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進行農村金融改革
首先要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就要讓農民能獲得必要的、必須的生產資料,解決好農村發展中的資金難的問題是關鍵的一步。讓窮人獲得信貸支持,讓小商販獲得信貸就可以有更多的機會志願就業。對於農民來說獲得信貸就意味著有機會去購買生產必須的工具以及生活必用品,這就能有效的改善生產力、有效的改善種植和發展多元化的農業經濟,發展好了農業多元化生產後,農民就逐步可以自己積累一點資本金,用於更多的農業發展,這就形成農業的基本轉化和升級,讓這些原來貧困的農民解決好了基本生活後形成一種新的思想活力。連續五年中央一號文件都與「三農」有關,其中強調「農村金融是現代農村經濟的核心」。幾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對「三農」問題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已經形成了共識。但是,如何把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切實解決農村金融中存在的問題,依然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針對長期以來存在的「三農」和中小企業擔保難的問題,我們應該選派敢於創新、心系三農的得力幹部充實基層服務「三農」隊伍。同時,把服務「三農」和縣域經濟確定為農村可持續發展的永恆主題。必須緩解農民「貸款難」的問題,根據農村改革發展需要,需要摸索一條服務「三農」和中小企業的有效途徑,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大、成本高、相對收益低。農村金融與城市金融相比較,仍存在信貸風險成本較高等問題,經營效率還有待提高。
農村金融風險分擔、補償機制不完善。農業是弱勢產業,受自然條件影響較大,農戶家庭經營規模小,財產少。目前,農業政策性保險發展緩慢,貸款基本上沒有保險保障,在銀行向農戶發放貸款後,農業風險又通過農戶貸款傳導並聚集到銀行身上。一旦遭遇自然災害及其它突發事件,不僅農戶的生產生活將遭遇較大困難,銀行也會背上沉重的不良資產包袱。這也導致一些金融機構的基層行不願和不敢做大這塊市場。因此,加快農業政策性保險及建立由政府、民間組織、農戶與銀行、保險等主體之間合理分擔風險的長效機制是下一步農村金融發展的重點之一。 政府在財稅、金融政策上要對農村金融予以優惠。由於金融機構服務「三農」效益較低,又面臨著一定的經營風險,政府必須建立扶持農村金融服務的長效機制。一是盡快落實對農村金融機構的稅收優惠政策。建議對凡是達到一定支農要求的金融機構,都給予所得稅和營業稅優惠,至少使其可享受與農村信用社同等的待遇。二是建立對特定信貸業務的專項扶持政策。建議對產糧大縣糧農貸款、貧困地區的農戶小額貸款給予相應的定向補貼。同時要明確補貼的機制和內容,提高補貼資金的利用效率。三是對涉農貸款佔比高的金融機構,適度調低存款准備金率,鼓勵其增加涉農貸款投放,實行有差別的風險問責、呆賬核銷等監管政策。
要充分依靠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三大農村金融力量,進一步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在加快解決農村金融發展中突出問題的同時,重在最大限度地利用現有的資源和配置,充分發揮農業銀行、郵儲銀行和農信社在農村現有營業網點多、工作人員對農村金融業務相對熟悉等優勢,釋放縣域支行的經營活力。同時加大對農村金融服務的宣傳力度,形成各類金融機構同心協力、分工合作的局面,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金融之路。
總之,政府要加快建設服務中小企業的擔保機制,建議有條件的地區可建立由政府出資或多方籌資符合「三農」發展需要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中心或擔保公司,帶動各種擔保機構的發展;政府要加快農業保險體系的建立和發展,應加強農業保險立法,以法律形式保障農業保險的發展。建議開發農業貸款補償保險品種和發展農業政策性保險,擴大農業政策性保險范圍,增加補貼品種。
B. 農村金融體系的改革
農村金融體系問題研究
[摘要]農村金融問題是近些年理論界、政府及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之一。文章從農村金融機構體系、農村金融市場體系、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農村金融監管體系和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五個方面全面地分析了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中存在的問題,最後有針對性地提出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構建普惠制農村金融,加快農村金融機構改革和職能定位,加強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等政策建議。
[關鍵詞]農村金融機構;農村金融市場;農村金融生態;普惠制農村金融
一、問題的提出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農村金融體系不斷地進行著改革。2004年以來,先後有8個金融文件對農村金融改革進行了部署和安排,分別是2004—2009年每年的中央一號文件,2007年的中央三號文件及2009年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的農村金融改革部分。
農村金融問題也是理論界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嚴瑞珍、劉淑貞(2003)從國有商業銀行從農村的退出的視角分析農村金融體系的重建,宋艷林、劉小玲(2004)和李鋒(2004)從金融抑制的角度分析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重構,周天勇(2004)從「三農」特點人手提出創新農村金融體系,姚翟軍(2006)、李喜梅(2006)基於「金融功能觀」的視角分析如何完善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周立(2005)分析和研究中國農村金融體系發展邏輯,叢丹陽(2005)、王曉雲(2005)從功能定位與戰略調整的角度分析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完善,吳曉靈(2006)從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角度提出如何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溫鐵軍、姜柏林(2007)從把合作金融還給農民的角度提出重構「服務三農的農村金融體系」的建議。除此之外,杜曉山、焦瑾璞、高偉、韓俊、何廣文、吳曉靈等都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構建進行了大量的研究。雖然已取得了一些積極的成效,但到目前為止我國農村金融改革仍然滯後、農村金融體系仍不完善。
二、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金融機構體系不健全
現行農村金融機構體系是以農村信用社為主體,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為輔助,以郵政儲蓄銀行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貸款公司)為補充。這種機構體系總體來看較合理,但各金融機構在產權關系、管理體制、經營機制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
1.農村信用社
一是管理體制不合理。具體表現為:一方面,省級聯社政企合一的性質與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不一致。省級聯社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從而具有企業的性質;同時又是省政府的行業管理機構(正廳級單位),故其具有政企的雙重屬性。從現實運行上看,省級聯社的高級管理人員基本上均由省政府任命,從而形成了省政府的行政權力對其所有者權力的一種「替代」。就這一點而言,這與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不吻合。另一方面,省級聯社與下級聯社之間關系與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股權與控制權的配置相違背。省級聯社與下級聯社的關系主要表現在股權和控制權兩個方面,從股權關系來看,信用社之間是自下而上的持股關系;而從控制權來看,信用社之間是自上而下的控制權。這種制度設計與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股權與控制權的配置相違背。
二是產權制度不健全。具體表現為:一方面,沒有形成「權、責、利相稱」機制。目前入股農信社的社員,入股的目的要麼是為了得到穩定的股金分紅,要麼是為了得到信用社的優惠貸款,但他們並不關心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結構是否真正轉變,而最終風險基本由政府承擔。另一方面,股權結構非農化傾向嚴重。很多地方在農村信用社的增資擴股改革中,對股東既沒有身份要求,也沒有社區范圍限定,法人、職工、國家公職人員持有的股份明顯增加,農民被邊緣化。股權結構的非農化易導致農村信用社經營方向的非農化。
三是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主要表現為農村信用社在形式上具有由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共同構架的「三會」制度構成的法人治理結構,但其法人治理有其「形」無其「神」。由於許多農村信用社所有權虛置,導致社員代表大會流於形式;由於理事會成員素質普遍不高、外部理事特別是企業法人理事和自然人理事的貸款問題、理事會議制度不完善等原因,理事會很難真正執行其作為農村信用社社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和決策監督機構的職能;此外,監事會也沒能真正發揮各項監督作用。
2.中國農業銀行
一是機構大量收縮。自從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確定「各國有商業銀行收縮縣及縣以下機構,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基本策略,農行開始大幅收縮縣及縣以下機構,至2007年初只有60%的網點、51%的員工、42%的存款、35%的貸款分布在縣域范圍內,與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對金融服務需求的不斷增加是背道而馳的。鍾笑寒,湯荔(2005)構建信息模型分析認為,農村金融機構的收縮主要是農業銀行農村機構的收入對農村信貸市場的影響,研究表明:農村信貸市場受到了農村金融機構收縮帶來的負面影響。二是產權主體虛化、法人地位殘缺。國家與農業銀行財產權益缺乏真正的利益關聯,銀行經營者缺乏追逐利益的內在動機,政府對經營者缺乏有效的監督和激勵機制。此外,地方政府對農業銀行的人事、業務經營等方面仍有許多行政干預。
3.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一是經營非效益化傾向嚴重。由於經營觀念陳舊,經營意識淡漠以及地方政府的干預,導致經營中不太注重成本核算,致使業務運行成本較高。二是經營核算考核機制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各項經營管理指標設置的有效性和科學性需要完善和改變。三是風險防範機制不健全,業務管理機制非科學化,內部管理機制不規范,各項規章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嚴格、不徹底。四是內控非剛性,自我約束力不強。五是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活力不足,創新、開拓精神欠缺。六是缺乏現代信息技術支撐。
4.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一是股權結構單一,公司治理結構很難發揮應有的效能。雖然郵政儲蓄銀行已經成立,但是郵政儲蓄銀行由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全資所有。現代公司治理結構是建立在股權透明和股權多元化基礎之上的,而股權結構過於單一將會影響董事會、監事會職能作用的發揮。二是風險管理缺失,表現為風險管理的理念還不到位,對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重視不夠,缺乏實施不同業務、不同地區之間的差異化管理;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嚴重滯後,風險管理所需要的大量業務信息缺失。三是人員素質還偏低。據調查,某市郵儲銀行共有員工667
名,其中:大專以上學歷的共有238名(佔比35.6%),具有中級職稱僅12名(佔比1.8%),這兩項佔比遠低於其它各大商業銀行。
5.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一是數量不足。截至2009年6月末,全國已有118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開業,然而這一數量與農村金融的供求缺口相比還顯得有些不足。二是結算渠道不暢。比如目前絕大多數村鎮銀行的結算渠道不是直接與當地人民銀行對接,而是通過其他的金融機構代理,勢必給人民銀行監測其資金流動帶來困難,也無法控制其流動性風險。三是經營人才匱乏。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由於規模小,工作環境欠佳,難以吸引合格的金融人才。
(二)農村金融市場體系存在缺陷
現行農村金融市場體系以農村信貸市場為主,同時還包括規模較小的農村資本市場和農業保險市場。
1.農村信貸市場
一是農村信用社形成壟斷,農村信貸市場缺乏競爭。由於近些年國有商業銀行的大規模機構收縮,農村信用社逐漸成為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的主體,在農村信貸市場中占據了壟斷地位。如果將「三農」貸款局限於農業、鄉鎮及收購貸款三類,據統計2005年農信社貸款佔50.96%,農發行佔27.84%,農行佔12.97%;其中,農信社貸款占所有農業貸款的8l.78%,鄉鎮貸款的58.52%;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占農戶正式渠道貸款的71.8%。農村信用社壟斷的形成並非農村信貸市場各利益主體激烈競爭的結果,而是由於國有商業銀行紛紛退出農村市場的結果。
二是貸款利率定價不合理。具體表現如下:第一,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利率上限還存在,而在農村地區的商業銀行則已經取消了貸款利率上限,這樣就存在政策歧視問題,也與市場經濟原則不相符合。第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還受到嚴格管制,從而缺乏實行風險定價的機會。
2.農村資本市場
農村資本市場發展滯後。具體表現為農業板塊上市公司占整個市場的比重大大落後於農業在GDP中的比重。比如:2006年我國農業的國內生產總值為2.48萬億元,佔全國C,DP的比例為11.80%,而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國農、林、牧、漁業上市公司的總市值僅為740億元,佔A股市場10.4萬億元市值的比重僅為0.71%。很顯然,資本市場對農業發展的貢獻度遠遠低於農業發展對國民經濟發展的貢獻程度,從而說明資本市場沒有給農業的發展提供足夠的支持。
3.農業保險市場
農業保險市場發展緩慢,其主要表現在農業風險日趨嚴重而農業風險保障卻在減少。據統計,20世紀90年代,我國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額年平均達1747億元,近年來自然災害損失更是呈上升趨勢,2005年我國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甚至高達2042.1億元。然而由於農業保險承保的風險發生的概率高,損失巨大而且覆蓋面廣,因此,保險公司的賠付率也相對更高,追逐利潤的天性使得作為商業公司的保險公司不願過多涉足農村保險。據統計,農業保險承保面占可保面的比由1992年的約5%下降到2004年的不足2%;農業保險賠償金額從1992年的8.1億元下降到2004年的3.0億元。雖然近些年,隨著中央政府及社會各界對農業保險關注度的不斷提升,加之以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為主要內容的政府大力支持,農業保險承保面、保費收入及保險賠償金額都得到了大幅提升,但與農村經濟發展對農業保險的潛在需求相比還有些不足。
(三)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善
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善主要表現為服務范圍過窄、總量不足、品種有限、結構不合理。比如,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雖然近些年業務品種有所增加,但仍然主要是專注於糧棉油流通領域的政策性貸款;農村信用社的業務基本還停留在中國傳統銀行業的存、貸、匯三種基本業務上,近些年銀行業發展的新興業務基本上沒有開展;農村金融供求缺口嚴重,據楊兆廷(2009)測算,從1998~2006年我國農村金融供求缺口從5397.50億元增加到13002.03億元,且仍然還有不斷增大的趨勢。
(四)農村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備
目前,我國雖然己經初步建立起一個分工負責、相對獨立的金融監管體系,但從審慎性風險監管和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來看,至少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缺陷。首先,風險主體缺位,難以實現監管的全面有效。其次,農村金融監管目標錯位,使得外部監管職能難以發揮應有作用。再次,監管理念落後,監管內容陳舊,監管效率低下。我國農村金融監管理念基本上還停留在機構設立、業務審批和合規性檢查階段,而非現代意義上的金融監管。比如現有的農村金融監管組織體系對農村信用社日常經營活動的風險和合規性監管不夠。最後,監管法規標准、監管方式和技術手段不適應市場監管要求。
(五)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欠佳
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一是法律建設不完善,對失信者缺乏有力的懲罰機制;二是有關農村金融的行政和中介機構服務水平不高,而且收費高,「三農」融資成本高,比如客戶在辦理房地產抵押時,有關地產評估和登記的費用達2%~6%。而且金融機構在處置抵押資產時,各項費用也很高;三是農村徵信體系建設嚴重滯後,社會信用服務的市場化程度較低。
三、完善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對策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構建普惠制農村金融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其核心是打破原來只有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才能提供政策性金融的局面,讓所有的農村金融機構開展的支農業務都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稅收等各種優惠政策,並逐步建立普惠制農村金融。普惠制農村金融的構建主要是基於以下理由:由於農村信貸市場的信息不對稱,農村金融需求數額較小、層次較多和農業風險性較高等特點,導致了以效益為生命的農村金融機構的有效金融供給不足;而解決這些問題需要這樣的思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財政實力的不斷增強,出於解決「三農」問題和糧食安全戰略考慮,加大農村經濟發展的政策支持是當前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而農村金融是現代農村經濟的核心,所以當前為了大力發展農村金融、不斷增加農村金融的有效供給,應該逐步構建普惠制農村金融。
(二)加快農村金融機構的改革和職能定位
第一,繼續推進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改變現在僵化的信貸管理體制,其省級機構應合理向下級機構授權授信,發揮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項目和重點企業融資主渠道作用。第二,完善農業發展銀行的經營機制並擴大其業務范圍。農業發展銀行在確保政策性農副產品收購的同時,還應增加對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科研開發與科技推廣的資金投入。第三,改善農村信用社的現行管理體制、健全產權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繼續發揮農村信用社(合作銀行)支農主力軍的作用,堅持為「三農」服務的宗旨不動搖,重點支持農業結構調整和專業戶、專 業村的發展。第四,加強郵政儲蓄銀行的風險管理、完善內控機制、努力提高員工素質,並擴大其業務范圍。郵政儲蓄銀行在試點小額貸款成功的基礎上,逐步開展抵押貸款、保證貸款等業務。第五,加大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試點力度並盡快出台配套措施。
(三)大力發展資本市場
第一,盡快出台推動農業企業步入上市進程的政策。根據「國九條」和「非公36條」的精神,農業主管部門和農業大省的政府部門要出台扶持農業企業上市政策,使企業盡快做大做強,從而帶動一批相關企業的發展。第二,發展農業產業投資基金。投資基金具有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優勢,能較好地滿足創業企業早期的資金需要,對於中小企業的發展能夠發揮重要的作用。在高科技領域和基礎設施領域,我國的風險和產業投資基金已經有了較大的發展。但農業產業往往伴隨著較大的自然風險,對民間資本吸引力較弱,因此,政府需要出台扶持政策,發展民間資本與政府共同參與的農業產業投資基金。
(四)加快推進農業保險的發展
鑒於農業保險成本高、風險大、收益差,為推進農業政策保險的起步,可以通過政府的適當補貼和政策優惠,吸引和鼓勵社會各方力量投資設立農業保險機構。建議中央財政出資建立中央級農業救災保險基金;探索將農村財產險、壽險和農業生產的政策性保險合並經營,用財產險和壽險的盈餘,適當補貼生產保險的不足,實現險種的搭配互補;鼓勵地方政府、農業大企業、社區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個人各出一點資金,各級政府補一點資金的辦法辦保險;對經辦農業政策性保險的保險機構適當減免所得稅;對農業政策性保險實施再保險。在發展政策性保險業務的同時,同樣通過一定的稅收優惠,鼓勵發展投資主體多渠道、經營主體多樣化的農業保險機構,並鼓勵引入外資保險公司開辦農業保險業務。
(五)加強農村金融產品的創新
具體可以在農村金融信貸產品、農村存款業務及農村金融服務方式上實施創新。例如農村金融信貸品種可以進行如下創新。農業銀行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可舉辦「企業+協會+基地+農戶」的「訂單農業」貸款,創辦票據貼現、項目融資、科研貸款、訂單貸款等;農業發展銀行在農村公共事業貸款上,創辦「信用共同體」貸款;農村信用社要在小額貸款和聯保貸款的基礎上,開辦農村公職人員為農戶保證貸款。隨著《物權法》的實施,擴大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以動產和不動產抵(質)押貸款范圍,可創辦倉單質押貸款、灘塗承包經營權和林業資源抵押貸款、農民住房貸款、農民外出務工和回鄉創業貸款等。
(六)加快農村利率市場化改革
一方面要端正思想認識,走出理論誤區。要糾正「農村利率越低越好」、「低利率就是對農民的支持」、「低利率才能讓城鄉人民用得起貸款」等諸如此類的錯誤認識。涉農貸款應在利率覆蓋風險的原則下進行,即借貸利率要能覆蓋貸款業務的全部成本。另一方面應盡快明確在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互助資金組織等領域取消貸款利率的上限規定。
(七)完善農村金融監管體系
一方面,要改進監管理念,完善監管技術,提升監管質量和效率,充實監管力量。另一方面,中央銀行要根據有關金融法律法規,加強對農村金融市場的監管,以維護其良好的運作,並促使農村金融機構建立健全內控制度。
(八)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一是強化法制建設,夯實金融生態的制度基礎。首先,盡快修訂完善《破產法》《刑法》《擔保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惡意逃廢債務的自然人和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責任。其次,在《商業銀行法》的基礎上,針對農村金融發展實際,盡快制定出台《農村合作金融法》等農村金融法律法規。最後,要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大力支持司法公正,保障政府信用,杜絕不應有的行政干預。
二是完善徵信體系,優化金融生態的信用環境。首先,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宣傳、輿論監督等手段,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的正向激勵和逆向懲戒機制。其次,要廣泛開展企業信用評級和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社區、信用戶、信用企業建設,進一步營造重信用、講誠信的社會風氣。再次,要加快對工商、稅務、公安、銀行等部門的信用信息資源聯網步伐,推進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建設,實現社會信用信息資源共享。
C. 如何完善投融資機制,推動企業所有制改革
平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放寬放活社會投資。
科學界定並嚴格控制政府投資范圍,平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放寬放活社會投資,激發民間投資潛力和創新活力。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作用和放大效應,完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將投資管理工作的立足點放到為企業投資活動做好服務上,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實現服務。
打通投融資渠道,拓寬投資項目資金來源,充分挖掘社會資金潛力,讓更多儲蓄轉化為有效投資,有效緩解投資項目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投融資體制改革要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財稅、金融、國有企業等領域改革有機銜接、整體推進,建立上下聯動、橫向協同工作機制,形成改革合力。
(3)農村投融資機制改革擴展閱讀:
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相關要求規定:
1、實行備案制的投資項目,備案機關要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或政務服務大廳,提供快捷備案服務,不得設置任何前置條件。
2、實行核准制的投資項目,政府部門要依託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或政務服務大廳實行並聯核准。精簡投資項目准入階段的相關手續,只保留選址意見、用地(用海)預審以及重特大項目的環評審批作為前置條件。
3、按照並聯辦理、聯合評審的要求,相關部門要協同下放審批許可權,探索建立多評合一、統一評審的新模式。加快推進中介服務市場化進程,打破行業、地區壁壘和部門壟斷,切斷中介服務機構與政府部門間的利益關聯,建立公開透明的中介服務市場。
D. 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內容
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是一項涉及廣泛的系統工程,需要進行深入研究,從多方面加以推進(周小川,2004)。具體包括: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把農村信用社辦成產權清晰、管理科學、約束機制強、財務上可持續發展、堅持商業性原則、主要為「三農」服務的金融機構。繼續完善農村政策性金融服務,明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的職能定位,形成農村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共同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格局。盡快停止對新增郵政儲蓄實行利差補貼政策,並結合郵政儲蓄體制改革,解決存量部分的利差補貼問題。參考有關國家在社區發展與再投資的立法及實際經驗,要求有關存款類金融機構對縣域經濟發展提供必要的信貸支持。發展農業保險、大宗農產品期貨等,分散農村信貸風險。探索建立農村存款保險機制,保障農戶存款與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逐步放開縣及縣以下貸款利率,確保農村金融機構的利差能抵補成本和風險。實事求是地認識民間借貸的作用,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積極探索新的農村金融組織形式和金融產品。
E. 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是
1、1978-1984年主要是普及聯產承包責任制。
改革的起點是從否定一大二公的公社體制開始,把低效率的集體公有、統一經營、統一生產、統購統銷體制,改革為以家庭為單位的聯產承包責任制,即以家庭為市場經營主體,實行上交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體制,從根本上解決了農業生產中的激勵與監督問題。
此外國家還改革了農村價格體制,提高了18種農產品收購價格。農村基本制度的改革,既調動了家庭分散經營的積極性,又體現了集體統一經營的優越性,因此極大地促進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
據統計(以不變價格計算),1978-1984年農業總產出增長率和年均增長率分別為42.2%和75%,是歷史上農業增長最快的時期。計量分析表明,這一時期的農業總產出增長中,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貢獻最大,貢獻率為46。8%,價格體制改革次之。
同期農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農民人均純收入從1137元增長到3976元,名義增長率高達17.5%,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後的實際增長率為15。1%。這一時期,由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廣,農業勞動力逐步從土地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形成了日益龐大的待業群體。
為了吸納農村剩餘勞動力,社隊企業得到迅速發展。國家對社隊企業在經營范圍、經營方式、供銷、貸款、稅收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決策,為社隊企業發展提供了基本政策依據和制度保證。
2、1985-1990年主要是改革農產品流通體制和農村非農產業體制。在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方面,加快了政府調控向市場交易的轉換力度。1991年與1986年相比,農副產品收購價格中,國家定價由17種減少到9種,銷售價格中國家定價由14種減少到7種。
農產品生產價格形成中,計劃定價由1978年的94.4%下降到1990年的25.2%。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帶來了農村經濟的較快發展,據統計,1985-1990年期間,農業產出的年均增長率為47%。
這一時期的另一個巨大成就主要體現在鄉鎮企業的興起與發展上,1984年中央4號文件將社隊企業正式改稱為鄉鎮企業,鄉鎮企業就業人數由5208萬人增加到9546萬人,總產值由170989億元增長到649566億元。
3、1991-1995年農村改革基本停滯,鄉鎮企業處於治理整頓狀態。這一階段,除了1994年國家再一次提高了部分農產品收購價格以外,農村沒有比較有影響的改革措施出台。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帶來的制度效應釋放殆盡,農業發展停滯。這一時期國家對經濟進行了全國性的治理整頓,鄉鎮企業發展勢頭明顯受到抑制,被迫大批次關停並轉。
4、1996-2003年我國開展了農村稅費體制改革,鄉鎮企業發展再掀新高潮。農村稅費改革主要是規范稅費管理,實行稅費統一。截至2003年底,稅費改革的試點省份已擴大到20個,涉及農業人口約6.2億人。這一時期,鄉鎮企業進入全面發展的第二個高潮。
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後,國務院下發了一系列文件,確認發展鄉鎮企業是繁榮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現代化和國民經濟發展的必由之路。這為鄉鎮企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5、2003年至今主要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從2003年開始,政府一方面大幅度增加了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投入和補貼;另一方面,2006年中央政府宣布完全取消農業稅,更為徹底地解除了農民的負擔。
同時,經過市場的優勝劣汰,一些素質偏低的鄉鎮企業破產,多數鄉鎮企業的質量大大提高,與城市正規企業並駕齊驅,繼續發揮著吸納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功能。統計資料顯示,到了2006年鄉鎮企業吸納的勞動力為14680萬人。
總之,發端於農村的經濟體制改革,為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奠定了基礎,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起到了開拓性作用。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基本經驗在於,以保障農民的物質利益和民主權利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市場化改革取向,採取漸進式改革策略,並充分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
改革的成績在於成功邁出了五大步,這五大步都沿著市場體制改革的大方向有所推進和創新,但都尚未完成,各大步之間還沒有統一起來,所以,在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新階段上,還要繼續把改革推進下去。
未來我國農村改革的重點在於,按照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適應農村規模經營的趨勢,消除包干到戶的分散弊病,創新適度統一經營的生產關系;
對包括農村土地制度、糧食流通體制等在內的諸多方面進行全面的綜合改革;對整個農村經濟體制和農村基層政權體制進行配套改革;實現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從根本上改革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體制。
(5)農村投融資機制改革擴展閱讀
總結經濟體制改革的經驗,歸納出導致「中國奇跡」的關鍵要素,對於更好地推進經濟體制改革,推動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1、堅持改革開放的基本國策。黨的十七大指出,改革開放使「我國成功實現了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到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從封閉半封閉到全方位開放的偉大歷史轉折」。
這一轉折使得人們原有的、落後的排斥的計劃經濟觀念得以轉變,使得市場作為資源配置主體的地位得以確立,使得經濟發展的體制和制度得以創新和發展,為市場經濟提供了發展的空間和良好的環境。
首先,改革開放是經濟體制改革的強大動力。在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有的是由發展不充分帶來的,主要是通過加快經濟發展、不斷提高國家的經濟實力來逐步加以解決;有的是由體制機制不完善帶來的,主要是通過深化改革,消除各制約性體制性因素解決。
無論是解決發展還是體制問題都是依靠深化改革來提供強大動力的。其次,對外開放為我國經濟體制的建立提供了外在推動力。一方面高度發達的國際市場經濟關系和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成為國內改革經濟體制、強化競爭機制的外在推動力,推動了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
另一方面開放型經濟同國際市場接軌後,為各類市場的培育和完善提供國際標准,還為國內加快建立相應的各類市場提供外部推力。此外,對外開放開拓了國際市場,為引進外資、學習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提供了平台,為進一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奠定基礎。
2、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基本方針。改革30 年來,我國一直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基本方針,這為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礎。首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為經濟體制改革的實施提供了思想認識基礎。
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要求必須對束縛生產力發展的落後的生產關系進行改革,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產力,這就要求必須對落後的經濟體制進行改革,使其適應生產力的發展。
在改革過程中,在認識方面,我們先後經歷了「 計劃為主、市場為輔」、「有計劃商品經濟」以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等認識層面上的提升。其次,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為經濟體制改革的實施提供了環境基礎。
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要求政府為經濟改革和發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務,要求政府不斷探索經濟改革和發展的新路子、新模式,這些都為經濟體制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環境。
改革30 年來,我國在農業改革、國有企業改革、市場體系建設等方面探索出了很多新的經驗和方法,同時政府對經濟改革的支持和服務也越來越到位,為經濟體制進一步的改革和完善奠定了基礎。
3、堅持多元化改革的思路。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並不是單一領域的改革, 而是多個領域的多個方面的改革。在改革前兩個階段實際上有兩條主線:一是通過所有制方面的改革,調整了所有制結構。
在總的結構上,從過去的單一公有制經濟結構逐漸改變成為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所有制結構。二是通過體制改革和運行機制的轉變,為實行社會主義市場運行機制准備了體制基礎。
對計劃體制、投資體制、財政體制、流通體制、價格體制、分配體制和社會保障制度都進行了以引進市場機制為主要內容的改革。
在深化改革階段(改革的後兩個階段)主要是圍繞所有制結構完善、國有企業改革深化、行政管理的完善、市場體系的完善以及財政、稅收、金融、外匯、計劃和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深化等問題展開。可見,在改革的各個階段都是從多個方面進行改革,而不是單一的一個方面的改革。
4、堅持漸進式的改革模式。漸進式改革是指在根本經濟制度不發生較大變化的情況下,對經濟發展過程中限制或阻礙經濟發展的經濟體制進行逐漸地改革,漸進性則主要表現在從增量改革逐漸向存量改革過渡、從局部改革逐漸到整體性推進和先易後難的變遷進程。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漸進性主要表現在:一是從改革時序安排的漸進性。從農村改革開始,然後擴展到城市;先著力發展比較適應市場經濟的非公有制經濟,而後重點推進國有經濟的改革;先發展商品市場,然後著重發展生產要素市場;
價格改革先調後放,調放結合,並逐步同國際市場價格相聯系;生產、流通、價格等都出現計劃內外雙軌制,然後向市場單軌制過渡;經濟特區、沿海城市改革開放先行一步,逐步向內地推開,實現全方位開放等等。二是在改革推進的方法上漸進性。
先是摸著石頭過河,走一步看一步,然後隨著經驗的積累,逐步實行相互協調、相互配套的整體推進;另外,先易後難,先改革那些比較容易改的領域,最後搞攻堅戰——推進國有企業改革。三是改革步驟的漸進性。
中國的改革是分步進行的,集中於制度革新,例如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對產權進行改革,通過保留剩餘的方式激勵農民;中國的改革過程中更多地採取了試驗的形式,允許部分地區或部門率先改革,成功之後再向全國或全行業擴展,例如經濟特區的建立;
初始條件對於改革方式的選擇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中國採取了由易到難的改革順序,避免出現大的沖擊,保持了社會的穩定。
概括來講,中國漸進式改革的特點是最小化政策貫徹執行的成本,而不是最大限度地提高經濟效率,最小化市場經濟改革的政治阻力,逐步適應不斷變化的經濟環境,採取由易到難的改革順序以試點方式逐步推動改革。
5、堅持體制和制度創新的改革主線。改革開放30 年,通過體制創新和制度創新逐步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掃清了發展障礙。
首先,在改革初期,通過體制建設,打破了計劃經濟體制一統天下的格局,為市場經濟體制建立開辟了空間:一是在整個經濟運行機制和管理體制內部引進市場機制,初步建立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體制基礎;二是以擴大地方自主權為內容的投資體制和財政體制改革建立了市場經濟運行的宏觀體制基礎。
其次,1992 年以後,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開始了由市場化取向改革向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型的轉變,在改革內容上也開始逐步由體制改革轉向制度創新。主要包括通過制度創新推動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核心的微觀基礎的轉型以及以配套改革為內容的宏觀制度的創新等。
其中,總體配套改革方面的制度創新涵蓋財政、稅收、外匯、金融、投資、外貿以及流通體制等各個方面。
第三, 進入21 世紀,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進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階段,這一時期主要是在原來的制度創新的基礎上,繼續完善各項制度,進一步推進所有制結構的完善、行政管理體制的完善、市場體系的完善等。
6、堅持把促進改革、發展與穩定相結合的原則。我國是一個擁有世界上最多人口的發展中國家,改革的目的是不斷增強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不斷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斷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人的全面發展。為此,在改革初始,我國就確定了改革是動力、發展是目的、穩定是前提的基本原則。
在改革過程中始終堅持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把不斷改善人民生活作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的重要結合點,在社會穩定中推進改革發展,通過改革發展促進社會穩定。
30 年成功改革的實踐印證了堅持改革、發展與穩定相結合原則的重要性,離開了改革就不可能實現中國經濟的連續30 年的高速發展,離開發展社會的穩定就失去了載體,離開了穩定改革與發展就失去了基礎。因此,三者相輔相承,共同促進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實施。
F. 農村三變改革十大步驟
「三變」改革: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
1、資源變資產:就是要讓沉睡的資源活起來,也就是要讓「死資源」變成「活資產」。指村集體以集體土地、森林、草地、荒山、灘塗、水域等自然資源性資產和房屋、建設用地(物)、基礎設施等可經營性資產的使用權評估折價變為資產,通過合同或者協議方式,以資本的形式投資入股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享有股份權利。
土地包括:集體土地、農用地(耕地、園地、林地、草地、養殖水面、其他土地等)
建設用地(宅基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公益用地等)
2、資金變股金:讓分散的資金聚起來。就是加大各類資金整合力度,將各級財政投入到農村的生產發展類資金、農業生態修復和治理資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支持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等,量化為村集體或農民持有的股金。
採取集中投入、產業帶動、社會參與、農民受益的方式,集中投入到效益較好的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形成股權,按股份比例分享收益,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變「一次性」投入為「持續性」增收,形成農民穩定增收的長效機制。
鼓勵有技術、懂管理的能人大戶,有頭腦、懂市場的返鄉人才,在家鄉領辦創辦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
資金主要包括5大塊:(生產發展類資金、農村設施建設類資金、生態修復和治理類資金、財政扶貧發展類資金、支持村集體發展類資金)
3、農民變股東,增收的渠道多起來。就是要引導農民自願將個人的資源(包括土地)、資產、資金、技術等,入股到經營主體,成為股權投資人,參與分紅。通過這種辦法,有效轉變農民的投資方式、創業方式、就業方式和增收方式,讓農戶成為產業鏈、資金鏈、供應鏈、價值鏈的參與者和受益人。
十個步驟:
建立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宣傳動員培訓
清查核查資產、明晰產權歸屬、評估資產價值
公開公示結果、接受審查驗收、建立資產台賬
健全管理制度
(6)農村投融資機制改革擴展閱讀
為什麼要實施「三變」改革
解決因資產監管缺位,集體資產流失問題。長期以來,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不清,權能不完整,集體成員權益不明確。
解決集體資產閑置,集體經濟活力不足問題。集體經濟組織主體地位不明確,無法進行正常的市場經營活動。
解決農村權能不健全,城鄉資源要素流轉不暢的問題。集體資產產權權能不完整,無法進行市場化配置。
解決收益分配製度不健全,農民無法分享集體收益問題。集體成員對集體權益不明確,看似人人有份,實則人人無份。
對於貧困人口這個特殊群體,要採取主動的辦法幫助和引導他們參與「三變」,可以通過個人自助變、組織幫助變的形式讓他們參與「三變」改革,達到擺脫貧困的目的。
第一,個人自助變。有土地、有資源、有資金的貧困戶,可以同通過自助入股的形式參與到「三變」中脫貧,這樣的方式,特別要注重加強引導,進村入戶進行宣傳,讓他們認識到「三變」的好處。
第二,組織協助變。這要求各級政府做到「六個優先」:
一是針對土地進不來的問題,對貧困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房產權等進行優先確權,讓他們提前參與「三變」。
二是針對資金進不來的問題,將財政投入到農村的可變資金以集體名義投入到經營主體,產生的收益在集體內部優優先分配給貧困農戶。
三是針對企業進不來的問題,對吸納貧困戶參與「三變」的企業,政府進行優先擔保。
四是針對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對吸納貧困戶入股企業的,銀行優先提供貸款,並建立風險補償。
五是針對貸款貸不了的問題,在產業覆蓋方面優先覆蓋貧困戶。
六是針對貧困戶意識低的問題,優先對他們進行教育引導,讓他們更加真切地了解有關政策,主動參與「三變」。
指農民自願以自有耕地、林地的承包經營權、宅基地的使用權,以及資金(物)、技術等,通過合同或者協議方式,投資入股經營主體,享有股份權利。
參考資料來源:中共洛南縣委組織部-推行「三變」改革的實踐與思考
G. 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是什麼
我以為,當前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是解決好:人、地、錢的問題。
人,即農村勞動力的出路問題,進城農民工如何順利地被城市化所吸收;地,即如何保住18億畝耕地,如何讓農民獲得土地流轉的收益;錢。即如何使金融資源流入農村,如何使農民增收,獲得反哺。這些涉及農地制度改革、農村金融制度、農業基礎設施的投融資制度、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村經濟組織的完善等方面。
以上系個人看法,供參考。
H. 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改革,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對農民來說就是變成了股東,對非農人口來說是多了一項投資渠道。
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的主要做法是將農民原來的土地承包權作為股份入股村(或鎮)集體經濟組織,放棄對土地的使用權,享受村(或鎮)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紅,且這股份可以繼承和轉讓,一些地方還對添人進口和死亡做定期動態調整股份。
I. 投融資體制的三個階段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經歷「目標探索」、「框架構建」、「體制完善」三個階段,取得重大成就,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