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們公司以前是外企,現在被國內新三板上市的公司收購了51%股份,請問我們就算是上市公司了嗎
看你們公司的資產是否佔到收購方公司的一多半,如果是那樣就是借殼上市
很快股票名字就會改成你們公司名字,就算上市公司
否則只能算關聯控股公司
Ⅱ 企業如何借殼上市有什麼利弊嗎
對於借殼上市的公司,用借殼上市這種方法比自己上市少了很多的審批手續,只要先收購一家上市公司,然後合並重組,再更改原來上市公司的名稱,以自己公司的名義增發股票,實現上市.借殼就是借原來那家上市公司的名義,從而實現自己發行股票的目的.合並後上市的公司即重組後的公司,以收購者為主
上市公司由於種種原因而陷於低迷,甚至有退市的危險。另外一個公司卻因為種種原因不能上市,後者就把資產投入前者,所謂重組,也被稱為借殼上市。
被借殼的公司一般股價極低,在醞釀期間,知情者一般大肆吸籌,而原股民因為不能忍受折磨而割肉離場。借殼時機都由大股東掌握,一旦籌碼吸足,重組也就宣告成功,大幅上揚也就水到渠成。
Ⅲ 借殼上市是什麼意思呀為什麼空殼公司也能上市呢是因為該公司本來就是上市公司嗎
借殼上市是一個金融術語,指一家母公司(集團公司)通過把資產注入一家市值較低的已上市公司(殼,Shell),得到該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權,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資產得以上市。通常該殼公司會被改名。
與一般企業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優勢是能在證券市場上大規模籌集資金,以此促進公司規模的快速增長。因此,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已成為一種「稀有資源」,所謂「殼」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
由於有些上市公司機制轉換不徹底,不善於經營管理,其業績表現不盡如人意,喪失了在證券市場進一步籌集資金的能力,要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這個「殼」資源,就必須對其進行資產重組,買殼上市和借殼上市就是更充分地利用上市資源的兩種資產重組形式。
而借殼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團公司)通過將主要資產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來實現母公司的上市,借殼上市的典型案例之一是強生集團的「母」借「子」殼。
借殼上市一般都涉及大宗的關聯交易,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這些關聯交易的信息皆需要根據有關的監管要求,充分、准確、及時地予以公開披露。
(3)上市公司外企可以借殼嗎擴展閱讀:
一、實現途徑
要實現借殼上市,或買殼上市,必須首先要選擇殼公司,要結合自身的經營情況、資產情況、融資能力及發展計劃。
選擇規模適宜的殼公司,殼公司要具備一定的質量,不能具有太多的債務和不良債權,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和重組的可塑性。接下來,非上市公司通過並購,取得相對控股地位,要考慮殼公司的股本結構,只要達到控股地位就算並購成功。其具體形式可有三種:
A:通過現金收購,這樣可以節省大量時間,智能軟體集團即採用這種方式借殼上市,借殼完成後很快進入角色,形成良好的市場反映。
B:完全通過資產或股權置換,實現「殼」的清理和重組合並,容易使殼公司的資產、質量和業績迅速發生變化,很快實現效果。
C:兩種方式結合使用,實際上大部分借「殼」或買「殼」上市都採取這種方法。
非上市公司進而成為控制股東,通過重組後的董事會對上市殼公司進行清理和內部重組,剝離不良資產或整頓提高殼公司原有業務狀況,改善經營業績。
二、會計處理
針對部分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反映,對於非上市公司通過購買上市公司的股權、實現間接上市交易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存在一些理解差別,財政部會計司日前發布《關於非上市公司購買上市公司股權實現間接上市會計處理的復函》,明確相關問題。
財政部在復函中明確,非上市公司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未形成反向購買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的規定執行。
非上市公司以所持有的對子公司投資等資產為對價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構成反向購買的,上市公司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應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交易發生時,上市公司未持有任何資產負債或僅持有現金、交易性金融資產等不構成業務的資產或負債的,上市公司在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應當按照《財政部關於做好執行會計准則企業2008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財會函[2008]60號)的規定執行。
交易發生時,上市公司保留的資產、負債構成業務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及相關講解的規定執行,即對於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的,企業合並成本與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應當確認為商譽或是計入當期損益。
非上市公司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構成反向購買的,上市公司在其個別財務報表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等的規定確定取得資產的入賬價值。上市公司的前期比較個別財務報表應為其自身個別財務報表。
Ⅳ 公司借殼上市的標准和條件有哪些
你好,借殼上市或借殼重組是指《重組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即:自控制權發生變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購人購買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100%以上的重大資產重組。
前述收購人包括兩種情況,一是本次重組後將成為上市公司新的實際控制人的收購人,二是上市公司首次上市至本次重組前,已通過收購、無償劃撥等方式成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的收購人。
上市公司在控制權發生變更後進行借殼上市,經證監會核准並已實施後,再次向收購人購買資產,無需按借殼上市處理。
上市公司向收購人購買的資產包括向收購人及其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關聯方購買的資產。
借殼上市的標准和條件
借殼上市的標準是:除符合《重組辦法》第十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要求外,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對應的經營實體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最近兩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屬於金融、創業投資等特定行業的,由中國證監會另行規定。
借殼上市完成後,上市公司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治理與規范運作的相關規定,在業務、資產、財務、人員、機構等方面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Ⅳ 借殼上市後,原借殼方公司還實際存在嗎,與新上市公司是什麼關系
從工商登記的意義上來講。殼公司還是實際存在的。但是原有業務很可能已經不復存在。新上市公司一般會是全資收購,或者是全資控股殼公司。董事會肯定全部換成新公司的了。
用心答題,求採納。必有好報,謝謝。
Ⅵ 中外合資企業可以借殼上市嗎
在2001年外經貿部和證監會聯合發布的《關於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資有關問題的若干意見》(「《暫行規定》」)中,第2條明確規定了外商投資企業上市發行股票的具體條件。外商投資企業境內上市除了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之外,還要求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政策,在上市後外資股占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10%等。因此是可以的,望採納!!!
Ⅶ 公司實現借殼上市的途徑有哪些
1、協議收購,收購方與上市公司的股東以協議方式進行的股權轉讓。
2、二級市場競價收購,收購方通過證券二級市場(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系統)購買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
3、收購上市公司母公司,也就間接控股了上市公司,還可以避免很多法律、政策上的障礙。
4、行政劃撥殼公司股權,借殼方獲得殼公司控制權。通過定向增發實現流通股份互換。
5、司法拍賣,投資人通過競買人民法院所依法拍賣之上市公司股權成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
6、先破產再置換。實現凈殼後注入公司資產。
7、定向增發加換股吸收合並。
Ⅷ 企業借殼上市中,對殼公司的資格要求是
證監會2007年8月發布《上市公司立案稽查及信息披露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
如果重組方提出切實可行的重組方案,使公司經營管理等方
面將發生實質性改變,重組完成有助於減輕或消除違法違規
行為造成的不良後果,在立案調查期間,經履行相關程序,
並購重組可以同時進行
Ⅸ 的情況下可以在A股借殼上市么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3號,以下簡稱「《重組辦法》」)等有關規定,借殼重組標准與IPO趨同。由於借殼上市的相關規定分散在多個規則中,現將有關規定歸納如下。
一、借殼上市的標准和條件
借殼上市的標準是:除符合《重組辦法》第十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要求外,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對應的經營實體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最近兩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屬於金融、創業投資等特定行業的,由中國證監會另行規定。
借殼上市完成後,上市公司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治理與規范運作的相關規定,在業務、資產、財務、人員、機構等方面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