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變更事務所如何到省級注協備案
根據財政部黨組關於理順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制、終止委託行政管理職能的決定,財政部條法司、會計司、監督檢查局、中注協等部門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對涉及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法規清理、終止委託行政職能及工作交接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制定了理順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制的具體實施方案。一、會計師事務所(含相關機構)審批職能的交接(一)事務所設立審批的相關內容1.合夥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2.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3.會計師事務所分所設立審批;4.會計師事務所合並審批;5.會計師事務所終止事項;6.會計師事務所變更情況備案;7.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審批;8.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年檢;9.外國會計師事務所在中國境內臨時執行審計業務審批;10.港、澳、台地區會計師事務所來內地臨時執行審計業務審批;11.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常駐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延期審批;12.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在中國境內發展多個成員所審批;13.中外合作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所審批;14.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執行金融類上市公司審計業務臨時許可證審批;15.其他審批事項。(二)需要交接的資料1.涉及上述審批及管理的各種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審批程序及管理要求;2.已經批準的會計師事務所的相關資料:審批時的申請材料;注協辦理的批復文件或發放許可證的情況;對違法違規會計師事務所的處罰情況;未使用的事務所執業證書和《許可證》;相關的管理軟體及操作程序;全國現有會計師事務所綜合情況的統計匯總資料;3.省級注協(或財政部門)報送中注協備案的涉及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及管理的有關資料;4.涉及證書發放的收費文件及標准;5.尚未辦理完畢的涉及上述審批及相關管理事項的有關資料;6.其他與會計師事務所設立等審批相關的資料。(三)工作協調1.財政部批准涉外機構及相關業務的情況應抄送中注協及相關省級財政部門和省級注協;2.財政部會計司代表財政部受理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的申請;3.財政部與證監會批准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批准決定抄送中注協、相關省級財政部門和省級注協;4.省級財政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的批准決定報財政部備案,同時抄送省級注協和中注協。二、注冊會計師注冊備案、注冊會計師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審批職能的交接(一)涉及注冊會計師審批、備案等行政職能的內容1.注冊會計師的注冊備案;2.注冊會計師的年檢備案;3.注冊會計師證書的管理;4.注冊會計師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以下簡稱「證券許可證」)的審批;5.證券許可證的年檢;6.其他相關內容。(二)需要交接的有關資料1.現行有效的涉及注冊會計師備案、年檢及證券許可證審批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2.省級注協向中注協備案的有關注冊會計師審批的資料;3.中注協批準的外籍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有關資料;4.已取得證券許可證注冊會計師的有關資料,包括批復文件、證券資格注冊會計師資料庫、申報材料、審批材料、年檢材料等;5.未使用的證券許可證書及相關表格、計算機管理軟體等;6.未了事項的移交,包括:未辦理完結的各省注冊會計師備案材料;正在申請取得、變更、恢復及准備收回證券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及年檢的有關材料;7.其他與注冊會計師備案、證券許可證審批相關的資料。(三)工作協調1.注冊會計師的備案(1)省級注協受理並批准注冊後,將准予注冊人員有關資料報財政部會計司備案,同時抄報中注協、省級財政部門。(2)財政部會計司發現省級注協不符合《注冊會計師法》的注冊,通知有關的省級注協撤銷注冊,同時抄送省級財政部門和中注協。(3)省級注協應將年檢材料報財政部會計司備案,同時抄報中注協、省級財政部門。(4)財政部會計司和中注協可根據需要對省級注協的批准注冊及年檢工作進行抽查。2.注冊會計師證書的管理(1)注冊會計師證書管理辦法、樣式和具體管理,由財政部會計司統一負責。(2)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吊銷由省級財政部門作出決定,報財政部會計司備案,同時抄送中注協,省級注協負責收回。3.證券許可證的審批(1)財政部和有關部門共同負責證券許可證的審批。(2)注冊會計師申請證券許可證,應由會計師事務所向財政部及有關部門提出申請。(3)對於符合規定條件的注冊會計師,由財政部及有關部門批准授予證券許可證,抄送中注協和有關的省級財政部門、省級注協。(4)財政部和有關部門對申請證券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質量、職業道德和其他資格條件進行抽查。(5)注冊會計師證券許可證的吊銷由財政部會同中國證監會作出決定,同時抄送中注協和有關的省級財政部門、省級注協。三、審計准則(包括執業准則、規則,下同)審批職能的交接(一)需要交接的有關資料1.獨立審計准則組組成人員名單;2.獨立審計准則國內、國外、港澳台專家咨詢組人員名單;3.獨立審計准則制定規劃;4.已發布、正在制定中及以後准備制定的審計准則項目。(二)工作協調1.獨立審計准則專家咨詢組的具體組織工作由中注協承擔;2.中注協負責審計准則的制訂等,會計司負責審查和批准。四、注冊會計師、證券期貨資格考試職能的交接(一)需要提供的資料1.考試的政策性文件規定,包括注冊會計師考試、證券期貨業資格考試,港、澳、台居民及外國籍公民參加考試的政策規定;2.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的職責、組成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3.以往考試的基本情況(基礎材料)。(二)工作協調1.《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等涉及考試政策性的規定由財政部會計司制訂、修汀,考試的具體組織工作由中注協承擔;2.為便於工作溝通協調,會計司有關人員參加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五、監督檢查職能的交接(一)需要交接的資料1.有關注冊會計師行業監管制度;2.已經辦結和尚未辦結案件的有關資料。(二)工作交接的程序1.對於已經作出行政處罰的有關案件的檔案資料,中注協負責按年度、分類封存,並提供封存清單,按檔案管理有關規定保管;2.對正在辦理的案件,由相關司局和中注協組成聯席會議,由中注協牽頭,提出辦理有關案件的工作計劃,進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監督檢查局負責行文下達行政處罰決定。(三)工作協調1.監督檢查局收到屬於行業自律范疇的投訴舉報等,轉中注協處理;中注協收到屬於行政監管范疇的投訴舉報等,轉監督檢查局處理;2.監督檢查局在行政監管中發現的尚不足以給予行政處罰的,移交中注協給予行業自律性懲戒;中注協在行業自律性監管中發現涉嫌重大虛假報告和其他嚴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行政處罰的案件,移交監督檢查局處理;3.監督檢查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會簽條法司、會計司,有關行政處罰的告知、聽政、決定書等文件抄送中注協。六、其他要求(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在部內建立由條法司、會計司、監督檢查局、中注協有關領導及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研究、溝通、協調工作交接及監管工作中的有關問題。(二)組建會計、審計等專家技術鑒定委員會。吸收具有社會公信力的會計、審計、法律、證券、稅務等專家成立專家庫,為加強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管提供技術支持。(三)做好交接工作。有關部門應密切配合、相互協調共同做好注冊會計師行政職能交接工作。中注協向會計司介紹有關審批、備案及相關管理工作的程序、審查的重點和要求,發現問題的處理方法以及日常管理的情況及相關的意見和建議;向監督檢查局介紹涉及行政監管的有關情況。辦理交接手續時,詳細列明移交清單,交接雙方應在移交清單上簽字。
B. 上市公司為什麼頻繁更換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的原因復雜多樣,通過查閱中注協相關信息,變更事務所的上市公司年報、公告等相關資料,將事務所變更的原因歸結為三方面:上市公司方面、事務所方面和外部環境的原因。
(一)上市公司方面
一些上市公司為了避免損害公司形象和利益而從主觀上採取某些手段,比如強行更換事務所。當然,有時更換事務所並非上市公司意願,而是由於控股股東要求、前任事務所提供審計服務年限較長或聘期屆滿、前任事務所失去執業資格等客觀原因所致。下面著重介紹從主觀上來說,上市公司更換事務所的意圖。
1、購買審計意見。上市公司希望通過審計報告向市場傳遞樂觀積極的信息。然而,當公司的經營狀況不佳,甚至處於財務困境和面臨破產時,事務所出具的非標准審計意見並不一定能迎合公司的需求。當與前任事務所溝通無果,為了實現掩蓋或推遲傳遞不利信息的目的,上市公司選擇更換事務所,尋找那些能滿足管理層需求的「更好的」合作夥伴。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ST水井)2015年由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為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隨著事務所的變更,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也由14年的保留意見變更為15年的標准無保留意見。這不得不讓我們懷疑*ST水井通過更換事務所來購買審計意見。
2、高質量的審計服務。事務所的聲譽、行業專長及特殊技術、地域分布、規模以及提供非審計服務的能力影響著事務所審計服務質量。當上市公司認為事務所提供的服務不能滿足其發展需求時,通常會選擇更換大型事務所。延華智能2015年因業務規模擴大由普華天健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為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以滿足公司長期的發展要求。
(二)事務所方面
1、主動請辭。訴訟風險是事務所主動辭聘的一個因素。訴訟風險主要是由於財務報表使用者,事務所自身及社會方面的原因。
2、審計成本。上市公司經營業務的復雜性等原因使得審計業務難度增加,事務所可能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支持審計結論。當審計成本大於審計收益時致使事務所與上市公司審計業務委託關系的終結,上市公司更換事務所。
(三)外部環境因素
外部環境因素主要是政府的影響。一方面,國家監管部門規定,同一會計師事務所連續承擔企業財務決算審計業務不應該超過5年,達到規定年限的上市公司必須強制輪換。另一方面,在地方保護主義政策的作用下,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地方主管部門為了保護本地會計師事務所,可能要求上市公司選擇本地事務所。
C. 上市公司變更事務所如何到省級注協備案大神們幫幫忙
根據財政部黨組關於理順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制、終止委託行政管理職能的決定,財政部條法司、會計司、監督檢查局、中注協等部門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對涉及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法規清理、終止委託行政職能及工作交接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制定了理順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制的具體實施方案。 一、會計師事務所(含相關機構)審批職能的交接 (一)事務所設立審批的相關內容 1.合夥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 2.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 3.會計師事務所分所設立審批; 4.會計師事務所合並審批; 5.會計師事務所終止事項; 6.會計師事務所變更情況備案; 7.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審批; 8.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年檢; 9.外國會計師事務所在中國境內臨時執行審計業務審批; 10.港、澳、台地區會計師事務所來內地臨時執行審計業務審批; 11.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常駐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延期審批; 12.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在中國境內發展多個成員所審批; 13.中外合作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所審批; 14.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執行金融類上市公司審計業務臨時許可證審批; 15.其他審批事項。 (二)需要交接的資料 1.涉及上述審批及管理的各種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審批程序及管理要求; 2.已經批準的會計師事務所的相關資料:審批時的申請材料;注協辦理的批復文件或發放許可證的情況;對違法違規會計師事務所的處罰情況;未使用的事務所執業證書和《許可證》;相關的管理軟體及操作程序;全國現有會計師事務所綜合情況的統計匯總資料; 3.省級注協(或財政部門)報送中注協備案的涉及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及管理的有關資料; 4.涉及證書發放的收費文件及標准; 5.尚未辦理完畢的涉及上述審批及相關管理事項的有關資料; 6.其他與會計師事務所設立等審批相關的資料。 (三)工作協調 1.財政部批准涉外機構及相關業務的情況應抄送中注協及相關省級財政部門和省級注協; 2.財政部會計司代表財政部受理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的申請; 3.財政部與證監會批准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批准決定抄送中注協、相關省級財政部門和省級注協; 4.省級財政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的批准決定報財政部備案,同時抄送省級注協和中注協。 二、注冊會計師注冊備案、注冊會計師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審批職能的交接 (一)涉及注冊會計師審批、備案等行政職能的內容 1.注冊會計師的注冊備案; 2.注冊會計師的年檢備案; 3.注冊會計師證書的管理; 4.注冊會計師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以下簡稱「證券許可證」)的審批; 5.證券許可證的年檢; 6.其他相關內容。 (二)需要交接的有關資料 1.現行有效的涉及注冊會計師備案、年檢及證券許可證審批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 2.省級注協向中注協備案的有關注冊會計師審批的資料; 3.中注協批準的外籍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有關資料; 4.已取得證券許可證注冊會計師的有關資料,包括批復文件、證券資格注冊會計師資料庫、申報材料、審批材料、年檢材料等; 5.未使用的證券許可證書及相關表格、計算機管理軟體等; 6.未了事項的移交,包括:未辦理完結的各省注冊會計師備案材料;正在申請取得、變更、恢復及准備收回證券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及年檢的有關材料; 7.其他與注冊會計師備案、證券許可證審批相關的資料。 (三)工作協調 1.注冊會計師的備案 (1)省級注協受理並批准注冊後,將准予注冊人員有關資料報財政部會計司備案,同時抄報中注協、省級財政部門。 (2)財政部會計司發現省級注協不符合《注冊會計師法》的注冊,通知有關的省級注協撤銷注冊,同時抄送省級財政部門和中注協。 (3)省級注協應將年檢材料報財政部會計司備案,同時抄報中注協、省級財政部門。 (4)財政部會計司和中注協可根據需要對省級注協的批准注冊及年檢工作進行抽查。 2.注冊會計師證書的管理 (1)注冊會計師證書管理辦法、樣式和具體管理,由財政部會計司統一負責。 (2)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吊銷由省級財政部門作出決定,報財政部會計司備案,同時抄送中注協,省級注協負責收回。 3.證券許可證的審批 (1)財政部和有關部門共同負責證券許可證的審批。 (2)注冊會計師申請證券許可證,應由會計師事務所向財政部及有關部門提出申請。 (3)對於符合規定條件的注冊會計師,由財政部及有關部門批准授予證券許可證,抄送中注協和有關的省級財政部門、省級注協。 (4)財政部和有關部門對申請證券許可證的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質量、職業道德和其他資格條件進行抽查。 (5)注冊會計師證券許可證的吊銷由財政部會同中國證監會作出決定,同時抄送中注協和有關的省級財政部門、省級注協。 三、審計准則(包括執業准則、規則,下同)審批職能的交接 (一)需要交接的有關資料 1.獨立審計准則組組成人員名單; 2.獨立審計准則國內、國外、港澳台專家咨詢組人員名單; 3.獨立審計准則制定規劃; 4.已發布、正在制定中及以後准備制定的審計准則項目。 (二)工作協調 1.獨立審計准則專家咨詢組的具體組織工作由中注協承擔; 2.中注協負責審計准則的制訂等,會計司負責審查和批准。 四、注冊會計師、證券期貨資格考試職能的交接 (一)需要提供的資料 1.考試的政策性文件規定,包括注冊會計師考試、證券期貨業資格考試,港、澳、台居民及外國籍公民參加考試的政策規定; 2.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的職責、組成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 3.以往考試的基本情況(基礎材料)。 (二)工作協調 1.《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等涉及考試政策性的規定由財政部會計司制訂、修汀,考試的具體組織工作由中注協承擔; 2.為便於工作溝通協調,會計司有關人員參加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 五、監督檢查職能的交接 (一)需要交接的資料 1.有關注冊會計師行業監管制度; 2.已經辦結和尚未辦結案件的有關資料。 (二)工作交接的程序 1.對於已經作出行政處罰的有關案件的檔案資料,中注協負責按年度、分類封存,並提供封存清單,按檔案管理有關規定保管; 2.對正在辦理的案件,由相關司局和中注協組成聯席會議,由中注協牽頭,提出辦理有關案件的工作計劃,進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監督檢查局負責行文下達行政處罰決定。 (三)工作協調 1.監督檢查局收到屬於行業自律范疇的投訴舉報等,轉中注協處理;中注協收到屬於行政監管范疇的投訴舉報等,轉監督檢查局處理; 2.監督檢查局在行政監管中發現的尚不足以給予行政處罰的,移交中注協給予行業自律性懲戒;中注協在行業自律性監管中發現涉嫌重大虛假報告和其他嚴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行政處罰的案件,移交監督檢查局處理; 3.監督檢查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會簽條法司、會計司,有關行政處罰的告知、聽政、決定書等文件抄送中注協。 六、其他要求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在部內建立由條法司、會計司、監督檢查局、中注協有關領導及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研究、溝通、協調工作交接及監管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二)組建會計、審計等專家技術鑒定委員會。吸收具有社會公信力的會計、審計、法律、證券、稅務等專家成立專家庫,為加強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管提供技術支持。 (三)做好交接工作。有關部門應密切配合、相互協調共同做好注冊會計師行政職能交接工作。中注協向會計司介紹有關審批、備案及相關管理工作的程序、審查的重點和要求,發現問題的處理方法以及日常管理的情況及相關的意見和建議;向監督檢查局介紹涉及行政監管的有關情況。辦理交接手續時,詳細列明移交清單,交接雙方應在移交清單上簽字。
D. 上市公司對重大資產重組行為的監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行為,保護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上市公司質量不斷提高,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之外購買、出售資產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資產交易達到規定的比例,導致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資產、收入發生重大變化的資產交易行為(以下簡稱重大資產重組)。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應當符合本辦法的規定。
上市公司按照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核準的發行證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資金用途,使用募集資金購買資產、對外投資的行為,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重大資產重組損害上市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必須及時、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證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五條 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重大資產重組活動中,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保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為重大資產重組提供服務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遵循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准和道德規范,嚴格履行職責,不得謀取不正當利益,並應當對其所製作、出具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所知悉的重大資產重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負有保密義務。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重大資產重組信息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違法活動。
第八條 中國證監會依法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行為進行監管。
第九條 中國證監會在發行審核委員會中設立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以下簡稱並購重組委),以投票方式對提交其審議的重大資產重組申請進行表決,提出審核意見。
第二章 重大資產重組的原則和標准
第十條 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反壟斷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二)不會導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條件;
(三)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資產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四)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資產權屬清晰,資產過戶或者轉移不存在法律障礙,相關債權債務處理合法;
(五)有利於上市公司增強持續經營能力,不存在可能導致上市公司重組後主要資產為現金或者無具體經營業務的情形;
(六)有利於上市公司在業務、資產、財務、人員、機構等方面與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保持獨立,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獨立性的相關規定;
(七)有利於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
第十一條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購買、出售資產,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一)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
(二)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
(三)購買、出售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購買、出售資產未達到前款規定標准,但中國證監會發現存在可能損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的,可以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責令上市公司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補充披露相關信息、暫停交易並報送申請文件。
第十二條 計算前條規定的比例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購買的資產為股權的,其資產總額以被投資企業的資產總額與該項投資所佔股權比例的乘積和成交金額二者中的較高者為准,營業收入以被投資企業的營業收入與該項投資所佔股權比例的乘積為准,資產凈額以被投資企業的凈資產額與該項投資所佔股權比例的乘積和成交金額二者中的較高者為准;出售的資產為股權的,其資產總額、營業收入以及資產凈額分別以被投資企業的資產總額、營業收入以及凈資產額與該項投資所佔股權比例的乘積為准。
購買股權導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資企業控股權的,其資產總額以被投資企業的資產總額和成交金額二者中的較高者為准,營業收入以被投資企業的營業收入為准,資產凈額以被投資企業的凈資產額和成交金額二者中的較高者為准;出售股權導致上市公司喪失被投資企業控股權的,其資產總額、營業收入以及資產凈額分別以被投資企業的資產總額、營業收入以及凈資產額為准。
(二)購買的資產為非股權資產的,其資產總額以該資產的賬面值和成交金額二者中的較高者為准,資產凈額以相關資產與負債的賬面值差額和成交金額二者中的較高者為准;出售的資產為非股權資產的,其資產總額、資產凈額分別以該資產的賬面值、相關資產與負債賬面值的差額為准;該非股權資產不涉及負債的,不適用前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資產凈額標准。
(三)上市公司同時購買、出售資產的,應當分別計算購買、出售資產的相關比例,並以二者中比例較高者為准。
(四)上市公司在12個月內連續對同一或者相關資產進行購買、出售的,以其累計數分別計算相應數額,但已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報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的資產交易行為,無須納入累計計算的范圍。
交易標的資產屬於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屬於相同或者相近的業務范圍,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認定為同一或者相關資產。
第十三條 本辦法第二條所稱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資產交易,包括:
(一)與他人新設企業、對已設立的企業增資或者減資;
(二)受託經營、租賃其他企業資產或者將經營性資產委託他人經營、租賃;
(三)接受附義務的資產贈與或者對外捐贈資產;
(四)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認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資產交易實質上構成購買、出售資產,且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標准計算的相關比例達到50%以上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等相關義務並報送申請文件。
E. 2016年審計准則做了哪些修訂
2016年12月22日,中注協發布《關於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報審計工作的通知》(會協【2016】75號)。《通知》指出新制定(修訂)的12項審計准則即將發布 ,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要准確把握新審計報告模式的變化,做好准則實施的准備工作,並按部署的時間和范圍做好貫徹實施工作。強調2016年7月,財政部、銀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 》,事務所要高度重視、認真學習領會並帶頭實踐。
《通知》還提出了2016年度事務所應當特別關注的五類特殊公司 審計,分別是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上市公司、農、林、牧、漁類以及高新技術產業相關上市公司、頻繁並購重組的上市公司、涉及高風險金融業務的上市公司和發生重大非常規交易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變更財務報表審計機構或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的,前後任事務所均要在變更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網上報備的形式 在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相關變更信息。
詳情如下: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於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報審計工作的通知
會協〔2016〕7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各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
為維護公眾利益,深化行業誠信建設,規范注冊會計師執業行為,提升上市公司年報審計工作質量,推動資本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現就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報審計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把做好2016年年報審計工作作為服務國家建設大局的具體行動。事務所要結合行業主題年活動,以提升年報審計工作質量為目標,以強化年報審計風險管控為重點,切實完善和有效實施質量控制相關政策與程序,恪守誠信、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做好2016年年報審計各項工作。
二、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守則與要求
事務所要按照職業道德守則和相關問題解答的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和程序,並嚴格貫徹執行。要持續向員工傳達職業道德相關要求,建立涉及職業道德問題的咨詢和報告機制。
事務所要高度重視獨立性問題,正確理解並嚴格執行簽字注冊會計師、質量控制復核人以及其他關鍵審計合夥人的定期輪換制度。要嚴格遵守向被審計單位提供非鑒證服務時的獨立性要求,特別關注網路事務所的獨立性。
職業判斷是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精髓,職業判斷能力是注冊會計師專業勝任能力的核心。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要以《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判斷指南》為指導,採取必要的措施提升職業判斷的能力與質量。注冊會計師要始終保持職業懷疑態度和應有的關注,充分關注事實依據、行業及被審計單位情況,合理運用職業判斷並作出適當記錄。
事務所要制定並實施合理的專業服務收費標准,規范事務所項目工時管理和成本核算,杜絕支付或索取回扣、壓價競爭、或有收費等不當行為。要切實踐行《證券期貨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抵制行業不正當低價競爭倡議書》承諾,自覺維護行業公平競爭秩序和行業形象。
三、強化質量控制體系建設
事務所要樹立質量至上的意識,制定並執行全所統一的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做好業務承接與保持、業務委派、質量復核和報告簽發等關鍵環節的風險管控。
事務所要高度重視業務承接與保持,嚴格執行風險評估程序。要從執業質量的角度而非短期商業利益的角度考慮業務的承接與保持問題,要堅決杜絕分所或合夥人擅自承接高風險業務的情況。
事務所要建立全所統一的項目管理和人員委派機制,綜合考慮業務復雜程度、合夥人專業勝任能力、合夥人業務量等因素進行項目委派,避免出現部分合夥人業務負荷過重的情況。
項目合夥人要深度參與審計業務,對項目組成員進行持續有效的督導,對業務執行過程中的重大問題予以充分關注並採取適當的應對措施。事務所要強化高風險業務的項目組內復核和項目質量控制復核,特別關注復雜交易和重大事項相關的職業判斷的合理性和審計結論的恰當性。
四、認真做好財務報表審計
近日,新制定(修訂)的12項審計准則即將發布,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要准確把握新審計報告模式的變化,做好准則實施的准備工作,並按部署的時間和范圍做好貫徹實施工作。2016年7月,財政部、銀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事務所要高度重視、認真學習領會並帶頭實踐。
注冊會計師要貫徹風險導向的審計理念,按照審計准則及相關問題解答的要求,恰當設定並運用重要性水平,充分識別和評估可能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並據此設計和實施有針對性的進一步審計程序,切實做好審計計劃和風險評估工作。
注冊會計師要充分關注收入的確認與計量、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存貨計價、持續經營能力等關鍵審計領域;要嚴格對照準則要求,恰當設計並執行函證、監盤、減值測試等審計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並恰當形成審計工作底稿。
在充分關注面臨退市風險、業績大幅波動等上市公司的基礎上,事務所應當特別關注下列類型公司的特殊性:
一是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上市公司 。充分關註上市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關注產銷量與行業總體趨勢及市場需求關系的合理性;特別關註上市公司在經營困難時期作出的特殊交易安排。
二是農、林、牧、漁類以及高新技術產業相關上市公司 。在評估舞弊風險時充分考慮稅收優惠政策的影響;要特別關注特殊存貨的存在性和計價的准確性,必要時考慮利用專家工作。
三是頻繁並購重組的上市公司 。對頻繁並購重組、主業不突出的上市公司保持高度警覺;關注業績補償條款會計處理的恰當性,警惕上市公司為達到業績承諾而操縱利潤;關注治理層和管理層是否發生重大變化,特別關注是否存在管理層凌駕於內部控制之上的可能性;關注商譽確認的合理性以及減值准備計提的恰當性。
四是涉及高風險金融業務的上市公司 。關注金融工具分類的恰當性和計價的准確性;特別關注混合金融工具會計處理的恰當性;對於進口付匯額度較大、海外融資頭寸較大的上市公司,關注匯率波動對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特別關注外匯套期保值的有效性和會計處理的恰當性;關注發行債券的信用風險。
五是發生重大非常規交易的上市公司 。特別關注臨近會計期末發生的、難以確定商業實質、交易條款異常、與海外客戶和供應商進行的重大非常規交易,充分考慮舞弊的可能性;要針對重大非常規交易專門設計實施審計程序,獲取具有高度相關性和可靠性的審計證據。
五、扎實做好內部控制審計
注冊會計師要深入貫徹風險導向審計的思路和要求,採用自上而下的審計方法,以風險評估為基礎,確定重要賬戶、列報及其相關認定,對相關內部控制進行測試以獲取內部控制設計及運行有效的審計證據,不得以財務報表審計未發現錯報來推斷內部控制有效。
注冊會計師要明確內控缺陷的認定步驟和認定標准,准確區分內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充分關注可能表明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跡象。
注冊會計師要全面評價獲取的審計證據,發表恰當的審計意見,規范出具審計報告。要同時考慮財務報表審計中實施的控制設計和運行有效性測試的結果,避免出現審計判斷不一致的情況。不得通過增加強調事項段等方式規避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六、及時准確做好年報審計業務信息報備
上市公司變更財務報表審計機構或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的,前後任事務所均要在變更發生之日(董事會通過變更審計機構的決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網上報備的形式在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相關變更信息。若報備後信息變化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登陸系統予以更正,並告知我會。
我會將根據《上市公司年報審計監管工作規程》的要求,對2016年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情況進行全程監控,並適時啟動年報審計監管約談。對涉嫌違反執業准則和職業道德守則的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我會將在2017年度執業質量檢查中予以重點關注。
F. 為什麼要變更審計機構
中注協發布的第一期上市公司2017年年報審計情況快報顯示,截至2018年1月30日,5家事務所共為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其中,滬市主板3家,中小企業板1家,創業板2家。從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看,6家上市公司均被出具了標准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截至2018年1月30日,3家事務所共為3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其中,滬市主板3家。從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看,3家上市公司均被出具了標准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對於變更原因,有130家公司表示,是因前任事務所提供審計服務年限較長或聘期屆滿;有32家公司表示,是因上市公司發展需要或重大資產重組;有27家公司表示,是上市公司根據集團、控股股東要求或國資委、財政部規定進行輪換。此外,其他上市公司還有時間、資源安排或地域的原因,以及收費分歧協商變更、相關審計團隊轉入後任事務所、前任受監管部門處罰、上市公司主要股東及管理層更換的原因。
截至2018年1月30日,共有32家事務所向中注協報備了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機構變更信息,涉及上市公司138家。後任事務所未及時報備變更信息的有1家,前任事務所未及時報備變更信息的有3家,前後任事務所均已報備變更信息的有134家。
G. 為了防止上市公司頻繁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規定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上市公司聘用、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應由股東大會做出決定,並在有關的報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時說明更換原因,並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應事先通知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有權向股東大會陳述意見。繼任會計師事務所應向前任會計師事務所了解公司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如無正當理由解聘或不再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則不應接受委託;前任會計師事務所應予協助並在必要時提供工作底稿。由上述規定可見,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對會計師事務所更換是極其敏感的,但是每年都存在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因為各種原因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另外2006年版的《上市公司指引》也對此做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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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摘選,請點下面的聯接。
H. 聯交所對主板上市公司變更審計師的披露規定是什麼
審議《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審議內容主要有:
1.《關於改聘2013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I. 上市公司變更年度審計機構是利好嗎
很爛的公司變更審計機構要特別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