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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政府信用擔保能融資么

發布時間: 2021-05-21 16:28:51

⑴ 為何嚴禁企業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為其市場化融資行為提供擔保

國家發展改革委17日稱,嚴禁企業以各種名義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為其市場化融資行為提供擔保或承擔償債責任,切實做到「誰用誰借、誰借誰還、審慎決策、風險自擔」。

通知指出,擬舉借中長期外債企業要統籌考慮匯率、利率、幣種及企業資產負債結構等因素,有效防控外債風險。要規范信息披露,不得披露所在地區財政收支、政府債務數據等可能存在政府信用支持的信息,嚴禁與政府信用掛鉤的誤導性宣傳。有關信用評級機構不得將企業信用與地方政府信用掛鉤。

通知強調,發展改革部門要切實加大事中事後監管力度,財政部門對依法合規承接政府投資項目的企業,應當按規定和批準的預算及時撥付資金,不得拖欠。

內容來源:央廣網

⑵ 什麼是政府政策性擔保公司

政策性擔保公司是指由政府出資、不以營利為目的、具有特定的服務對象、為實現政府政策性目標而設立的擔保公司,包括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出口信用擔保公司、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公司、農業擔保公司等。

政策擔保是我國國家經貿委推行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以政府的政策擔保為主體,專業化商業擔保和互助擔保為兩翼。

(2)政府信用擔保能融資么擴展閱讀

政策擔保有好幾種形式。

第一種是純粹的政策性擔保,以全民事業或企業的方式推行市場化運作,目前和中小企業擔保中心就是採用這種形式。

第二種,是簡單的合作。比如商業性擔保公司或互助擔保公司與政策性擔保公司之間合作,如聯合擔保、交叉擔保、再擔保和反擔保等。

第三種是委託型的。比如出口信貸基金委託民營擔保公司來管理,這是政府基金交給民營擔保公司來運作。這是委託代理關系。

第四種是投資型的,政府以優先股的形式投資民營擔保公司。因為優先股的方式有三條優勢:

第一,優先分紅,保證了國有資產的增值;

第二,破產清算時優先清算,同樣也保證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三,它之所以取得這種優先,是以放棄行政控制為條件的,這樣就能減少對民營擔保公司的行政干預。這點至關重要。事實上,對民營擔保公司來講,拿出5%收入給優先股利潤,當成運作成本,既為了自己的財產安全,也保證了國有資產的安全。政府政策擔保基金投資民營擔保公司,用優先股的形式來處理,應是將來發展的趨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政策擔保



⑶ 信用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融資能起多大的作用

第一,完善擔保服務體系。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作為連接企業與銀行的信用橋梁,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提高企業信用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應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建立「一體兩翼三層次」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一體」指以政策性擔保機構為主體;「兩翼」指商業性擔保和民間互助性擔保為兩翼;「三層次」指省、市、縣(市、區)分級組建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其中省級擔保機構主要為一般擔保企業提供再擔保,分散一般擔保企業的風險壓力。
第二,加強管理,提高擔保機構素質。制定行業准則和行業標准,引導擔保機構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機制。開展對擔保機構的資信評級和績效考核,加大對從業人員的多層次培訓,提高擔保機構資信水平和業務能力。拓展擔保功能,鼓勵擔保機構開展股權投資等創新業務,增強擔保機構實力。
第三,加大對擔保機構的財政支持力度。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風險高、收益低,社會效益高、自身的經濟利潤低,具有準公共產品性質。因此,要適當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有條件的地方可建立風險補償機制,由財政對擔保機構按照實際擔保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風險補償,降低擔保機構經營風險。綜合利用營業稅減免、各項准備金稅前提取、資本金注入等扶持政策,提高擔保機構融資擔保能力。轉變財政投入方式,將財政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由直接投入企業向重點支持擔保體系建設上傾斜,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第四,擴大抵押擔保品范圍。一是簡化手續,降低費用,完善土地、房屋、設備等物權作為抵押擔保品的制度體系。二是鼓勵使用發明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作為抵押擔保品。三是支持將企業生產經營中的應收賬款、倉單等納入抵押品范疇。
提高中小企業自身素質,增強企業融資能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從根本上說還需要企業練好內功、提升素質。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完善企業治理結構,改善和規范財務運行質量。要加大中小企業的培訓力度,為中小企業經營管理者提供宏觀調控、產業政策、創業培訓、財務知識及信息化等方面的專業培訓,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要著力提高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引導企業走「專、精、特、新」的發展道路。有關部門要圍繞促進中小企業創業成長這一主題,積極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建立中小企業信息庫,對不同行業、規模的企業實施分類指導,有針對性解決企業面臨的問題。鼓勵中小企業積極參與大企業、大集團的專業化分工協作,依託大企業加快發展。
強誠信體系建設,改善中小企業信用環境。信用不足或缺失是影響中小企業融資能力的重要因素,中小企業數量多、規模小,需求信息及風險信息收集難度大。因此,政府要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組織相關部門構建統一的中小企業社會徵信系統和運行機制,擴大徵信系統的覆蓋面和信用信息的採集面,盡可能詳細地提供企業納稅情況、企業及法定代表人個人銀行信用記錄、對外擔保、法律訴訟、履約情況等信息,增加企業信用信息的全面性、實用性和透明性,對企業自覺履約形成約束,增強企業誠信意識,提高融資能力。有關部門要加大對違約中小企業的懲罰力度,堅決打擊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失信行為,共同營造誠實守信的經濟環境和社會信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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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融資性擔保和信用擔保的區別

對於擔保行業來看,這是有比較大的區別,融資性擔保需要的是被擔保方提供一些反擔保物(抵押物)給擔保公司,通常需要辦理抵押登記;而信用擔保則通常由擔保公司對企業的整體作一個深入、全面的了解,然後給予被擔保方一定的信用額度,在此授信范圍內,擔保公司為被擔保方提供擔保,無需被擔保方提供抵押物。。。但二者均要支付擔保費。從另一角度看,融資就是等於擔保公司投資於被擔保方,所以有需要抵押物,因為一旦發生代償,擔保公司可以處分抵押物以保障自身的利益;而信用擔保則是純支持被擔保方的發展,但一旦發生代償行為,擔保公司的利益將得不到保障;所以二者風險有很大區別。

⑸ 政府采購信用擔保只針對中小企業嗎

是的,大中型企業一般不需要這方面的擔保。
財政部《關於開展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庫[2011]124號)「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及有關會議精神,支持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作用,推進政府采購制度創新與誠信體系建設,……」;「政府采購信用擔保,是將信用擔保作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購領域,由專業擔保機構為供應商向采購人、代理機構、金融機構提供的保證,主要包括投標擔保、履約擔保、融資擔保三種形式。作為一種有效風險分散、信用增級的市場化運作手段,政府采購信用擔保有利於降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成本,增加參與政府采購的機會和擴大融資渠道,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

⑹ 信用擔保對融資有什麼影響會出現負面影響嗎,比如企業產生對信用擔保的依賴

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小企業的活躍程度標志著一個國家或地區市場經濟的活力。然而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卻面臨著重重障礙,特別是在資金籌集方面存在嚴重困難,許多地區真正能獲得長期貸款的中小企業數量非常有限。當然,相對於大企業,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一種普遍現象,只有解決一些人為的、不合理的限制中小企業融資障礙,才能有利於其提高自身的競爭力以及企業的長遠發展。
通過一段時間的社會社會實踐我發現中小企業融資存在以下問題
(一)企業自身方面的原因
1、經營管理水平低。盡管近年來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很快,但仍然給人以「差、散、亂」的印象。一方面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產品生產工藝落後、質量水平低,形成了因資金缺乏導致經營績效差,因經營績效差導致融資信用差,因融資信用差導致資金缺乏的惡性循環。許多中小企業負債率較高,極度缺乏經營流動資金和發展投資基金,導致其不能正常地進行經營和投資改造,無法通過提高盈利改變企業的資信以獲得外部各種信用融資。另一方面中小企業點多面廣,涉及行業多,多頭開戶現象較普遍,金融部門難以掌握其真實情況。並且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中小企業的生產、營銷、財務、人事等方面的管理水平跟不上企業發展的步伐,致使企業不能適應市場競爭,難以步入良性發展的軌道。
2、中小企業主管人員缺乏現代融資意識。主要體現在:(1)大多數中小企業缺乏負債經營的現代意識和相應的管理手段,企業債務與企業經營盈利之間的關系認識有限,不能以發展的角度看待企業債務融資的作用。(2)絕大多數企業主管的經營觀念未轉變,沒有從利潤和現金流的角度把現代企業看成是一個資本價值增值和現金流最大化的過程,因而不能全面看待資金在生產中的地位,從而忽略了資本與負債、資本與管理能力、資本與經營風險等因素之間的相互關系。(3)很多企業主管對現代融資工具缺乏認識,簡單地認為融資就是向銀行貸款,僅拘泥於銀行貸款單一的融資方式,導致的結果就是當傳統融資途徑被切斷時,大部分中小企業便陷入絕境,不僅缺乏利用其他融資方式的思維觀念,而且缺乏融資的操作能力,更談不上進行現代融資的創新。
3、財務信息失真,銀行不敢放貸。許多中小企業管理欠規范,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財務控制制度,財務信息失真,可信度低。有的企業從所謂的「自身需要」出發,提供虛假的甚至偽造的財務信息,使會計報表失去其可靠性和真實性。而銀行發放貸款的主要依據是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和財務收支狀況,一個資產負債狀況和財務收支狀況良好的企業很容易得到銀行的信貸支持;反之亦然。虛假的會計報表使銀行的信貸資產難以得到保障,易形成不良資產,出於資金安全和自身利益的考慮,銀行不會輕易地發放貸款。
(二)金融機構方面原因
1、金融機構信貸投放缺乏積極性。首先,我國商業金融機構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而我國中小企業資金實力薄弱、規模小、能作為貸款抵押的資產少,同時受自身條件的限制無法找到規模較大的企業為其擔保。其次,部分中小企業生產技術落後、產品技術含量低、高負債經營、效益差,銀行從自身利益出發,不願也不敢支持。
2、向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大。這主要是中小企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造成的。在貸款行為中,借款人作為企業的經營者和資金的使用者,對企業的財務信息掌握較全面,而銀行作為貸款人,只能通過財務會計報表了解企業的部分相關狀況。企業借款人為了獲得貸款,往往會在一定程度上誇大自己的優點,縮小甚至掩蓋自己的缺點,其披露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實性相對較差。在其會計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國家對其進行的會計監督有限,銀行等金融機構也不可能要求中小企業普遍接受信息中介機構的審核驗證。而以自主經營、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的金融機構放貸時必然要求建立在風險最小的基礎上,為保障資金的安全性,金融機構難免不願意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
3、向中小企業貸款管理難度大、成本高、收益低。首先,對中小企業而言,一筆貸款業務的貸款額度大小與貸款的管理費用的高低是不成比例的。無論貸款金額的大小,金融機構都要按幾乎相同的程序進行操作,從貸前調查到貸款收回整個過程的管理費用相差無幾,所以對小額貸款的單位管理成本必然會高。而中小企業的貸款一般金額較小,它的管理成本也就高於對大企業的貸款,從而影響了銀行向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此外,中小企業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提供的信息可信度低,金融機構還必須採用其他方法去獲取較全面的真實信息,這也會進一步增加貸款的管理成本。據調查測算,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管理成本遠遠高於大中型企業。因此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不會將中小企業作為首選對象,只有在國家強制或受到某些條件的限制而不能向大企業、大項目貸款時,才會選擇中小企業,這無疑也是形成其貸款難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其他方面原因
1、社會信用環境差。即社會信譽等級低,這也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主要包括:(1)中小企業還債意識差,許多中小企業獲取貸款後,不去積極還貸,而是惡意逃債、賴債、千方百計地拖債,不把還債當作必須履行的義務。(2)法律對債權人債權的保護能力差,法院對判決結果執行不力。債權人在通過法律程序保護自己的權益時,常遇「打贏官司,看不到錢」,還得支付律師費的尷尬。(3)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較多。如在企業轉制期間,有的地方政府默許甚至縱容企業逃廢銀行的債權。這種社會信用環境,破壞了經濟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使履行了經濟合同義務的債權人反而處於被動的地位。如此信譽環境下,各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必然更加謹慎,這自然會增加中小企業融資的難度。
2、缺乏有效的信用擔保體系。向中小企業貸款和提供擔保的風險都高,這是一個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系統性風險,這就需要國家通過一種機制把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風險降到金融機構可接受的程度。對此,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是政府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近年來我國一些地方政府也建立了一批信用擔保機構,但是實際效果並不理想:(1)擔保機構擔保能力低,因為目前我國擔保基金的來源主要是地方財政,而財政投資能力有限,遠遠滿足不了社會的需要。(2)擔保機構為控制風險,都要求申請貸款擔保的客戶提供反擔保,且條件苛刻,並不低於銀行擔保抵押貸款條件,使得信用擔保機構失去本來的意義。中小企業尋求擔保難,也就必然造成融資難。
3、「政策性風險」的存在。近幾年來國家對企業發展採取了「抓大放小」的政策,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地把「放小」理解為放棄中小企業。一些政策和措施在制定時沒有考慮到中小企業的特點,使得銀行對中小企業改革認識不清,導致需求與供給嚴重背離,信貸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無法達到實際的需要量,力度嚴重不夠。
我認為應該制定的策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二、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應對策略
針對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融資中介缺乏、融資工具單一、融資渠道不暢等問題,解決也宜從企業、金融機構和政府三方面入手,既需要中小企業完善企業治理結構,加強與銀行的聯系,也需要國家盡快制定向中小企業貸款的政策,並借鑒國外經驗為中小企業開辟較多的融資渠道。
(一)增強企業自身資金積累,提高企業自有資金率
增強企業自身資金積累,提高企業自有資金率和經營管理水平,以改變企業信貸資信能力,從而改變自身的融資環境。
1、企業應根據市場的變化,對產品進行改良和革新,並不斷加強對新市場的開發,增加銷售收入。
2、應引進先進技術及生產設備,進行技術改造,改善企業生產管理。
3、企業應加強應收賬款的管理,盡快回籠資金增加流動資金。
總之,企業應從多角度出發,擴大收益,增強內部資金積累,使企業走上自有資金良性擴張的道路。只有企業自身環境改善了,生產經營水平提高了,銀行等金融機構才願意向其貸款。
(二)改善並發展商業信用融資
商業信用是中小型企業融資的一種傳統的方式。它屬於短期負債融資,十分方便但不正規,一般是以良好的商業信譽為基礎,並經常運用於業務聯系緊密、關系十分固定的合作企業之間。在現有狀況下,改善並發展商業信用融資體系的辦法有:
1、充分發展企業之間縱向經營紐帶關系,與生產經營的上、下游企業結成鬆散的經營聯盟,並通過這種縱向關系發展商業信用。
2、與外貿中介機構結成緊密關系,如以資本為紐帶的工商貿企業集團或固定的夥伴關系,充分利用商業票據。
(三)建立互利合作的銀企關系
就目前而言,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更多的依賴於銀行等金融機構。因此,城市商業銀行等小金融機構應以服務中小企業為市場定位,全力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當然,中小企業數量眾多、情況復雜、風險大,這就要求信貸工作人員要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在注重「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經營原則的基礎上,構建符合中小企業特點的合理、靈活而高效的服務體系。同時城市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支持不能簡單停留在純粹的資金關繫上,還可以憑借其在信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優勢,為中小企業提供市場信息、財務管理咨詢等中間業務,幫助其解決問題,增強市場競爭力,真正建立互利合作的銀企關系。
(四)進一步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建立和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提升中小企業的信用度,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中小企業發展有穩定、可靠、持久的資金投入,很好地解決其發展中的資金困難問題。當然,作為信用擔保是國際上公認的高風險行業,因此應採取嚴格的措施,識別、防範、控制和分散金融風險。一是提高市場准入條件,對擔保機構、擔保從業人員、注冊資本金等做出嚴格規定。二是建立全社會性的企業信用系統,使得誠信企業能夠獲得社會的認可,在資金取得時享有優先權和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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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信用擔保融資和信貸融資是一個概念么

不是一個概念——信用擔保融資主要由第三方融資機構提供,是一種民間有息貸款;信貸融資是指企業為滿足自身生產經營的需要,同金融機構(主要是銀行)簽定協議,借入一定數額的資金,在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融資方式。
這么說估計你還不明白,前者是擔保公司、小貸公司之類的民間擔保、融資機構,小貸公司所收利息按國家法律規定可超出同期銀行利息的四倍;後者則主要指向銀行申請的融資方式,不牽涉第三方。
希望能幫到你!

⑻ 發改委對企業融資擔保有什麼規定

發改委:嚴禁企業要求或接受政 府為其融資擔保。

通知指出,擬舉借中長期外債企業要統籌考慮匯率、利率、幣種及企業資產負債結構等因素,有效防控外債風險。要規范信息披露,不得披露所在地區財政收支、政府債務數據等可能存在政府信用支持的信息,嚴禁與政府信用掛鉤的誤導性宣傳。有關信用評級機構不得將企業信用與地方政府信用掛鉤。

通知強調,發展改革部門要切實加大事中事後監管力度,財政部門對依法合規承接政府投資項目的企業,應當按規定和批準的預算及時撥付資金,不得拖欠。

來源:網易新聞

⑼ 目前國家對融資擔保公司的政策

目前國家對融資擔保公司的政策如下:
一、積極創新信用擔保機構的設立形式,擴大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
一是自上而下創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國家級信用擔保機構重點對科技含量高、風險大、對國民經濟有較大影響的高科技中小企業提供支持,而地方性擔保機構則對本轄區內的中小企業進行重點扶持。二是不斷創新擔保機構的設立形式,如政府獨資、政府控股和會員制等。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外部監管體系
1、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銀行等部門組成擔保監督委員會,對擔保機構進行監督。擔保機構要規范運作,防範風險,應採取公司制的形式,對目前一時尚難採用公司制的擔保機構,應逐步規范,在條件成熟時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各級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應一律納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並實行市場化運作。各級政府不得指令具體擔保行為,不能幹預具體項目的決策,不得操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具體業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要與財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依照法律、法規對擔保機構進行有效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2、建立信用擔保行業協會,形成行業行為規范,加強行業自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不僅需要政府的監督管理、政策扶持,還需要擔保業協作和自律。協會要依據中小企業擔保的體系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制定行業准則和業務規范,監督擔保機構依法運作。通過培訓、信息融通、信用評估、研討交流等指導擔保機構開展業務。通過行業自律,逐步規范業務操作、行業協作、交流信息,樹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行業的社會公信力。
三、健全再擔保制度,完善風險分散機制
1、逐步建立全國和省級的再擔保機構,對擔保機構開展一般再擔保和強制再擔保業務,有效地分散擔保風險。同時,再擔保機構還可以進行再擔保,即再擔保機構將已承保風險通過再擔保的方式向全國性再擔保公司再次轉保出去,這樣通過多層次轉保,使擔保機構最後承擔的風險被最大限度地轉移。
2、建立政府補償機制,保證擔保機構有穩定的補充資金。中小企業擔保基金規模不能太小,不能過於分散,只有達到一定規模,才能抵禦風險(梅強、譚中明,2002)。政府部門應樹立這樣一種觀念,只要貸款擔保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擔保機構規范操作,不存在人情擔保,那麼政府擔保補償金支出越大,企業獲得的銀行有效貸款就越大,對地方社會經濟的發展越有利。
3、建立貸款銀行、受保企業與擔保機構的共擔風險機制。防止銀行放鬆對借款人的審查,要通過合理的擔保比例來增強銀行的貸款責任。因此,除了確定適當的擔保比例,在貸款銀行與信用擔保機構之間合理分擔風險外,信用擔保機構還應定期審查貸款銀行的擔保貸款業績。同時,還要強化中小企業的風險責任,如強制要求中小企業主要管理者以個人財產提供反擔保品,以此來約束主要管理者的經營行為。
4、開展聯合擔保,分散擔保風險。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對某些擔保額度偏大或異地項目開展聯合擔保,可以分散部分風險,並有利於對項目的監管,增進了機構間交流,實現了共同發展。

⑽ 信用擔保對融資有什麼影響會出現負面影響嗎,比如企業產生對信用擔保的依賴。

信用擔保是指企業在向銀行融通資金過程中,根據合同約定,由依法設立的擔保機構以保證的方式為債務人提供擔保,在債務人不能依約履行債務時,由擔保機構承擔合同約定的償還責任,從而保障銀行債權實現的一種金融支持方式。信用擔保的本質是保障和提升價值實現的人格化的社會物質關系。信用擔保屬於第三方擔保,其基本功能是保障債權實現,促進資金融通和其他生產要素的流通。

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申請人向會員信用機構申請信用擔保申請,做出附加CS條款的承諾,並按要求提供合同等資料;
第二步,審查。會員信用機構進行審查,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申請人身份的真實性;
3、申請人以前年度的信用記錄;
4、申請人財務情況和履約能力;
5、國際信用執業人員認為需要審查的其它事項。
會員信用機構認為不符合擔保條件或認為存在重大風險的,拒絕申請並說明理由。
第三步,簽訂信用擔保合同或信用擔保函。
第四步,向協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