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核准制與審批制的區別
核准制與審批制的區別如下:
1、適用的范圍不同。審批制只適用於政府投資項目;核准制則適用於企業不使用政府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
2、審核的內容不同。過去的審批制是對投資項目的全方位審批,而核准制只是政府從社會和經濟公共管理的角度審核,不負責考慮企業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資金來源、經濟效益等因素。
3、程序環節不同。過去的審批制一般要經過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初步設計等多個環節,而核准制只有項目申請核准或備案一個環節。
(1)在核准制的條件下擬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審批制
1.審批范圍。審批制適用於政府投資項目。政府投資項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預算內資金、國債專項資金、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資金投資建設的地方項目。
2.投資內容。政府投資主要用於社會公益事業、公共基礎設施和國家機關建設,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科技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化。
3.投資方式。政府投資採取直接投資、資本金注注入、投資補助、貼息等投資方式。
4.審批許可權。省發改部門是負責全省政府投資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市、州、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是負責本行行政區域內的政府投資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
核准制
1.企業投資國務院《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中所列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的,均應當向當地投資主管請求核准。
2.進行核準的項目,應當向核准機關提交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當由具備相應工程資質的機構編制。
參考資料:網路-核准制,網路-審批制
㈡ 新股發行,從核准制轉變成注冊制會帶來哪些影響
我們都知道,中國A股股票上市比較難,需要達到一定條件並且該條件門檻較高,才可以上市,所以才會造成一些優秀的公司沒有在A股實現上市,比如阿里巴巴,騰訊等。如果A股放開上市標准實現注冊制,對於股市會有哪些影響,下面我們就來說道說道。
核准制變注冊制是一種趨勢,是市場趨向成熟的表現,本身國家就不能對於股市中股票好壞進行干預,股票好壞讓市場決定,好的股票市場會做出一個表現。目前中國也逐步向注冊制過渡,慢慢放開監管,但是不能一次性完全放開,這個需要時間。感覺好的點個贊呀,對於還有其他觀點的可以在評論區交流,加關注後期分享更多股票信息。
㈢ 擬上市公司需要連續三年盈利,是指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仍然盈利,還是當年盈利就算
希望下面的「指引」能夠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股票發行審核標准備忘錄第15號——關於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及業績連續計算問題的審核指引
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 2002年9月27日
根據《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審核工作實踐,現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及業績連續計算問題的審核標准明確如下:
一、 審核人員在審核發行人是否符合《公司法》第137條、152條規定的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的條件時,按照下列標准掌握:
發行人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和不能合並會計報表的投資收益前後的凈利潤均為正數,且最近三年內發行人的經營業務、經營資產、管理層未發生較大變化,最近一年內發行人的股東結構未發生較大變化。
二、 審核人員在審核開業時間不滿三年、以發起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可以連續計算經營業績時,按照下列標准掌握:
1、 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或者實行企業化經營的國有事業單位;
2、主要發起人以具有經營業績的經營性資產出資;
3、最近三年內發行人的經營業務、經營資產、管理層未發生較大變化,
最近一年內發行人的股東結構未發生較大變化。
主要發起人和其他發起人均以經營性資產出資的,主要發起人的經營業績可以連續計算,其他發起人的經營業績不能連續計算。
發行人須提供其他發起人投入的經營性資產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並提供包含所有發起人業績的財務報表作為備考報表,備考報表須在招股說明書中摘要披露。
若作為主要發起人的國有大中型企業或實行企業化經營的國有事業單位在連續計算其經營業績的會計年度內虧損,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問題還須符合《股票發行審核備忘錄(第3號)》的要求。
本指引所稱的主要發起人,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且持股比例在30%以上的發起人。
三、 審核人員在審核開業時間不滿三年、以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成立且有限責任公司存續時間已滿三年的發行人是否可以連續計算經營業績時,按照下列標准掌握:
1、有限責任公司以變更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額摺合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最近三年內發行人的經營業務、經營資產、管理層未發生較大變化,最近一年內發行人的股東結構未發生較大變化。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若其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並按照《公司法》和《關於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的規定,整體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比照前款執行。
四、審核人員在審核開業時間不滿三年、先改制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再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且有限責任公司存續時間不滿三年的發行人是否可以連續計算經營業績時,比照本指引第二條的標准掌握。
五、審核人員在審核資產評估結果帳務處理對連續計算經營業績的影響時,按照《股票發行審核備忘錄(第2號)》的標准掌握。
㈣ 公司上市核准制的內容,審核制的內容
審批制是一種帶有較強行政色彩的股票發行管理制度。這主要表現在:股票發行實行下達指標的辦法,同時對各地區、部門上報企業的家數也作出限制;掌握指標分配權的政府部門對希望發行股票的企業進行層層篩選和審批,然後做出行政推薦;監管機構對企業發行股票的規模、價格、發行方式、時間進行審查。
實施這一制度,對於當時協調證券市場的供求關系,為國有企業改制上市、籌集資金和調整國民經濟結構,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其缺陷也逐步暴露出來。主要是:用行政辦法無法實現社會資源優化配置,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政府部門和監管機構對發行事項高度集中管理,減少了發行人和承銷商的自主權,制約了中介機構的發育;一些中介機構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幫助企業虛假「包裝",騙取發行上市資格,影響了市場的公正;發行額度計劃管理方式,容易使股票發行審批中出現「尋租"現象。在市場自律機制不完善的情況下,證券市場也積累了一定的風險。
我國《證券法》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股票發行核准制進行明確規定:
1、規定了發行人申請發行股票的資格
《證券法》第11條規定:「公開發行股票,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公司法》第137條規定的公司發行新股條件主要有4個:(1)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募足,並間隔1年以上;(2)公司在最近3年內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3)公司在最近3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4)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這表明,發行人只要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就自然具備了申請發行股票的資格,而無需以取得發行額度作為獲得申請資格的前提條件。
2、規定了強制性信息披露的制度
《證券法》第13條規定:「發行人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的證券發行申請文件,必須真實、准確、完整。為證券發行出具有關文件的專業機構和人員,必須嚴格履行法定職責,保證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證券發行申請經核准或者經審批,發行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證券公開發行前,公告公開發行募集文件,並將該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證券公司承銷證券,應當對公開發行募集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發現含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不得進行銷售活動;已經銷售的,必須立即停止銷售活動,並採取糾正措施。"這些規定構築了我國證券發行信息公開披露制度的基礎。
3、規定了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的核准責任
按照《證券法》的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對符合信息公開要求和法定條件的予以核准,但不對核准發行的股票的未來收益和投資風險負責。股票依法發行後,發行人經營與收益的變化,由發行人自行負責;由此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此外,由於發行人、發起人、主承銷商等人的隱瞞、欺詐行為,致使股票發行核准機構核准了本來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公司發行股票,由發行人、發起人、承銷商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證券監管機構對此不承擔民事責任。
4、規定了發行人自主選擇券商、協議確定發行價格的市場化原則
《證券法》第22條規定:「公開發行證券的發行人有權依法自主選擇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公司不得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招攬證券承銷業務。"「股票發行採取溢價發行的,其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這一規定表明,按照核准制的要求,發行人選擇承銷商和確定發行價格都趨向於市場化,市場選擇發行公司的機制開始發揮作用。 第四章 核准制下的工作程序 為實施《證券法》關於股票發行核准制的規定,中國證監會先後發布了有關實施辦法和指導意見,形成了一套比較規范的運作程序。
http://www.8nn8.com/zt/gssm/026.htm
㈤ IPO注冊制是什麼意思
所謂IPO注冊制,是相對於審批制、核准制來說的。中國內地股票發行制度,經歷了從審批制到核准制的演變,雖然名稱有變,但「審批」的本質沒有變化。
也就是說,一家企業能不能上市,是否符合上市條件,每股賣多少錢,發行規模多大,什麼時候發行,基本上都由監管部門確定。監管部門不僅要看擬上市公司是不是符合產業政策,還要看企業的盈利能力、發展前景。
(5)在核准制的條件下擬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基本內容
證券發行核准制即所謂的實質管理原則,以歐洲各國的公司法為代表。依照證券發行核准制的要求,證券的發行不僅要以真實狀況的充分公開為條件,而且必須符合證券管理機構制定的若干適於發行的實質條件。
符合條件的發行公司,經證券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取得發行資格,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證券。這一制度的目的在於禁止質量差的證券公開發行。
㈥ 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的區別
一、上市公司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特點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點,如股東承擔有限責任、所有權和經營權。股東通過選舉董事會和投票參與公司決策等。
(2)上市公司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須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
發行的股票不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與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點在於可利用證券市場進行籌資,廣泛地吸收社會上的閑散資金,從而迅速擴大企業規模,增強產品的競爭力和市場佔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後,往往將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開上市作為企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步驟。
從國際經驗來看,世界知名的大企業幾乎全是上市公司。例如,美國500家大公司中有95%是上市公司。
首先:上市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從這個角度講,公司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分了。
其次,上市公司是把公司的資產分成了若干分,在股票交易市場進行交易,大家都可以買這種公司的股票從而成為該公司的股東,上市是公司融資的一種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則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場交易(注意:所有公司都有股份比例:國家投資,個人投資,銀行貸款,風險投資)。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眾披露公司的資產、交易、年報等相關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則不必。
最後,在獲利能力方面,並不能絕對的說誰好誰差,上市並不代表獲利能力多強,不上市也不代表沒有獲利能力。當然,獲利能力強的公司上市的話,會更容易受到追捧。
二、擬上市公司是指以上市為目標,上市有實質性進展並經省發展改革委確認的公司。擬上市公司享受優惠政策,要向同級發改部門提出申請,按程序經市發改部門審查並出具書面確認意見後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擬上市公司確認條件:
一、企業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
二、公司依法設立且運作規范;
三、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同意公司發行股票並上市;
四、公司基本符合上市條件;
五、公司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的環保要求;
六、公司與合格的境內外上市保薦機構簽署了合作協議;
七、公司募集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企業發展戰略。
㈦ IPO上市需要多長時間
對於不同公司具體情況不同的,企業自改制到發行上市的時間應視具體情況而定,總體時間為一年以上。正常情況下,各階段的大致時間為:從籌劃改制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需6個月左右,規范的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間可以縮短;保薦機構和其他中介機構進行盡職調查和製作申請文件,約需3至4個月;從中國證監會審核到發行上市理論上約需3至4個月,但實際操作時間往往會在10個月左右。但由上可見,上市准備時間因企業而異,很難泛泛而論,有時也與企業一把手的性格特點以及中介機構的專業程度有很大關系,從實務中一年內申報出去的算是很快的,准備三五年的情況也不少,這還未考慮期間證監會停止受理或對特殊行業限制等政策因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