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兩個公司,一個勞務派遣月薪1萬4,福利和正式員工一樣,另一個上市公司,正式員工1.2萬,選擇哪個
主要還是看你自己的選擇吧我覺得
Ⅱ 勞務派遣工,跟正式工待遇有什麼區別
派遣員工與正式員工的區別如下:
1、簽合同的甲方和合同期限不同。
1)派遣員工的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員工簽合同的甲方就是勞務派遣公司,不能享受用工單位的各項職工福利和退休保障。勞務派遣合同必須要簽訂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這是為了避免由於勞務派遣期限的不確定性造成就業者的不穩定。
2)正式員工是與用工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正式員工簽合同的甲方就是用工單位,可以享受用工單位的各項職工福利和退休保障。普通的勞動合同期限最短期限是簽訂三個月及以上。
2、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不同。
1)派遣員工離職則要向勞務派遣公司申請,用工單位不能隨意地以退回為由變相降低勞務派遣工地工資待遇。
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勞務派遣協議期滿終止時,用工單位可以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後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2)正式員工主動離職,直接在用工單位申請離職。用工單位也可以根據紀律處罰、內部轉崗、提前退休等原因,與正式員工協商,提前終止用工合同並給予合適的補償。
3、工資結算周期不同。
1)派遣員工計算工資的周期較為靈活,可以按日、周、月甚至季度為單位計算工資。具體選擇哪種方式,是由派遣單位和派遣員工共同決定的,因為勞務派遣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
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是由用工單位根據勞務派遣協議,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員工情況,確定派遣員工的工資、個人所得稅、五險一金等,按月支付給勞務派遣單位,再由派遣單位代發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代繳五險一金。
2)正式員工計算工資的周期固定為按月發放。《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Ⅲ 急!在線等,應聘了一個上市公司的行政助理一職,但是要跟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合同
屬於勞務派遣公司,大公司都採用這種方法,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實際上你和派遣公司簽了勞動合同,派遣公司與上市公司簽了派遣用工協議,派遣公司是用人單位,上市公司屬於用工單位,以後發生勞動爭議,你是與第三方的派遣公司仲裁的。如果乾的好,還可以被上市公司做為正式員工,加油咯
Ⅳ 公司上市前選擇勞務派遣的優勢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三點優勢:
一、降低用人成本支出
用人單位在核算派遣人員的總支出時,一是考慮崗位效益。二是以市場價格制定工資標准。三是不需要為被派遣人員額外支付其它計劃外的費用。勞務派遣專用發票可計入用人單位稅前成本開支,綜合核算單位支出成本比在編員工的支出大大降低。
二、人事管理便捷專業
用人單位用人不受戶口及學歷限制,平時對派遣員工做出相關的管理規定,使用其才能,按分配的工作任務進行管理、考核。用人單位可以在業務增加時增加人員,在業務減少時減少人員,用人方式十分機動靈活。
三、減少勞動糾紛
在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指導下,用人單位和派遣單位簽訂派遣服務協議,派遣單位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用人單位與派遣員工只是一種有償使用關系。這樣用人單位就可避免與派遣員工在人事(勞動)關繫上可能出現的糾紛。
Ⅳ 勞務派遣對上市公司有什麼好處
其實勞務派遣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違法幹活,而是資源整合,達到更好的管理效果。我們合肥就有好幾家正規的人力資源公司可以實施勞務派遣項目,比如說易德人力、遠創人力、外服人才等了。
Ⅵ 為什麼會有勞務派遣工
從法理上說派遣公司是為派遣合作單位提供方便用工的一種新型用工型式。但是在我們國家法律上的問題與國情存在很大的矛盾。不該派遣的崗位也採用派遣用工,這樣就能為企業減少大量的人員管理成本與糾分。
派遣工與正式工其實很多時候工作性質相同,甚至部分崗位的派遣工比正式工還要重要還要辛苦,但是勞動法對派遣用工規定不明,給很多企業單位抓住了空子。將大量的正式職工改簽派遣合同。使企業人力成本大幅下降,但派遣工因為法律上的輔助崗位的定性,使得工資往往是以最低工資加上微簿的加班費構成。有的派遣工薪資甚至不足正式工基本工資的1/3(不算正式工其它福利待遇)!
國外不同,雖然也採用派遣用工,但派遣工與正式工的待遇相差甚少,而且勞工法保護派遣工最低工資。所以,我們的法學界學人家的很快,但完全沒有注意到我們的社會大環境。
國內如移動、聯通、石化、石油等等大型企業,派遣用工遠遠超過正式職工人數。有的企業派遣工甚至佔到了90%以上。
不過,也有希望。今年底或明年初國家將出台收入倍增計劃,或許將對派遣用工這一方式進行新的規范。但就我本人看,要完全改變這一狀態,至少還需五年時間才能完全改變這一局面。
因為現在又以新的勞務外包方式產生。勞務派遣單位,以後將以勞務外包形式用工,到那時,情況如何,就得看我們的法學界學生們,考察學習成績怎樣了!
Ⅶ 請問大家在國企當個勞務派遣工好,還是去上市公司做個正式工好,為什麼我選擇了後者。我女朋友就和我分了
你的選擇沒有錯啊,當個正式工工作有保障,而且也穩定些。派遣工,對你來說一點保障都沒有,不能享受公司正式員工的待遇!也許你的女友認為可以從派遣工轉正!
Ⅷ 是否有法律規定上市公司要直接和員工簽定勞動合同,我在上市工公工作但是簽定的是勞務派遣的合同公司違規嗎
按實際情況,僅僅按你說的信息無法確定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行為。所以請自行根據法律規定規定確認用人單位是否違法。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七條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第六十一條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准執行。
第六十二條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准,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第六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第六十四條被派遣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第六十五條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十六條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第六十七條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
Ⅸ 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現在想和勞務派遣公司合作招普工,派遣公司說可以不用給派遣工交社保,是否違法
社保是強制繳納的,所以派遣公司不繳納社保的話他們是會有法律責任的,但是如果繳社保的話,這些費用還是要你們出,不繳社保可能會影響員工的滿意度,但是如果仲裁的話,我估計,你們還是要把錢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