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小企業板上市融資流程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2. 創業板與中小企業板上市融資流程比較
比較這個沒什麼意義啊!創業板上市和中小企業板上市主要對企業上市行業進行區分。
創業板企業主要針對的是高新技術企業,高成長性企業等
中小企業板主要針對的傳統行業企業
企業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范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3. 中小企業融資方式有哪幾種
中小企業獲得融資的四種方式是什麼
中小企業的資金的來源無非是以下幾種:一是自籌,二是直接融資,三是間接融資,四是政府扶持資金等。
自籌資金包括的范圍非常廣泛,主要有業主自有資金;風險投資資金;企業經營性融資資金;企業間的信用貸款;中小企業間的互助機構的貸款;以及一些社會性基金的貸款等等。關於直接融資。是指以債券和股票的形式公開向社會籌集資金的渠道。間接融資主要包括各種短期和中長期貸款。貸款方式主要有抵押貸款、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等。
不同類型的中小企業融資特點不同,當然對融資渠道和條件的要求也不同。從融資的角度看,中小企業可分為製造業型、服務業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區型等幾種類型。各類型的中小企業的融資特點和要求各不相同。
中小企業融資政策的比較
政府的資金支持是中小企業資金來源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綜合各國的情況來看,政府的資金支持一般能佔到中小企業外來資金,具體是多少則決定於各國對中小企業的相對重視程度以及各國企業文化的傳統。各國對中小企業資金援助的方式主要包括:
1、稅收優惠。發達國家企業稅收一般占企業增加值的一半。在實行累進稅制的情況下,中小企業的稅負相對輕一些,但也占增加值的,負擔仍較重。為進一步減輕稅負,各國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2、財政補貼。財政補貼的應用環節是鼓勵中小企業吸納就業、促進中小企業科技進步和鼓勵中小企業出口等。
3、貸款援助。政府幫助中小企業獲得貸款的主要方式有:貸款擔保、貸款貼息、政府直接的優惠貸款等。
4、風險資本。歐美等國家多由民間創立、而日本等國主要為政府設立。
5、鼓勵中小企業到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為解決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問題,一些國家探索開辟「第二板塊」,為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直接融資渠道。
中小型企業融資主要有四種方式,不同類型的中小企業融資特點不同,當然對融資渠道和條件的要求也不同。中小企業可分為製造業型、服務業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區型等幾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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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國資本市場目前不僅有中小企業板,還有創業板,為什麼還說中小企業發行上市門檻高難以利用債券融資方式
中小企業板與主板的類比
中小企業板的建立是構築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舉措,也是創業板的前奏,雖然6月25日終於揭幕的中小企業板在現階段並沒有滿足市場的若干預期,比如全流通等,而過高的新股定位更是在短時期內影響了指數的穩定,但中小企業板所肩負的歷史使命必然使得這個板塊在未來的制度創新中顯示出越來越蓬勃的生命力。
一、 法律環境的比較
深圳證券交易所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業板塊交易特別規定》、《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和《中小企業板塊證券上市協議》。
與主板市場同樣受約束於 《證券法》、《公司法》。
1、 交易規則
中小企業板塊與主板交易規則對比
主板
開盤價 封閉式集合競價
收盤價 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加權平均價
(含最後一筆交易)
交易席位披露 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前五隻股票
異常波動 某隻股票的價格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漲幅或跌幅限制;某隻股票
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某隻股票價格的震
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
交易日逐日增加50%
中小企業板塊
開盤價 開放式集合競價
收盤價 最後三分鍾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的,以最後
一筆成交為當日收盤價
交易席位披露 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前三隻股票;日價格震幅達到
15%的前三隻股票;日換手率達到20%的前三隻股票
異常波動 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ST和
*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
的;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
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股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2、 市場透明度增加
特別規定中,與主板市場開盤封閉式集合競價不同,中小企業板塊股票的開盤集合競價將以開放式集合競價的方式進行。開放與封閉本身的區別就充分體現了公開和透明。
中小企業板塊開盤集合競價期間,深交所主機將即時揭示中小企業股票的開盤參考價格、匹配量和未匹配量三個指標。使得與主板相比,集合競價的產生過程發生了變化。與封閉式集合競價相比,這種開放式集合競價將即時反映集合競價虛擬價格的形成過程。
中小企業板塊股票的收盤價則將通過收盤前最後三分鍾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每個交易日的14∶57至15∶00為中小企業板塊收盤集合競價時間。這與主板市場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也有所不同。
中小企業板塊股票交易的開盤價和收盤價產生方式發生的變化,其主旨在於增強交易本身的透明度,抑制投機,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利益。
引入三大指標作為交易公開信息披露和標准,同時制定了更為具體的異常波動停牌制度。相對於目前主板市場交易所對A股和基金每日漲跌幅比例超過7%(含7%)的前5隻證券公布其成交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及成交金額,中小企業板塊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各前三隻股票、日價格振幅達到15%的前三隻股票和日換手率達到20%的前三隻股票都將公布成交金額最大五家會員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3、 信息披露更及時
在《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中,年度報告說明會制度的建立顯示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和投資者關系有望大大拉近。根據規定,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年年度報告披露後舉行年度報告說明會,向投資者介紹公司的發展戰略、生產經營、新產品和新技術開發、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投資項目等各方面的情況。
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還被要求在定期報告中新增披露截至報告期末前十名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情況和公司開展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具體情況。也就是說,與主板相比,投資者能更及時地了解到股東持股分布狀況的變化,給投資提供參考。
在有關規定中,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當年存在募集資金運用的,公司應當在進行年度審計的同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包括對實際投資項目、實際投資金額、實際投入時間和完工程度進行專項審核,並在年度報告中披露專項審核的情況。這就說明,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的募集資金將面臨著更為嚴格的監管,引入中介機構使其在募集資金運用方面受到約束,其信息披露也將更加透明。同時,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還應當在股票上市後六個月內建立內部審計制度,監督、核查公司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
二、 投資者目標定位不同
引入「風險偏好」的概念,投資者應對個人的投資偏好有所定位。
就目前而言,中小企業板與主板區別除了交易制度的修訂,更重要的是其總股本較小,統計顯示,目前主板市場中約95%的上市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對主板市場的歷史數據整理分析,小盤股的波動性和風險系數均高於指數,這意味著投資於中小企業板塊就必須能夠承擔其更大的波動性。
三、 未來發展趨勢不同
中國證監會市場監管部主任謝庚表示,從分步建設創業板市場入手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是我國資本市場的現實選擇,而未來一段時期的主要任務就是推進中小企業板塊的制度創新。
目前,中國資本市場層次單一,對於服務中小企業而言,問題和矛盾還較突出。雖然中小企業板塊已經推出,但《公司法》規定,申請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得少於5000萬元,最近三年持續盈利,所以諸多中小企業仍然難以藉助發行上市實現創業資本的退出。
但隨著資本市場自身的改革深化和國務院「九條意見」的出台,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條件正逐步成熟,逐步放寬創業型企業發行上市在股本總額和持續盈利記錄等方面的限制,在條件成熟時,將中小企業板塊從現有市場中剝離,正式建立創業板市場是市場趨勢所在。
(撰稿:天同證券研究所 李劍君)
公司上市中小企業板要具備什麼條件?
4月24日 23:19 上市標準的選擇。二板市場與主板市場不同,現階段其主要目的是為高
科技領域中運作良好、發展前景廣闊、成長性較強的新興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資
場所。由於中小型高科技企業普遍經營規模偏小,營運時間較短,市場前景不
確定,造成其盈利能力不穩定,存在一定的市場風險,使得銀行不敢為其貸款,
而我國主板市場因為進入門檻過高也將它們拒於門外, 這樣就特別需要一個有
別於主板市場的資本市場為它們提供融資渠道。考慮到新興高科技公司業務前
景的不確定性,在構建我國二板市場時,要設法降低市場進入門檻。日前高西慶
也指出,應放寬二板市場公司的上市要求,以降低進入門檻。《徵求意見稿》
規定,內地高新技術的股份有限公司,其發起人以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作價
出資的金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不得高於百分之七十。
(1)股本規模相對較小,但對業務要求可能較嚴。 按照目前我國主板市場
的上市標准,企業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3000萬元,股票發行後公司股本
總額不低於5000萬元。而中小高科技企業一般都處於創業期,生產規模偏小,無
法滿足主板市場的上市條件。所以, 二板市場應適當放鬆對公司股本總額和發
起人擁有股本總額的限制,從而盡可能讓規模偏小、缺乏資金、 但產品前景良
好的中小企業上市。在我國成立二板市場的初期,考慮到新興市場的特點,為了
抑制過度投機,防範和控制市場風險,提高市場的營運質量和運作效率, 除適當
放寬股本規模的要求之外,上市條件將不比主板市場寬松。 根據中國證監會去
年底出台的《高新技術企業板股票發行上市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
),除股本規模可小於5000萬元但不得低於3000萬元外,其他財務和業績指標都
不應低於主板市場。《徵求意見稿》對此作出了同樣的規定。二板市場是為那
些具有活躍業務記錄的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資場所。在放寬企業上市條件的同時,
應該強化公司的業務標准和管理標准,即公司必須具有突出的主營業務、明確
的主導產品、詳盡嚴密的業務發展計劃、完整清晰的業務發展戰略和巨大的主
業成長潛力,而且具備高質量的管理團隊和高效、完善的管理系統。隨著市場
的發展,二板市場公司發行後總股本的要求可由不少於 3000 萬元降為不少於
2000萬元。
(2)經營年限相對較短,可不設最低盈利要求。主板市場的上市規則中一般
有「三年連續盈利」的要求,而高科技企業由於技術創新能力較強, 使得技術
升級換代快,科研成果的產業化時間短,無法達到上述條件。隨著證券市場的不
斷發展,投資者日益成熟,市場運作(特別是主板市場運作)逐步規范, 監管水平
不斷提高,二板市場的上市條件可逐步放鬆。 《試行辦法》和《徵求意見稿》
都規定,企業在同一管理層下,持續經營高新技術業務兩年以上( 增發新股的
可以不受此條款限制)。之所以這樣規定,是為了提高上市公司營運質量, 避
免企業因頻繁變更主營業務和管理層而造成經營業績的不穩定。並且規定,原
企業整體改制設立或有限責任公司已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業績可以
連續計算,在最近二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為了增強我國二板市場的競爭力和吸引力,促使更多的高新技術企業上市,
上市條件可考慮進一步放鬆,對於研究與開發力量很強的企業, 只需要有一年
的經營記錄,可以不設最低盈利要求, 且不分企業存續期間的所有制性質均可
連續計算經營業績。考慮到許多網路企業在創立時期大都沒有盈利,因此對其
盈利記錄可以不作要求,但需要有高增長的業績記錄。《試行辦法》曾要求企
業有一年的盈利記錄。在《徵求意見稿》中,則不僅取消了對企業發行股票前
的最低盈利要求,並且對公司的預期利潤率不再作出硬性要求。這一規定,為
網路公司在二板市場上市打開了大門。此前,有關ICP不得在海外上市、 非證
券公司不得從事網上證券委託交易等規定,使得部分網路公司幾乎不可能再得
到風險資金的支持,而高新技術板的盈利記錄要求、「雙高認證」等規定幾乎
封死了網路公司的國內上市之路。這一新的政策變化必將對主板市場上網路股
板塊的表現發生重大作用。目前滬深兩市中不少上市公司都組建、控股或參股
了一些網路和其他高科技企業,隨著這些高科技企業上市或分拆上市,將會使
相關的上市公司的投資獲取不菲的收益。這無論從題材的發掘還是從業績提升
促使投資價值凸現的角度來看,都將對網路股的市場表現產生很大的促進作用。
(3)放寬關於股東人數的限制,社會公眾股比例可相對較低。 按照《公司
法》的規定,股份公司的發起人股東不得少於 5 人,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
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借鑒美國那斯達克(NASDAQ)小型資本市
場股東人數不少於三百人、香港創業板市場股東人數不少於一百人的做法,《
試行辦法》中規定,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可降為不少
於500人。《徵求意見稿》則進一步放寬要求,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
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三百人。為了確保和增強股票的流通性,二板市場應有足夠
的社會公眾股股東,但考慮到二板市場的企業規模相對主板市場要小,社會公
眾股比例可低於主板市場。《試行辦法》規定,二板市場公司向社會公眾公開
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徵求意見稿》降低了對該
比例的要求,規定社會公眾持有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十五以上。對
該比例的上限要求,按照《高新技術企業板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規則(討論稿)》
的規定,高新技術板上市公司新發公眾股份占擬發行總股份的比例在30%到65%
之間。鑒於二板市場上市公司發起人股份滿足一定條件後可以全部上市流通交
易,因此應適當控制新發公眾股份占擬發行總股份的比例,我們認為這個比例
以30%-40%為宜。
3、二板市場必須是全流通市場。 高新技術企業和成長型中小企業的發展
有賴於風險投資的支持,建立和完善風險投資體制的關鍵因素是建立風險投資
的退出機制。雖然二板市場不是專門為風險投資的退出而設立, 但它是風險投
資機構投資從原有公司退出以便進入新一輪高科技項目投資的重要保障。考慮
到風險投資機構通過股權轉讓一次變現的特殊運動規律, 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企
業所形成的股權應可以流通,相應地二板市場中不再有社會公眾股、 國家股和
法人股的劃分,因此應該是一個股份可全流通市場。 國外機構對中國高科技企
業的股權投資同樣可以流通,這涉及到制定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需要進行相
關的配套改革。日前高西慶就表示,二板市場與主板市場有很大的區別。在主
板市場上,存在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有股和法人股。另外,《公司法》規定
發行人股票上市三年內不得轉讓,高層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所持股票不得轉讓。
在二板市場上市公司所有發行的股份將可以全部流通( 《公司法》的相關條款
將作修改)。
4、主要股東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有限制。 高科技企業在二板市場上
市的主要目的是解決企業本身的資本擴張和風險投資的退出問題, 而不僅僅是
為了滿足這類企業的創業股東和管理層股東的套現需要。因此, 為了保持公司
成長的連續性, 應將創業股東和管理層股東的利益與公司的經營業績有機地結
合在一起,這些股東在公司上市時所持有的股本至少佔已發行股本的35%。 在
股權可全流通的安排下,為了確保公司管理層的穩定性,公司上市後, 這些主
要股東必須接受出售若乾股份的限制。一方面,目前我國企業經營和決策行為
的短期化傾向較為嚴重,缺乏個人信用,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層的監督
約束機制還不夠健全。如果對公司高層和主要股東沒有出售股份的限制,可能
會出現管理人員和主要股東大量拋售公司股票的情形,這不利於保持公司管理
層的穩定,造成管理層缺乏對公司發展的長期承諾,從而制約了公司的長期可
持續發展。另一方面,目前國內不少高新技術企業紛紛提出到香港創業板和美
國那斯達克上市的申請,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國內現行規定對發起人和高級
管理人員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過死。如果繼續沿用現行做法,將不僅制約國內
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而且不利於風險投資機制的建立。因此,為了完善風險
投資的退出機制,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我國二板市場可以借鑒香
港和美國市場的成功運作經驗,放寬對發起人股份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
份的時間限制。《徵求意見稿》規定,在二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已發行的全部股
份,自新股上市之日起即可上市流通,但發起人持有的股份自首次公開發行之
日起未滿一年的除外。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股份,自股票
上市滿一年後方可流通。同時,通過示範宣傳,鼓勵企業採用國際通行的滾動
式鎖定的作法,對高層管理人員任職期間所持有股份的交易進行制約。我們認
為,兩年限期屆滿後,這些高管人員亦不得在連續六個月之內出售25 %以上的
名下股份。
5、二板市場應放寬配股等再融資條件。 股本的不斷擴張是企業發展壯大
的一個主要表現。為了提高二板市場上市公司的後續融資能力,增強其發展後
勁,促進上市公司的長期可持續發展,二板市場需要為中小型企業提供寬松的
再融資環境。例如對於少數急需資金實施高科技項目的高新技術上市公司配股
時,配股凈資產收益率、配股間隔期及配股比例要求可適當放寬, 以實現再融
資的市場化。(1)放寬配股比例的限制。 二板市場上市公司的配股不受證監發
字(1994)131號文件第二條第七款關於「公司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 不得超
過該公司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其普通股股份總數的30%」規定的限制。(2)
放寬配股條件。二板市場上市公司的配股不受證監發字(1999)12號文件關於「
本次配股距前次發行間隔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以上」、「最近三個完整會計年
度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 以上」以及「指標計算期間內任何一年的凈資產
收益率不得低於6%」的規定限制。例如,《徵求意見稿》就明文取消了「前一
次發行的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的配股條件限制。
6、收購兼並活動會比主板市場更加活躍。 現代高科技企業的發展歷程表
明,資本經營已經取代產品經營而成為企業發展的主要手段,以此來實現企業
低成本的快速擴張。美國那斯達克市場是美國高科技企業收購和兼並的主戰場。
正是通過收購和兼並活動,一方面一些屬於傳統產業的上市公司以各種方式介
入高新技術產業,以增添新的生機和活力,培育企業新的利潤增長點;另一方
面一些高新技術企業以這種方式迅速地發展壯大,以達到規模擴張和業務拓展
的目的。據統計,1999年美國最大的50宗高新技術企業的收購與兼並案中,大
約有90%是在那斯達克市場完成的。從購並行業來看,通訊、計算機、 醫療健
康業的購並佔了較大比例。例如,風險高科技企業網景公司就是大規模購並浪
潮中的眾多收益者之一。從1995年到1998年4月,微軟公司順利實施了28 宗兼
並案和32項投資項目,使得其總資產和凈資產分別增長了1.7倍和1.4倍。在那
斯達克市場,類似微軟這樣通過購並實現快速規模擴張的還有不少公司,例如
Amazon.com、CISCO、Intel、Ecom、Oracle、Amgen、Sun、Dell等等。最近,
美國在線(AOL)收購時代華納(TWX)充分利用那斯達克市場提供的便利條件, 以
換股和債務方式進行合並,總交易金額高達1840億美元, 一舉成為迄今為止世
界上最大的一宗購並案。
5. 主板市場,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的區別與聯系
創業板與中小企業板之比較
中小板市場是中國的特殊產物,是我國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舉措。中小企業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的差異在於,中小企業板主要面向已符合現有上市標准、成長性好、科技含量較高、行業覆蓋面較廣的各類公司。創業板市場則主要面向符合新規定的發行條件但尚未達到現有上市標準的成長型、科技型以及創新型企業。
有專家認為,中國的中小板市場是為中小企業融資而設立的,顯然不屬於主板市場,與創業板有類似之處。一旦監管體制、上市資源改變,中小板市場很有可能轉變為創業板市場。目前,一些快速成長企業就在中小板上市,說明兩者的區分並不嚴格。創業板推出後,市場劃分就會產生混亂:既按照企業規模大小劃分成中小板市場與大盤股為主的滬市主板市場,又按照傳統產業與新興產業劃分為主板市場與創業板市場。
這就帶來了下一個難題,即制度與監管創新的問題。創業板需要一套與主板不同的監管系統,它與主板市場上市資源不同,而且要求效率更高、監管更嚴,還必須要建立嚴格的退市制度。如果繼續實行目前的監管體制,與主板市場無異,那麼效率是不能保證的,創業板也就名存實亡。並且,如果上市資源過少,另立監管系統就屬於行政資源的浪費。國外的創業板就曾有失敗的例子,1997年創立、2003年關閉的德國新市場倒閉的原因就在於監管與上市資源的劣質化。
既要設立創業板,又要節約目前的行政資源,最好的辦法莫過於將創業板與中小板市場合二為一。將傳統中大型企業全部轉向主板市場,保留新興的中小企業與以後的創業公司合為一體,統稱創業板。如此劃分清晰之後,監管資源就不會在市場的重復中無謂地浪費掉,而中國的創新型企業、高科技企業、快速成長企業與風投公司也找到了一個資本市場的介面。但就目前來看,我國的中小板市場與創業板市場還不能那麼快進行合並。
6. 中小企業創業板市場融資的影響因素
我國創業板在借鑒了海外創業板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了我國具體國情。創業板發行標准既具有海外創業板市場的普遍特點,又具有中國特色,表現在以下幾點:
首先,我國創業板發行上市的數量性標准仍然較為嚴格。(1)我國創業板仍然強調「凈利潤」要求,且在數量上嚴於海外創業板市場。(2)我國創業板對企業規模仍然有較高要求。(3)我國創業板對發行人的成長性有定量要求。(4)我國創業板要求企業上市前不得存在「未彌補虧損」,而海外創業板市場則少有類似規定。
其次,我國創業板對發行人的定性規范要求更為明確細致。我國創業板發行上市標準的設計在突出保薦人等市場自律組織作用的同時,在「持續盈利能力」、「公司治理」、「規范運作」、「募集資金使用」等方面都設置了更為細致和明確的定性規范要求,以保證發行人的質量和保護投資者。
7. 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有什麼區別
主要是上市條件的差別,和定位
創業板與中小企業板之比較
中小板市場是中國的特殊產物,是我國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舉措。中小企業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的差異在於,中小企業板主要面向已符合現有上市標准、成長性好、科技含量較高、行業覆蓋面較廣的各類公司。創業板市場則主要面向符合新規定的發行條件但尚未達到現有上市標準的成長型、科技型以及創新型企業。
有專家認為,中國的中小板市場是為中小企業融資而設立的,顯然不屬於主板市場,與創業板有類似之處。一旦監管體制、上市資源改變,中小板市場很有可能轉變為創業板市場。目前,一些快速成長企業就在中小板上市,說明兩者的區分並不嚴格。創業板推出後,市場劃分就會產生混亂:既按照企業規模大小劃分成中小板市場與大盤股為主的滬市主板市場,又按照傳統產業與新興產業劃分為主板市場與創業板市場。
這就帶來了下一個難題,即制度與監管創新的問題。創業板需要一套與主板不同的監管系統,它與主板市場上市資源不同,而且要求效率更高、監管更嚴,還必須要建立嚴格的退市制度。如果繼續實行目前的監管體制,與主板市場無異,那麼效率是不能保證的,創業板也就名存實亡。並且,如果上市資源過少,另立監管系統就屬於行政資源的浪費。國外的創業板就曾有失敗的例子,1997年創立、2003年關閉的德國新市場倒閉的原因就在於監管與上市資源的劣質化。
既要設立創業板,又要節約目前的行政資源,最好的辦法莫過於將創業板與中小板市場合二為一。將傳統中大型企業全部轉向主板市場,保留新興的中小企業與以後的創業公司合為一體,統稱創業板。如此劃分清晰之後,監管資源就不會在市場的重復中無謂地浪費掉,而中國的創新型企業、高科技企業、快速成長企業與風投公司也找到了一個資本市場的介面。但就目前來看,我國的中小板市場與創業板市場還不能那麼快進行合並。
二板市場為已經具備一定規模和實力的技術創新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壯大提供方便的融資渠道(Financing Channels),也為風險投資(Venture Capital)提供了成功退出的市場渠道。二板市場實行與主板市場不同的交易系統和上市規則,它是與主板市場平行的另一個市場,是與主板市場相互補充的長期資本市場。不能簡單地將二板市場看做技術創新項目的孵化器,更不能將二板市場視為「垃圾上市公司」的收容所。在二板市場上市的企業,發展壯大之後也不一定要轉移到主板市場。例如,美國的思科、微軟等信息科技產業巨頭,一開始在納斯達克上市,後來成為美國乃至世界大公司之後也並未脫離二板市場而進入主板市場。
8. 中小企業如何融資
投融資專家認為,借款技巧在中小企業融資中顯得日益重要,借款技巧主要有:
1.建立良好的銀企關系。要求:
(1)企業要講究信譽。企業在與銀行的交往中,要使銀行對貸款的安全性絕對放心。如何使銀行對企業放心呢?
首先,企業要注意抓好資金的日常管理。因為銀行在對企業進行考察時往往是從企業資金的使用、周轉和財務核算等方面入手。
其次,企業應經常主動地向銀行匯報公司的經營情況,使銀行在與企業經常性的溝通中,加強對企業的信任度。
最後,企業還應苦練內功,真正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用實際行動建立良好的信譽。
(2)企業要有耐心。在爭取貸款時要有耐心,充分理解和體諒銀行的難處,避免一時沖動傷和氣,以致得不償失。
(3)要主動、熱情地配合銀行開展各項工作。如積極配合銀行開展各種調查,認真填寫和報送企業財務報表;貸款到期主動按時履行還款或展期手續,以取得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任等。
2.寫好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對於爭取項目貸款的規模大小,以及銀行貸款的優先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小企業在撰寫報告時,要注意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
(1)報告的項目要符合國家的有關政策,重點論證在技術上的先進性、經濟上的合理性以及實際上的可行性等問題。
(2)要把重大問題講清楚,對有關問題做出有力的論證。如在論證產品銷路時,必須對市場對該產品的需求、當前社會的生產能力及將來的趨勢等做出分析和論證。
(3)把經濟效益作為可行性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3.突出項目的特點
不同的項目都有各自內在的特性,根據這些特性,銀行貸款也有相應的要求。
4.選擇合適的貸款時機
要注意既有利於保證中小企業所需要資金及時到位,又便於銀行調劑安排信貸資金調度信貸規模。一般來說,中小企業如要申請較大金額的貸款,不宜安排在年末和每季季末。
5.爭取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支持
中小企業由於自身資金少,經營規模小,很難提供銀行需要的抵押、質押物,同時也難以取得第三方的信用擔保,因而要取得銀行的貸款非常困難。
9.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和戰略新興板在融資條件上有什麼區別
市場
上海股交中心
新三板
創業板
主板、中小板
概況
2010年7月由國務院批准設立,其定位高於產權交易,低於證監會統一監管的市場,為上海市和長三角地區非上市公司提供股份託管和轉讓服務
2006年1月23日由國務院批准設立。目前只在北京中關村園區企業試點,現有95家公司掛牌交易(久其軟體已轉主板上市,北陸葯業、世紀瑞爾、佳訊飛鴻、紫光華宇已轉創業板上市),還有22家次掛牌公司進行了定向增資
籌備達十年之久,2009年10月23日在深圳開板,2009年10月30日開市,目前共有250家左右企業上市
上交所於1990年11月成立,深交所於1991年4月成立。上交所主要服務於大型企業,深交所則主要服務於中小型企業。 2004年6月,深交所開設了中小企業板。中小企業板運行獨立、監察獨立、代碼獨立、指數獨立
上市條件
主體資格
條件詳解
⑥注冊資本中存在非貨幣出資的,則公司須設立滿一年
條件詳解
①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
①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改後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②資產和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③合法經營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創業板為「兩高五新」企業優
④近3年(創業板為2年)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財務指標
一股本總額、凈資產均不少於1000萬元
二最近2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正值,凈利潤以扣除非經營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1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20%
四最近兩年稅後凈利潤累計不少於500萬元;或最近一年稅後凈利潤不少於300萬元,且營業收入不少於2000萬元
一股本1000萬,任一股東持股最小數量不低於公司總股本的1/200
二兩高六新企業:a.凈資產超1000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b.最近一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20%;c.兩年連續盈利,累計超500萬元;或最近一年稅後凈利潤超300萬元,且營業收入超2000萬元;d.戰略投資者對企業投資額不少於500萬元
三傳統企業:a.凈資產超2000萬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b.近兩年連續贏利,最近兩期凈利潤超1000萬;或最近一年超500萬,且營業收入超5000萬;兩高六新企業
最近一期凈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發行後總股本不少於3000萬元
近兩年連續盈利,累計凈利潤不少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實際不少於2000萬)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發行後不少於5000萬元
最近3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實際不少於2000萬)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近3個年度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000萬元;或者營業收入累計超3億元;
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獨立性
③不存在顯著的同業競爭、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額度較大的股東侵佔資產等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
資產完整,業務、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規范運行
④在經營和管理上具備風險控制能力
⑤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范
⑥股份的發行、轉讓合法合規
③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④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①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任職資格,且不得有被證監會、交易所禁入、處罰、公開譴責、虛假、欺騙、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過證券或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②近36個月內未受到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③公司章程中已明確對外擔保的審批許可權和審議程序,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
④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
持續盈利能力
②業務基本獨立,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②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①內部控制完善,資產質量良好,資產負債結構合理,盈利能力較強,現金流量正常,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②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③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④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
⑤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不得有下列情形:
a.經營模式、產品服務、行業地位和經營環境已或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持續盈利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b.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c.最近1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d.最近1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募集資金運用
無
無
①募集資金應當用於主營業務,並有明確的用途,數額和投資項目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
②應當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中介
⑦上海股交中心要求的其他條件
⑤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上市程序
程序
略
①提交申請表,5個工作日決定是否受理②受理後保薦人盡職調查向交易所提交申報③交易所20日內審核④提供審核意見,通過後10日內復核⑤通過後5日內報備⑥辦理託管、發布掛牌交易說明書⑦掛牌交易
①改制和設立②盡職調查與輔導③申請文件的申報④申請文件的審核⑤路演、詢價和定價⑥發行與上市
時間
4-6個月
從券商盡職調查到掛牌為六個月左右
約2-3年
備案審核
備案制。需要推薦人推薦,上海股交中心審核、上海市金融辦備案。推薦人終身督導,上海股交中心監管
備案制。需要券商律師、注冊會計師、行業分析師、資深投行人士共同推薦,終身督導,須經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核准制。需要券商保薦,2-3年督導,須經中國證監會核准。
交易方式
協議轉讓、點選轉讓。協議交易:在公共平台詢價→投資者交流→確認委託→成交。點選交易:在公共報價平台上選中對手自動成交
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證監會批準的其他轉讓方式。
集中交易,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投資者准入條件
機構投資者、符合條件的自然人投資者。開立上海股交中心股份轉讓賬戶,協議轉讓1萬股起買,做市商方式1000股起買
僅限機構投資者和特定的自然人投資者,且自然人投資者只能買賣其持股公司的股份。開立深圳股東賬戶,最低3萬股起買
因創業板公司風險較大,因此一般要求具有兩年以上的證券投資經驗,且需要簽署相關的協議
機構投資者和自然人投資者均可。交易單位為手,每手100股
信息披露
同新三板
年報、半年報
年報、半年報、季報
適用法規
上海股交中心規則
新三板業務規則
新三板文件總匯
首發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首次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優點
1、成本低廉:政府補貼下無需花費
2、能進能出
3、促進融資
4、樹立企業品牌形象
5、促進企業規范發展
6、股份流通
1、成本低廉:有政府補貼的情況下企業基本無需花費
2、能進能出:IPO或境外上市、省級人民政府批准、中國證券業協會認定
3、促進企業主板上市(IPO、轉板)
4、促進融資(定向增資)
5、樹立企業品牌形象
6、為企業並購增加籌碼
7、促進企業規范發展
8、上市工作可與IPO合並進行,不做重復勞動
9、股份流通。
1、實現融資
2、股份流通
3、樹立企業品牌形象
4、促進企業快速發展
5、進一步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1、實現融資
2、股份流通
3、樹立企業品牌形象
4、促進企業規范發展
費用與獎勵
成本
約140-185萬:
①掛牌費50萬
②保薦費30-50萬
③審計費10-15萬
④改制評估費10萬
⑤法律意見書10萬
⑥咨詢費30-50萬
另:股份承銷費3%
銀行融資費3%
做市股份3-5%
掛牌100-115萬:
①備案費3萬
②委託備案費1萬
③保薦費50萬
④改制評估費20萬
⑤督導費5-10萬
⑥審計費10-15萬
⑦法律師費5-10萬
⑧信息披露費2萬/年
另:股份承銷費3%銀行融資費3%做市股份3-5%協助與政府商談政策優惠,單獨計算。
79戶平均成本4225萬,占融資總額的6.47%
①保薦費400萬,0.61%
②審計費164萬,0.25%
③法律意見書110萬,0.17%
④股份承銷費2884萬,4.41%
⑤信息披露及路演644萬,0.99%
⑥其他23萬
證券公司的承銷費平均1001.63萬元,占融資總額的3.7%;律師費77.92萬,佔0.38%;會計師費133.05萬,佔0.68%,合共1212.6萬,占融資總額的6.41%。
根據Wind數據,中小企業板前273家上市公司總發行費用平均為2015萬元,占融資額的比例約為6%。如加信息披露及路演,則在7%左右
政府鼓勵
政府補貼在50 萬-290 萬不等,大多在100-120 萬之間
1、南京: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海外上市補200萬、獎80萬;軟體企業190萬;新三板補100萬、獎20萬;發債50-110萬。
2、蘇州園區:200萬元獎勵,分企業改制結束、正式遞交申請代辦股份轉讓材料和代辦股份系統正式掛牌交易三階段,按50萬、50萬、100萬的比例分步兌現。企業IPO並完成股票發行上市,地方政府再給予200萬元獎勵。
3、宿遷:新三板、上海江蘇股權中心掛牌補60萬、獎0.1P萬
10. 創業板市場與中小企業融資
樓主問題較多,我一個個的回答,就不粘貼復制了,盡量簡單點說,也就是個大概的意思吧。
1.創業板市場跟股票市場很類似,股票市場是通過發售股票來融資,這點樓主應該懂,創業板的融資方式也一樣,不過目前股票市場如果想上市,要求較高,一般都是大型企業才能進行股票上市,中小企業是不符合上市條件的,但是國家又希望能對中小企業進行扶植,怎麼辦呢?所以開創了創業板。所以說:創業板是中小企業,新興企業,科技娛樂等企業上市集資的地方,跟股票市場類似,但是卻獨立出來。
2.大型企業在股市上市後,通過發行股票來集資,一般是把整個公司的所有資產進行估算(包括固定資產,企業的大樓,廠房,產品,資金等等全加上)估算出一個價值,然後根據發行的股票數量,來確定每股的價格。一般對外發行49%。 其集資原理是:一個企業正常運轉,都需要錢,一般公司能用到的無非就是自己手頭上的資金,而上市公司呢?可以把公司的所有資產都變成資金來用,這樣可用的資金就多了,也方便公司的運轉。創業板的集資原理也是如此,只不過都是些中小企業罷了
3.創業板可以說又是一個股票市場,美國有納斯達克,標准普爾和道瓊斯,三個股票市場,其中納斯達克基本上都是科技股,我國的網易,九城都在那上市了,標准普爾是工業股,道瓊斯是啥來著我忘記了- -! 。創業板就有點類似於納斯達克吧,不過目前剛起步,在那上市的企業還比較少。
PS:我這么說應該能明白了吧?至少能大概明白了吧?要是不明白,我就無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