為,提示自然股東人重點關注,不能存在僥幸心理。
(五)其他風險
一是延遲納稅風險。部分企業通過拖延納稅時間,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常見做法是沒有按時申報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或者利用預收賬款推遲確認銷售收入。一旦稅務部門發現,企業會受到處罰,阻礙正常上市。二是納稅申報風險,主要分為兩種類型:①逾期申報,沒有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納稅申報工作,例如納稅資料報送不及時;②不申報或申報不實,易誘發偷稅行為,不僅要補繳稅款和滯納金,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二、企業IPO中的稅務風險成因分析
(一)主觀原因
企業IPO中的稅務風險形成的主觀原因如下:①缺乏納稅意識。例如企業沒有自覺納稅的行為習慣,沒有認識到稅收的權威性;或者存在僥幸心理,認為少繳稅款或違法遞延繳納稅款不會被檢查出來;還有部分企業對自身的權益和義務掌握不全面,只遵從對自身有利的稅收法律法規。②風險意識薄弱。企業管理層只重視對企業有直接利益的決策,忽視了稅務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既沒有設置稅務崗位,也沒有專職人員[2]。③風險管理不完善,主要體現在內控不到位。企業雖然建立了稅務風險管控機制和內審機構,但沒有發揮出監督管理的作用,工作受到領導層的干擾,缺少獨立性和權威性。④專業人才缺失。企業在稅務風險管理人員上,職責定位不明確,在大量財務、稅務工作中,沒有時間學習和稅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因此管理機構形同虛設。
(二)客觀原因
企業IPO中的稅務風險形成的客觀原因如下:①稅收政策變化。稅收具有固定性、強制性、無償性三個特點,企業納稅既是責任也是義務。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變化,稅收政策也會變化,企業沒有及時調整涉稅業務,納稅行為就可能從合法變為不合法,形成稅務風險。②涉稅信息不對稱。企業和稅務機關之間,稅務機關和稅務機關之間,由於涉稅信息不對稱,會帶來稅務風險[3]。③稅收征管效率低。個別地方政府為了促進當地經濟發展,促使企業上市,對於企業的偷稅漏稅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三、企業IPO稅務風險的防範措施
(一)樹立風險意識
對於IPO企業的領導層而言,應該認識到稅務管理的重要性,樹立稅務風險防範意識。目前我國證監會對企業IPO的審核越加嚴謹,提出的稅務問題不斷增多,不少企業因稅務問題無法解決導致上市失敗或撤銷材料。因此,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要加大稅務工作的重視程度,使管理層從意識上重視稅務風險,保持前瞻性的眼光,確保涉稅業務滿足法律法規的要求。與此同時,企業應該建設依法納稅的企業文化,對員工產生潛移默化的作用,避免產生僥幸心理,樹立正確的心態處理稅務工作。
(二)優化內控環境
第一,建立專門稅務機構或稅務管理人員,直屬財務總監統一管理;在崗位設置上,主要包括稅務核算崗位、資料保管崗位、政策跟蹤崗位、業務處理崗位、稅務規劃崗位等;還要明確崗位責權利,在崗位之間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狀態[4]。第二,提高人員專業能力。一方面要改進聘任機制,要求工作人員具有扎實的理論知識,豐富的實踐經驗,對現行涉稅法律法規有全面了解;另一方面要建立內部培訓團隊,定期向員工解讀新政策、學習新方法,促進工作技能的提升。第三,實行績效考評機制,制定科學的考評指標,提出合理的獎懲措施,激發員工的主觀能動性,推動內控工作順利開展。
(三)准確識別風險
結合以往實踐,企業IPO中的稅務風險點,主要包括如下:①清產核資、評估增資;②調整收入和利潤;③企業的重組改制;④發票問題。以發票的使用為例,企業可能存在發票入賬不規范的現象,因此發票一直是審核重點。我國在201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營改增」後,增值稅專用發票在使用中帶來的風險,直接影響高層領導和企業發展,成為上市成敗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構建信息系統
企業IPO過程中,應該分析自身的特點,從經營、管理原則、業務活動等方面入手,構建一個科學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將其貫穿在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各個方面。該系統的構建要求如下[5]:①系統中要包含納稅申報、繳納、稅基計算、稅務信息收集、稅務資料管理等內容;②及時更新最新的稅務政策,對稅收法律法規進行管理;③針對涉稅業務進行風險評估,實現IPO事前預測、事中監督、事後評價的全程化管理。
(五)加強監督反饋
稅務風險管理具有全方位、動態性的特點,因管理人員疏忽、內控機制不完善,可能帶來管理漏洞。對此,企業應該加強監督和反饋,其一建立稅務風險內部監督機制,保證內控工作有序進行;其二建立稅務風險內控反饋機制,定期提交稅務工作報告,既要對涉稅工作進行及時准確記錄,又要總結稅務處理中的問題和不足,將稅務風險扼殺在萌芽狀態。
四、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IPO關繫到長遠發展,加強稅務管理才能實現成功上市的目標。就目前而言,企業IPO中的稅務風險,主要包括欠稅補繳風險、稅收優惠依賴風險、重大稅務處罰風險等。文中分析了稅務風險的形成原因,只有樹立風險意識、優化內控環境、准確識別風險、構建信息系統,並加強監督反饋,才能提高稅務工作質量,為上市打下堅實基礎。

上市公司多開發票給購貨方,購貨方有稅務風險嗎

多開發票,會造成采購實物與賬載不符,發票入賬後做抵扣,虛增存貨、虛增應付賬款,企業風險和稅務風險都不小,盡量杜絕。

⑶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所面臨的財務困境有哪些異同

上市公司的財務數據要對外公開的,而且要按照上市公司的管理規范來進行,非上市公司的 財務數據可以不對外公開。
融資成本上分析:企業的融資選擇與融資成本有著密切的關系。 股權融資成本包括 股利和發行費用。
(1)公司的稅後利潤需要扣除 10%法定公積金和 5%~10%的公益金,才能用於分配,故股利最多隻能是每股收益的 85%。按我國前幾年證券市場的平均市盈率 50 倍計算,則每股收益為(1/50)*85%=1.7%.。再者,我國關於股利的政策上的缺陷使股利成本沒有「硬約束」 ,上市公司可以低比例分配,甚至不分紅
(2)股票發行費用目前大盤股發行費用大約為籌集資金的 0.6%~1%,小盤股大約為 1.2%,配股的承銷費用為 1.5%,上市公司的股權融資的發行成本 大約在 3.2%左右。而目前三年期和五年期的企業債券的利率最高限度,分別為 3.78%和 4.03%,一年期、三年期和五年期的銀行借款年利率,分別為 5.85%、5.94%和 6.03%。
(3)由此可看出,在不考慮分紅的前提下, 企業股權融資成本低於債權融資成本, 股權自然成為上市公司的理性選擇(發達國家的市盈率一般為 10~20 倍,股權融資成本比我國高的多)。但如果考慮其他潛在成本, 特別是股權融資所帶來的市場負面效應和控制權收益的損失,如果新股融資不能帶來超額收益以抵償這些風險和成本,上市公司就會放棄股權融資而選擇其他融資方式。

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區別是:
1、上市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比非上市公司的更加嚴格,更加規范。因為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是對外公開的,需要做到真實嚴謹;而非上市公司大多為私企,財務報表是不對公開。
2、上市公司的財會組織體系及機構設置會很完善,設立會計機構負責人崗位,負責和組織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會計機構負責人由董事會按規定的任職條件聘用或解聘;而非上市公司大多隻有會計崗位一致。
3、上市公司會有內部財務會計分析制度。制定財務指標分析方法,定期檢查財務指標落實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和原因;而非上市公司未必做到這一點。

⑷ 如何應對公司企業面臨的稅務風險

企業面臨的稅務風險這個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建議你找一個資深的財務專家咨詢

⑸ 股份要考慮稅務風險嗎

從2012年1月1日起,各級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應每月交換信息,包括股權轉讓在內的資本交易稅收是這幾年稅務征管和稽查的工作重點。有些股東甚至被要求徵收上億元的個人所得稅。
那麼股權轉讓中我們需要注意些什麼稅務和風險問題:

分析一下各稅種:
1. 流轉稅:純粹的股權轉讓不需要繳納流轉稅,即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但是股權轉讓伴隨的資產重組有可能繳納流轉稅;
2. 所得稅:股權轉讓有所得的,按照應納稅所得額繳納所得稅,如果自然人股東將股權轉讓給他人的,應按照收入所得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交或免交的除外,比如個人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轉讓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與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繼續免徵個人所得稅;
關於征稅時間和地點:按照國稅函[2009]285號文件第一條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3. 印花稅:按照產權轉移數據,按轉讓價的萬分之五交印花稅。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
4. 土地增值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2000〕687號的規定,如果以股權形式表現的資產主要是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附著物,則應當繳納土地增值稅。
股權轉讓所得額的確認:
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轉讓股權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這一點尤其要注意,這個是國家稅務總局修訂過的規定。
對申報的股權轉讓所得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如平價和低價轉讓等)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每股凈資產或個人股東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

國家稅務總局的國稅函(2009)28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核定問題的公告》(2010年第27號)規定,對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可參照每股凈資產或納稅人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二)本條第一項所稱正當理由,是指以下情形:
1、所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
2、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
3、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一般來說計稅依據明顯偏低指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於初始投資成本或低於取得該股權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所以股權低價轉讓是有條件的,否則很有可能被稅務機關納稅調整甚至追征稅金及滯納金。
在實踐中,有些股東與股權受讓方簽訂了如下條款:「股權轉讓中所有稅費由股權受讓方承擔」。在這里需要特別提醒股權轉讓方,雖然有此約定,股權轉讓方仍然是納稅義務人,負有股權轉讓應當繳納各稅的義務,當然,既然有上述合同約定,股權受讓人是應當在合同關繫上對股權轉讓方應當繳納的稅款負有支付義務的。即,這句話的效力是:對外(稅務局等)不生效,對內(股權受讓方)生效。但如果雙方沒有約定諸如「如果股權受讓方違約應當向股權轉讓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的話,股權轉讓方不得要求股權受讓方承擔稅務局要求股權轉讓方承擔的滯納金。
另外,股權轉讓中還牽扯其他較復雜的法律和稅務問題,比如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與資本公積轉增資本或分配的稅務問題,評估增值,非貨幣資產投資,股權交換,債權轉股權,非居民企業的間接轉讓居民企業股權,個人股權參與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等稅務問題等。比如南京浦東建設的股東將其股權作為出資買了蘇寧的股票,國家稅務總局就此專門發文「關於個人以股權參與上市公司定向增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11〕89號)」,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南京浦東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自然人以其所持該公司股權評估增值後,參與蘇寧環球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發股票,屬於股權轉讓行為,其取得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⑹ 企業的稅務風險有哪些

企業稅務風險主要包括兩方面:

一方面是企業的納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納稅而未納稅、少納稅,從而面臨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刑罰處罰以及聲譽損害等風險。

另一方面是企業經營行為適用稅法不準確,沒有用足有關優惠政策,多繳納了稅款,承擔了不必要稅收負擔。

一般認為,企業稅務風險是指企業的涉稅行為因未能正確有效地遵守稅法規定,而導致企業未來利益的可能損失。

(6)上市公司面臨稅務風險擴展閱讀

稅務風險幾乎是所有納稅人都會面臨的問題,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相比,由於經濟規模大,業務范圍廣,重大事項多,社會關注度高等原因,其潛在的稅務風險更多,風險爆發的可能性更高,造成的損失更大。

第一,用企業管理代替稅務管理。大企業在管理過程中,由於上級公司對下級公司絕對控股或全資持股,在股權、財產、經營等方面,有很大的影響力,不自覺地把具有法人地位的不同公司,當作一個企業看待,在並購重組、資產劃轉等方面,習慣採用無償劃轉等方式。

盡管在企業管理上可以將不同的法人企業作為一個企業對待,但在稅務管理上,不同的法人企業,甚至不同的分公司之間,都可能是一個個獨立的納稅人,相互之間的經濟往來。

應該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往來收取價款、支付費用,稅法一般不承認無償劃轉。企業統一管理和稅務區別管理的矛盾,導致許多潛在的風險。

第二,用情理觀念代替稅法規定。在處理某些具體問題時,很多大企業往往首先從情與理的角度出發,而不是從稅法的規定出發。情與法之間,理與法之間,經常發生矛盾,合情合理的做法,不一定合法。

比如,企業自稅務機關取得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雖然實踐中可能存在不征的現象,但嚴格來講,應該徵收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稅務機關之所以給企業支付部分費用,是因為企業給稅務機關提供代理服務了。

一些納稅人從情理的角度出發,認為稅務機關支付的手續費不應征稅,稅務風險由此產生。涉稅問題的處理,首先應該從稅法的規定出發,將稅法作為判定是否應該納稅的統一尺度,在執法和司法的過程中,法大於情,法大於理。當然,不合情、不合理的規定,也應適當調整。

第三,觀念更新落後於征管的進步。稅務機關不斷從制度建設、技術手段、思想觀念等方面強化依法征稅,征管的環境已經發生很大變化。隨著金稅工程的實施,稅務機關已經建立一套完整嚴密的征管系統,新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更是要求納稅人將更多的涉稅信息提交給稅務機關。

同時,稅務機關不斷完善依法征稅的制度建設,稅務人員隨意執法的現象已經明顯減少。與征管環境的變化相比,有的納稅人的觀念,還停留在以往的習慣,遇到涉稅問題,不是分析原因。

避免再犯,而是通過傳統的找人「擺平」的方式,盡管可能暫時平息事態,但以後還是難免再次爆發,導致更大的損失。

⑺ 企業面對的主要稅務風險是哪幾個方面

稅務風險依據不同標准,可以作不同分類。(一)不同來源的稅務風險稅務風險根據其來源,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來自稅務局等執法部門的少繳稅、晚繳稅的風險;一類是來自自身的多繳稅、早繳稅的風險。一提到稅務風險,許多納稅人就想到被稅務局稽查,補稅罰款造成的風險。這是比較常見的來自稅務局的因少繳稅、晚繳稅造成的稅務風險。與之對應的,是來自自身的多繳稅、早繳稅的風險,也是應該防控的風險。只有從上述兩個角度認識風險,才是全面地認識稅務風險,也才可能構建內容齊全、體系完整的稅務風險防控體系。(二)不同內容的稅務風險根據稅務風險的內容,可以將稅務風險分為:具體稅種的風險,如增值稅風險、企業所得稅風險等;日常管理的風險,如因違反納稅申報、稅務登記、發票管理等產生的風險等。(三)不同性質的稅務風險根據涉稅行為的性質及其嚴重程度,可以將稅務風險分為:偷漏稅等稅收違法違規的風險;多繳稅款等不違法違規的風險。一般而言,偷漏稅等稅收違法違規的風險,是性質比較惡劣、後果比較嚴重的風險,相對於一般的稅收遵從風險而言,應予以高度重視。

⑻ 公司有稅務風險怎麼辦

1、完善企業內控制度。
為避免稅務風險,企業財務工作者須把握財務會計與稅法規定之間的差異,盡量做到正確納稅,這一客觀要求具體表現為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即企業應致力於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風險意識的增強,在嚴格把握傳統財務內控手段的前提下,對現代化知識技術充分利用,建立一套操作性強、便於控制的內部財務報告組織信息系統。

2、加強信息管理建設。
企業應建立稅務風險管理的信息與溝通制度,明確稅務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建立和完善稅法的收集和更新系統,及時匯編企業適用的稅法並定期更新。企業可以利用計算機系統和網路技術建立內、外部的信息管理系統,確保企業內、外部信息通暢,將信息技術應用於稅務風險管理的各項工作,建立涵蓋風險管理基本流程和內部控制系統各環節的風險管理信息系統。

3、優化外部環境。
一是強化納稅服務,營造和諧征納氛圍,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納稅服務意識,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完 善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發生爭議的稅務行政復議制度。二是認真開展稅法宣傳,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稅收宣傳的目的是讓人們知法、懂法、守法,而只有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才能談到守法。三是做好行政協調工作,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領導、稅務主管、部門配合、司法保障、社會參與」為主要內容的社會綜合治稅體系。

4、營造良好的稅企關系。
國家稅收具有財政收入職能和經濟調控職能,我國制定不同類型的且具有相當大彈性空間的稅收政策、而且由於全國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不同,稅務執法機關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合法性還需要稅務行政執法部門的確認。這種情況下,企業需要注重對稅務機關工作程序的了解,隨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特點和具體方法,經常與稅務機關保持友好聯系,加強聯系和溝通,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稅務機關取得一致,特別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處理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從而避免稅務風險。在進行稅務籌劃時,一定要針對具體的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企業的風險情況制定切合實際的風險防範措施,為稅務籌劃的成功實施做到未雨綢繆。

5、管理人員應提高稅務風險意識。
作為企業管理層,應該高度重視納稅風險的管理,不但要體現在制度上,更要體現在領導者管理意識中。由於稅務籌劃具有特殊目的,其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面對風險企業領導者應時刻保持警惕,針對風險產生的原因,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預防和減少風險的發生。

6、加強對政策的學習,准確把握稅收政策。
成功的稅務籌劃應充分考慮企業所處外部環境條件的變遷、未來經濟環境的發展趨勢、國家政策的變動、稅法與稅率的可能變動趨勢、國家規定非稅收因素對企業經營活動的影響,綜合衡量稅務籌劃方案,處理好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為企業增加效益。我國稅收政策變化較快,許多稅收優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時效性和區域性,這就要求企業在准確把握現行稅收政策精神的同時關注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經營效益的影響。通過稅收政策的學習,密切關注稅收法律政策變動,審時度勢,正確利用國家稅收政策,降低不必要的納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