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縣級融資平台(建投公司和產業集聚區投資公司)在目前經濟下行的狀況下何去何從,還有明年1月以後歸屬問
2014年,尉氏縣產業集聚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省、市以及縣委、縣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促進產業集聚區快速發展的政策、措施,大力開展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不斷壯大企業規模,積極推進產城結合,進一步加快基礎設施步伐,強力推進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產業集聚區經濟保持良好的發展態勢。
一、2014年工作回顧
(一)主要經濟指標平穩增長。
201433.1%年尉氏縣產業集聚區實現主營業務收入526.7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3.5%;稅收收入7.6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5.2%;從業人員6.8萬人,比上年同期增長15%;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26.6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63尉氏縣產業集聚區有紡織服裝和農副產品加工兩大主導產業。紡織服裝企業由2009年的29家發展到家,農副產品加工企業達79家,這兩個產業產值均突破100億,利稅均突破了10個億。
(二)招商引資成效顯著。
緊緊圍繞紡織服裝和農副產品加工兩大主導產業,同時依託橡膠製品、有色金屬、電子信息及航空港等產業優勢,制訂了《2014年重點產業大招商工作實施方案》,組建了9個招商團,積極開展委託招商、親情招商、以商招商,大力承接東南沿海地區產業轉移,著力引進一批提升優勢產業層次水平的大項目,好項目,加快培育壯大產業集群。今年共接洽項目16個,簽約落地項目9個,在建億元以上項目5個。
(三)涉企服務持續優化。
今年前三季度以來,我們按照「零阻礙」服務工作的要求,堅持首席代辦制、企業聯系制、項目分包制,為入駐企業提供「保姆式」服務。積極開展「半月一匯報、一月一評比」活動,積極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強力助推在建企業加快建設,規范投產企業的生產建設行為,促進入園企業健康發展。同時,多次召開企業用工協調會,組織企業和轄區村莊勞動力對接,幫助企業解決用工1000多人次。
(四)投融資平台建設加快推進。
依託金財投資有限公司,進一步深化BT模式,盤活產業集聚區存量資產和優質資產,加快推進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同時,加強銀企合作,加大銀行融資力度,今年以來,通過銀企對接,已為企業融資3.2億元,有效緩解了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融資困難,發展建設資金不足。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不足,配套服務難度大,無法滿足產業集聚區建設發展的資金需求;受多種因素制約,企業融資困難現象普遍存在,多數企業加快發展急需大量資金。
(二)缺乏大項目儲備。今年以來,尉氏縣產業集聚區雖然有40多個新開工項目,但投資規模較小,龍頭帶動作用還不強,對投資增長缺乏支撐作用。
(三)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受宏觀經濟影響,部分工業企業也遇到一些困難和問題。如訂單減少、生產不足,出口下滑等問題。
三、2015年工作打算
(一)抓好經濟運行。加強經濟運行調控力度,重點加大對重點龍頭企業的幫扶,促進企業擴大生產或技改擴能,進一步壯大工業經濟總量。同時,抓好投資項目上報和「四上」企業入庫工作。
(二)加強銀企合作。積極搭建銀企合作平台,為企業融資提供全方位的服務。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拓寬融資渠道,充分挖掘、合理利用民間資本,緩解產業集聚區建設的資金壓力。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對有投資意向的企業,將根據有關政策給予最大限度的優惠。實行稅費優惠政策,對成長性較好的小型服務企業,在稅收減免、財政補貼等方面給予更大的扶持,促進服務業更快更好地發展。
(四)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強化工作措施,按照「零阻礙」服務的要求,為企業的開工與建設做好各種服務工作,加快推進騰飛鞋業城等在建項目建設,促其早建成早投產。同時,加快推進基礎設施建設。
(五)強化服務運行機制。大力推行項目入駐聯審聯批、領導分包、跟蹤服務等工作措施,與客商零距離接觸,不斷提高工作效能,不斷優化發展環境,不斷增強服務意識,增強集聚區的吸引力,不斷提高客商和項目建設單位的滿意度。
(六)嚴把項目入駐,依法拆除高污染、高耗能項目。嚴格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和集聚區發展規劃,對於不符合產業政策、不符合環評要求的項目,堅決拒之門外;對於符合產業政策、科技含量高、產品附加值高的項目,提供優惠政策鼓勵發展。在項目入駐前嚴把環評觀,所有進入集聚區企業必須通過市級以上的環評審批。同時,對集聚區內高污染、高耗能項目逐步遷出。
㈡ 為什麼區級政府要成立投融資平台
1、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可以較有效地配置資源,促進經濟增長
一方面,政府利用其信用平台,提高政府資源的整合和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在競爭日趨激烈和貸款風險較大的背景下,銀行也願意貸款給具有政府背景的投融資平台公司,以降低金融風險。近年來,中國經濟增長率之所以保持較高水平,地方投融資平台公司功不可沒。由於中國東、中、西部經濟發展不平衡,東部產業要轉型升級,中、西部渴望承接東部產業轉移,投融資平台公司對交通和城建的巨量資金投入,有力地促進了中國的產業轉移,有利於中國經濟的均衡發展。
2、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大大加快了城鎮化進程
投融資平台公司所籌集的資金,大部分用於城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可以肯定地說,沒有地方投融資平台公司,就沒有這些年來中國城市面貌的日新月異。城鎮化的大發展,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了長期堅實的基礎,為工業化創造了需求源泉,也為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拓展了空間。
3、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促進了民生改善
依託投融資平台公司,地方政府籌集了大量的資金,其中的相當部分投入了廉租房、公租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項目,一部分資金投入了公立醫院設施、教育基礎設施、文化體育基礎設施和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還有一部分資金投入了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垃圾焚燒廠(填埋場)、水環境治理工程建設等。這些項目的建設和投入使用,有效地改善了民生,受到了人民群眾的歡迎。
4、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還有利於拉動民間投資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是政府性企業,具有法人資格,可以通過發行信託資金計劃和公司債券、聯合投資等方式吸引民間資本進入,充分發揮民間資本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工程建設的作用,實現短期政策調控與利用民間資本長期機制的較好結合。
㈢ 融資平台有哪幾類
有地方融資平台和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地方融資平台就是指地方政府發起設立,通過劃撥土地、股權、規費、國債等資產,迅速包裝出一個資產和現金流均可達融資標準的公司,必要時再輔之以財政補貼作為還款承諾,以實現承接各路資金的目的,進而將資金運用於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等肥瘠不一的項目。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是指各級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資為主要經營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類型的城市建設投資、城建開發、城建資產公司等企業(事)業法人機構,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

(3)該區主動對接市級融資平台擴展閱讀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融資租賃,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著十分明顯的作用。融資租賃有直接購買租賃、售出後回租以及杠桿租賃。
此外,還有租賃與補償貿易相結合、租賃與加工裝配相結合、租賃與包銷相結合等多種租賃形式。融資租賃業務為企業技術改造開辟了一條新的融資渠道,採取融資融物相結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產設備和技術的引進速度,還可以節約資金使用,提高資金利用率。
㈣ 請問偽造市財政局的財政承諾函件進行融資,個人將該文件交予政府平台公司轉交給資金方進行貸款融資,
百萬級詐騙 20年
㈤ 實現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轉型的前提條件是什麼
第一類融資平台公司是政府建設項目的責任主體,名義上是公司法人,實際為事業體制,隸屬於政府某一職能部門,較多採用「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組織結構。
第二類融資平台公司,通過土地運作、儲備、開發及國有資產劃撥,整合了一定的社會資源,主營業務集中於各類園區土地一級開發、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以及其他衍生資源。
第三類融資平台公司,隨著開發業務發展及管理成熟,路橋等市政建設、環境保護和水電氣公交等民生產品供應等更多的資源被劃入成為子公司,多元業務板塊逐漸形成母子架構,主營業務重心也逐漸由總部下移至子公司。同時,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積累一定的融資渠道和投資管理能力,但主營業務發展仍呈現自發性與被動性,缺乏戰略層面的業務整合和市場化運作的能力。
第四類融資平台公司,對公益性項目、經營性項目和准經營性項目開始建立區分機制,形成幾大核心業務板塊,總部管控能力有所加強,主要負責戰略投資、產業監控、資源整合、人才培育與服務支持。這類公司各業務板塊分別由不同的子集團進行專業化經營管理,已經積累了一定的融投資運作經驗,但對政府信用資源和銀行系統性融資的依賴度仍然較高。
㈥ 我今年十七歲 因急需用錢 家裡打錢不方便 變從網上找了一家借貸公司 他們讓我打了一千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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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配套文件
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0〕4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抓緊清理核實並妥善處理融資平台公司債務
清理核實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是規范管理的前提。納入此次清理核實范圍的融資平台公司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包括各類綜合性投資公司,如建設投資公司、建設開發公司、投資開發公司、投資控股公司、投資發展公司、投資集團公司、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等,以及行業性投資公司,如交通投資公司等。
清理核實的債務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融資平台公司通過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債務。
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經清理核實後按以下原則分類: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項目本身有穩定經營性收入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的債務;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非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的債務。
《通知》中「公益性項目」是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不以盈利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過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府投資項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礎設施項目,以及公共衛生、基礎科研、義務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
《通知》中「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是指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舉借,根據協議約定、項目性質或相關政策規定確定,償債資金70%以上(含70%)來源於一般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算外收入等財政性資金的債務。上述財政性資金暫不包括已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因承擔政府公益性項目建設獲得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返還、車輛通行費等專項收費收入。
《通知》中「在建項目」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經相關投資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完成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並已開工建設的項目。為避免損失浪費,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應當妥善安排在建項目的後續資金。「對還款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的公益性在建項目,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不得再繼續通過融資平台公司融資」中的「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是指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15號)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可以融資的項目,以及經國務院核准或審批的重大項目,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項目等,可暫繼續執行既定融資計劃。
《通知》中「信貸審慎管理規定」是指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發布的相關信貸政策與管理規定及銀行自身信貸管理要求,如《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9年第2號)、《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1號)、《項目融資業務指引》(銀監發〔2009〕71號)等。
《通知》中「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地方政府要盡快進行清理,妥善處置」,是指地方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境保護政策、信貸審慎管理規定及宏觀調控政策等要求,對相關項目採取整改、終止等措施,妥善處置。對於整改後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銀行不得再發放新的貸款。如果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風險緩釋措施不到位,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採取足額追加抵質押等措施,否則銀行不能追加貸款。
《通知》中「逐包打開」是指要將貸款包內的每筆貸款一一對應到合格的項目,甄別貸款包的潛在風險,確實存在合規性問題和風險問題的,要採取相應保全措施。
《通知》中「逐筆核對」是指對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進行逐筆核實查對,從借款主體、擔保主體、貸款管理等方面查找貸款存在的風險和問題。
《通知》中「重新評估」是指重新評估貸款對應的項目的合規性和可行性,項目的效益性以及還款來源的充足性和持續性,項目資本金的可靠性,項目融資需求的合理性,項目資金使用的真實性等方面存在的風險和問題,確保項目債務水平與還款水平相匹配。
《通知》中「整改保全」是指針對自查發現的風險和問題,在制度建設、項目合規性、貸款管理、操作流程、還款來源、抵押擔保等方面採取的整改保全措施。按照「規范退出、保全分離」的原則,對於清理規范後自身具有穩定的經營性現金流,能夠全額償還貸款本息且符合一般商業公司經營性質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應將該類公司的貸款整體納入一般公司類貸款進行管理;對於清理規范後自身具有一定的經營性現金流,能夠部分償還貸款本息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應採取補充完善合同手續、增加新的借款主體和擔保主體等整改保全措施,強化還款約束,將其中規范後滿足一般公司類貸款條件的貸款從融資平台公司貸款中剝離,納入一般公司類貸款管理。
二、關於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
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時,對於其他兼有不同類型融資功能的融資平台公司,包括為政府投資項目(含公益性項目)融資而組建,不承擔具體項目建設、項目經營管理職能,且與下屬子公司僅是股權關系的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等類型的融資平台公司,也要按照規定原則進行清理規范。
《通知》中「承擔有穩定經營性收入的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債務」,是指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舉借,且償債資金70%以上(含70%)來源於公司自身收益。融資平台公司自身收益除項目本身經營性收益外,還包括已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土地的出讓金收入和車輛通行費等其他經營性收入。
《通知》中「今後地方政府確需設立融資平台公司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足額注入資本金,學校、醫院、公園等公益性資產不得作為資本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今後」是指2010年7月1日以後(含7月1日);「公益性資產」,是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且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或不宜變現的資產,如學校、醫院、公園、廣場、黨政機關及經費補助事業單位辦公樓等,以及市政道路、水利設施、非收費管網設施等不能帶來經營性收入的基礎設施等。
三、關於加強對融資平台公司的融資管理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的信貸管理
融資平台公司融資和擔保要嚴格執行《通知》中相關規定。經清理整合後保留的融資平台公司,其融資行為必須規范。《通知》中「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須落實到項目,以項目法人公司作為承貸主體」的規定,是指貸款資金應用於項目本身,承貸主體應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市場主體。《通知》中「凡沒有穩定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的,不得發放貸款」,是指對於自身沒有穩定經營性現金流或者沒有可靠償債資金來源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業金融機構等不得發放貸款。
銀行業金融機構等要嚴格規范信貸管理,切實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項目貸款審查流程、程序、授權授信等要嚴格按照商業貸款審查標准,不得放鬆信貸管理條件。《通知》中「向融資平台公司新發貸款要直接對應項目,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項目資本金的規定」的「項目」是指要符合《通知》第一部分所要求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境保護政策、信貸審慎管理規定及宏觀調控政策等要求的項目」。
四、關於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
《通知》明確,地方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台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對於融資平台公司的新增債務,地方政府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如果債務人無法償還全部債務,債權人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通知》中「直接、間接形式為融資平台公司提供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種形式:為融資平台公司融資行為出具擔保函;承諾在融資平台公司償債出現困難時,給予流動性支持,提供臨時性償債資金;承諾當融資平台公司不能償付債務時,承擔部分償債責任;承諾將融資平台公司的償債資金安排納入政府預算。
五、關於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監會派出機構等,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協調機制,配備專職人員,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指導監督。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要於2010年10月31日前將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清理核實情況報告報送財政部,抄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報告應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包括以下內容:本次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清理核實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債務核實情況(包括債務總量、分類、分級等情況);特殊事項及說明;問題及政策建議等。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於2010年12月31日前上報國務院的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落實情況報告應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包括以下內容:組織實施情況;債務總量、分類、分級等情況;在建項目後續資金安排情況;規范管理的具體措施及效果;特殊事項及說明;問題及政策建議等。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 銀監會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