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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規范治理案例

發布時間: 2021-05-24 02:52:11

1. 關於集團管控案例

華彩咨詢在這方面是國內數一數二的專家權威,我在他們的網站上找到這樣一個案例,不知對你有幫助否。
華彩咨詢集團管控經典案例——浙江某投資集團的集團管控咨詢
【項目背景】
2001年,20家當地企業(當中有兩家上市公司,其餘皆為當地大中型企業)平均出資,聯合成立了該投資集團公司。該投資集團公司成立的目的是為了整合地方經濟產業鏈,以實現合作共贏、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公司注冊資本為15億元,公司成立後即充分發揮關聯體系的資源優勢,整合上下游相關行業,開展了以項目投資、企業並購、投資基金管理、項目融資及資產管理為重點的投資管理和資產管理業務,開創了投資集團發展的新模式。
但是在發展過程中,包括公司治理在內的集團管控等多方面出現了重大問題,嚴重影響了公司的運行效率和經營效益。經過雙方深入的洽談,在2008年5月,該投資集團公司與華彩咨詢簽訂了管理咨詢合作協議。

【問題列舉】
1、均股制導致誰都說了算,誰又都說了不算。
2、公司對股東的權責界定不完善。
3、部分股東對自身權責認識不夠清晰。
4、股東大會議事規則不夠完善,沒有充分利用股東大會進行有效表決。
5、董事會職責許可權界定待完善。
6、部分董事在時間和專業性上難以充分保證。
7、對董事沒有明確的考核和激勵機制。
8、董事會缺乏專業委員會和外部專業人士。
9、董事會運作需更加規范。
10、股東之間、股東和董事之間的溝通不足。
11、監事會尚未真正運行。
12、監事會成員組成不規范。
13、監事職責未明確。
14、董事分管項目不利於決策和經營角色的分離。
15、集團公司部門職能未充分發揮,更談不上實現對項目子公司的集團管控職能。
16、公司治理的不到位、規范化制度缺失使經理層無所適從。
17、股東對公司定位的認識有差異,對公司優勢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分歧。

【核心問題分析】
該投資集團公司治理方面的問題可歸納為核心的四大難點:
 均等股權的股權結構: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公平性,體現股東之間的和諧和兄弟義氣,但造成了決策效率下降,並且在經營過程中有的股東董事投入不足。
 股東角色的轉化:這些股東原來在自己的企業中都是股東、董事、總裁一身兼,對自身企業情況很熟悉,現在單獨做股東,對投資集團公司的情況不了解、不放心,不信任現有董事和經理層。
 董事吃力不討好:董事感到非常委屈,付出了很多努力但得不到股東的信任和理解,董事會成員內部也存在效能不足的問題。
 商會文化的影響:該投資集團的股東都來自某商會,導致治理文化中「不得罪人、追求和諧、講究朋友關系、愛面子」的商會文化盛行。

【主要解決思路】
針對以上四大難點,華彩管理咨詢顧問組提出了以下解決思路:
 以規范化治理為基礎,以上市公司治理准則為原則。該投資集團公司為股份公司,為規范化治理提供了較好的基礎。按照規范化治理的要求,華彩顧問提出了諸如設置獨立董事、建立專業委員會等建議,尤其是針對股東普遍關心的股東、董事、總裁責權利界定,以及重大許可權劃分方面的問題,做了兩個單獨的說明性文件進行明確規定。
 建立董事考核和激勵機制。解決原來董事考核和激勵機制缺失、有的董事動力不足、想來就來、不想來就不來公司的現象,尤其是董事考核機制使對方很受啟發。
 信息抄報制度。重大信息、決議、報告抄報各股東,解決股東對公司信息不了解、對董事和總裁不信任感的情況。按照公司法規定,股東僅只是有權對財務報告、董事會決議等進行查詢,公司並無義務把重大事項的信息抄報給股東,但目前為了加強股東和董事的溝通,加強股東對董事和總裁的信任感,這樣的建議也是非常合適的。
 重大事項面談機制。在決策戰略投資等重大事項時,公司可提前幾天,主動約請各股東進行面談,以讓各股東對公司重大事項動態有充分的了解。
 建立企業傢俱樂部。由於平時各位股東都在忙自己的企業,盡管大多都從事同一產業的經營,但平時溝通仍然十分有限,大家也表達了多溝通的良好願望,所以華彩管理咨詢顧問建議該投資集團公司可考慮成立企業傢俱樂部,加強各股東的非正式溝通。

【解決方案設計步驟】
華彩管理咨詢顧問組主要按照如下步驟進行解決方案的設計:
步驟一:項目規劃。本咨詢作業服務模塊服務周期為三個月。分為以下五個階段:現狀調研診斷、公司治理體系優化、集團戰略梳理、投資產業的篩選標准和投資決策流程、集團管控平台搭建等,其中公司治理體系優化是重中之重。
步驟二:集團現狀調研診斷。根據大量的問卷調查、人員訪談、資料閱讀等方法,找出了集團存在的諸多方面問題,尤其是公司治理方面的問題,分析原因,構思對策。
步驟三:治理體系優化方案等咨詢方案設計(其他模塊在此不作詳細介紹)。
步驟四:華彩顧問組咨詢方案進行溝通、匯報,對所有相關人員進行了大量有針對性的培訓和講解,為方案的實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華彩顧問組和該投資集團公司商議,最終在風景秀麗的五星級度假酒店進行項目匯報,目的是把各股東安排在安靜的地方進行開會,免於受打擾,大家能夠心平氣和地探討問題。在此過程中,華彩顧問組對各股東進行了大量的溝通、說明、說服工作,使得該投資集團的治理問題得以圓滿解決。

【咨詢效果】
通過本咨詢項目,設計了規范化的治理機制,在項目報告會上,華彩咨詢顧問向各股東、董事匯報時,大家都平心靜氣地仔細聆聽,並表示一致的認可。本次咨詢增加了股東對董事、總裁的信任感,降低了股東對公司經營的不確定感,加強了股東和董事之間的溝通交流。
同時,華彩顧問還梳理了該集團的戰略發展方向,制定了投資產業的篩選標准和投資決策流程,構建了規范化的集團管控體系。

【客戶評價】
「華彩顧問設計的治理優化方案切實可行,解決了我們集團目前面臨的最重要問題,為下一步投資集團的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集團公司董事長鄭先生
「按照這樣的治理機制運作,我們股東是放心的,以前總是不太放心把錢交給他們打理。」--投資集團公司股東蔡先生

2. 如何規范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

在現有體制下上市公司根本無法效治理

3. 最新上市公司財務報表舞弊及防範策略研究案例

對於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的舞弊,要進行全民的監督,通過得到財務的監督,可以通過會計師的監督,但是在這種情況下還有可能去里外勾結,所以說要及時將他的報表要公布於眾。

4. 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的案例

舉一個國外投資機構對國內公司投資的案例:新橋投資深發展銀行
新橋是美國專業股權投資集團———德州太平洋投資集團(TPG)在亞洲的公司,一直專注於亞洲地區投資,也善於發現重組問題纏身卻依然有發展潛力的銀行。
其合夥人單偉建曾在一次談話中向外界透露:「新橋投資是買不起好銀行的,但我們可以買別人不願意買的壞銀行,使它變好,然後賣給好銀行。」
在深發展之前,韓國第一銀行是新橋最引以為豪的傑作。1999年底,新橋以5億美元獲得韓國第一銀行49%的股權和100%的投票權,2005年初,以33億美元將韓國第一銀行的股權賣給了渣打銀行。新橋此次投資獲得巨利,成為海內外投資界的經典案例。
2004年底,新橋以每股3.54元受讓深發展17.89%股權成為第一大股東,並承諾五年鎖定期。其後的故事,與當初新橋入主韓國第一銀行如出一轍,成立全新管理團隊,改革重組、管理提升。
至2008年末,深發展的資產質量明顯改善,不良貸款余額迅速下降至19.28億元,不良貸款率下降至0.68%,撥備覆蓋率迅速上升至105.14%。
2009年第一季度公司獲得凈利潤11.22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1.74%,同期不良貸款余額略有增加,達到19.63億元,不良貸款率繼續下降至0.61%,撥備覆蓋率則上升至130.43%。
到2010年平安集團完成對深發展的收購,並與平安銀行整合。新橋入股5年時間,獲利5倍以上,這也意味著深發展銀行的市場價值在這5年的時間里獲得了5倍的成長。

5. 如何防止集團公司對上市公司的惡意控制中小股東的利益如何得到保證如何在制度上規范上市公司的治理行為

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與集團公司之間的關系就存在問題,而上市後,兩者間並沒有實質的改進,當然其中有一定的利益集團.
另外一個原因,監管的不到位,也滋生了腐敗.
上市公司的治理和法律法規等及社會環境都有關系,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6. 上市公司治理規范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內容是對傳統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私營企業進行規范的公司制改造,而構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是實行公司制的核心。自中央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頒布實施《公司法》以來,特別是經過各方面試點,我國新的公司制企業大量形成。但是,由於受體制轉換的制約和操作缺乏規范的影響,目前在公司治理結構方面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今年內我國大多數國有大中型企業將初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同時也面臨著加 入WTO的國際化挑戰,因此迫切需要採取更為積極的改革政 策,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以實現企業經營機制的根本 轉變,加速企業體制與國際接軌,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能力。
一、加快實現企業產權主體多元化 bizmap.cn,中國商業地圖網

當前,一些改制為國有獨資或絕對控股的公司制企業,在法人治理結構上未能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甚至出現了不少「翻牌公司」。究其原因,主要是企業投資主體未發生明顯變化,股權過於集中。根據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精神,應當加速推進對國有企業的戰略性改組,逐步淡化企業的所有制性質,強化企業制度的市場適應性。當前,需要加快實施國有股減持、國有資產變現和開放投資限制等措施,鼓勵更多的非國有法人資本、境外資本和民間資本投向國有企業,降低企業中國有資本持股比例,促進公司股權多元化。同時,要推動企業間的相互持股,特別是產業關聯性較強的企業間的股權置換,也可考慮將部分企業間的債務轉換成企業間的持股,改造部分國有獨資和控股公司,形成公司內不同投資主體的相互制衡機制,從而為規范公司治理結構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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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力推進政企分開 bizmap.cn,中國商業地圖網

實現政企分開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公司治理結構合理化的前提。近幾年來,隨著政府和黨政機關與直屬企業脫鉤,政府與企業的關系已得到了一定調整。但是,由於實現政企分開不僅需要深化經濟領域的改革,也涉及到政治體制方面問題,因此難度很大。許多企業反映政府部門的審批范圍在擴大,針對企業的文件、會議太多。當前,應圍繞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繼續深化黨政機構改革,讓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從而有助於公司治理結構的規范。為此,一要轉變黨政機構的職能,使政府部門著重於對經濟運行的宏觀調控和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改變過去專注於干預或支配企業的行為。同時,政府部門對經濟調控的范圍應面向全社會,而非專注於國有企業。二要在國有資本出資人與企業法人之間作出制度安排。一方面,國有企業改制後應與其他所有制企業一樣擁有法人財產權,依法自主經營;另一方面,通過出資人代表對國家出資興辦和擁有股份的公司依法行使所有者職能,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的責任。三要徹底取消企業的行政級別和經營管理人員的幹部身份,從而改變黨政部門對企業的行政指揮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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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充分發揮「新三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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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公司制改造的目的是打破傳統的企業制度模式,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和國際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是公司制企業的權力機構、決策機構和監督機構,稱為「新三會」。但是,黨委會、職代會、工會「老三會」在體制轉換中仍發揮著作用。由於新老三會並存,造成機構重疊、多頭領導,既影響工作效率,也使公司在治理結構上難以規范。因此,應當按《公司法》要求盡快解決新舊制度的交叉,老三會與新三會的相近職能應逐步向新三會轉移、並軌,著力發揮「新三會」的作用。一時難以規范的企業,可考慮實行一套人員、多塊牌子的辦法。當前,特別要充分發揮董事會對公司重要問題的統一決策作用,即在一個企業只能有一個決策中心。要建立規范的可以追究董事責任的董事會議事規則,實行集體決策、個人負責。要積極吸收外部董事參與董事會決策,提高決策水平。董事會依法作出的決策,政府部門不應再審批或干預。 bizmap.cn,中國商業地圖網

四、全面推行經理人員選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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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國有獨資和控股公司中絕大部分經理(廠長)仍由政府主管部門和黨組織任命,既影響了實現政企分開,用人責任不清,也阻礙了經營者市場的形成。同時,一些改制後的企業,經理人員的收入也難以真正與經營業績掛鉤。 為此,必須深化改革,加速將政府部門和黨組織對經理人員的任命制改為董事會對經理人員的選聘制,發揮市場對經理人員的配置作用。要建立科學的激勵與約束機制,使經理人員的報酬與經營業績掛鉤,使經理人員的行為更加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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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擴大對企業集團經營國有資產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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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建和培育大型企業集團是提高我國經濟國際競爭力、優化企業組織結構的重要方式。隨著國有企業的戰略性調整,應當擴大和深化對企業集團授權經營國有資產的試點,使企業集團母公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依法行使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 管理者等權利,並承擔國有凈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另外,要理 順企業集團母子公司體制,母公司負責推進整個集團制度建設。集團的子公司、孫公司一般應改制為多元投資主體的公司,集團母公司依據《公司法》對全資、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行使出資者的重大決策、選擇經營者和資產收益等權利;母公司向子公司派出董事或產權代表,通過子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參與子公司的經營。針對目前政企關系難以完全理順的現狀,應賦予集團母公司更多的權力,建立起「防護牆」,保護子公司、孫公司按規范的公司制要求進行改造,並積極推行股權多元化。同時,母公司要加強制度建設和功能建設,提高決策能力和資產經營能力;尤其要加強對整個集團制度化的控制能力,對子公司的發展規劃、投融資決策和對外擔保實施有效的管理,防止內部失控,發揮集團的整體優勢。

7. 求公司治理結構案例分析

公司治理結構
第一節 從「羞答答」到「甜蜜蜜」——國威集團高管持股計劃咨詢案例
背景陳述
這是一家集科、工貿、金為一體的國家大型二級企業。公司股票自上市以來,經濟效益逐年提高,連續四年被授予當地「利稅大戶」的稱號,不僅在當地赫赫有名,在業內也是威名遠播。筆者在此就選「威名遠播」這個意思,為這個國字頭的大企業取名為國威吧。國威集團的一把手是位風度翩翩、儀態大方的巾幗英雄。當年,這位當家花旦風華正茂,被國資局派下來接起這么大一個攤子。她在國威集團數十年如一日,任勞任怨,不知不覺已年過五旬,青絲如雪。
離「退居二線」的日子越來越近了,越是付出就越盼望著有所回報。終於某一天,在一次例行的管理工作會議上,一個同樣在國威集團奉獻了一輩子的資深高管人員明確地把自己「希望在退休前落點實惠」的想法擺到了桌面上。結果一石激起千層浪,大家的想法竟然驚人的一致。於是,在企業內實施高管激勵的決策立刻在以這位女董事長為代表的高管層內達成共識。按照她事後對咨詢顧問們說的心裡話就是:「我幹了一輩子,什麼也沒得到啊。」一句大實話道出了中國眾多國有企業老總共同的心聲。可以說,國威集團的領導層均面臨退路和歸屬的問題,實施高管激勵是眾望所歸。
另一方面,國威集團近年來的高速發展也得力於內部一批中堅力量。從對後輩領導力量的激勵來看,國有企業的薪資結構和晉升機會並不具備競爭優勢。年輕的幹部,尤其是一些從人才市場上招聘來的職業經理人也表示過:決定他選擇職業去向的因素有兩個,一個是職位上升通道,另一個就是個人的收益。當他們的個人收益無法達到預期值時,就會考慮跳槽。當這一老一新的兩種情緒交織在一起,就動搖了這家上市公司長期發展的基礎。
決策過程
在一致同意要實行激勵政策後,接下來的問題就是:什麼樣的人可以被納入到激勵的范圍中?對於國威集團而言,實質上是兩套班子,一套人馬。集團公司的總裁是股份公司的董事長,除了股份公司的總經理不是集團公司領導外,其餘人員均兼任集團領導。這也是依照國家對上市公司高管層的要求,否則,估計股份公司的總經理也會在集團公司擔任相應的職位。
在被激勵的對象董事會成員一個都不少。對高管激勵稍有常識的人就會知道,高管激勵一般是由代表股東利益的董事會為了激勵和制衡高級管理層而設立的一種制度。怎麼繞了半天把制定這一制度的人也給繞了進來?原因其實很簡單:國有企業的董事會成員就是高管層。國威集團董事會成員本身並不是股東,他們只不過是國有資產的代表人而已。也就是說,在股東和高管人員之間存在的委託代理關系在股東和董事會成員之間仍然存在!這就是中國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委託代理關繫上移現象,見圖3-1。董事會成員通常也被列入激勵的范疇,這是中國國企典型而普遍的現象。董事會和高管層同一張面孔,也就從根本上回答了為什麼國有企業制定的高管激勵政策常常激勵有餘而制約不足。
方案醞釀階段,國威集團管理層就碰到了一個棘手的問題:由誰來制定具體的激勵方案?是自己人做還是找專家?雖然自己人非常熟悉企業內部的狀況,可在實際情況中多半行不通。原因有二:第一,企業內部人往往處於避嫌的考慮,面對企業里紛繁復雜的人事關系,不願意承擔這種涉及利益轉換、容易吃力不討好的麻煩事;另外,高管激勵方案的設計涉及到很多操作層面的細節問題,要求制定方案的人不僅要了解企業,更要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證券市場知識,企業內部人的能力往往有限,無法承擔起此項重任。
出於以上原因,多數企業都會選擇外部的專業人士來制定激勵方案。此時,國威集團又面臨著兩種選擇:是找投資銀行還是找咨詢公司?前者的優勢在於他們對證券市場的交易過程和激勵模式非常熟悉,找他們來做,企業高管激勵方案只要在政策允許、時機成熟的前提下,就可以順暢地進入操作層面;但不足之處在於,投資銀行的專家們往往將方案的重點集中在企業高管的短期激勵上,而忽略了促進企業長遠發展的、對高管長期激勵和約束的措施。相反,管理咨詢公司在做員工持股計劃(Employee ,簡稱ESOP)或管理層收購(Management Buy-out ,簡稱MBO)時,除了關心交易過程外,更注重的是激勵效果,注重的是企業的長期發展。
最終,國威集團選擇了管理咨詢公司。雙方共同制定了以業績股票為核心的高管激勵方案,即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和董事會成員的年度業績進行評價的長期激勵和約束機制。其主要內容是:在公司整體業績達到或超過預定目標的條件下,公司發給上述人員限定用途的獎金用於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流通股票。之所以選擇流通股作為激勵手段的變通措施,是因為如果用非流通股和國有法人股,則在套現等諸多操作層面上依然存在相當大的難度。
在設計方案時,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至關重要。考慮到大股東和企業的利益,為吸引優質人才,鼓勵高層管理人員注重價值最大化和長期股東價值的創造,應盡量降低薪酬的成本或稀釋股票價值;若顧及到高層管理人員的利益,應使其以最低的風險獲得最高的收益,保證他們的努力成果得到應有回報,其薪酬結構應在業內具備較強的競爭力。顧問團隊就是要在企業和個人這兩種利益之間尋找到那個最合適的平衡點。
在新的方案中,國威集團高管層新的薪酬結構由四部分組成:在原有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福利補貼基礎上,加入可與短期獎金計劃結合運作的股權激勵部分。原有的三部分與崗位掛鉤,屬於保障性收入;股權激勵部分則與實際貢獻掛鉤,屬於激勵性收入。這就構成了長短期激勵相結合、激勵與約束相結合、激勵與保障相結合,以體現崗位貢獻為目的的薪酬結構,
業績股票計劃建立在公司發展戰略及年度計劃完成的基礎上,並通過業績考核來實現。參加業績股票計劃的高層管理人員可獲得的業績股票由其崗位系數、公司整體業績和個人業績三個因素決定。其中,公司整體業績指標實行按年份設定的原則,逐年提高以達到激勵長期發展的目的。只有在公司整體業績達到預定目標的情況下,個人業績達到績效考評的要求,才能獲得業績股票的獎勵。
具體而言,國威高管層薪酬中的股權激勵部分受公司業績和個人業績兩個條件制約,二者缺一不可。針對公司業績考核部分,顧問團隊選擇了凈資產收益率和年凈利潤提高率作為考核指標,完成指標可獲得事先約定的獎勵,是個人獲得激勵的先決條件;針對個人業績考核部分,針對個人崗位職責,由直接上級和本人共同設定考核指標,並報董事會通過。在個人考核結果達到要求的前提下則可獲得股票激勵,否則行使約束條件。選擇凈資產收益率作為公司業績整體考核的指標,是考慮到凈資產收益率不僅能夠反映公司的綜合盈利能力,而且具有在行業內的橫向可比性,同時也有助於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促使產生更合理的資本結構。
首先,我們來看崗位津貼部分。它能夠在高管收入的整體構成中發揮很好的協調與平衡作用,同時充分體現激勵方案設計的主動性與科學性。在設計國威集團高管人員的崗位津貼時,顧問團隊以價值體現、生活保障、社會公平、崗位區別為原則,將崗位津貼分為董事會系列和經理系列。前者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和董秘,後者包括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兩個系列的崗位津貼基數相等,只是在崗位系數上有所區別。
崗位系數用以平衡因為崗位責任、工作性質不同而產生的差異。比如副董事長和總經理的崗位系數相等,而董事長的崗位系數為副董事長和總經理崗位系數的一倍。崗位系數與崗位基數的乘積就是該崗位的津貼數,即崗位津貼=崗位基數╳崗位系數。如果某高管兼任兩個系列的職務,其崗位津貼則採取累計計算的方式。
然後,讓我們來研究一下股權獎勵部分。與崗位津貼相同的是,業績獎勵也要用到崗位系數。不過在股權獎勵中涉及的崗位系數與崗位津貼中用到的崗位系數不同。在這里,顧問團隊以董事、副總經理、董秘的崗位系數為基數,取值為1,將副董事長、總經理的崗位系數定為基數的2倍,董事長的崗位系數為基數的3倍。另一個與崗位津貼的發放不同的是,業績股票計劃在高管身兼數職的情況下,只計算其最高職務的崗位系數,並不做累計計算。依據崗位系數,高管個人年度業績獎勵額度=公司年度總獎勵額度× 。計劃實施周期為三年,正好是高管人員的聘任期,每年年末考核。
在業績股票計劃的操作層面,顧問團隊為國威集團設計了固定股票計劃、獎勵基金購股和「固定股票+獎金」三種模式。具體而言:
第一種,固定股票計劃模式。在業績達到預定目標的基礎上,由公司撥出指定用途獎金,用以高管個人名義購股並鎖定,在其任期內分年度實施。比如數額為流通股份的10‰(三年中每年實施3.3‰)。若目標沒有完成,高管須自己支付購買股票的費用。——這就是極具中國特色的激勵方式。此方案的優點在於操作較為簡便,長期激勵與約束清晰,公司成本已事先確定;其缺點是激勵固定,若公司快速發展則高層無法有效分享業績增長,而公司方面短期現金壓力較大,激勵總成本不得超過稅後凈利潤的一定比例。
第二種,獎勵基金購股模式。在業績達到預定目標的基礎上,提取公司稅後凈利潤扣除公益金與公積金後的余額的一定百分比作為獎勵基金分配給公司高層。比如該比例為5%,該基金必須用於購買公司股票並鎖定。不過,作為約束條件,公司高管層也需要交納固定數額的風險金。此方案的優點在於激勵作用大,與業績(凈利潤)直接掛鉤;缺點是高管持股數量不確定,受市場價格影響較大。
第三種,「固定股票+獎金」模式。在業績達到預定目標的基礎上,提取公司稅後凈利潤扣除公益金與公積金後的余額的一定百分比,作為獎勵基金,預設該比例為5%。該基金首先支付固定數量股票的費用,比如為流通股的6‰,三年中每年實施2‰。公司預先為高管墊付,以高管個人名義購買並鎖定,剩餘部分以現金形式發放。若目標沒有完成,高管須自己支付購買股票的費用。換言之,這也是對高管的一種約束方式。這種方案取前兩者之長,使長短期激勵有機結合。股票預先購入,使公司成本事先確定,同時激勵與業績表現也直接掛鉤;不足之處在於約束力度依然相對較小。
針對「固定股票+獎金」模式,顧問團隊計算出了高管長短期激勵的大致比例。假設國威集團當年凈資產3億元,其後兩年凈資產按3.5億元計算,凈資產收益率8%,提取5%作為獎勵基金。則3年獎勵基金總額約為520萬元。如果股票額度為流通股本的6‰,股票總數量為39.6萬股,每年額度為13.2萬股,現在購入的總成本約為340萬(按股價8.5元/股計算),現金激勵為180萬元,股票激勵與現金激勵比例約為2:1。這就說明,如果提取流通股的6‰作為固定股票額度,那麼高管的長短期激勵比重約為2:1,這是一個恰到好處的比例。顧問團隊也曾用流通股的7.5‰為國威集團高管層算了一筆賬,現在購入的總成本約為420萬,現金激勵為100萬元,比例約為4:1。兩相對比,國威集團董事會和高管層一致選擇了前者。
不過,不論選擇其上哪一種「落袋」模式,三種方式的操作周期卻始終控制在三到五年內。這和國際慣例有很大的區別:在歐美等國家,股票計劃或期權計劃的周期大都超過五年,有的甚至達到30年。之所以這樣做,就是為了將企業的長遠發展和高管個人利益真正捆綁在一起。而在中國,一來因為高管層多半就是董事會成員,二來大家辛苦了大半生都指望著最終能有所回報。
根據股票額度為流通股本的6‰計算,3年期國威集團高管層按照業績激勵計劃,能夠得到的股票數量與現金數量見表3-1所示。
表3-1 3年期國威集團高管層年激勵收入構成(單位:萬元)
高管層 股票數量 現金數量
第一級 董事長 7.2 36
第二級 副董事長、總經理 3.6 18
第三級 董事、董秘、副總經理 2.4 12
註:按照股價8.5元/股計算
假設高管層將激勵的獎金全部用於購買流通股,則三級高管層能夠換取的股票數量分別為11.4萬股、5.7萬股和3.8萬股。
讓我們將以上對崗位津貼和業績激勵兩部分的分析合並計算,即可以大致推算出國威集團此次享受股權激勵計劃的高管層年薪酬總額,見表3-2。
表3-2國威集團高管層實施激勵方案後的年收入構成(單位:萬元)
高管層 業績激勵 崗位津貼 福利補貼 總額
第一級 董事長 33 16 3 52
第二級 副董事長、總經理 22 8-16 3 33-41
第三級 董事、董秘、副總經理 11 4-8 2.5 17.5-21.5
面對這樣的數字,國威集團高管層在心裡笑了,並立即要求顧問團隊照此方法推行開去。於是,從集團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到股份公司下設的分公司中層幹部統統被列入激勵范圍之內,總人數居然達到二百餘人。國威集團的ESOP出台了。
由於國威集團此次股權激勵方案推行涉及面較廣,因此,顧問團隊要求對高管、主管、部分員工等各個層面的績效工資發放標准依次嚴格化,這既有助於提高管理人員的責任感與使命感,也能加強管理者對員工的指導與管理
項目進行至此,其實僅僅解決了國威集團高管持股計劃中薪酬體系設計的核心問題,這還只是冰山一角。接下來,顧問團隊就國威集團股權激勵管理機構設置、股票購入的時機與託管機構選擇、股權激勵的操作流程、股權激勵的交易、稅務、變更、人員變化等諸多細節提出參考意見。
第二節 中國公司治理的「點」與「面」
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曾對公司治理結構給出了非常精確的定義:「所謂公司治理結構,是指由所有者、董事會和高級執行人員即高級經理三者組成的一種組織結構。在這種結構中,上述三者之間形成一定的制衡關系。通過這一結構,所有者將自己的資產交由公司董事會託管;公司董事會是公司的決策機構,擁有對高級經理人員的聘用、獎懲和解僱權;高級經理人員受雇於董事會,組成在董事會領導下的執行機構,在董事會的授權范圍內經營企業。」
所以從本質上看,公司治理結構問題就是所有者、董事會和高級執行人員三者之間的一種單純的制衡關系。然而,在現實中,中國企業情況的復雜性,又為這層單純的制衡關系添加了無數道屏障。
創業元老難安置
讓我們聚焦於這樣一家成功企業:30年前,南方的某個小鎮,幾個兄弟在一個大哥的帶領下,創辦了一家自己的小廠。幾十年來,弟兄幾個同心同德,當初的小作坊在20世紀90年代初已經發展成了當地的支柱企業。在當地政府的推薦下,他們抓住了一次日後對整個企業的發展起到了決定性提升作用的機會——一個幾乎可以使企業處於行業壟斷地位的對外合作項目。
為了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在90年代中期,該企業從社會上招聘了一批優秀人才。其中有一位如今已經坐上了集團公司執行副總裁的高位。十年來,這位副總裁兢兢業業,不僅把公司的老業務打理得妥妥當當,而且還協助董事長依託當地政府資源,不斷開拓了許多新興產業。自然,負責這些利潤豐厚的新興產業的權力也歸到了這位新派副總手中。
如果說這家企業的情形和許多典型的創業級元老無法跟上公司發展的案例一樣,或許在權力分配的問題上,他們會有很多「它山之石」可以借鑒,這畢竟是能者上、庸者下的社會環境。不過,與眾不同的是,這家企業的元老級人物的整體素質始終伴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而日益提高,真是老驥伏櫪,志在千里。此時,新興派和老壯派的問題就顯得異常尖銳。
據說為了緩解和規避公司管理老化的危機,該公司的董事長「手法已經很辣了」(該企業員工語),將所有新興業務放到集團公司,由以執行副總裁為代表的新興派集中管理,而將所有老業務均獨立成為一個個子公司,交給不同的老員工分頭打理。除了出於老員工們畢竟熟悉老業務的常規考慮之外,這里還蘊藏著一層只能意會、不能言傳的深意,就是董事長希望藉助分公司的形式,將老人們彼此隔開,以減輕他們對新派造成的壓力。可見這位董事長真是老當益壯,腦子一點也不糊塗。甚至有些子公司形同虛設,只是為了給個別老員工一個安身立命之所,難怪處於這種子公司里的人感慨道:「把上面的權力稍微給我劃拉一點下來,好歹不要讓我顯得太沒用呀。」
對於這樣的企業,如何處理老臣子和新員工的關系?如何順利地完成新老交接?已是一個非常難以解決的問題。這位執行副總裁加入公司十年有餘,按照常理,早就應該算是老員工了,可就是始終融不進創業元老的圈子中去。當涉及到重大權力分配問題時,靠他一個人的力量去和多數老員工抗衡,無異於以卵擊石,即使他背後有董事長撐腰。但是不要忘了:董事長本人卻是資格最老的「老人」!不過,如果站在董事長角度來看,誰能否認他不是夾在兩派力量中最痛苦的人物呢?這樣的公司該如何治理?誰又想得清楚、理得明白呢?
傳統壓倒一切
俗語說「一俊遮百丑」,這句話用在企業管理上,也同樣適用。只要經營搞好了,企業賺錢了,就是好企業,即使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也無大礙。這就像美人臉上的一個黑點,美其名曰「美人痣」。
新華信管理咨詢就接觸過這樣一個「長了美人痣」的國有企業。由於領導班子管理有方,幾十年的奮斗使企業成為行業內屈指可數的排頭兵。不過除了業績響當當之外,該企業極為特殊的企業文化也頗引人爭議。比如流傳甚廣的「國人待遇」,就是指該企業里有一部分人只要符合某些條件,就自然會得到比其他人更高、更好的福利待遇。
為什麼?這就得從頭說起了。20世紀80年代中期,某科學研究院成立一個公司,新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骨幹員工均來自於該科研院。可以說,為了圓滿完成黨和國家的重託,該科研院上上下下都傾情投入了進來。憶當年,崢嶸歲月稠,科研院職工獻了青春獻子孫,兩代人共同的努力,換來了企業今天的輝煌。
正是由於當年的患難與共,鑄就了獨特的企業文化。公司員工很自然的分成了「院里人」和「院外人」兩大派系。「院里人」指所有與科研院有關的職工,比如科研院的家屬、子女等,其餘則均屬於「院外人」。而之所以會有如此明顯的區分,很關鍵的一點是,企業的高層領導班子從成立到今天始終都是清一色的「院里人」,他們對來自科研院外面的人從心底里多少有些不放心的感覺。
久而久之,企業內形成了一條不成文的規矩:同等條件下,「院里人」具備優先權。他們比「院外人」享有更快的提拔速度,更好的薪酬制度和更完善的福利體系。更重要的,是他們時時刻刻沐浴在一種無形的氛圍當中,這里充滿了脈脈的溫情。——這一切在「院外人」眼裡,就是「國人待遇」。
難道該企業的高管層就不清楚這如分水嶺般的界限會給企業帶來何樣的危害嗎?當然不是。只是因為企業現在的效益好,始終處於行業領先的地位,所以,對於這樣落後的觀念造成的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問題,他們至今採取不置可否的態度。現代企業的治理結構,面對中國傳統文化,竟顯得如此蒼白無力,也難怪那麼多中國企業進行了各式各樣的治理結構的調整,卻始終浮於表面。
民營企業 治理就是治你
故事發生在山清水秀、人傑地靈的江南。老闆是個典型的江浙人,一副瘦小的身板,骨子裡透著那一帶人特有的精明。幾年前看準了房地產行業的巨大機會,藉助強大的政府關系拍「地」而起,企業迅速壯大,短短幾個春秋,儼然成為當地房地產業大亨。就是這樣一個成功的民營企業家,道出了這樣的心聲:「我找不到接班人呀!」
為什麼?對於這個企業而言,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老闆的心胸難免小了些,候選接班人的胃口也未免太大了些。據江浙老闆介紹,他本來挑中的這個接班人是該企業的副總經理,東北人。雖然來到江南已多年,但骨子裡還是個東北大漢,行事雷厲風行,敢做敢當。從創業之初就跟著江浙老闆南征北戰,不但成功開發的地塊項目橫跨江南好幾個城市,而且他率領的銷售隊伍也是屢戰屢勝,業績節節攀高。
當地人都說,這江浙老闆有福氣呀,得了這樣一個「福將」,可是只有江浙老闆自己心裡明白:這個「東北虎」和他所率領的那支虎狼之師,不僅在業務上堪稱「虎狼」,在胃口上也是真正的「虎狼」呀!比如他一個人的花銷能夠占公司整個招待支出的一半以上,比如他以「考察全國房地產先進經驗」為名,動輒坐著飛機來個「環游大中華」。江浙老闆私下感嘆:「房地產行業有個特殊性,就是成本不好控制,可明可暗、可上可下。帳面做得漂亮的話,可以不留下蛛絲馬跡。蓋一棟樓花上幾個億,那是家常便飯的事,九、十位數字的預算,輕飄飄的呀!他要是想動手腳,隨便從哪裡摳出一點,那就能買好幾棟別墅呀!」
這事兒就在江浙老闆心裡從一個「小揪揪」慢慢變成了一塊「大石頭」,企業越成功,人前越風光,他就越郁悶。最後發展到恨不能終日就琢磨一件事:想個什麼樣的好辦法看住這只東北虎呢?
這是一個典型的民營企業致力於公司治理的赤裸裸的初衷。因為作為大股東的老闆追求的是企業價值的最大化,而這卻不一定符合職業經理人的利益。職業經理們要的是他們個人收益的最大化,是他們在職支配資源滿足個人需要、獲得效用的最大化,是他們藉助於運作公司,實現自我價值的最大化,是他們營造個人帝國,身價的最大化。經理們如果在這些最大化的驅動下,可能就不再盡職地為股東的利益工作了,他們或直接、或間接地要為自己服務。
而且,經理們的活動很多時候是沒辦法監督的,比如當他們大肆花費公司資金進行某些活動時,你很難說清他是為自己的利益服務,還是為公司的利益效勞。這就是公司治理結構問題存在的一個根本原因:信息不對稱。這是在中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中,這一特定環境下必然出現的現象。
看來,我們應好好地琢磨一下「治理」兩個字。為什麼要叫「公司治理」,而放著「管理」一詞不用?因為「治」中隱含著一層深意,那就是總讓人覺得有「整」的意思,公司治理就是公司股東對經營者的一種監督和制衡的機制,說穿了,就是股東們要想個什麼萬全的法子(制度)來看管住經營者,當經營者違背自己的利益時能好好地「治」住他、「止」住他!
企業經營者終日做的是「公司管理」,而企業所有者常常想的則是「公司治理」。難怪有學者說:「所謂公司治理結構,就是股東收買一把手。」這樣看來,如何學會收買一把手和一把手所帶的團隊,使他們真正關心公司管理,並且關心上三年、五年甚至更長遠,才是建立公司治理結構的關鍵所在。
國有企業 所有者缺位
照理說,董事長作為一個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公司的最高決策人,應該對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了如指掌。而當咨詢顧問們做項目時,卻遇到了董事長根本不管事兒的現象。這種情況主要發生在所謂的「翻牌公司」,即原來是國家機關,經過改制後成為一個國有企業,例如原電力局改為電力公司,那麼這個電力公司就屬於「翻牌」。翻牌公司的董事長多為原大股東單位的現職人物。
這樣的董事長多由兩種人擔任:一種就是那些到了年齡、准備退休的老人,沒地方安置了,就到下屬的企業里掛個董事長的頭銜。另一種就是股東單位里的一個大領導,很有可能是一個人鼎著四五個董事長的帽子。本來就已經在自己的單位里忙得不可開交了,哪裡還顧得上下面這些掛職企業的經營狀況?
這兩類董事長雖然「來歷」不同,但對企業而言結果都一樣,那就是董事長承擔了法律責任卻對企業的實際情況一知半解,他們甚至一年半載也未必能到企業里走一趟。需要以他們為代表的董事會做決議了,董事會決議書也多半是由經營管理層代擬,然後由董事會秘書拿著這份文件到處去找作為董事會成員的各級領導們簽字,在這個過程中,又有誰能肯定這些大筆一揮的領導們真正明白董事會決議書中的內容呢?
但是就是這樣的董事長,對企業而言也得畢恭畢敬的伺候。比如他們有氣派顯耀的董事長辦公室,他們有專門的秘書和司機,而且他們可以不幹活卻白領高工資。新華信管理咨詢就遇到過這樣的企業,當顧問們提出要見見董事長時,聽到的小道消息是:「你們不用訪談董事長了,他很少來,我們這里董事長不管事,總經理全權負責。」據說顧問團隊駐扎在企業里3個月,直到項目做完了,也沒見過董事長一面。
企業就像是一部機器。運轉得是否有效率,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它的動力系統是否能夠正常運轉。一部機器設計得再巧妙,製作得再精良,只要它的動力系統有問題,這個機器就不可能有效工作。企業股東為了財產增值而進行的種種努力,就像機器中的動力,而治理機制,則是動力傳導和帶動機器運轉的部件。私營經濟之所以能有效率,與總是有人關心企業價值的增加、並有一個機制保證企業員工努力的投入直接相關。
相比之下,國有企業就是一個容易出現動力故障的機器。在動力問題不解決的前提下,任何形式的治理機制都是廢紙一張,形同虛設。身為上市公司的國有企業,背後的股東十有八九是同名同姓的國有集團公司。那麼作為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實際上是集團公司在追尋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利用股份公司圈錢,將從股市中籌得的錢轉借到集團公司。最極端的行為就是將股民的錢肆意花費,事後難以償還,這就是大股東損害了小股東的利益。
在國有企業,公司治理結構問題存在的根本原因是企業的所有者缺位問題,對國有資產的管理者或代理者缺少激勵與監督機制。因為搞不清楚企業到底是誰的,所以從董事會到管理層到國有企業員工,輕者僅憑良心做事,上班就是磨洋工,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鍾;重者利用職權進行高額的在職消費。因為無法將企業的收益轉化為個人的財富,所以採取各種手段將國家的錢轉化為個人的利益。更有甚者,不惜冒著殺頭坐牢的危險,作姦犯科,貪污受賄,最終殃及到企業的生死存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