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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做賬

發布時間: 2021-05-17 01:50:57

⑴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怎樣進行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1.股票投資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等2.債券投資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應收利息(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含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貸方)
貸:銀行存款等
二、資產負債表日計算利息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可供出售債券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三、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1.公允價值上升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2.公允價值下降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四、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
五、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日公允價值)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六、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借:銀行存款等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同時: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也可能在借方)
貸:投資收益「提示」為了保證「投資收益」的數字正確,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要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形成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投資收益」。

⑵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

權益法核算,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所有者權益其他變動,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丙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增加300萬元

丙公司分錄: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00

甲公司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丙公司) 90(300*30% )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90

如果是股權投資

借:銀行存款

其他綜合收益(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貸方)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貸方也可能列借方)

投資收益(倒擠額,可能借方也可能貸方。)

(2)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做賬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⑶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核算怎麼做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 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p

⑷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務處理

5.6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0020000
應收股利 140000
貸:銀行存款 10160000
5.10 借:銀行存款 140000
貸:應收股利 140000
6.30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80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80000
12.31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000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00000
5.9 借:應收股利 40000000
貸:投資收益 40000000
5.13 借:銀行存款 40000000
貸:應收股利 40000000
5.20 借:銀行存款 9800000
投資收益 2200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00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0020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0000

⑸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怎麼確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為支付的價款加上另外支付的交易費用。

2008年1月1日甲公司購入的債券,其債券面值入成本明細,交易費用入利息調整明細,本題中面值剛好等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會計分錄為: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1000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1000

2008年12月31日發生資產減值的會計分錄為:

借:資產減值損失 3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300

(5)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做賬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⑹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這兩個會計科目怎麼處理

首先要說的是在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時候,這兩個科目不在一個分錄上。在持有過程中如果發生公允價值的變動才會出現在一個分錄當中。如果是公允價值高應是(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金額為公允價值大於帳面價值的差額。反之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其次出售時應做兩筆分錄(第一筆借:銀行存款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成本 利息調整,其中明細科目利息調整和公允價值變動有可能在借方 借貸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第二筆把持有過程中計入資本公積科目的金額轉入投資收益科目。)

⑺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出售時支付相關交易費用的會計分錄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1)如果是債券投資

借:銀行存款

其他綜合收益(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貸方)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貸方也可能列借方)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

投資收益(倒擠額,可能借方也可能貸方。)

(2)如果是股權投資

借:銀行存款

其他綜合收益(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貸方)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貸方也可能列借方)

投資收益(倒擠額,可能借方也可能貸方。)

(7)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做賬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2、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⑻ 簡述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入賬價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入賬價值也就是買價+ 直接手續費。

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及其確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通常是指企業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而且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例如,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等,企業基於風險管理需要且有意圖將其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可劃分為此類。基於特定的風險管理或資本管理需要,企業也可將某項金融資產直接指定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計量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按取得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支付的價款中包含了已宣告發放的債券利息或現金股利的,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包括哪些會計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應設置的會計科目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他綜合收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也可以單獨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方登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取得成本、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回的減值損失等。

2、「其他綜合收益」科目核算企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應計入所有者權益的盈利或損失等。

借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等;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等。

(9)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做賬擴展閱讀:

會計處理原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2、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