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區分《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相同點
(1)初始計量屬性都是公允價值。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初始計量時,計量屬性都是公允價值,所謂公允價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願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以公允價值作為這兩類金融資產的計量屬性,主要是為了反映該類金融資產相關市場變數變化對其價值的影響,把該類金融資產和市場緊密的結合。
(2)在取得金融資產的時候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利息或股息,都單獨通過應收項目來核算。
在取得金融資產的過程中,如果初始取得價款中包含有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利息或股息,都要將這部分利息或股息單獨通過「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來反映。
(3)金融資產持有過程中,確認的應收股利或利息都計入了當期的投資收益。
這兩類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如果在資產負債表日需要確認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的,都要在當期通過「投資收益」計入當期損益。
(4)在資產負債表日兩類金融資產都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
這兩類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都要將資產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進行比較,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要根據公允價值對賬面價值進行調整,以便把金融資產更加緊密的和市場結合起來,更加及時准確地反映資產的價值變動。
(5)出售的時候,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取得價款之間的差額以及持有過程中累積的公允價值變動都要計入當期損益。
2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不同點
(1)持有意圖不同。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意圖明確,持有時間短,是為了短期之內進行交易,賺取交易差價的;相比之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和持有期限就沒有交易性金融資產那麼明確。
(2)初始取得時的交易費用的處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直接通過「投資收益」計入當期損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初始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則是計入了資產的初始確認成本。當然,根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資產形式不同,計入的賬戶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的,交易費用可直接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的,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計量,所以交易費用應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均構成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3)資產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的處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均以公允價值來計量,所以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則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要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金融資產資產減值的處理不同。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准備。
3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同點的原因簡析
(1)初始確認時交易費用處理方式不同的原因。
資產在初始確認時交易費用處理方式的不同是由企業持有金融資產的意圖不同而造成的,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為了短期內進行交易,獲取交易差價,因此持有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就是獲取投資收益,因此該資產在取得過程中發生的成本之外的交易費用,就是投資者為了取得投資而先付出的代價,因此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交易費用應該計入「投資收益」的借方;但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和持有期間並不確定,因此,為了避免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利用交易費用調節利潤,對於企業持有時間不確定或者是長期資產的交易費用一般是計入到資產的入賬價值中的。
(2)資產負債表日,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處理方式不同的原因。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是由它的持有意圖決定的,由於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時間短,僅是為了賺取差價,因此短期內會處置,所以公允價值變動可以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由於持有意圖不明確,持有期間不確定,為了防止企業利用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來人為調節利潤,所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要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等到處置的時候才可以轉入當期損益。
(2)資產減值損失處理方面不同的原因。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計入了當期損益,主要是因為持有期限短,不涉及到減值測試和實際利率攤銷問題,而且交易性金融資產正常的價值波動已經直接計入了當期損益,計提減值准備也是計入當期損益,因此二者造成的結果一樣,不需計提減值准備;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非暫時性下跌,應當將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一並轉出計入當期損益,主要是因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是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影響的是權益而不是損益,而資產減值的話是會對當期利潤造成影響的。
從以上的分析我們不難看出,金融資產在進行核算的過程中的共同點主要表現在反映它們投資獲益的共同特性上,而它們之間的不同點出現的最本質的原因在於企業持有資產的意圖和期限不同。
②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
短期持有近期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
1.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條件
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例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 票、債券和基金等准備近期內出售。
2.初始計量:應當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初始計量。
注意:相關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進行處理。
3.後續計量: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意圖目的不明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 內容: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主要是指兩類金融資產:
(1) 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票投資(有公允價值)
(2) 不準備持有至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
2、特徵: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兩個特徵:
一是有公允價值;二是准備長期持有(不至到期)。
③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是什麼
一、定義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金融資產。
二、取得兩類金融資產時相關的交易費用的處理有所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作為該類金融資產初始入賬金額的一部分。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三、企業在持有這兩類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但這兩類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仍有區別
就企業擁有的權益類金融資產來看,無論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都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債券類金融資產在計息日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同時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
2、但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來確認企業當期的投資收益。
四、初始計量時存在差異
1、交易性的金融資產主要是將取得的公允價值作為企業交易時初始確認的金額,將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一些費用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耗的費用,在取得交易性的金融資產支付的款項中。
如果存在尚未被發放但已被宣告的股利現金,就應當將其單獨確立為應收的股利,不能將其計入交易性的金融資產處事的確認金額。
2、可供出的金融資產,其初始的確認金額就應當包括企業金融資產相關的交易費用和公允價值的和來確定,在所支付的款項中如果包含尚未發放但已經宣告的現金股利,就應當將其確認為企業應收的股利,不能將其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例如,2010年9月28日。甲公司將乙公司中的每股價值l元的股票以每股8元的價格購入本公司,共購買780000股該股票,總共需要付給乙公司交易費用3000元,在這部分資金中,同時包含以每股0.5元計算的已經被宣告但並沒有領取的現金股利。
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什麼不懂.請舉例說明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通常是指企業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比如,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歸為此類。存在活躍市場並有報價的金融資產到底應該劃分為哪類金融資產,完全由管理者的意圖和金融資產的分類條件決定的。
⑤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
有以下幾點區別:
1、持有目的不同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是為了短期內獲益,而要相對持有一段時間;交易性金融資產則是為了短期內獲益。
2、持有時間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長一些,一般在一年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則在一年內。
3、初始投資時的費用確認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資本化,計入投資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4、持有期間計量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5、減值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進行減值;而交易性金融資產由於投機性強,不進行減值。
(5)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特徵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續計量的科目
1、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均以公允價值來計量,所以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則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因資產形式不同而計入科目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的,交易費用可直接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的,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計量,所以交易費用應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
⑥ 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有什麼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從定義上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如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買的股票、短期債券、貨幣型基金等。從資產性質上看,交易性金融資產如股票、公開流通債券、基金具有很強的貨幣性,容易流通;從市場上看,交易很活躍,比如股票今天買了明天就能賣掉,流通花費時間短;從持有者的意志上看,買普通股等主要目的肯定不是為了分紅,而是為了在交易中賺取差價獲利,這決定了只要價格合適持有者會立即出手毫不猶豫,因此流動性好。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通常是指企業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就我個人的看法,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就是企業持有的還不知道要拿來干什麼的資產,也就是企業可以變現但是還不想變現的那一部分金融資產,雖然可以馬上處置但是估計不會被馬上處置的那一部分。從持有者意志上來說,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置的決策過程可以說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誰也無法准確預測需要多長時間,不過大多大於1年,比如持有了某公司20%股票以後是價高就拋還是繼續增持達到合並這需要看該企業至少1年的盈利狀況才能做出決策,長的長達5、6年,而一般流動性資產的流動時間都是小於1年的。在會計上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也有諸多限制,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無法和其他金融資產重分類,這更限制了該資產的流動性,因此不能將其劃分到流動資產中去。
⑦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性質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一企業對另一企業投資,根據企業持有的目的不同,三個條件
(1)、沒有達到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
(2)、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
(3)、持有的意圖不明確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了短期交易劃分交易性金融資產)
⑧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什麼
這個問題,我個人是這么認為的,其實你想想實際生活的例子,我們就拿最典型的炒股來說,百姓炒股的目的就是短期獲利,劃分到交易行金融資產理所應當,可以理解吧!那麼交易費用其實在你購買股票的時候就會產生,只是在你出售股票的時候從你的帳戶里扣除對吧,在你出售或出售股票的時候扣除相當於從你的收益中扣除這個費用,可以類似看成投資收益的扣除,不知道這樣你能理解嗎?!按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比如說股票,它的變動收入直接計入當期收益,發生的交易費用等直接作為投資費用,記入投資收益,就象印花稅要記入管理費用一樣,會計制度就是這么規定的。購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支付相關交易費用,一般是指購入時的手續費等,要直接進入當期的投資損益,否則與取得的實際成本不符,初始成本不包括債券利息,交易性金融資產也不包括相關稅費。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投資收益。
投資收益貸方反映因投資而發生的收益,借方反映因投資而發生的損失,取決於投資收益科目的性質。會計分錄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借:應收股利/利息
借: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購買日,購買價款中包括已宣告尚未發放的利息,是已經發生,沒有收到,所以進行確認,計入應收賬款;只有在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才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
購入的分錄是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發生的交易費用是在借方反映,等於是沖減的投資收益。這是收入和費用配比的原則,交易性資產取得的收入也是要計入投資收益的,所以,相關的費用也要放入投資收益。購買時計入投資收益是因為投資期限較短,沒有必要放入成本,等你學習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持有到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非企業合並)就了解了。
因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是為了短期獲利而持有的,它存在的目的就是買進賣出獲利,所以相關費用直接計入損益。而長期股權投資等,是長期資產,就好比固定資產一樣,所有的相關支出都會計入資產成本,而不是損益。交易性金融資產分類時就分在「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里,所以交易費用不能計入成本。此外,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限相當較短,且最終收益不確定,如果把這部分費用計入成本了,會虛增資產,處置時有可能增加損失,出於謹慎性原則,應當在取得時就將交易費用列為損益。
⑨ 會計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什麼概念
1.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條件
對於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企業可以將其直接指定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如果企業沒有將其劃分為前三類金融資產,則應將其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理。相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不明確。例如,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
(2)限售股權的分類
①企業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持有對被投資單位在重大影響以上的股權,應當作為長期股權投資,視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企業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持有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股權,應當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②企業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權且對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應當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規定,將該限售股權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除非滿足該准則規定條件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