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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淺談上市公司的會計欺詐案

發布時間: 2021-05-23 16:04:23

1. 列舉2002年之後,上市公司會計欺詐案例或者財務欺詐案例

遠的有勝景山河、近的有萬福生科、河南天豐節能等

2. 求:XX企業會計欺詐案例分析

我們公司一直給一家客戶供貨 但結果發現那個客戶找一個收廢品的人來簽收 我們2年之後才知道的
而且也沒有什麼證據還有我們公司還沒見著客戶的聯系人

3. 會計學基礎課作業,老師要求:從網上找出上市公司會計造假案的具體案例,分析會計造假的根本動機

科龍事件
根據科龍公布的年報顯示,2000 年科龍全年巨虧達8.3 億元,2001 年更是達到14.76 億元,轉眼到了2002 年居然實現凈利1億元。如此巨大的反差之下,隱藏的是並不少見的利潤大清洗的財務手段,即2002 年的扭虧的巨大「貢獻」來自於2001 年的巨虧。科龍2001 年費用總額21 億元之巨,2002 年僅為9 億元,扭虧之術可見一斑。當然,如此扭虧為盈是建立在存貨跌價准備計提比例的大幅變化與應收賬款壞賬准備的計提的變化。
2006年7月16日,中國證監會對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責任人的證券違法違規行為做出行政處罰與市場永久性禁入決定。這是新的《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自2006年7月10日施行以來,證監會做出的第一個市場禁入處罰。本文擬通過分析科龍電器違法違規行為中的會計審計問題,討論其帶給我們的思考和啟示。
(一)科龍財務舞弊手法分析
事實證明,顧雛軍收購科龍後,公司的經營狀況並無明顯改善,凈利潤的大起大落屬於人為調控,扭虧神話原來靠的是做假賬。
1.利用會計政策,調節減值准備,實現「扭虧」
科龍舞弊手法之一:虛構主營業務收入、少計壞賬准備、少計訴訟賠償金等編造虛假財務報告。經查,在2002年至2004年的3年間,科龍共在其年報中虛增利潤3.87億元(其中,2002年虛增利潤1.1996億元,2003年虛增利潤1.1847億元,2004年虛增利潤1.4875億元)。
仔細分析,科龍2001中報實現收入27.9億元,凈利1975萬元,可是到了年報,則實現收入47.2億元,凈虧15.56億元。科龍2001年下半年出現近16億元巨額虧損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計提減值准備6.35億元。2001年的科龍年報被審計師出具了拒絕表示意見。到了2002年,科龍轉回各項減值准備,對當年利潤的影響是3.5億元。可有什麼證據能夠證明其巨額資產減值計提及轉回都是「公允」的?如果2001年沒有計提各項減值准備和廣告費用,科龍電器2002年的扭虧為盈將不可能;如果沒有2001年的計提和2002年的轉回,科龍電器在2003年也不會盈利。按照現有的退市規則,如果科龍電器業績沒有經過上述財務處理,早就被「披星戴帽」甚至退市處理了。可見,科龍電器2002年和2003年根本沒有盈利,ST科龍扭虧只是一種會計數字游戲的結果。
2.虛增收入和收益
科龍舞弊手法之二:使用不正當的收入確認方法,虛構收入,虛增利潤,粉飾財務報表。經查,2002年科龍年報中共虛增收入4.033億元,虛增利潤近1.2億元。其具體手法主要是通過對未出庫銷售的存貨開具發票或銷售出庫單並確認為收入,以虛增年報的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根據德勤會計師事務所的報告,科龍電器2004年第四季度有高達4.27億元的銷售收入沒有得到驗證,其中向一個不知名的新客戶銷售就達2.97億元,而且到2005年4月28日審計時仍然沒有收回。此後的2003年和2004年,同樣是在顧雛軍和格林柯爾的操縱下,科龍年報又分別虛增收入3.048億元和5.127億元,虛增利潤8935萬元和1.2億元。這意味著在顧雛軍入主科龍之後所出具過的3份公司年報都存在財務造假,將不曾實現的銷售確認為當期收入。
3.利用關聯交易轉移資金
科龍舞弊手法之三:利用關聯交易轉移資金。經查,科龍電器2002年至2004年未披露與格林柯爾公司共同投資、關聯采購等關聯交易事項,2000年至2001年未按規定披露重大關聯交易,2003年、2004年科龍公司年報也均未披露使用關聯方巨額資產的事項。
顧雛軍入主科龍不久便開始在各地瘋狂收購或新設控股子公司,通過收購打造的「科龍系」主要由數家上市公司和各地子公司構成。到案發時,科龍已有37家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28家分公司。由顧雛軍等在境內外設立的私人公司所組成的「格林柯爾系」在國內亦擁有12家公司或分支機構。此間」科龍」與」格林柯爾」公司之間發生資金的頻繁轉換,共同投資和關聯交易也相當多。科龍公司在銀行設有500多個賬戶都被用來轉移資金。在不到4年的時間里,格林柯爾系有關公司涉嫌侵佔和挪用科龍電器財產的累計發生額為34.85億元。
如此看來,對於格林柯爾而言,科龍只是一個跳板,它要做的是借科龍橫向並購,利用科龍的營銷網路賺取利潤。顧雛軍把國內上市公司科龍當作「提款機」.一方面以科龍系列公司和格林柯爾系列公司打造融資和拓展平台為由.通過眾多銀行賬戶,頻繁轉移資金,滿足不斷擴張的資本需求,採用資本運作通過錯綜復雜的關聯交易對科龍進行盤剝,掏空上市公司,另一方面又通過財務造假維持科龍的利潤增長。
(二)科龍審計報告透視
科龍財務造假該打誰的板子?為其提供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自然難脫干係。2002年之前,科龍的審計機構是安達信,2001年,ST科龍全年凈虧15億元多,當時的安達信「由於無法執行滿意的審計程序以獲得合理的保證來確定所有重大交易均已被正確記錄並充分披露」給出了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2002年,安達信因安然事件顛覆後,其在我國內地和香港的業務並入普華永道,普華永道對格林柯爾和科龍這兩個「燙手山芋」採取了請辭之舉。之後,德勤走馬上任,為科龍審計了2002年至2004年的年報。在對ST科龍2002年年報進行審計時,德勤認為「未能從公司管理層獲得合理的聲明及可信賴的證據作為其審計的基礎,報表的上年數與本年數也不具有可比性」,所以出具了「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此前安達信曾給出過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在2001年年末科龍整體資產價值不確定的情況下,德勤2002年給出「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顯得有些牽強。在此基礎上,2003年德勤對科龍2003年的年報出具了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2004年德勤對科龍出具了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盡管在2004年年報披露之後德勤也宣布辭去科龍的審計業務,但它此前為科龍2003年年報出具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為2002年、2004年年報出具的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並沒有撤回,也沒有要求公司進行報表重述。既然科龍被證實有重大錯報事實,德勤顯然難以免責。據媒體透露,證監會基本完成了對德勤的調查,德勤對科龍審計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審計程序不充分、不適當,未發現科龍現金流量表重大差錯等。
第一,在執行審計程序等方面,德勤的確出現了嚴重紕漏,對科龍電器的審計並沒有盡職。例如,證監會委託畢馬威所作的調查顯示: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間,科龍電器及其29家主要附屬公司與格林柯爾系公司或疑似格林柯爾系公司之間進行的不正常重大現金流出總額約為40.71億元,不正常的重大現金流入總額約為34.79億元,共計75.5億元。而這些在德勤3年的審計報告中均未反映。《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規定,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准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條件之一,即須認為會計報表公允地反映了企業的現金流量。根據《獨立審計具體准則第7號一一審計報告》第18條規定,意味著德勤認為科龍2002、2003、2004年度的現金流量表是公允的。
第二、德勤對科龍電器各期存貨及主營業務成本進行審計時,直接按照科龍電器期末存貨盤點數量和各期平均單位成本確定存貨期末余額,並推算出科龍電器各期主營業務成本。在未對產成品進行有效測試和充分抽樣盤點的情況下,德勤通過上述審計程序對存貨和主營業務成本進行審計並予以確認,其審計方法和審計程序均不合理。
第三、德勤在存貨抽樣盤點過程中缺乏必要的職業謹慎,確定的抽樣盤點范圍不適當,審計程序不充分。德勤在年報審計過程中實施抽樣盤點程序時,未能確定充分有效的抽樣盤點范圍,導致其未能發現科龍電器通過壓庫方式確認虛假銷售收入的問題。存貨監盤也是一項重要的審計程序,如果進行賬實相符核查,科龍虛增的主營業務利潤其實並不難發現。
第四、科龍銷售收入確認問題,體現出德勤未能恰當地解釋和應用會計准則,同時這也說明德勤未能收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收入的確認應該以貨物的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為標准,一般來說僅以「出庫開票」確認收入明顯不符合會計准則。如果一項銷售行為不符合收入確認原則,就不應確認為收入。未曾實現的銷售確認為當期收入必然導致利潤虛增。對較敏感的「銷售退回」這一塊,德勤也沒有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致使科龍通過關聯交易利用銷售退回大做文章,轉移資產,虛增利潤,這也是德勤所不能迴避的錯誤。
第五、德勤審計科龍電器分公司時,沒有對各年未進行現場審計的分公司執行其他必要審計程序,無法有效確認其主營業務收入實現的真實性及應收賬款等資產的真實性。科龍有很多分公司、子公司,組織結構相當復雜。按照審計准則,會計師事務所應根據審計風險,即審計重要性水平來確認每年對哪些分公司進行現場審計。
(三)思考與啟示
對於科龍財務造假,中國證監會已做出處罰決定,但其引發的相關問題令人深思,主要有:
1.科龍財務造假根源何在
科龍財務造假的根源仍然是公司治理結構問題。2001年,科龍實施產權制度改革,通過股權轉讓引入「格林柯爾」實現了民營化重組,其初衷是希望民營資本的介入能夠打開產權之結,改善公司治理。現在看來,在顧雛軍的把持下,科龍的內部人控制現象不但沒有改善,反倒被強化了。幾年來公司的會計數字游戲、關聯交易以及公司資金被」掏空」等一系列惡性事件,再次凸顯其公司治理結構存在的問題。從表面上看,科龍已形成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之間的權力制衡機制。但實質上公司治理仍存在嚴重缺陷。顧雛軍利用其對公司的超強控制力,以其他股東的利益為代價為格林柯爾謀利,導致科龍陷入新的危機。公司的獨立董事制度也是名存實亡。當科龍為種種「疑雲」籠罩,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之時,科龍的獨立董事始終未能發表有助於廣大中小股東揭曉「疑雲」的獨立意見,難怪科龍的中小股東發起震撼中國股市的要求罷免其獨立董事的「獨立運動」。當然,公司治理不僅包括內部治理,還包括外部治理,否則治理的重任難以完成。那麼,外部治理的關鍵又是什麼?是法制的完善和監管的有效性。有法不依,任何公司治理、監管制度和企業的社會責任都可能失去存在的基礎和保障。雖然市場主體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會與制度博弈,而法律法規就是為了約束和防範這種試圖突破制度的行為而設置的。若缺乏有效監管,這種企圖突破法律制度的活動將會變本加厲。要約束公司行為,保障其內外部治理的實現,必須落實監管的有效性,最終使公司問題通過監管而得到及時發現、制止和懲戒。
2.強化市場監管是維護市場秩序的保證
證監會是對證券市場行為進行全程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機構。顧雛軍涉嫌多項證券違法違規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其進行查處是完全必要的。事實上,2002年以來科龍的經營業績出現劇烈波動,已經引起公眾的普遍關注和質疑,現已查實公司所披露的財務報告與事實存在嚴重不符,但它居然能夠利用財務數字游戲在中國證券市場上」混」了近5年。可以說,科龍是」自我曝光」在前,公眾質疑在先,證監會立案調查滯後。作為市場監管者的證監會沒有在第一時間發現問題的苗頭,進行有效監管,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投資者,反映出當前我國證券市場的監管效率有待提高。
此外,從證監會立案調查科龍事件,到顧雛軍等人被拘捕,投資者未能及時從相關方面獲取案情進展情況,即使案情細節不便披露,對於科龍問題的嚴重性或復雜程度也應有個交代。相比之下,創維事件發生後,香港廉政公署立即發布包括涉案人員、案件主要內容在內的詳盡信息的做法,不能不讓人感到目前投資者應有的知情權依然欠缺。
3.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的問題
如果說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提高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的第一道防線,那麼獨立審計是防範會計信息失真和舞弊行為的另一道重要關卡。擁有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金字招牌的德勤沒有把好這道關,反而深陷「科龍門」,由此可以發現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在中國大陸執業也存在一些問題。
問題一: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操守
自從我國會計審計服務市場對外開放以來,國際會計師事務所以其獨有的品牌優勢、人才優勢和先進的管理制度占據了國內審計服務的高端市場,業務收入和利潤率遙遙領先於國內會計師事務所。國際資本市場的磨礪和實力賦予了其極高的品牌價值,為其帶來巨大的商譽和業務機會。所以,德勤作為科龍的審計機構.其專業勝任能力毋庸置疑。而科龍聘請國際「四大」之一的德勤會計師事務所來做審計,也相信其審計報告的公信力能夠吸引更多的投資者。然而,事實證明,如果審計師缺乏應有的職業謹慎和良好的職業操守,就可能成為問題公司粉飾其經營業績的「擋箭牌」,並給事務所帶來一連串麻煩。鑒於德勤在科龍審計中的表現,難怪有人懷疑德勤在中國大陸是否存在「雙重執業標准」。否則,審計師完全可以發現科龍的問題和顧雛軍的犯罪事實。所以,審計師在出現錯誤時,簡單地將其歸結為「某些固有局限」所致,或是被審計公司管理層的造假責任等,會使社會公眾對審計行業產生不信任感,對整個行業的發展也極為不利。反觀目前審計行業的現狀,審計師職業道德缺失已導致大量的審計失敗,審計師知情而不據實發表意見和預警信息,不僅是失職,還有瀆職嫌疑,不但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也損害了事務所和國家的長遠利益。
當然,審計師身陷問題公司,制度環境也是制約因素之一。人們習慣稱審計師為「經濟警察」,實際上誇大了外部獨立審計的作用。審計師沒有司法或行政權力,因此可能無法獲得能與行政或司法機構比肩的信息。此外,會計師事務所和客戶之間的關系十分微妙,現在許多審計師身陷問題公司,主要因為上市公司能夠左右會計師事務所的飯碗。而且,道德審判意識不強且違規成本又低,因而在利益的誘惑和驅使下,對於造假企業,審計師仍有可能鋌而走險。
問題二: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的」超國民待遇」
近年來,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在我國內地的業務發展迅速,與此同時,國際會計師事務所陷入財務丑聞的事件也開始出現。一向以質量精湛、執業獨立而占據國內大部分審計市場的四大國際會計師事務所開始成為被告。「科龍一德勤」事件中受指責的問題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目前在我國享受」超國民待遇」,主要問題是對國際會計師事務所能否建立和執行統一的監管標准。誠信制度面前應當「人人平等」,有關監管部門應當給予國內外會計師事務所平等競爭的平台,使公平公正原則得到充分體現。
4.審計風險防範
德勤對科龍審計失敗,再次說明了事務所審計風險防範的重要性。目前審計師面臨的審計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一方面企業組織形式紛繁復雜和經營活動多元化,要求審計師們提高自身的風險防範能力,事務所要強化審計質量控制;另一方面.會計師事務所在證券民事賠償方面的法律責任進一步明確。無論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失敗是否受到行政處罰,只要虛假陳述行為存在,就可以作為被告,適用於舉證責任倒置原則,由其向法庭自我證明清白,或承責或免責,這樣一來審計師的責任更為重大。
面對目前獨立審計行業的系統性高風險,無論國際所還是國內所均難倖免。財務丑聞中不能排除有審計人員參與或協助造假,或有審計質量問題,但也不能否認審計人員也會成為造假公司的受害者。導致上市公司審計失敗的原因很復雜,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就曾總結過其中最重要的十大因素。但審計失敗最主要的原因:一是審計結果是錯誤或者不恰當的;二是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沒有遵循獨立審計的原則,或者審計過程中存在著明顯的過錯甚至欺詐行為。因此.增強風險意識,通過完善制度.提高質量來推動獨立審計的良性發展,是化解審計風險之根本。

4. 會計欺詐與保險欺詐

會計舞弊是指行為人以獲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有計劃、有針對性和有目的地故意違背真實性原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度和規章規范,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的行為。
會計欺詐是會計主體在會計活動中,故意形成虛假會計信息,或者故意披露虛假會計信息的不法行為。它既發生在上市公司,也發生在非上市公司、非公司制企業,以及非企業的行政、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會計欺詐主體的意義在於確定誰應當為會計欺詐行為承擔法律責任。會計欺詐行為的實施主體應當是中國會計法中所稱的單位負責人和會計人員。若會計人員在單位負責人的指使、授意甚至是強迫之下,實施會計欺詐。此時,單位負責人應當是會計欺詐行為的主體,也是為會計欺詐行為承擔責任的責任主體。若會計人員為了個人私利在單位負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提供虛假的會計信息。此時,會計人員是欺詐行為的主體,但是單位負責人也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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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急!急!畢業論文寫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案例

會計信息通常採用的造假手法有:

1.在會計憑證上造假。這是造假者最常用的手法。一是編造虛假經濟業務,如假餐費發票、假銷售收人發票,虛列勞務費,特別是臨時工工資尤為普遍。二是誇大或縮小會計事項,採用多開發票、大頭小尾等方式非法謀利。三是採取偷梁換柱的方式,在費用中列支公款行賄、私人購物等非法事項,這些虛假的原始憑證進人記賬程序,使記賬憑證失真。

2.在會計賬簿和報表中造假。有的單位將銷售收人、預算外收人、租金收人、返利或收回外單位欠款等不按規定存人開戶銀行,設置「賬外賬」,存人其經濟實體或以個人名義存人儲蓄所,亂支亂用,濫發獎金;有的單位直接捏造、篡改會計報表數據;更有一些企業編制多套會計報表。

3.在會計核算上造假。一是在成本核算上造假。一些企業為了調節利潤在成本上大做文章,該攤的費用不攤或少攤,該提的費用不提或少提,折舊和攤銷年限自我調節,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自我調節。將已支付應計人當期損益的費用掛在「其他應付款」賬上,將已竣工的基建項目發生的長期借款利息投人工程成本,或將當期費用轉人「等攤費用」、「遞延資產」等賬戶,隨意調節利潤。二是在稅金核算上造假。有的企業將當年的收人掛在賬上或採用壓單方式轉到下年度清算;有的企業為偷逃增值稅,竟購買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入賬;有的企業為偷逃營業稅,變造發票內容等。三是調節股權投資比率,視其盈利水平自行調節子公司股權持有比率,進而根據「需要」選擇採用成本法核算或權益法核算,以達到調節母公司收益的目的。

舞弊審計的內容包括:

1.制定審計方案,檢查相關文件、協議,了解機構的設置、管理、程序和實務,檢查內部控制制度,評價內控制度的強點與弱點。

2.根據已確認的內部控制的弱點,確定舞弊可能存在的領域,了解過去曾發生過的舞弊類型,在會計政策上,審查舞弊者是否使用了不當的會計政策,隱匿虧損,誇大業績及偷逃稅款等,或蓄意披露與經濟現實不符的會計政策,誤導解讀會計資料,掩蓋事實真相等。

3.測試各機構的工作目標和道德環境,思考舞弊當事人的動機,分析在何種環境和狀況下,員工會利用手中權利通過串通轉移、支取挪用等手段侵佔各種資財,營私舞弊。

6. 近幾年有哪些典型的上市公司會計信息造假的案例,請把具體案例描述並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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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會計造假案例分析:
http://wenku..com/view/58be9cc389eb172ded63b79c.html
案例: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揭秘
http://www.e521.com/cksw/alfx/358857.shtml

下面是3個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案例
1、萬福生科
典型例子,當數萬福生科(5.940,0.18,3.13%)(300268.SZ)。2012年10月25日晚間,萬福生科公告稱,2012年半年報中虛增營業收入1.88億元、虛增營業成本1.46億元、虛增利潤4023.16萬元,未披露公司上半年停產事項。
但其造假顯然不僅存在於2012年上半年。2013年3月2日,萬福生科又公告稱,公司自查發現,2008年至2011年累計虛增收入7.4億元左右,虛增營業利潤1.8億元左右,虛增凈利潤1.6億元左右。此前,公司披露其2012年半年報中虛增營收1.88億元。這意味著,這家於2011年9月27日掛牌上市的公司,目前披露的累計虛增收入,已高達9.28億元。
萬福生科財務造假的特點,更因為其賬務被農業公司的行業特點遮蓋。「農業公司交易方式有的很原始,即使真的業績造假,單看調整後的業績報表也不容易識破。」一位接近深交所人士告訴記者。
有保薦人士認為,萬福生科存在難以被發現的虛假采購模式:公司將已實際入庫的糧食運出,以農戶的名義再次賣給糧食經紀人,後者再賣給公司,即一批糧食多次入庫,每次都有實際的入庫記錄。
比較久的兩個案例:
2、紫光古漢
而更讓市場震撼的,無疑是與萬福生科同屬於湖南地區的上市公司紫光古漢(000590.SZ)。3月12日,公司披露其財務造假等多項違法事實及證監會的處罰決定——2005年至2008年間,紫光古漢連續四年累計虛增利潤5163.83萬元,占其對外披露利潤累計額達87.04%。公司遭證監會警告並處50萬元罰款,前董事長郭元林等7名時任高管被證監會警告並處累計39萬元罰款。
紫光古漢的財務造假手法更多是通過關聯企業實現。其關聯公司湖南紫光葯業、衡陽中葯公司在紫光古漢虛增營業收入的不歸路上扮演了重要角色。
3、綠大地
綠大地於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發行股票並上市,募集資金達3.46億元。
2004年至2009年間,綠大地在不具備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情況下,登記注冊了一批由綠大地實際控制或者掌握銀行賬戶的關聯公司,並利用相關銀行賬戶操控資金流轉,採用偽造合同、發票、工商登記資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將款項支付給其控制的公司組成人員,虛構交易業務、虛增資產、虛增收入。
其中,在上市前的2004年至2007年6月間,綠大地使用虛假的合同、財務資料,虛增馬龍縣舊縣村委會960畝荒山使用權、馬龍縣馬鳴鄉3500畝荒山使用權以及馬鳴基地圍牆、灌溉系統、土壤改良工程等項目的資產共計7011.4萬元。綠大地還採用虛假苗木交易銷售,編造虛假會計資料,或通過綠大地控制的公司將銷售款轉回等手段,虛增營業收入總計2.96億元。綠大地的招股說明書包含了上述虛假內容。

7. 近幾年有哪些典型的上市公司會計信息造假的案例

下面是3個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案例:

1、萬福生科

典型例子,當數萬福生科(5.940,0.18,3.13%)(300268.SZ)。2012年10月25日晚間,萬福生科公告稱,2012年半年報中虛增營業收入1.88億元、虛增營業成本1.46億元、虛增利潤4023.16萬元,未披露公司上半年停產事項。

但其造假顯然不僅存在於2012年上半年。2013年3月2日,萬福生科又公告稱,公司自查發現,2008年至2011年累計虛增收入7.4億元左右,虛增營業利潤1.8億元左右,虛增凈利潤1.6億元左右。

2、紫光古漢

而更讓市場震撼的,無疑是與萬福生科同屬於湖南地區的上市公司紫光古漢(000590.SZ)。3月12日,公司披露其財務造假等多項違法事實及證監會的處罰決定——2005年至2008年間,紫光古漢連續四年累計虛增利潤5163.83萬元,占其對外披露利潤累計額達87.04%。

公司遭證監會警告並處50萬元罰款,前董事長郭元林等7名時任高管被證監會警告並處累計39萬元罰款。

3、綠大地

綠大地於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發行股票並上市,募集資金達3.46億元。

2004年至2009年間,綠大地在不具備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情況下,登記注冊了一批由綠大地實際控制或者掌握銀行賬戶的關聯公司,並利用相關銀行賬戶操控資金流轉,採用偽造合同、發票、工商登記資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將款項支付給其控制的公司組成人員,虛構交易業務、虛增資產、虛增收入。

8. 上市公司財務欺詐研究國內外現狀怎麼寫論文的開題報告

上市公司財務欺詐研究國內外現狀

K開題報告不難的

9. 上市公司財務欺詐的特徵

財務舞弊是指財務造假主體在會計信息加工處理和報告過程中,為獲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採用欺騙性手段故意謊報重要性質和實質性財務事實的違法、違紀行為。中國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經歷了從公開到隱蔽,從單一到多樣,從集中在期末的舞弊到連續、均勻、系統的舞弊,從真賬假作到假賬真作的過程。

1.利用不當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舞弊。由於同一交易或事項往往有多種可供選擇的會計處理方法,加之中國的具體會計准則還沒有涉及到企業核算的方方面面,因此許多上市公司就利用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選擇和變更來操縱利潤,粉飾經營業績。(1)選用不當的借款費用核算方法。根據中國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對借款所發生的利息費用、匯兌損益及相關的金融機構手續費,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長期資產購置無關的借款費用,可以予以資本化,計入這些長期資產的成本,待長期資產投入使用後,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然而,不少上市公司就通過濫用借款費用的會計處理來調節利潤。(2)選用不當的股權投資核算方法。中國企業會計准則已對長期投資的核算作了詳細規定: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投資滿足一定條件時,如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應採用權益法;反之則採用成本法。但很多公司在這兩種方法上做起了文章,當被投資公司盈利時,不該用權益法的投資也用權益法核算,當被投資公司虧損時,該用權益法核算的又改成成本法核算。(3)選用不當的折舊方法。延長折舊年限,由加速折舊法改為直線法,甚至不提折舊等虛增利潤在實際操作中屢見不鮮。(4)選用不當的收入、費用確認方法。上市公司為了利潤最大化或平滑利潤,通常在產品或資產的風險或報酬未完全轉移之前就確認銷售業務和其他資產的轉讓收入。(5)選用不當的合並政策。同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相對應的是納入合並報表的合並范圍,所以上市公司還常常通過改變合並范圍來調節利潤。

2.利用剝離與模擬等「會計創新」舞弊。剝離與模擬是與企業改制上市相伴而生的。在行政審批制下,由於實行「規模控制,限報家數」政策,股票發行額度成為十分稀缺的資源。企業通過激烈競爭拿到的股票發行額度往往與其資產規模不相匹配,只好將一部分經營業務和經營性資產剝離,或者進行局部改制,將原本不具有獨立面向市場能力的生產線、車間或若干業務拼湊成一個上市公司,並通過模擬手段編制這些非獨立核算單位的會計報表。剝離與模擬在中國證券市場發展中功不可沒,如果不允許剝離與模擬,許多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是不具備上市資格的,是無法通過股份制改造和上市擺脫困境的。另一方面,剝離與模擬猶如「整容術」,通過將劣質資產、負債及相關的成本和潛虧剝離,便可輕而易舉的將虧損企業模擬成盈利企業,剝離與模擬影響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3.利用資產重組和關聯交易舞弊。從理論上說,資產重組、關聯方交易與財務舞弊並不存在必然的聯系,如果資產重組與關聯交易確實以公允的價格定價,且在報表及附註中按會計准則的要求做了恰當的披露,則不會對信息使用者產生誤導。但事實上,中國上市公司的很多資產重組和關聯交易都採用了協議定價的原則,定價的高低取決於公司的需要,使得利潤可以在關聯方之間轉移。這樣資產重組與關聯方交易就成為一種十分重要和常見的財務舞弊手段,如廣電股份、陝長嶺、波導股份等。

4.地方政府「援助」舞弊。目前,利用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對推動區域經濟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在上市指標爭取難度大、殼資源緊張的情況下,許多地方政府往往不忍目睹上市指標作廢,讓已上市公司失去寶貴的籌資資格。於是有的地方政府紛紛向上市公司伸出「援助之手」,採用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的形式幫助上市公司實現一定的盈利目標,這些補貼往往數額巨大且缺乏正當理由。這種地方政府「援助」為不少上市公司操縱利潤、粉飾財務報表開了方便之門。

5.虛構經濟業務舞弊。(1)虛構銷售。虛構銷售業務是性質最為嚴重也最難以審查的舞弊方法之一。如以銀廣夏為代表的上市公司為了虛構銷售業務往往從原始的銷售合同開始就全套造假;黎明股份的虛構行為更是百密無疏,即通過與關聯企業或非關聯企業對開增值稅發票的形式,虛構購銷業務,在迴避增值稅的情況下虛增收入和利潤。(2)虛構資產評估。虛假的資產評估包括未經正規程序立項的資產評估、虛無資產評估和不恰當的評估。瓊民源就對未具有完全產權的資產進行評估,確認巨額的資本公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