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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融資租賃與房屋租賃不同之處

發布時間: 2021-05-22 04:04:33

A. 融資租賃與普通租賃的區別

租賃公司是銀監會批准和監管的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是銀行機構成立的子公司,也可以是非銀行機構成立的公司。必須接受銀監會嚴格的監管。普通融資租賃公司包括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和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內資必須經過商務部和國稅總局批准,外資只需要省級商務局(廳)批准即可,而且監管不嚴格;
金融租賃公司相比其它租賃公司對承租人的要求較高,租賃設備價值較高,靈活度不夠,資金充裕,大項目較多。
總結:以上就是租賃和融資租賃的區別。

B. 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有什麼不同的地方

‍‍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的判斷方法不同:融資租賃資產是屬於專業租賃公司購買,然後租賃給需要使用的企業,同時,該租賃資產行為的識別標准:租賃期占租賃開始日該項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支付給租賃公司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等於或大於租賃開始日該項資產帳面價值的90%及以上;承租人對租賃資產有優先購買權,並在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所支付購買金額低於優先購買權日該項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5%;承租人有繼續租賃該項資產的權利,其支付的租賃費低於租賃期滿日該項租賃資產正常租賃費的70%。

總而言之,融資租賃其實質就是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某種意義來說對於確定要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承租企業,融資租賃實質上就是分期付款購置固定資產的一種變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購買高得多。而對經營租賃則不同,僅僅轉移了該項資產的使用權,而對該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卻沒有轉移,仍然屬於出租方,承租企業只按合同規定支付相關費用,承租期滿的經營租賃資產由承租企業歸還出租方。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的期限不同經營租賃期較短,短於資產有效使用期,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較長,接近於資產的有效使用期。經營租賃行為能使企業有選擇地租賃企業急用但並不想擁用的資產。‍‍

C. 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區別請舉例說一下

D. 經營性租賃和融資租賃有什麼相同之處

經營性租賃和融資租賃的相同之處:

1、租賃目的相同

租賃一般採用融通設備使用權的租賃方式,以達到融通資產的主要目的。對出租人來說,它是一種金融投資的新手段,對承租人來說,它是一種籌措設備的新方式。

2、租賃標的使用相同

租賃設備的使用限於工商業、公共事業和其他事業,排除個人消費用途。

3、都是有償租賃。

承租人需要向出租人繳納約定好的租金作為代價,且租金具有貸款本息的性質。

4、租期內,設備的所有權都是歸出租人,使用權歸承租人。

5、租賃雙方均有利可圖

租賃開辟了新的融資渠道,對廣大中小企業而言具有特殊意義。承租人可以藉助租賃保留銀行貸款額度和緊缺的現金資源,增強企業營運資金的靈活運用能力。

對於出租人,租賃也是一種理財方式,通常情況下租賃利息較銀行貸款利息高,因此,租賃公司、金融機構發展租賃交易更具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