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融資融券標的證券的選擇標准和名單。證券公司向其客戶公布的標的證券名單,不得超出滬深交易所公布的標的證券范圍,具體以所屬券商為准。
滬深交易所融資融券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滬深交易所上市交易超過3個月;
(二)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
(三)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四)在最近3個月內沒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換手率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額小於5000萬元;
2.日均漲跌幅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平均值的偏離值超過4%;
3.波動幅度達到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發行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上海市場)
(六)股票交易未被滬深交易所實施風險警示;
(七)滬深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滬深交易所按照從嚴到寬、從少到多、逐步擴大的原則,從滿足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規定的證券范圍內,審核、選取並確定可作為標的證券的名單,並向市場公布。
標的股票交易被實行風險警示的,滬深交易所自該股票被實行風險警示當日起將其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
標的證券為創業板股票的,深交所自該公司首次發布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風險提示公告當日起將其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
標的證券進入終止上市程序的,滬深交易所自發行人作出相關公告當日起將其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
證券被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的,在調整實施前未了結的融資融券合同仍然有效。證券公司與其客戶可以根據雙方約定提前了結相關融資融券合約。
參考資料:《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2019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
Ⅱ 樣本股調整後,原屬融資融券標的股票會調整為非標的股嗎原來已融資的咋辦
按照規定應該會調整相應的融資融券標的股票。
因為不做融資融券,所以對你說的情況沒碰到過,不過券商方面應該會給一些通融,不至於要立即賣股票還款的。
Ⅲ 融資融券交易標的證券保證金比例由平均80%統一調整為70%.是什麼意思
你好,這個調整券商是放寬融資風控的意思。保證金比例80%,1萬元保證金(包括現金和折抵保證金的證券)最大可融1。25萬元。調整為70%,則1萬元保證金最大可融1.429萬元。
Ⅳ 融資買入的證券被調出標的證券范圍的處理
1.標的股票因被實施特別處理而被調整出,客戶應在被實施特別處理措施當日之後兩個交易日內了結融資融券交易,清償融資融券債務
2.標的證券因終止上市被調整出,在證券發行人作出相關公告當日之後兩個交易日內客戶應了結融資融券交易,清償融資融券債務
3.標的證券因其它原因被調整出,客戶應在相關公告日或被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日二者較早之日之後兩個交易日內了結融資融券交易,清償融資融券債務
Ⅳ 請問為什麼股票會被調出融資融券標的池呢
為什麼股票會被調出融資融券標的池呢?融資融券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然後獲得資金來買入證券或是獲得證券並同時賣出。標的越穩越好,而股票漲跌不穩,風險過大,自然會被調出。
Ⅵ 什麼是融資融券新增標的
融資融券市場擴容後的新標的正式進入兩融市場交易。本次擴容最值得關注的,是創業板股票首次成為融資融券標的。新增標的中小板及創業板個股走勢整體弱於主板標的。中小板和創業板股票成為融資融券標的,長期來看有助於降低中小盤市場估值水平、減緩中小盤市場大幅波動。
Ⅶ 融資融券標的證券因終止上市被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的,如何處理
在證券發行人作出相關公告當日(T日)之後兩個交易日(T+2日)內甲方應了結融資融券交易,清償融資融券債務;否則,乙方有權根據合同第九節強制平倉的規定採取強制平倉措施
Ⅷ 融資買入的證券被調出標的證券范圍的處理
1.標的股票因被實施特別處理而被調整出,客戶應在被實施特別處理措施當日之後兩個交易日內了結融資融券交易,清償融資融券債務
2.標的證券因終止上市被調整出,在證券發行人作出相關公告當日之後兩個交易日內客戶應了結融資融券交易,清償融資融券債務
3.標的證券因其它原因被調整出,客戶應在相關公告日或被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日二者較早之日之後兩個交易日內了結融資融券交易,清償融資融券債務
Ⅸ 調出融資融券標的,之前融資怎麼辦
你好,調出兩融標的范圍,只是不能在對該股票進行新的融資融券交易,以往已經成交的融資融券合約,可以等到半年期滿再平倉,也可以提前平倉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