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上市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成為上市公司嗎
公司是指一般以營利為目的,從事商業經營活動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組織。根據現行中國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類公司均為法人(民法通則36條),投資者可受到有限責任保護。根據方流芳教授的考證,公司曾被稱為「公班衙」,是對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專屬稱呼。在百多年的歷史中,中文「公司」詞義在不斷的誤讀和重新詮釋中逐漸明確為現今含義。 公司主要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company)、個人無限責任公司、合夥無限責任公司(proprietary company)以及公開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其區別於非盈利性的社會團體、事業機構等。 現行中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從西方公司理論看,公司根據不同條件可做多種分類。例如根據是否適用有限責任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無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CO,LTD)。有限責任公司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兩個以上、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2. 什麼是上市公司,有限公司與實業有限公司及廠之間的區別
上市公司是經過中國證監會批准在股市上發行股票融資的股份公司,有限公司是有兩個以上股東投資成立的公司,承擔財產的有限責任,實業有限公司是在公司之下有其他投資項目的公司,廠是公司之下的實業企業,承擔製造產品的任務,公司在法律上受公司法約束,廠受企業法約束。股份公司上市必須公司總資本達到3000萬以上,具備融資能力,到國家證監會申請,獲批後即可通過股票上市融資,上市公司的審批很嚴格的
3. 上市公司和有限公司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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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的含義:是注冊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有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一種組織形式的企業。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核心是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
2,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區別:資本金最低限額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資本限額為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為1000萬元。審批程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實行注冊登記制度,只要符合條件,就可到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實行行政審批制度,它的成立必須先得到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然後再到省級工商管翠部門登記。股東人數的限制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最少為2人,最多為50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不得低於5人,無上限。股東變換的時間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隨時變換,但必須經內部同意,老股東有優先受讓權;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必須自公司成立3年後方可轉讓股份,若轉讓,其他股東無優先受讓權。
3.設立股份公司的意義: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規模較大、組織較規范、資本金額大,為此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在於:一是實力強大的象徵;二是比較規范、利於科學管理; 三是上市的前提,因為上市前必須改造為股份有限公司。
4.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條件:
發起人數量:不少於5人;
資本金的最低限額:1000萬元;
籌辦過程:設立時需經過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
公司章程:要制定章程,作為設立後公司的基本行為准則;
組織機構:要有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法人治理機構;
經營條件:有必要的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 』
二,上市公司-----
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 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 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5, 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4. 有限公司能否成為上市公司如果可以,需要什麼條件
有限公司要改製成股份有限公司後才能申請上市,不過沒什麼實質影響,只是履行個變更程序而已,絕大多數上市公司都是在有限公司的情況下就開始准備上市的。條件比較復雜:
首先判斷企業規模和業績情況:國內A股分為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三個板塊,主板除了規模更大外,與中小板在條件上沒有明顯區別。中小板和創業板的門檻相對清晰,目前中小板上市企業一般上市前最後一年凈利潤在5000萬以上,創業板在3000萬以上。這個指標不是硬性的,個別行業和個別企業可能更低些。從目前證監會的改革方向上看,中小板的門檻可能會放低。創業板要求企業的創新性和成長性較高,最近三年主營業務收入年均增長率要在30%以上。這些數不是硬性指標,但有很強的參考意義。如果預計一兩年後能夠達到這個指標,那從現在就著手准備上市是比較合適的。
其次要看行業:是不是限制性行業,行業的毛利水平,企業在行業中是否佔有龍頭地位或者有一定的競爭優勢,行業是不是有成長性……
再次看企業的歷史沿革:出資、股權之類的是不是清晰,民營企業是不是涉及集體企業改制問題 ,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是否發生過變更……
然後看經營:是否依賴大客戶或者單一市場,抗風險能力如何,是否依賴關聯交易,有沒有同業競爭,如企業能有點技術含量最好,專利、商標、土地、房屋權屬是不是清楚,上市募來錢准備投什麼項目……
還有合法性:最近三年是否受過重大處罰,包括稅收、環保、土地、社保、海關等等各個方面。
還有很多條件,具體的可以看《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管理辦法》和《首次公開發行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
5. 有限責任公司是上市公司嗎
不是。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不一樣的。
有限責任公司每位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就是如果有限責任公司進入了破產清算階段,還不能完全償還債務,公司股東個人是沒有出資償還公司債務的義務。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在2-50人,可以不公開自己財務交易等情況。公司不能公開募股,不能發行股票。股東的出資不能隨意轉讓。
股份有限公司則不一樣,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在5-200人以下,股票可以自由轉讓,公司的財務交易情況必須向股東公開。
從成立的出資額來看也有不同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在10-50萬元不等。例如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出資額在50萬元,商業零售類公司出資額在30萬元,咨詢、服務性公司在10萬元。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
上市公司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想要上市必須改製成為股份有限公司。而有些股份有限公司或許不願意上市,所以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是包含關系,上市公司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卻不見得都是上市公司。
6. 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有限公司嗎還是任何公司都可以
上市公司必須是股份制公司,而且在網上能查到股票代碼,必須是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的上市公司。不是所有的的公司都可以的
7. 什麼是上市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成為上市公司嗎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以直接上市,必須經過股份制改造,並且成功在交易所掛牌才可以成為上市公司。
8. 為什麼上市公司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
在國內這是要求啊!必須是股份制企業啊!
企業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范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