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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科技企業融資

發布時間: 2021-03-20 13:17:32

Ⅰ 科技型企業和非科技型企業融資上的區別

科技型企業和非科技型企業在融資的方式上區別不大,相對來說科技型企業在政策上扶持會更多些,投資機構也會更關注。

Ⅱ 科技項目融資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一樣嗎

你還有資料嗎?我正需要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的資料,能不能發給我一下[email protected],謝謝

Ⅲ 科技型企業如何融資

科技型企業要注意的是首先必須立項!立項後當地一般都有一些政策或資金扶持,然後拿著立項報告去銀行貸款或向風投融資都會容易的多,因為立項就確認了你們的高科技企業和高科技項目的身份。我們就剛剛完成1000萬的貸款和政府100畝土地的扶持性劃撥。
對了,還要提醒樓主一下,在我們這里,高科技企業必須在企業注冊後一年內申請完成,否則過期不予受理。不知道你們那裡情況如何,請千萬不要錯過時間,盡快去當地發改委和科技局進行全面立項咨詢,每個地方的程序可能會有一些差異,我就不多羅嗦了。

Ⅳ 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模式現狀

(一)高新技術企業存在很大的信貸風險

高新技術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主要面對的風險有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技術風險是指由於企業所應用或擬採用技術的不確定性以及技術與經濟互動過程的不確定所引起的收益與損失的不確定性。企業所應用的技術與經濟活動過程的互動所引起的損益是不確定的,因此高新技術企業存在較高的技術風險。而市場風險則是指在高新技術企業的市場實現環節中,由於市場的不確定性而給企業帶來的收益與損失的不確定性。高新技術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再投入市場的過程中,存在不能完全了解市場的需求情況及消費者購買力程度等因素,因此存在較高市場風險。較高的技術風險與市場風險增加了高新技術企業潛在的信貸風險,使其有較高的融資風險。

(二)高新技術企業的內源融資能力較差

內源融資來源包括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和折舊計提。目前高新技術企業的盈利能力較差,導致資金流入較少,從而使得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相對較少;固定資產折舊率政策的不合理導致折舊計提的少,從而導致企業內源融資能力較差。

(三)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渠道單一

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渠道單一,嚴重依賴銀行間接融資,而銀行貸款程序復雜、手續繁瑣、擔保要求嚴格,無形中提高了高新技術企業的貸款門檻。高新技術企業要想從銀行貸到款,在自身擔保物不足的情況下就只能求助於擔保機構,擔保機構出於自身利益和風險的考慮,也不願意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擔保,或者即使提供擔保也規定了較高的擔保賠付率,甚至高達100%,這也就更加大了高新技術企業融資的負擔。高新技術企業的成熟期,融資結構較合理,但考慮到企業的性質和特點,負債率仍然較高。該階段企業經營業績穩定,資產收益率高,資產規模較大,可抵押的資產越來越多。例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7-09年的資產負債率分別為0.84、0.82、0.91,且短期負債的比重都在0.95以上,而該行業的近一期的平均負債率僅為0.36,高額的負債成本加之金融危機的影響,使企業幾乎連年虧損約1.18億,08年只盈利0.1億,09年又虧損1.45億,如果不及時調整融資結構和加強公司管理,企業將面臨嚴重的風險。

(四)企業契約的不完備性與股權結構的不合理性

企業契約是其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特別合約,具有不完備性。當今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股權分置現象嚴重,雖然今年來國家對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問題進行了改革,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股權結構依然存在不合理之處。具體表現為:一是股權分置較為嚴重,經過改革後雖有成效,但與發達國家的股權分置情況相比,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現象依然很嚴重。二是股權集中程度過高,過高的股權集中度可能導致小股東利益受到大股東的侵害。大股東們控制董事會與管理決策的權力也隨之增大,導致企業決策的不公平性。股權結構的不合理和契約的不完備性導致大股東處於控股地位,經常通過董事會、授意接管等治理機制控制整個上市公司的融資決策,採取以股權為主的融資方式。

(五)經營風險和獲利期限長是高新技術企業自主創新的一大障礙

高新技術企業的自主創新活動很難開展是因為其風險大,周期長,資金來源量少,管理太難,相對於國外來說,國外企業見效快,也說明了高新技術企業創新活動是高風險的。

(六)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夠明顯

政府支持力度不大。雖然我國已經加大了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投入和科技支持力度,但由於科技開發周期較長、風險較大,也使政府難以承受,我國政府目前還沒有形成規模的專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專項發展基金,政府的支持相當有限,以政府引導建立的信用擔保體系並不完善,沒有真正的發揮其作用,沒有為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提供便利的融資通道。

Ⅳ 高新科技園區企業融資方式有哪些

融資方式,即企業融資的渠道。它可以分為兩類: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
債務性融資包括銀行貸款、發行債券和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後者主要指股票融資。債務性融資構成負債,企業要按期償還約定的本息,債權人一般不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對資金的運用也沒有決策權。
債務融資可分為營運資本融資與資本性支出融資,其優點是借入資金並在有還款能力的適當時候償還給債權人。債務融資的主要渠道有朋友、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營運資本負債融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一般是借入短期負債,購買存貨支付應付賬款,如果特許人必須通過增加存貨和給員工加薪來實現更高的銷售和利潤,這種融資方式往往就十分合適和必要。
營運資本負債融資一般是從銀行貸款、商業信用社或信用合作社獲得,它是短期的。資本性支出融資(土地、建築、設備及固定資產),是通過簽訂長期債務合同獲得。在特許企業啟動市場擴張或重組時,尤其要進行資本性支出融資。資本性支出融資的主要渠道有商業銀行、風險資本、製造商、壽險公司及其他商業貸款人。債務融資通常有銀行貸款、股票融資、債ā融資及融資租賃等方式。較適合目前國內特許企業進行債務融資的是銀行定期(質押)貸款和融資租賃。特許人可根據種類和要求的不同,來取得改善經營或拓展市場所需的資金。
1.銀行定期貸款
銀行是特許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可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其中,定期(質押)貸款是銀行與特許人簽定的一種正式合同,約定特許人在特定時期(貸款期限)內使用一定量的資本(本金)並支付既定比例的利息。這種貸款一般要求按月歸還部分本金和利息,或允許採用貸款償還方式付款,即貸款期間僅償還部分本金,到期時償還一筆金額較大的貸款。通常,這種貸款一般要求提供抵押物(土地、建築不動產、設備或其它固定資產),如果特許人不能按規定還貸,銀行將沒收這些抵押物。
2.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又稱金融租賃,是一種新的產品營銷和資產管理的運作模式,也是一種資產性資金融通方式。它是所有權與使用權之間的一種借貸關系,即出租人(所有者)在一定期間內將租賃物租給承租人(使用者)使用,承租人則按租約規定分期付給一定的租賃費,到期取得該租賃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實際上是以融物的形式達到融資的目的。對於中小型特許經營企業來說,融資租賃是融資與融物的結合,集貿易、金融、租借為一體,運作比較靈活、簡單,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是十分有效的融資方式。常使用的有營業租賃、金融租賃或者分期付款、售後租回等方式。

權益融資是指向其他投資者出售公司的所有權,即用所有者的權益來交換資金。這將涉及到公司的合夥人、所有者和投資者間分派公司的經營和管理責任。權益融資可以讓企業創辦人不必用現金回報其它投資者,而是與它們分享企業利潤並承擔管理責任,投資者以紅利形式分得企業利潤。權益資本的主要渠道有自有資本、朋友和親人或風險投資公司。為了改善經營或進行擴張,特許人可以利用多種權益融資方式獲得需的所資本。
風險投資
當一個發展中的特許人需要額外的資本來使他的經營計劃獲得成功,但卻缺少抵押品或者相關能力和資歷來還付本息時,或者特許人想從一家商業銀行進行傳統的債務融資而特許人又需要證明他自己能夠還付本息時,該特許人可認真考慮風險投資本為公司融資的來源之一。但特許人需要面對的現實問題是:由於特許人需要資本來彌補「軟成本」—包括人員成本和市場營銷成本,特許人可能較難獲得債務融資。不過,隨著特許經營已成為國內企業發展的成功商業模式,越來越多的私人投資者和風險投資機構願意向特許人提供資本了。比如:國內的火鍋餐飲連鎖品牌小肥羊和經濟型連鎖酒店品牌如家,剛剛在2006年度獲得風險投資機構的資金。
但是,風險基金的要求也非常苛刻,他們總是在努力尋求那些勇於進取、生活和經營方式都積極向上並富有進取精神的企業家。
此外,風險基金往往要求持有特許經營企業一定的股權,要求參與董事會,要求特許人提供詳細的報告,列明企業發展計劃、財務規劃、產品特徵、管理層的能力等。在股本結構上,還要求企業管理層必須投入一定比例的資金,一般在25#M~T^02左右,以約束管理層對企業的承諾。
2.合夥
這是特許人在發展初期融資常用的渠道之一。合夥企業成立的一個前提是:合夥人願意一起合作並同意投入一定的初始資金用於預期的費用支出。當合夥企業的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時,各合夥人均應承但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各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同等權利。這種合夥形式,根據合夥法規定,合夥企業只能按無限合夥方式設立,所有合夥人都必須對合夥企業承擔無限責任,由此所有合夥人只能作為普通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負連帶責任,除非不投資或介入其他經濟活動。根據規定,經營決策要經過全體合夥人的同意。任何普通合夥人都可以成為特許經營體系的加盟商。所有合夥人對企業的所有債務負全責,並承諾積極參於管理企業,並按所得利潤分別納稅。
另一種合夥方式是有限合夥。有限合夥人僅以投資額為限承擔企業債務或承擔約定的風險,得到的好處是可以分享企業利潤並享受個人稅收優惠。如果有限合夥人確實參於企業管理,則此合夥人自行轉為普通合夥人。

Ⅵ 高興技術企業融資原則

(一)提高直接融資能力。為了給高新技術企業直接融資創造條件,我國應逐步建立並完善創業板市場。在國外,創業板市場又稱為另類股票市場,主要功能是發行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的股票,以此來幫助他們更好的融資,提供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政府採取措施開設創業板市場的主要目標是為了幫助那些雖然暫時無法達到主板上市標准卻富有發展潛力的中小高科技企業上市來實現融資,這將在很大程度上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對大多數高新技術企業而言,與主板市場相比,創業板市場更適合其發展。因為它的上市要求標准相對較低,並沒有做出諸如企業必須連續3年盈利等的強制要求,比較適合高科技企業的發展。

(二)拓寬間接融資渠道,深化金融機構體制改革。對大多數企業而言,銀行貸款是其主要的間接融資渠道。然而,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我國大多數銀行為了實現保本增利,爭相搶奪優秀客源,對那些競爭力強、市場前景好的高新技術企業發放貸款,因為他們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可以保障資金的安全。然而,很多處於萌芽和創建時期的高科技企業,由於不符合銀行的信貸原則,所以導致真正需要資金的企業無法取得銀行貸款。為了改善這種狀況,金融機構要深化體制改革,提高大型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機制,提高服務水平,盡快設立專門為高科技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進一步促進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

(三)發展其他融資渠道。為滿足企業在成長過程中的資金需求,還應重視發展其他融資渠道。這不僅有利於彌補直接和間接融資渠道的不足,還為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提供了更多的條件和機會。為發展其他融資渠道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做:首先,應根據融資租賃的優缺點,選擇恰當的融資方式,如根據企業所具有的風險特性,選擇是採取經營租賃或是融資租賃;其次,根據目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狀況,有關法律制度應適度放寬關於企業發行債券融資資格等方面的規定,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作出相應規定,這對他們的健康發展起著積極的作用。同時,政府應擴大風險投資資金規模、加快風險投資專業人才的培養和引進等方式來發展風險投資業,從而為高新技術企業融資創造條件。

(四)建立技術風險分擔機制。技術風險,簡單地說就是技術創新的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假如只能通過嘗試或試錯來解決的話,就違背了投資者投資的原則和動機,此項技術就不會再繼續發展。因此,如果想解決該問題其核心就在於嘗試這種不確定性所引發的風險的分擔問題,也就是說由誰來承擔這些風險與成本的問題。也正因為如此,分擔機制顯得尤為重要。一般而言,分擔該種技術風險最主要的方法就是由多主體(主要有國家扶持、社會投資、風險投資者投資等)來共同承擔。另外,政府應當積極制定和發布政策制度來鼓勵社會資金進行投資,運用非正式金融資金在高新技術企業發展中的作用,為高新技術企業融資的進行提供條件,從而更好地分擔風險。

Ⅶ 政府加強企業融資,科技創新以及轉型升級等方面扶持力度有哪些意見建議

建議:

1.加強宣傳與引導。政府要把科技創新作為增強經濟社會發展後勁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要加強對科技創新的宣傳引導,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科技創新環境,特別是要提高企業對科技創新的認識,引導督促企業加快科技創新步伐。

2.完善政策與措施。政府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並制定配套措施,要在原來政策的基礎上加大對企業科技創新的扶持力度,特別是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企業要加強政策傾斜。

3.增加投入與預算。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要增加對企業科研項目的經費投入,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的企業科技創新資金要逐年予以增加。

4.健全體制與機制。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經濟環境,培育良好的科技創新的土壤。要進一步完善人才引進機制,吸引優秀人才投身全區企業科技創新事業。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和培訓機制,特別是對企業科研人員和科技人員的培訓要持之以恆,從而為企業的科技創新不斷注入新的活力。

Ⅷ 高科技企業的融資困難表現在哪些方面呢

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主要有五方面原因。
一是宏觀經濟環境變化。近年來伴隨著人民幣升值、勞動力成本上升、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需求下降等外部環境的變化,使中小企業外部經營環境惡化,特別是2008年下半年以來,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世界性金融海嘯對中小企業的影響正逐步顯現,並且由外銷為主的企業向內銷企業蔓延。
二是直接融資渠道不通暢。我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尚未建立,雖然開設了中小企業板塊,但上市融資的標准並不低,而且今年以來發行審核速度放緩,發行市盈率降低,境外市場不振,影響企業海外上市融資,從而使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額大幅減少。國內創業板遲遲未推出不但影響了一批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上市融資,也挫傷了創業投資對中小企業的投資熱情。
三是中小企業先天不足。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資產規模、盈利能力、財務規范性、經營管理水平、從業人員素質、抗風險能力等方面都有較大的差距,特別是可抵押物少,不利於獲得金融機構的融資。
四是信用體系還不健全。企業與資金提供方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是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重要原因,解決信息不對稱主要靠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我國社會信用體系還不健全,中小企業與商業銀行或其他投資者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難以獲得融資支持。擔保體系可部分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但多數擔保機構規模較小、實力弱,難以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必要、及時的擔保服務。
五是金融機構配套服務未跟上。由於中小企業貸款筆數多、金額小、收益低、擔保困難,單位貸款額的管理成本高且風險較大,造成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惜貸」、「慎貸」。部分國有大型銀行總行雖然制定了小企業貸款業務發展的總體指導意見,但相關配套政策及細化措施並未出台,缺乏專門的適應小企業特點的評級和審批制度。大多數銀行機構尚未建立起針對小企業貸款的科學合理激勵機制,如要求貸款投放「零風險」,經辦人為第一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等,迫使信貸人員抵制承辦對小企業貸款業務,另外,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產品創新太少 。

高科技企業,意味著高收益,同時也具有高風險項目,這是銀行融資最大的障礙。

Ⅸ 科技型企業融資模式創新模式有哪些

一、金融制度創新

1、加大直接融資力度

發展資本市場是基礎設施投融資創新的基本保障。要逐步解決資本市場結構不合理的問題。要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大資本市場改革和創新的力度,要更大范圍鼓勵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和市政公用企業發行債券融資;要加快市政債券的發行試點;要鼓勵地方優質公用事業上市企業在國內外資本市場融資,通過融資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進行再投資建設;要鼓勵保險資金、社保基金等長期資金投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2、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團

對於城市基建設施而言,所需資金額度較大,而不少地方的中小城市商業銀行,往往無法滿足。這是與它們的資本實力、科技水平、機構布局以及資本充足率、單一客戶貸款比例等監管指標有關。如果一個城市基礎設施項目佔用了中小銀行的大部分貸款資金,將不僅影響銀行的風險管控,也會影響到銀行的盈利水平。與全國性商業銀行相比,城市商業銀行自身的生存壓力較大,競爭弱勢明顯,缺乏進一步發展壯大的後勁和空間,無法為該地區的城市建設融資工作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

因此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團,可以發揮其在撬動社會資金中的杠桿作用。相關省份省財政要加大投入力度,以省級大型企業集團為基礎,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團,通過介入和做大地方性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公司、擔保公司等,發揮其在城市建設中的強大投融資功能。適當時機,可以通過商業銀行改制重組上市,保險資金進入基礎設施投資領域等,發揮這些機構在資本市場的強大融資功能,推動和支持城市基礎設施的融資和建設。

3、加快金融產品創新

政府應當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金融服務機構結合地區實際,進行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的創新,同樣對於規制可以採取「摸著石頭過河」的策略,通過放鬆規制來激勵創新並在創新中改善和強化規制。建立良好的友好型、優勢型的市場化籌融資環境,不斷創新融資手段。為使城市建設能夠融到足夠的建設資金,融到低成本的建設資金,應積極推進信託、資產證券化、產業基金等金融工具,搭建城市建設市場化籌融資平台。

二、信用制度創新

1、加強政府的示範與推動

在信用主體結構中,政府信用是最大的信用,市場信用、企業信用、個人信用及整個社會信用都是基於政府信用來推動和發展的。因此,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必須首先以樹立政府信用為重點,充分發揮政府信用社會信用建設中的無可替代的示範激勵作用。為此,政府職能的基本定位要迅速「權力政府」轉變為「責任政府」,以規范、高效的行政服務創建政府信用;要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解決好依法行政,誠信行政的問題;要將信用環境的建設列入地政府政績考核目標,促使地方政府大力推動和建設金融基礎設施,發展和維護全社會的信用平台。

2、加強信用制度建設

在美國,已經生效的金融市場信用管理法律有公平信用報告法、公平債務實施法、平等信用機會法等十多項。這些法案構成了美國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正常運轉的法律環境。目前,我國尚未出台一部針對地方政府信用的專項法律來規范地方政府的行為(如《政府信用法》、《公平信用報告法》等),以突出政府必須守信利民的執政觀念,並有效遏制和懲戒政府信用缺失行為。我國作為一個信用建設的後發國家,在這方面的立法才剛剛起步,漏洞明顯,法律的嚴密性欠缺。地方政府可以從我國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出發,對信用機構的設置,信用管理體制的模式,信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政府、商業銀行以及其他主體在信用體系設中的地位、權利與義務以及失信行為的法律責任等做出明確的規定細則和補充,從而為有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礎。

3、加快建立信用公共資料庫

信用資料庫是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必的基礎設施。要運用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把分散在政府各部門、銀行、工商機構的個人的、企業的信用信息收集起來,成為一個信用信息公共資料庫,此基礎之前,逐漸把信息庫組的信息擴大到公檢法機關,實現政府、金融機構、業、個人等信用信息在一定范圍內的共享共用,使失信者無處可藏可騙,守信者處處可得到授信。地方政府應加快做到完全開放徵信公共服務平台各類信用信息,平台資料庫埠與國家徵信服務平台正式對接,與國內其他各地區信用信息資料庫互連互通,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守信得益、失信難行的良好環境。

4、要加強信用中介機構建設

信用中介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信用中介包括信用調查公司、信用徵集公司、信用評價公司、信用擔保公司、信用保險公司等,其立業的根本都是獨立、公正、客觀、平等地以客觀身份為社會各界提供信用產品或服務。既要通過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扶持信用中介的建立和發展,又要切實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管理,強化職業道德規范,對不講信用,出具虛假評估、審計、驗資等報告,擾亂市場秩序的,要依據有關規定予以清理;對觸犯法律的,要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