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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上市公司盈餘公積轉增資本

發布時間: 2021-05-22 08:03:46

1. 盈餘公積超過多少要做轉增資本

一般是擴大企業規模時,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公司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必須經股東會決議批准。在實際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要按股東原有持股比例結轉。

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轉增後留存的盈餘公積的數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25%。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1)上市公司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採用股票股利形式進行的利潤分配,它的來源是上市公司的留存收益;而公積金轉增資本是在股東權益內部,把公積金轉到"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賬戶,並按照投資者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份額比例的大小分到各個投資者的賬戶中,以此增加每個投資者的投入資本 。

因此,轉增股本不是利潤分配,它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為,它的來源是上市公司的資本公積。如公司沒有上市,則是將其平均分配到各個股東手中。

2. 企業以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轉增資本後留存的盈餘公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多少

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轉增後留存的盈餘公積的數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25%。

盈餘公積指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形成的、存留於企業內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積累。

盈餘公積分為兩種:

一是法定盈餘公積。上市公司的法定盈餘公積按照稅後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額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的區別就在於其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依據提取,後者則由公司自行決定提取。

企業提取的盈餘公積可用於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轉增資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2)上市公司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擴展閱讀:

盈餘公積的核算

1)企業按規定提取盈餘公積時,按提取盈餘公積的數額。

借:利潤分配─提取盈餘公積

貸:盈餘公積─一般盈餘公積

2)企業按規定提取公益金時,按提取公益金的數額

借:利潤分配─提取盈餘公積

貸:盈餘公積─公益金

3)企業將提取的公益金用於集體福利設施支出時

借:盈餘公積─公益金

貸:盈餘公積─一般盈餘公積

4)企業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時,按照當期彌補虧損的數額

借:盈餘公積─一般盈餘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餘公積轉入

5)企業用提取的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按照批準的轉增資本數額

借:盈餘公積─一般盈餘公積

貸:實收資本或股本

企業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應按照轉增資本前的實收資本結構比例,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的數額計入「實收資本」科目下各所有者的投資明細賬,相應地增加各所有者對企業的投資。

外商投資企業按凈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以及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按照規定在合作期間以利潤歸還投資者的投資,也作為盈餘公積,在「盈餘公積」科目下設置明細科目核算。

3. 盈餘公積轉增資本

ABCD都錯,該企業在年末所有者權益增加額=增加實收資本70萬元—盈餘公積轉增資本35萬元(不影響所有者權益總額變動)=35萬元。

4. 上市公司盈餘公積轉增股本是否需要股東大會特別決議通過

是的,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都屬於特別決議,需要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5. 企業盈餘公積轉增資本的目的是什麼呢做這件事的意義是什麼呢

標準的成熟股票市場上,資本公積轉增資本的目的,在於攤薄每股凈資產,使得股價降低,吸引投資人。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通俗地講就是用資本公積金向股東轉送股票。資本公積金是在公司的生產經營之外,由資本、資產本身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股東權益收入。

股份公司的資本公積金,主要來源於的股票發行的溢價收入、接受的贈與、資產增值、因合並而接受其他公司資產凈額等。其中,股票發行溢價是上市公司最常見、也是最主要的資本公積金的來源。

6. 上市公司轉增股本可否用盈餘公積

可以

關於公積金轉增股本的相關規定有:

  • 根據《公司法》第168條,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

  • 根據《公司法》第99條、103條,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且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 根據《公司法》第166條,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因達到50%以上不再提取法定公積金的,公司不需履行董事會以及股東大會審議程序,公司章程另有規定除外。

  • 上市公司應在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前提下使用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

7. 請問法定盈餘公積金能否轉增資本

法定盈餘公積金可以轉增資本。

法定盈餘公積的主要用途為:一是彌補虧損;二是增加資本(股本)。如:用於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轉增資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法定盈餘公積金的計提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這里沒有考慮公司需要彌補虧損的情況。

若公司持續盈利無虧損,法定盈餘公積金可按所得稅稅後凈利潤的一定比例計提;若公司當年出現虧損,下年度盈利,按《稅法》以及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公司盈利應首先用於彌補虧損。

補虧後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再按稅後剩餘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盈餘公積。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只能持續五年,五年後須用所得稅稅後利潤彌補虧損。

(7)上市公司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擴展閱讀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8. 將盈餘公積中的30000元轉增資本是什麼意思謝謝

盈餘公積中的30000元轉增資本,意思是將盈餘公積中的30000元轉到實收資本賬戶,會計分錄為:
借:盈餘公積─一般盈餘公積 30000 貸:實收資本 30000

盈餘公積是指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形成的、存留於企業內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積累。
一般盈餘公積分為兩種:
一是法定盈餘公積。上市公司的法定盈餘公積按照稅後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額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的區別就在於其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依據提取,後者則由公司自行決定提取。

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作為資本投入企業的各種財產,是企業注冊登記的法定資本總額的來源,它表明所有者對企業的基本產權關系。實收資本的構成比例是企業據以向投資者進行利潤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據。
中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的實收資本應當與注冊資本一致。企業實收資本比原注冊資本數額增減超過20%時,應持資金使用證明或驗資證明,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9. 盈餘公積如何轉增資本

1、股份有限公司將盈餘公積金轉為增加公司資本金時:
一需經股東大會決議;
二需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結轉,採用派送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的方法增加資本金;
三在將法定盈餘公積金轉為資本金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25%.
2、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要進行工商變更登記。除提供增資的必要資料外,還需提供驗資報告和增資前後的會計報表。有關盈餘公積增資的專項報告。

10. 盈餘公積轉增資本的分析

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和涉稅分析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主要有兩種途徑:一是吸收外來新資本,包括增加新股東或者公司原股東追加投資;二是用資本公積、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或者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本文通過借鑒前人的研究成果,主要介紹資本公積、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或者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供學習交流之用。 (一) 資本公積概述
資本公積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由於接受捐贈、 股本溢價 以及法定財產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積金。資本公積是與企業收益無關而與資本相關的貸項。我國 會計准則 所規定的可計入資本公積的貸項有四個內容: 資本溢價 、股本溢價、其他資本公積、資產評估增值、捐贈資本和資本折算差額。
1.資本(或股本)溢價。資本溢價是指投資者繳付企業的出資額大於其在
企業 注冊資本 中所擁有份額的數額。股本溢價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溢價發行股票時實際收到的款項超過股票面值總額的數額。
2.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是指企業因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接受捐贈資產是外部單位或個人贈與企業的資產。
3. 股權投資准備 。是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時,因被投資單位接受捐贈等原因增加資本公積,從而導致投資企業按其持股比例或投資比例計算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4. 撥款轉入 。是指企業收到國家撥入的專門用於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等的撥款項目完成後,按規定轉入資本公積的部分。
5.外幣資本折算差額。是指企業接受外幣資本投資因所採用的匯率不同而產生的資本折算差額時,在收到外幣資本日的市場匯率與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外幣折算匯率不一致的情況下,按收到外幣資本日的市場匯率折算為資產入賬的價值,與按照約定匯率折算為 實收資本 入賬的價值的差額。
6. 關聯交易差價 。是指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所形成的差價。
7.其他資本公積。是指除上述各項資本公積以外所形成的資本公積,以及從資本公積各准備項目轉入的金額。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第82條規定,資本公積各准備項目不能轉增資本(股本)。准備項目包括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准備、資產評估增值、股權投資准備三項。另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的通知 (財會[2001]64號),關聯交易差價也不得用於轉增資本。除上述外,資本溢價、接受現金捐贈、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其他資本公積均可用於轉增資本。
( 二 )企業轉增資本的涉稅分析
1.股東為自然人時: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股份制企業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轉增股本數額,不作為個人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原城市信用社在轉制為城市合作銀行過程中個人股增值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1998]第289號 ,198號文中所說的 「資本公積金」是指股份制企業股票溢價發行收入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金。將此轉增股本由個人取得的數額,不作為應稅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而與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資本公積金分配個人所得部分,應當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 。
因此,除資本溢價外,其他的如接受現金捐贈、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其他資本公積轉增資本時應當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2.法人股東時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2000〕118號強調「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論企業會計賬務中對投資採取何種方法核算,被投資企業會計賬務上實際做利潤分配處理(包括以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時,投資方企業應確認投資所得的實現。」
這里,雖然沒有規定用資本公積轉增利潤需要做納稅處理,實際上資本公積轉增資本本質上也是股權權益的收回,因為清算時候,只有實收資本和部分來源於股東本身投入的項目(如股本溢價、資本溢價)是不納入清算收入的。同時,國稅發[2000]118號文也提到「企業從被投資企業分配取得的非貨幣性資產,除股票外,均應按有關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投資所得。企業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價值確定投資所得。」,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以及不能用於轉增的項目除外)轉增資本,實質上與用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並無不同,也應視為「從被投資企業分配取得的非貨幣性資產」,所以理應計入投資所得。企業按118號文規定以取得的股票票面價值計入投資所得後,將來股權轉讓時也可以作為投資的計稅成本予以扣除 。 (一)盈餘公積概述
盈餘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各種積累資金。盈餘公積根據其用途不同分為 公益金 和一般盈餘公積兩類。
公益金專門用於 公司 職工福利設施的支出,如購建職工宿舍、托兒所、理發室等方面的支出。 2005年《公司法》取消了提取公益金的強制性要求。
在現行公司法制度下, 一般盈餘公積分為兩種:一是 法定公積 金 。 公司 的法定公積 金 按照稅後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積 金 累計額已達 注冊資本 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二是 任意 公積金 。任意公積 金 主要是 公司 按照 股東大會 的決議提取。法定公積 金 和任意公積 金 的區別就在於其各自 計提 的依據不同。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 行政規章 為依據提取;後者則由 公司 自行決定提取。
盈餘公積的 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種:(1)彌補虧損;(2)擴大公司生產經營;(3)增加公司資本。值得注意的是,法定公積金轉增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二) 盈餘公積金轉增資本 涉 稅分析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
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規定:
股份制企業用盈餘公積金派發紅股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紅股數額,應作為個人所得征稅。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盈餘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8]333號),公司將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實際上是該公司將盈餘公積金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註冊資本。因此,對屬於個人股東分得並再投入公司(轉增注冊資本)的部分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2000〕118號強調「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論企業會計賬務中對投資採取何種方法核算,被投資企業會計賬務上實際做利潤分配處理(包括以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時,投資方企業應確認投資所得的實現。 從上述規定可以得出,公司以盈餘公積轉增資本,然後向法人股東配股,法人股東在會計上應做利潤分配處理,對其所得徵收企業所得稅。 (一)未分配利潤概述
未分配利潤是企業未作分配的利潤。它在以後年度可繼續進行分配,在未進行分配之前,屬於 所有者權益 的組成部分。從數量上來看,未分配利潤是期初未分配利潤加上本期實現的 凈利潤 ,減去提取的各種盈餘公積和分出的利潤後的余額。
未分配利潤有兩層含義:一是留待以後年度處理的利潤;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潤。相對於所有者權益的其他部分來說,企業對於未分配利潤的使用有較大的自主權。
企業當年實現的利潤總額在交完所得稅後,其凈利潤可按以下順序進行分配 :
1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2 .提取法定公積金 ; 3 .提取任意公積金 ; 4 .分配優先股股利; 5 .分配普通股股利。
最後剩下的就是年終未分配利潤。年末結轉後的「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的貸方期末余額反映累計的未分配利潤,借方期末余額反映累計的未彌補虧損。
(二)未分配利潤 轉增資本 涉 稅分析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強調「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論企業會計賬務中對投資採取何種方法核算,被投資企業會計賬務上實際做利潤分配處理(包括以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時,投資方企業應確認投資所得的實現。」
因此,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應視同利潤分配,繳納個稅和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