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重要事項未公告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說上市公司內部有重大事項發生但是沒有對外公開發出公告
一般是重組了,資產並購了,開股東大會了,或者董事會有什麼決議之類的了
B. 上市公司隱瞞公告怎樣投訴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40號),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首先,如果隱瞞重大經濟事項,就不滿足「完整」的要求;
其次,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不得有「重大遺漏」,如果隱瞞重大經濟事項,也違反了這一規定。
如果發現上市公司確實有隱瞞公告等行為的話,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的當地監督局進行投訴、舉報。
C. 上市公司聯營企業停產是否需要公告
需要公告。
第三十條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五)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六)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九)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十一)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十三)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十四)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
(十五)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十七)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十八)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十九)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二十一)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D. 上市公司合同是否必須公告
上市公司發生大的事情必須公開,一些小的合同可以不公示。
E. 上市公司因負面報到停牌後,一個月沒出公告正常嗎
可能是內部整頓,可以不出公告的,一般是重組收購一類會頻繁出公告,負面影響可能會在查期間
F. 一家上市公司為什麼一連四個月沒出公告
你好,說明公司正常運行,沒有什麼重大事情發生
G. 股票長時間不出公告是什麼意思
在股市,上市公司發生證監會和交易所規定必須披露的重大事項,應當及時公告。
上市公司長時間不公告,一般是該公司生產、經營、銷售和管理都很正常,沒有出現或發生必須公告的重大事項。
上市公司如果發生應當公告的重大事項不公告就是違規,就要根據情節承擔相應責任。包括責令停牌自查,責令公開道歉,責令整改,責令退市,強制退市等等。
H. 為什麼說深交所對上市公司公告是事前登記而不是在公告前對信息的真假進行審核
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以及深交所其他相關規定,深交所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進行形式審核,而對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責任。深交所對定期報告實行事前登記、事後審核;對臨時報告依不同情況實行事前審核或者事前登記、事後審核。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公平,並要求相關人員對此簽署承諾,如果經審核發現相關信息披露不真實、不及時、不準確或不完整的,深交所將會作出相應的處理。
I. 上市公司被訴訟必須要發公告嗎
你好:一般是 有判決結果了,再公告。
J. 上市公司未公告對外借款重大事宜,證監會怎麼處理
1,這種違規布公告的事情,在上市公司時有發生。
2,證監會現在的處理就是:譴責,並責令改正,最多象徵性的罰款。
3,如果沒有涉及到其他問題,這就是處理結果。對上市公司幾乎沒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