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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我國企業融資環境

發布時間: 2021-05-20 12:24:13

A. (簡答題)簡述我國企業融資結構及存在的問題。

摘 要:中小企業日益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中小企業融資難是制約其發展的「瓶頸」問題,本文在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和原因分析的基礎上,借鑒中小企業比較發達國家和地區的較為成功做法,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建議,並對建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模式、內容和意義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建議

統計表明,到目前為止,我國在工商注冊的中小企業已超過800萬家,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成為拉動國民經濟的重要增長點。在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經濟快速增長中,工業新增產值的76%以上是由中小企業創造的。工業總產值、銷售收入、實現利稅、出口總額分別佔全國的60%、57%、40%和60%。由其所提供的就業崗位約佔全國城鎮就業崗位總數的75%,在全國整體經濟中占據大半壁江山.

但由於我國市場機制尚不成熟,中小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困擾,從對我國中小企業比較發達的浙江省部分中小企業管理者所做的調查可看出融資難已經成為經營中的首要難題,成為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適合中小企業的融資體系,已成為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的當務之急。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現狀與原因分析

中小企業自身的特點和我國現行資本市場的游戲規則決定了它很難得到股市融資,加之我國產業、風險投資基金發展緩慢,因此,中小企業資金籌措基本上依賴於銀行的間接融資完成的。自1998年以來,人民銀行採取了一系列旨在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措施,如對金融機構連續下發了兩個《指導意見》,同時進一步擴大了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范圍。然而,中小企業融資環境並未因此而明顯改善,不少中小企業甚至抱怨,他們得到銀行貸款似乎更難了。那麼,這種局面是如何形成的呢?

1.歷史背景 中小企業成分復雜,存在較大的制度性風險。目前我國中小企業主要來源於5種渠道:一是計劃經濟條件下發展起來的國有小企業和集體企業,這部分企業產權不清,機制僵化,經營狀況不佳,大部分有長期的銀行負債,信用記錄不良。二是鄉鎮企業。這部分企業技術檔次低,管理水平低,產品研發能力弱。其資金來源主要是銀行借款、內部積累和集資,一般都有較高的資產負債率。三是一些機關和企業開辦的「三產企業」,因其難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達不到銀行貸款的條件。四是私營和個體企業,我國近期內這類企業如雨後春筍大批涌現。這些企業缺乏嚴格的管理制度,大多是家族企業,財務管理形同虛設,銀行難以掌握其真實的經營狀況。五是近年發展起來的民營高科技企業。這類企業項目風險較大,啟動資金需求大,自身積累難以滿足,銀行又因擔心其項目風險而不敢對其融資。

2.企業自身情況 中小企業自身積累少,經營管理不規范,經營效益低下,銀行由於對其融資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存在著「惜貸」、「懼貸」心理。究其原因:一是中小企業自身積累明顯不足,對外融資需求大。據《上海統計年鑒2002》顯示,2001年,全市中小型企業戶平均年末資產只有1914.29萬元,僅為大型企業的1/55,中小企業平均年產值1741萬元,約為同期大企業的1/34。全市大型工業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為42.67%,中型企業為 55.42%,小企業為56.09%。其二,企業資信等級不夠,根據對江蘇省1100家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年銷售收入500萬以下企業)進行的抽樣調查顯示,截至2002年底,江蘇省規模以下工業企業中3.8%的企業已獲得AA級資信等級,10%的企業獲得A級資信,但尚有股82%的企業未參與評級,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這部分企業事實上產品缺乏市場潛力,技術含量低,或由於其他原因未參與評級,另一方面則是企業不動產及規模指標難以達到信貸准人等級,未能參評。其三,大部分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這些企業普遍都是家族式經營,少數或個別人控制現象嚴重,法人資產與自然人資產沒有嚴格區分,當企業經營發生困難時,抽逃資產的現象時有發生。部分民營企業財務數據不真實,一個企業往往有幾套賬表甚至幾十上百個賬戶,造成銀行與企業間信息嚴重不對稱,難以掌握企業的真實經營情況。而且部分企業在「轉制」過程中逃避銀行債務的現象較普遍。

3.首要原因 在對浙江部分中小企業管理者的調查中,他們把難以提供合格的擔保、抵押品,難找擔保單位作為嚴重製約金融機構對其融資的首要原因。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在於:第一,中小企業自身規模小,資金實力不強,難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找到有實力的擔保單位;第二,抵押擔保手續復雜,費用較高,耗時耗力,企業不堪重負;第三,抵押物流通市場窄小,變現能力弱,進一步加大了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難度。

4.國家政策對中小企業缺乏必要的引導和扶持 首先,國有銀行不願意給中小企業貸款的原因之一是沒錢可賺。國有商業銀行機構龐大,冗員甚多,本身運行成本就高,再加上審貸程序復雜,使得他們幾乎沒有辦法來經辦小額貸款,一辦就虧。對於國有商業銀行來說,無論貸款額大小,其運作成本基本相同。舉例來說,國有商業銀行貸出一筆1億元一年期的貸款,利息收入600萬左右。而貸出一筆10萬元的貸款,利息收入只有6000元。這點利息收入還不足以支付銀行運作成本,難怪國有商業銀行總把眼睛盯在那些大客戶身上。其次,近年來,一些地方把「抓大放小」政策片面理解為放棄中小企業,在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上,沒有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特點,使得銀行對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認識不清,信貸支持力度不夠。

二、完善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建議

(一)政策性融資渠道的建立

在我國現行的企業制度改革和金融體制改革中,政府的角色已經獨立出來,不再以銀行和企業的所有者身份對它們的經營活動進行決策和控制,而是以協調者的身份對市場經濟中諸主體的行為進行調控和引導。目前,政府在「抓大放小」之後對國有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已制定和實施了不少扶持政策,它們的融資問題已得到了較好的解決。然而對於眾多的中小企業,政府亟需推出相應措施,建立中小企業的政策性融資渠道。具體來說,可考慮進行以下操作:

1.建立、完善與中小企業相關的法律、政策體系 相關法律體系的建立應該先於融資體系的建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只有建立並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完善相關法律體系,健康、有序的融資體系才能蓬勃發展。中小企業發達的國家地區的實踐也證明了這點。

日本早在1953年頒布了《信用保證協會法》,為中小企業從民間機構融資實行擔保。為促進信用擔保體系的發展,日本政府於1950年頒布了《小企業信用保險法》,奠定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法律基礎。1958年,日本對《小企業信用保險法》進行了修改,把信用擔保體系和信用保險體系理順,避免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重復。196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基本法》,是日本中小企業發展的綱領性法規,被稱為日本的中小企業憲法。此外還有《中小企業現代化資金助成法》,為中小企業現代化提供資金保證;《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法》等等,形成了相對獨立的較為完善的中小企業法律體系。日本政府還進行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制度建設,其中涉及融資的制度就有新技術企業保險制度,這是一種針對開發一種新技術需要大量資金,但技術產業化存在風險,籌措資金又缺乏抵押品和必要的能力的中小企業,進行資助。當企業在技術開發中出現了事故,產生了損失,這一保險制度就可為其提供補助金額。

我國到目前關於中小企業的法律有《小型企業租賃暫行條例》,《鄉鎮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出售國有小型企業暫行條例》,《鄉鎮企業法》,《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私營企業條例》,《個人獨資企業法》等等。以上這些法律在計劃經濟體制時代和經濟轉軌前期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情況的變化,這些法律法規已經變得與實際情況不相適應了。主要表現在:(1)按照所有制劃分,已經不再適應現實。(2)側重於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色彩。(3)許多法規為國務院或國務院各直屬部委制定,法律效力低且不系統。於2003年1月1日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作為我國中小企業法律的「母法」,初步界定了法律的調整范圍。重新確定了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在我國經濟生活中的地位。該法的第二章(資金支持)對中小企業融資作出了明確的指導。

2.建立政府系統中小企業金融機構 日本在這方面的經驗可供借鑒。日本政府為了發揮中小企業的活力來支撐日本經濟,綜合實施了各種相應政策,其中在資金支持方面設立了完善的政府系統中小企業金融機構,包括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國民金融公庫和工商公會中央金庫,利用財政資金對中小企業進行資金融通。這3家機構分工明確,其中中小企業金融公庫為中小企業振興事業及穩定經營所需的長期資金提供融資,國民金融公庫為小型企業的小額事業所需的資金提供融資,工商公會中央金庫則是具有存貸款、債券外匯等綜合金融機能的金融機構,進行推行中小企業組織化的金融業務。這些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一般利率較低、期限較長、擔保要求較松,其中中小企業金融公庫還依據促進中小企業現代化、調整產業結構、節能、防止公害等特定政策目標提供特別貸款,具有更優惠的利率、期限條件。

針對我國具體情況,建立相應的政府金融支持機構勢在必行。在具體操作上提出以下建議:(1)在形式上,可以設立相應的政策性銀行,也可以委託現有的商業銀行開設此類業務,但要保證貸款專項使用,真正體現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目的。同時,也可考慮設立專項基金,用於中小企業的技術改造、產業結構升級等特定用途。(2)在資金來源上,可以由中央財政撥款,也可以與地方財政共同出資。隨著機構改革的推行和企業效益的好轉,我們的財政收入應能保證這項開支的來源。(3)在融資方式上,要以長期的信貸資金融通為主,也應考慮設立投資性機構。日本的中小企業投資扶持株式會社就是通過承兌中小企業股票、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向中小企業進行投資的政策機構,以充實這些企業的自有資本。這樣,資金支持與資金投入相結合,可以更好地增強中小企業的活力。

3.建立、完善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實施相應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制度 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信用風險較大,銀行不願對它們提供貸款。從根本上解決貸款難、銀行「惜貸」的出路在於建立全國范圍內的信用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二部分的第十八條明確指出國家將會推進信用制度建設,「建立信用信息徵集與評價體系,實現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查詢、交流和共享的社會化。」比如日本就在全國務都道府縣設有信用保證協會,在缺乏信用和擔保能力的中小企業從民間金融機構借貸經營資本時對債務予以保證,並且對信用保證協會保證的債務由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保險金庫進行保險。美國的小企業管理局(SBA)也為中小企業的貸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一般在75萬美元以下,擔保部分不超過90%。

目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散出資,規模過小,許多地方政府按縣區設立擔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幾百萬,大部分企業互助基金規模小,很難得到銀行的信任;資金來源單一,缺乏資金補償機制;缺乏專業隊伍,由於過去專業擔保機構少,近兩年擔保機構擴張迅速,擔保專業人才短缺。

此外還存在著如何合理運用擔保基金,如何減少政府幹預等問題。雖然我國1995年頒布了擔保法,但是該法是規范擔保行為而不是規范擔保機構的,缺少對擔保機構的法律規范。1998年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以來,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分別發布了有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管理辦法,但是主要針對政策性擔保機構,適用范圍比較窄,不夠完善。目前,國內已經有多種形式的擔保機構,因此,迫切需要規范擔保機構的相關法律規定。

4.制定相關的中小企業扶植政策 我國中小企業數量眾多,與人民日常生活聯系密切,是職工就業的主要場所和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在國民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因此,政府必須推行相應的扶植政策,優化中小企業面臨的金融環境,真正搞活中小企業。(1)成立統籌全局的政府管理機構,如美國的SBA、日本的中小企業廳等組織,對束縛中小企業發展的各種因素統一協調解決。在此基礎上,融資困難的狀況自然會得到化解。(2)鼓勵中小企業通過改制和重組優化資產結構,降低其經營風險和信用風險。(3)在稅收上除對新改制的中小企業給以優惠外,也應對中小企業用於開發、改造的投資減免所得稅。(4)鼓勵居民儲蓄部分投向中小企業。

B. 企業籌資的融資環境

企業籌資環境是指影響企業籌資活動的各種因素的集合。企業正常運營只有適應環境變化的要求,才能有所發展,是企業選擇籌資方式的基礎。
企業籌資必須適應環境,如:國家和地區的政治制度、經濟體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隨著改革開放的政策實施,國內政局穩定,經濟日益活躍,中國的產業政策、外匯政策和稅收政策等的日益完善,與國際慣例的逐步接軌,為外資進入中國提供了保證,使我國企業的籌資區域進一步擴大,籌資數額逐年增加,方式也更加多樣;企業經營過程中所面臨的各種經濟條件、經濟特徵、經濟聯系等客觀因素,中國經濟繼續保持平穩、高速的發展勢頭,物價得到有效控制,這一切表明,中國有巨大的市場潛力與發展機會,同時也為國內外大量的游資找到了出路;一個國家和地區的技術水平、技術政策、新產品開發能力以及技術發展的動向等,國家對科技開發力度的加大,對科技人才的有計劃培養,都將為企業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影響企業發展的微觀環境是指直接影響企業生產經營條件和能力的因素,包括行業狀況、競爭者狀況、供應商狀況及其他公眾的狀況,這是確定企業籌資方式的前提。一個良好的銷售網路、及穩定的原材料供應商等微觀環境,將十分有利於企業籌資的順利實現。

C. 我國民營企業融資難及對策

關於有效緩解中小企業
融資難問題的提案
中小企業在我市經濟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截止2010年,全市中小企業(含個體工商)達9.3萬戶,其中企業1.3萬多戶,涉及到農、工、商、運、建、服等行業,從業人員達36萬人,佔全市就業人數的70.5%,實現增加值433億元,佔全市增加值66.54%,成為全市吸納就業、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主力軍。
但是,我市中小企業總體以勞動密集型產業居多,競爭十分激烈,企業利潤留存極為有限,自我積累嚴重不足,特別是今年以來,由於緊縮的貨幣政策,使「先天不足」的我市中小企業更加「雪上加霜」,普遍感到流動資金周轉困難,資金鏈斷裂,出現了停產、半停產現象,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亟待解決。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原因
(一)中小企業自身內部原因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
1、中小企業經營風險大、銀行借貸風險高。我市的中小企業大多為勞動密集型產業,企業的規模相對較小、科技含量不高、管理水平低下,很少有自主創新,大多是跟隨和模仿,打的都是價格戰,在產業鏈中處於下游。這就使得中小企業在經濟一體化的今天面臨的競爭日益激烈、風險不斷加大。大多數中小企業的行業壁壘都比較低、缺乏技術含量,對資金的要求也不高,創業者大多為農民出身,整體素質不高,這就使得中小企業在同類產品中存在著殘酷的價格競爭。這種競爭浪費了巨大的資源,並且使得中小企業的產品品種單一、質量低下,難以做出品牌,走自主創新之路,這就使得銀行面臨的借貸風險比較高,更加深了中小企業融資的難度,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
2、中小企業信用等級低。我市中小企業普遍信用等級低下。信用是一種資源,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在市場經濟中,信用己成為市場交易的基本准則,而現在許多地區都沒有具體的規范中小企業信用的法律或法規。因此導致一些中小企業信用狀況不良,這些問題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我市中小企業的信用形象,使得銀行惜貸。
3、中小企業財務信息可信程度低。中小企業相對於管理比較規范的大企業來說,財務制度不健全、會計信息不真實,更有甚者存在兩本賬。由於中小企業的交易靈活、有些時候不需要發票及轉賬,因此賬務信息難以控制,又由於我國的稅務監督力度不夠,也給中小企業會計信息不真實提供了便利。中小企業大多為民營家族式的中小企業,這就使得會計信息造假在組織上得以保障。並且會計信息的造假成本非常之低,以至於很少有企業因此而受到政府部門的重罰。銀行的金融機構在向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支持時,為了降低其信貸風險,往往要求中小企業進行抵押貸款,這樣就限制了中小企業的發展。那些信譽良好、經營正規的中小企業也不能獲得與大企業一樣的待遇,融資遭遇瓶頸,有時則不得不通過民間融資。
4、中小企業的管理水平相對低下。中小企業管理一般都存在家族式、經驗式管理,粗放經營和用人為親等現象比較突出,經營者往往無暇顧及企業的長遠發展及規劃。
(二)金融創新不足直接制約了中小企業融資。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不夠,從表面看是銀行受信貸經營機制的約束,存在慎貸、惜貸傾向,而深層原因是受信貸規模、信貸投向、資金的安全性與盈利性、績效考核標准等影響。一是信貸政策不配套。銀行經營堅持風險平衡原則,在目前受信貸規模的限制,可供信貸資金已十分緊張,銀行信貸投向的基本原則是「抓大放小」,考慮是資金的安全性與盈利性,加上銀行業的績效考核標准單一,只將安全性和盈利性作為績效考核的主要指標,在這種情況下,銀行當然會首選生產經營穩定、利潤有保證的大中型企業,而對那些有發展潛力,但要冒一定風險的微小企業支持力度自然減弱。二是貸款擔保方式不靈活,創新不足。擔保是銀行為防止信息不對稱與道德風險,保障信貸資產安全性的手段,也是銀行進行商業化運作的客觀要求。但在目前中小企業普遍難以達到擔保條件的情況下,銀行缺乏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三是商業化的經營機制客觀上制約了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入。銀行普遍實行「集中管理,集約經營」,信貸權集中上收,基層行的授信額度減少,申報環節增加,審批時間延長。推行貸款責任人和終身追究制度,基層信貸人員開發中小企業客戶積極性不高。四是缺乏中小企業信用評估標准。對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評定主要以大企業的標准和指標作為參照,還沒有建立起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評級制度。
(三)政策執行不到位是中小企業融資難關鍵。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國家和省已經出台了一系列相關政策,但由於絕大部分政策都是粗線條的,而中小企業的融資矛盾是復雜的,再加上具體各級執行者對政策理解的偏差或行為上的不主動,使政策執行難以到位。
二、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和建議
中小企業融資難不是單方面的因素影響,而是多方面的系統因素影響,因此,需要政府、企業、銀行及社會各方面協調配合,採取積極措施,共同化解。

(一)中小企業要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和信用觀念。自我發展能力和信用觀念是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最終解決融資難問題的根本出路。中小企業要通過改善經營管理,增加經濟效益,改進生產技術,提高企業核心競爭能力和持續發展能力,逐步增強對信貸資金的吸引力。要認識到誠實守信是增加中小企業貸款,融洽銀企關系最好的辦法,堅持誠信守信,提高資信度,依靠良好的信用、真實的信息贏得銀行的信任和支持。

(二)金融機構要改善金融服務,加大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首先,確保所有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企業貸款的平均增長速度不能低於整個銀行業的貸款平均增長速度。對小企業貸款的增長實行單獨的考核。其次,所有商業銀行要設立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專營性機構,並實行獨立核算,獨立審批,獨立激勵。第三,商業銀行切實建立支持小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六項機制」 包括:風險定價的機制、獨立核算的機制、高效審批的機制、激勵約束機制、專門的人員培訓和違約信息的通報機制。以確保小企業金融服務在可持續的基礎上發展。第四,落實授信盡職指引和風險補償。只要銀行按規定做了信貸的審核管理,做了貸前的企業經營財務的盡職調查後發放貸款,由於市場或者其他突發因素造成的貸款不能及時償還,銀監部門對經辦人可免於追究責任,政府部門要建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給予一定比例風險補償,解除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後顧之憂。第五,放寬抵押資產的范圍。推廣採用企業無形資產、股權、項目權益、商業匯票、應收賬款等多種抵押方式,積極探索解決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和抵押制度。第六,發展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貿易融資。對企業在真實貿易背景下的交易過程中的存貨、應收款項、預付帳款等可向銀行申請融資,比如出口信用證打包貸款、出口押匯、存貨質押、應收帳款質押等。
(三)政府部門要大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建設。政府應在信息供給、改進服務、創造環境等方面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支持,大力宣傳信用觀念,重塑社會信用秩序,優化社會信用環境。建立中小企業的信用體制和服務體系,向企業提供技術開發、人才培訓、信息咨詢等方面的服務,提高中小企業的綜合素質。建立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平台,公開不良信用記錄,逐步實現中小企業信用監督的社會化。加強法制建設,嚴厲打擊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為創造良好的信用環境提供法律保障。

(四)進一步培育和完善信用擔保市場。建立和完善擔保機構的行業准入、風險控制和損失補償機制。增加對擔保公司的資金投入,提升其擔保能力。鼓勵建立多層次、多形式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鼓勵民間資本或有條件的企業投資創辦民營擔保機構,政策上給予扶持。鼓勵中小企業聯合出資,建立聯保、互保性質的擔保機構,降低銀行的貸款風險。加強對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監管。
(五)建立健全社會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包括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產權交易、信用評級、審計服務等旨在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介組織。加強對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內控制度、財務規劃等方面的輔導培訓,為中小企業發展培訓人才。建立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評估體系,有效規范中小企業信用評估和中介機構的徵信行為。

D. 加強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力度的建議

要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就必須內外結合,強化中小企業自身建設,建立信用體系,拓寬融資渠道,發展健全擔保體系,營造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中小企業經營績效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管理的規范程度與管理效率,規范中小企業的管理,健全財務制度,避免財務信息失真,提高運營效率,從競爭力上做「文章」,練好內功,保證自身持續發展。

要在中小企業和銀行等金融機構之間建立真正的信用關系,需要建立中小企業評級體系和社會徵信系統,使中小企業經營者認識到信用的重要性,通過降低金銀行的信息獲取成本和信貸風險,才能真正激發銀行的積極性。

一方面,降低資本市場的准入門檻,如建立「創業板」,為那些有技術、有市場、缺資金的中小企業創造直接融資條件。另一方面,可以鼓勵或者組織同一產業鏈上的中小企業發行「組合債」,分散風險。同時,要大力發展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鼓勵產業投資基金的建立,在資金來源、組織形式上給予支持和指導。

按照國家「一體兩翼三層」的指導思想,建立由地市、省、國家三級機構分層次組成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擔保業務以地市為主,再擔保業務以省、國家為主,創造公平競爭環境,鼓勵商業擔保公司參與其中,充分發揮政府和社會資本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中的作用,建立風險擔保基金和再擔保基金,以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和擔保機構的正常運行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