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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強化政府融資平台功能

發布時間: 2021-05-16 15:52:48

⑴ 如何加強對國有融資平台債務的管理

2012底家關部委連續發布《關於加強土儲備與融資管理通知》(土資發[2012]162號)《關於制止政府違違規融資行通知》(財預[2012]463號)進步明確關政策具體要求利於規范政府融資行促進政府融資平台合規經營及銀行貸款風險防控新規規定:政府辦公樓、校、醫院、公園等公益性資產作資本注入融資平台公司及政府土注入融資平台公司必須經定讓或劃撥程序效規范政府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注資行助於真實反映提升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資產實力擔保能力二各級政府授權融資平台公司承擔土儲備職能各級土儲備機構土儲備唯合規主體強化土儲備行統管理效防控同域辦理土儲備風險 影響面看政府土注入融資平台公司必須經定讓或劃撥程序規定必要提高政府注入土難度、注入本進使融資平台公司現金流覆蓋難度劇增二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承貸、項目土讓收入返款源項目形准入禁止今注入土轉讓收入作款源項目必須要考慮土取合規性、土轉讓限制條件、土增值稅繳等素除取本增加外由級市場變二級、三級市場市場風險控難度更三注入土抵押品確定土抵押擔保值必須要考慮補交土讓收入素疑增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自身提高抵押品難度同增加相應融資本何處理新規貫徹執行與信貸風險防控筆者認應密切關注政府融資6面問題 、承貸主體問題 依據162號文件土儲備貸款借款須納入土部門土儲備機構名錄;借款新增儲備土規模(含本度收儲已本度供應儲備土)原則應控制市、縣本級前三平均供應儲備土量內;省級財政部門依據政府性債務管理律規政策規定核准向土儲備機構核發度融資規模控制卡據解2012底前土部已發第批名錄重慶市共4家區縣未列其建議政府迅速重新組建該縣土儲備進圈入圍同新增土儲備規模控制度融資規模控制卡相關具體制度制定建議區縣政府等靠及啟相關項目論證並確定主辦銀行先行展評估搶佔先機鑒於463號文件政府投融資公司承貸項目建設內容包含土儲備建設內容(即征拆遷補償、土報批等與土收儲相關投資)項目款源土讓收入返兩限制條件其包羅萬象職能及款源渠道復存建議政府盡快調整思路融資平台公司由全能型向術業專攻型轉變農民集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農村土整治(主要儲備土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及政府逐購資金作款源符合律或務院規定公路項目重點授權1-2家融資平台公司實施突重點確保影響全局重項目平穩序推進 二、融資平台公司注資行管理問題 新規前存政府辦公樓等及未按定讓或劃撥程序土注入融資平台公司壯資產實力及未繳土款等問題某政府融資平台公司例某某月末總資產175207萬元其:貨幣資金307萬元應收賬款128萬元其應收款5937萬元存貨139650萬元系資劃撥作資資本公積土500餘畝固定資產29185萬元總負債4760萬元按表面資產負債率僅2.7%若剔除未繳任何費用注入土500餘畝價值139650萬元及固定資產行政審批樓等23幢政府辦公樓價值29165萬元外實際資產僅6392萬元資產負債率高達74.5%明顯符合銀行貸款條件建議政府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資產進行全面清理規范並整合本著合合規、合情合理、實事求、打擦邊球等原則真做盤強1-2家政府融資平台公司 三、區域准入控制問題 根據銀監相關銀行要求實行三率額度區域准入控制實際工作存理解同計算結致等問題具體表現:計算政府負債財政表列負債數據(存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貸款未納入或部納入)財政報表未列入負債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貸款全額或部納入政府負債等導致各類監管部門質疑建議各級政府特別財政部門及各家金融機構建立起統計算標准並由級定期公布制度即財政部與各家銀行聯合公布各省三率額度;省行或直轄市行聯合財政部門公布各區縣三率額度防止操作或信息稱應進入負債列入導致度授信 四、款計劃落實問題 某縣例據統計2012基點未3需償銀行貸款本金(含信託)別91464萬元、126676萬元、109580萬元尚未考慮利息及新增債務支付按本級財政收入15%速度增未3需償債務別占本級財政收入31.8%、38.3%28.8%即該縣要1/3本級財政收入用於償銀行貸款償債壓力較建議政銀企三提前度應償債務做統籌安排政府主持簽訂《四協議》(政府、財政、銀行、企業)落實款源明確間金額共同履行各自職責確保貸款本息按期收 五、自身造血功能足問題 仍某縣例2012全口徑財政收入61.8億元級轉移支付收入占近60%稅收收入6.4億元僅占財政支53.9億元1.2%級補助收入依賴較重自身造血功能足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土讓收入)占本級財政收入53.2%說明土財政基本面未根本改變級轉移支付收入專款專用挪用前提縣級調控余較與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受政府委託作承貸主體實施相關項目效接、直補位僅使政府減少組織歸銀行本息固定源渠道定程度造資金閑置建議級政府按專項資金與專項項目相銜接適度賦予區縣政府調節余允許捆綁綜合運用既用作項目資本金作歸貸款本息使用同土資源終究限努力增強自身造血功能全力提高稅收收入比重才根本路

⑵ 政信金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優勢是什麼

優勢有很多,相比銀行理財,利息更高,因為銀行也要抽成,總共7%-9%的利息,投資者拿到4%-5%就不錯了,少了銀行這個中間環節,投資者的收益更多;首先,地方政府的財政來源是地方財政年度收入,包括地方本級收入、中央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財政支出包括地方行政管理和各項事業費,地方統籌的基本建設、技術改造支出,支援農村生產支出,城市維護和建設經費,價格補貼支出等。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平台企業主要承擔四大職能:一是基礎設施建設職能,二是融資職能,三是國有資產管理職能,四是投資職能。這類型的企業都是通過地方政府劃撥的土地等資產組建一個資產和現金流可以達到融資標準的公司,必要時再輔之以財政補貼等作為還款承諾,將融入的資金投入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等項目之中。因此,具有幾個特點:
1、背靠政府信用,城投平台都是100%隸屬於當地人民政府,均是大型國企。
2、政府平台主觀上不願意違約,如果哪家平台敢延期還款,整個區域都會被拖累,再融資非常困難,影響當地的基建和融資環境。
3、政府會協調還款,比如疫情期間延期的政信,也都在處置中,根據經驗,城投債務一旦出現問題,還從未發生過政府不採取救助措施的先例,從過去10年多政信實務實踐的經驗來看,政府平台出現兌付問題的情況是很少的。

⑶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的定義

一般而言,國有融資平台公司主要是指「地方投融資平台」,除非特別說明,均指地方各級政府專門設立的投融資平台公司。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根據國發〔2010〕19號文件定義)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0〕412號)進一步明確了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概念,表述如下: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是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包括各類綜合性投資公司,如建設投資公司、建設開發公司、投資開發公司、投資控股公司、投資發展公司、投資集團公司、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等,以及行業性投資公司,如交通投資公司等。

⑷ 淺談如何進一步發揮政府城建平台投融資功能

這些服務於地方政府這幾年全國各地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量日益加大,並且有一城市建設投融資的平台,為各地城市基礎設施的開發和建設,完成了種互相攀比、愈演愈烈之勢。各地政府結合未來的「十一五」規劃,均大量的融資,對各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提升本地城市形象等方提出了大強度的城市建設投資計劃,繪制的城市建設藍圖也非常宏面都做出了重大的貢獻。偉,因此,對各地城建平台而言,未來的融資壓力可想而知。我們相信,與此同時,隨著政府職能轉變和我國投融資體制改革的變化,這各地城建投融資平台都在想方設法創新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尋些平台積極創新融資方式、勇於探索融資渠道、大膽進行市場化的改找融資突破口,但是如果不能在城投公司的定位和運作,在城建平台革實踐,創造了一批在全國有影響、可借鑒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融資的投融資機制上有所突破、有所創新。面對未來更加繁重的融資任務,的先進經驗。像通過土地出讓和運作籌資方式;市政公用項目如公將難以完成,而要擔負起政府下達的融資目標將成為一句空話。交、燃氣、污水、自來水、垃圾處理等的BOT、TOT以及產權和股權轉4、國資經營和管理的壓力增大讓融資;此外還有城建資產的資產證券化(ABS)融資方式等,都在全各城建平台作為政府的投融資平台和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的平國范圍內產生了積極的反響。台,不僅承擔代替地方政府融資的責任,還承擔著龐大的城建國有資然則,作為跟隨和推動市場經濟改革的產物,面對當前政府城建產在市場競爭中保值、增值的經營管理壓力。這也對城建平台的經營投融資平台的運作面臨著一些問題和困難,如何進一步發揮城建平管理水平和投融資運作能力提出了挑戰,也將對各地城建國有資產台投融資功能值得我們深入探討和研究。的可持續經營和良性發展產生重要的影響。一、困擾城建平台發揮投融資功能的幾個問題二、影響城建平台投融資功能發揮的內在問題據我們調查了解,目前政府城建投融資平台的運作主要存在以以上這些矛盾和困難的出現,我們認為全國各地的政府投融資下幾方面困擾:平台或多或少存在。它表現的是作為具有政府和企業雙重性質的、國1、資產負債率偏高有資產經營管理平台和投融資平台,客觀上存在著在公司定位、管理據調查,目前絕大部分政府城建平台的資產負債率都在70%以體制、運作方式、多元化投融資格局和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先天不上,這種資產負債結構,一方面使這些企業承擔了較高的財務費用,足。目前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還沒有徹底到位,有效的政府投融資體另一方面也影響了他們為政府項目所進行的進一步融資,同時企業制和國有資產運行管理機制尚未形成,因此,這些矛盾和困難需要在在推動多元化的融資創新方面也難以發揮作用。更長的時間內、更深的層次上不斷完善和解決。2、財務風險較大三、城建平台進一步發揮投融資功能的幾點建議由於所有的政府城建平台都承擔了大量的政府公益性的建設項對此,我們對在目前形勢下,如何進一步發揮好各地城建平台的目,往往投資量大、效益產出慢。因此這些企業的資金運行經常是捉投融資功能,提出如下建議:襟見肘,基本處於「借新債還老債」的狀態下。1、在完善投融資體制方面,要領導重視,健全組織這些城建平台可能出現的財務風險,主要體現在資金流轉風險、要在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上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就應當立足於償債風險和有效資產不斷縮水的風險上。只是反映出的情況有所不政府這個層面,要打破行業界限、部門界限,拋棄小團體的利益,共同同。(1)資金流轉風險,它基本出現在那些沒有穩定的利潤來源、高投做好城市建設這個大文章,實現城建融資渠道上的開拓創新。政府應資、高負債、低投資回報的情況下,受企業資產質量和運營效率影響當象重視國有企業改革那樣,重視城建投融資體制的改革和城建平較大。(2)償債風險,主要是由於負債結構的影響,導致按期償還銀行台的資本運作。本息出現困難,往往是「拆東牆補西牆」,且受金融貨幣政策的剛性制我們建議,各地可以成立一個象各地改革辦那樣的、超脫於政府約和影響非常大,尤其是資金供給不足,負責結構不合理的企業。(3)部門的市一級的聯席機構,負責領導城建投融資體制改革,對政府重有效資產不斷縮水的風險,是指企業當每年的資金收入不夠償還銀大項目的投資和融資進行協調和推進,並負責投融資創新工作,以提行利息情況下,不斷用平台的有效資產填補缺口,導致企業的有效資高整個地區的城市資產和城市資源的運作效率。產不斷縮水的情況。2、在資源利用方面,要統籌規劃,集中利用的那部分責任,對被審計對象來說只是間接責任。度。積極開展不同形式不同內容的評估活動,對全面提升內審工作的(三)、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工作。為了進一步提高內審工作質質量將起到促進作用。量,建議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的要求對內總之,隨著教育事業的發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小學校長審人員進行審計工作規范的培訓,制定一套統一的內審工作的具體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還會出現許多新問題、新情況,需要在以後的操作指南,以此作為指導內審人員開展內審工作的依據。如審計工作實踐中不斷地去總結、探索、完善。為了不斷完善中小學校長任期經流程、審計文書格式、審計案卷的歸集整理等方面,從而進一步提高濟責任審計,內審人員應該認真學習和借鑒審計工作的新理論,堅持審計工作的質量,防範審計風險。與時俱進,積極創新,要牢固樹立「服務經濟,服務教育」的新觀念,強(四)、內審部門應積極利用各種不同形式的評估活動,充分發揮化依法審計意識,學習教育審計工作中的先進經驗,探索和運用先進「以評促改,以評促建」的積極作用。考評活動不僅使內審部門在迎評的審計觀念、技術方法,不斷激發創新意識,營造創新氛圍,提高教育中促改促建,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領導對內審工作的重視程內審工作的質量和效率。22城市建設2009年總第41期

⑸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建設方案

地方政府融資客方案,首先,在現代政府下,銀行是首要的選擇,這也是中國債務危機產生的根本原因,因為有你們這些地方政府的銀行融資平台,然後去搞一些沒有效益的項目建設,產生不了短期現金流的項目,我很奇怪啊,為什麼有些地方政府明明是長期項目投資,而他偏偏搞短期債務,你這樣不產生違約就怪了。其次,08年的4萬億和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加大,我現在是不明白,你們直接找銀行就OK了,為什麼還在這里問。所謂的國有5大行是專給你們這些地方政府和所謂的國企貸款的,你見過中小企業能順利的貸到款嗎? 可以很直接告訴你,地方政府和所謂的國企就是滋生高利貸的源泉,最終的貸款人也是你們吧。。。
有一種說法,每個地方政府就是現在所謂的希臘危機的開始。。。希望你們這些所謂的公務員,能真正的為民著想,取之與民,用之與民,藏富與民。。。。不要搞到最後到了政府破產,國家破產,人民都來反黨反國。。。

⑹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配套文件

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0〕4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抓緊清理核實並妥善處理融資平台公司債務
清理核實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是規范管理的前提。納入此次清理核實范圍的融資平台公司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包括各類綜合性投資公司,如建設投資公司、建設開發公司、投資開發公司、投資控股公司、投資發展公司、投資集團公司、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等,以及行業性投資公司,如交通投資公司等。
清理核實的債務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融資平台公司通過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債務。
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經清理核實後按以下原則分類: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項目本身有穩定經營性收入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的債務;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非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的債務。
《通知》中「公益性項目」是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不以盈利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過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府投資項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礎設施項目,以及公共衛生、基礎科研、義務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
《通知》中「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是指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舉借,根據協議約定、項目性質或相關政策規定確定,償債資金70%以上(含70%)來源於一般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算外收入等財政性資金的債務。上述財政性資金暫不包括已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因承擔政府公益性項目建設獲得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返還、車輛通行費等專項收費收入。
《通知》中「在建項目」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經相關投資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完成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並已開工建設的項目。為避免損失浪費,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應當妥善安排在建項目的後續資金。「對還款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的公益性在建項目,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不得再繼續通過融資平台公司融資」中的「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是指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15號)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可以融資的項目,以及經國務院核准或審批的重大項目,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項目等,可暫繼續執行既定融資計劃。
《通知》中「信貸審慎管理規定」是指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發布的相關信貸政策與管理規定及銀行自身信貸管理要求,如《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9年第2號)、《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1號)、《項目融資業務指引》(銀監發〔2009〕71號)等。
《通知》中「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地方政府要盡快進行清理,妥善處置」,是指地方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境保護政策、信貸審慎管理規定及宏觀調控政策等要求,對相關項目採取整改、終止等措施,妥善處置。對於整改後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銀行不得再發放新的貸款。如果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風險緩釋措施不到位,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採取足額追加抵質押等措施,否則銀行不能追加貸款。
《通知》中「逐包打開」是指要將貸款包內的每筆貸款一一對應到合格的項目,甄別貸款包的潛在風險,確實存在合規性問題和風險問題的,要採取相應保全措施。
《通知》中「逐筆核對」是指對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進行逐筆核實查對,從借款主體、擔保主體、貸款管理等方面查找貸款存在的風險和問題。
《通知》中「重新評估」是指重新評估貸款對應的項目的合規性和可行性,項目的效益性以及還款來源的充足性和持續性,項目資本金的可靠性,項目融資需求的合理性,項目資金使用的真實性等方面存在的風險和問題,確保項目債務水平與還款水平相匹配。
《通知》中「整改保全」是指針對自查發現的風險和問題,在制度建設、項目合規性、貸款管理、操作流程、還款來源、抵押擔保等方面採取的整改保全措施。按照「規范退出、保全分離」的原則,對於清理規范後自身具有穩定的經營性現金流,能夠全額償還貸款本息且符合一般商業公司經營性質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應將該類公司的貸款整體納入一般公司類貸款進行管理;對於清理規范後自身具有一定的經營性現金流,能夠部分償還貸款本息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應採取補充完善合同手續、增加新的借款主體和擔保主體等整改保全措施,強化還款約束,將其中規范後滿足一般公司類貸款條件的貸款從融資平台公司貸款中剝離,納入一般公司類貸款管理。
二、關於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
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時,對於其他兼有不同類型融資功能的融資平台公司,包括為政府投資項目(含公益性項目)融資而組建,不承擔具體項目建設、項目經營管理職能,且與下屬子公司僅是股權關系的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等類型的融資平台公司,也要按照規定原則進行清理規范。
《通知》中「承擔有穩定經營性收入的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債務」,是指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舉借,且償債資金70%以上(含70%)來源於公司自身收益。融資平台公司自身收益除項目本身經營性收益外,還包括已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土地的出讓金收入和車輛通行費等其他經營性收入。
《通知》中「今後地方政府確需設立融資平台公司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足額注入資本金,學校、醫院、公園等公益性資產不得作為資本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今後」是指2010年7月1日以後(含7月1日);「公益性資產」,是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且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或不宜變現的資產,如學校、醫院、公園、廣場、黨政機關及經費補助事業單位辦公樓等,以及市政道路、水利設施、非收費管網設施等不能帶來經營性收入的基礎設施等。
三、關於加強對融資平台公司的融資管理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的信貸管理
融資平台公司融資和擔保要嚴格執行《通知》中相關規定。經清理整合後保留的融資平台公司,其融資行為必須規范。《通知》中「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須落實到項目,以項目法人公司作為承貸主體」的規定,是指貸款資金應用於項目本身,承貸主體應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市場主體。《通知》中「凡沒有穩定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的,不得發放貸款」,是指對於自身沒有穩定經營性現金流或者沒有可靠償債資金來源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業金融機構等不得發放貸款。
銀行業金融機構等要嚴格規范信貸管理,切實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項目貸款審查流程、程序、授權授信等要嚴格按照商業貸款審查標准,不得放鬆信貸管理條件。《通知》中「向融資平台公司新發貸款要直接對應項目,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項目資本金的規定」的「項目」是指要符合《通知》第一部分所要求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境保護政策、信貸審慎管理規定及宏觀調控政策等要求的項目」。
四、關於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
《通知》明確,地方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台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對於融資平台公司的新增債務,地方政府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如果債務人無法償還全部債務,債權人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通知》中「直接、間接形式為融資平台公司提供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種形式:為融資平台公司融資行為出具擔保函;承諾在融資平台公司償債出現困難時,給予流動性支持,提供臨時性償債資金;承諾當融資平台公司不能償付債務時,承擔部分償債責任;承諾將融資平台公司的償債資金安排納入政府預算。
五、關於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監會派出機構等,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協調機制,配備專職人員,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指導監督。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要於2010年10月31日前將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清理核實情況報告報送財政部,抄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報告應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包括以下內容:本次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清理核實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債務核實情況(包括債務總量、分類、分級等情況);特殊事項及說明;問題及政策建議等。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於2010年12月31日前上報國務院的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落實情況報告應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包括以下內容:組織實施情況;債務總量、分類、分級等情況;在建項目後續資金安排情況;規范管理的具體措施及效果;特殊事項及說明;問題及政策建議等。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 銀監會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⑺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權威解讀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下發了《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財政部、銀監會等部門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1.請介紹一下出台《通知》的背景是什麼?
答: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地方建設性融資需求快速增長。上世紀90年代起,一些地方政府開始嘗試通過設立融資平台公司來對外融資,並逐漸形成了一定規模的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總體看來,在地方政府缺乏規范的融資渠道,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不足的情況下,通過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把銀行資金優勢、政府信用優勢和市場力量結合起來,支持薄弱環節發展,對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特別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尤其是2008年四季度以來,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融資平台公司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些需要關注的問題,主要是融資平台公司舉債融資規模增長過快,運作不夠規范;地方政府違規或變相提供擔保,償債風險加大;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意識薄弱,對融資平台公司信貸管理缺失等。為有效防範財政金融風險,加強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6月10日,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以下簡稱「國發19號文」),對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為切實貫徹落實國發19號文件精神,指導和督促各地區、各部門做好各項工作,財政部會同銀監會、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部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相關政策,研究出台了《通知》,主要是對國發19號文件中的一些概念和政策內容進行了細化和說明,並提出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的具體要求等。
2.有報道認為,近年來融資平台公司舉債增長較快主要是為了完成中央投資項目地方配套任務。請問這種說法是否屬實?
答: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舉債增長較快,有需要完成中央投資項目地方配套任務的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滿足地方安排的公益性項目建設的資金需要。2008年四季度,面對嚴峻復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並提出了包括4萬億投資計劃在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中央政府安排1.18萬億元,地方政府配套1.25萬億元。為了解決地方配套資金來源問題,2009年、2010年中央代理發行了地方政府債券4000億元,由地方主要安排用於中央投資公益性建設項目地方配套。除了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外,地方還通過一般預算、政府性基金等渠道積極籌措配套資金。據統計,2008年四季度以來,地方政府配套資金中,來源於融資平台公司融資的資金佔10%左右,地方融資平台公司舉債融資主要用於地方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生態環保、自主創新等方面公益性項目建設。
3.有媒體認為,目前中國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風險較大,可能形成系統性風險。請問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答:融資平台公司貸款的確存在一定風險,但目前整體風險可控,不會形成系統性風險。一是從貸款增速看,融資平台公司貸款增速逐漸下降。據有關部門不完全統計,今年上半年融資平台公司貸款新增額占上半年全部新增貸款的比例比2009年全年下降約三分之一,融資平台公司貸款佔全部貸款的比例比年初也有所下降。二是從風險程度看,多數貸款項目能夠產生穩定、充足的現金流量,可覆蓋貸款本息。另有部分貸款確實存在還款來源不足的問題,但通過變更貸款主體、增加押品或追加擔保等風險緩釋措施,其風險狀況會得到進一步改善。這些貸款不會全部形成不良貸款,更不會全部成為損失。三是從風險抵補看,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整體貸款撥備非常充足,撥備覆蓋率都在150%以上,高者可達170%甚至190%。也就是說,即使融資平台公司貸款中有一部分形成不良甚至損失,也有足夠的撥備進行抵補。四是從風險化解看,銀監會正在督促各銀行做好整改、保全和分類管理工作。通過項目剝離、公司重組、增加新的借款主體和擔保主體、補充抵質押等各種方式,也能夠化解一些有問題的貸款。
4.請問當前如何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
答:國發19號文對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主要包括:一是清理核實並妥善處理融資平台公司債務。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債務,區分不同情況,分別進行清理核實,做到底數清楚;妥善處理對原計劃由融資平台公司承擔融資的在建項目後續資金,切實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防止造成損失浪費;明確存量債務償還責任,不得單方面改變原有債權債務關系,防範道德風險。二是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對已經設立的融資平台公司,分類清理規范;新設立融資平台公司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三是加強融資平台公司的融資管理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的放貸管理。融資平台公司融資和擔保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融資項目必須符合有關政策要求,融資資金要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銀行業金融機構等要嚴格規范對融資平台公司放貸管理,切實加強還本付息現金流缺失等各種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四是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地方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台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嚴禁地方政府違反《擔保法》等相關規定為各種融資行為提供直接或變相擔保。同時,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和指導監督,抓緊制定實施方案,認真抓好落實,對清理規范後仍然違反規定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目前,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正按照上述要求,抓緊組織實施。
5.如何建立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長效機制?
答:目前,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正在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抓緊研究建立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範財政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一是要逐步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機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管理規范、運行高效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二是要建立有效、審慎的信貸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結合融資平台公司貸款的清查規范工作,全面推進信貸管理制度調整和完善,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水平,更好地幫助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銀監會「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等有效、審慎的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確保信貸資金流向實體經濟和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項目。

⑻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文件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通過舉債融資,為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籌集資金,在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亟須高度關注的問題,主要是融資平台公司舉債融資規模迅速膨脹,運作不夠規范;地方政府違規或變相提供擔保,償債風險日益加大;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意識薄弱,對融資平台公司信貸管理缺失等。為有效防範財政金融風險,加強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抓緊清理核實並妥善處理融資平台公司債務
地方各級政府要對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進行一次全面清理,並按照分類管理、區別對待的原則,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後續融資問題。
納入此次清理范圍的債務,包括融資平台公司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債務。債務經清理核實後按以下原則分類:
(1)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
(2)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項目本身有穩定經營性收入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的債務;
(3)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非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的債務。
對原計劃由融資平台公司承擔融資的在建項目,對其後續資金應根據不同情況妥善處理。地方各級政府要嚴格審核項目投資預算和資金來源,各類資金要集中用於項目續建和收尾,嚴格控制新開工項目,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經地方政府審核後,對還款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的公益性在建項目,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不得再繼續通過融資平台公司融資,應通過財政預算等渠道,或採取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資金解決建設資金問題。對使用債務資金的其他在建項目,原貸款銀行等要重新進行審核,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境保護政策、信貸審慎管理規定及宏觀調控政策等要求的項目,要繼續按協議提供貸款,推進項目建設;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地方政府要盡快進行清理,妥善處置。
對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堅持按照「逐包打開、逐筆核對、重新評估、整改保全」的原則進行全面清理,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確保信貸資產安全。
地方各級政府要採取有效措施,落實有關債務人償債責任。對融資平台公司存量債務,要按照協議約定償還,不得單方面改變原有債權債務關系,不得轉嫁償債責任和逃廢債務。融資平台公司等要統籌安排資金,制定償債計劃,明確償債時限,切實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二、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
在本通知下發前已經設立的融資平台公司,要按以下要求進行清理規范:對只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且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債務的融資平台公司,今後不得再承擔融資任務,相關地方政府要在明確還債責任,落實還款措施後,對公司做出妥善處理;對承擔上述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同時還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任務的融資平台公司,要在落實償債責任和措施後剝離融資業務,不再保留融資平台職能。對承擔有穩定經營性收入的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債務的融資平台公司,以及承擔非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的融資平台公司,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規定,充實公司資本金,完善治理結構,實現商業運作;要通過引進民間投資等市場化途徑,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改善融資平台公司的股權結構。對其他兼有不同類型融資功能的融資平台公司,也要按照上述原則進行清理規范。
今後地方政府確需設立融資平台公司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足額注入資本金,學校、醫院、公園等公益性資產不得作為資本注入融資平台公司。
三、加強對融資平台公司的融資管理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的信貸管理
融資平台公司融資和擔保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經清理整合後保留的融資平台公司,其融資行為必須規范,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須落實到項目,以項目法人公司作為承貸主體,並符合有關貸款條件的規定。融資項目必須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發展規劃、行業規劃、產業政策、行業准入標准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要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資金,講求效益,穩健經營。
銀行業金融機構等要嚴格規范信貸管理,切實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要落實借款人准入條件,按商業化原則履行審批程序,審慎評估借款人財務能力和還款來源。凡沒有穩定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的,不得發放貸款。向融資平台公司新發貸款要直接對應項目,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項目資本金的規定。嚴格執行貸款集中度要求,加強貸款風險控制,堅持授信審批的原則、程序與標准。要按照要求將符合抵質押條件的項目資產或項目預期收益等權利作為貸款擔保。要認真審查貸款投向,確保貸款符合國家規劃和產業發展政策要求。要加強貸後管理,加大監督和檢查力度。適當提高融資平台公司貸款的風險權重,按照不同情況嚴格進行貸款質量分類。
四、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
地方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台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機構和主要依靠財政撥款的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均不得以財政性收入、行政事業等單位的國有資產,或其他任何直接、間接形式為融資平台公司融資行為提供擔保。
五、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
各地區、各部門要從大局出發,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充分認識加強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抓好落實。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監會等部門和機構,要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完善相關政策,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指導監督。財政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建立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管理信息系統、會計核算和統計報告制度,以及融資平台公司債務信息定期通報制度,實現對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的全口徑管理和動態監控。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融資平台公司的審計監督。要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管理規范、運行高效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
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都要嚴格遵守法律制度規定,確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對清理規范中檢查出來的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對清理規范後仍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規定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責,抓緊落實相關工作,並將工作落實情況於2010年12月31日前上報國務院,抄送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和銀監會。
國務院
二○一○年六月十日

⑼ 如何加強政府融資平台類客戶評級授信管理

2012年底,國家有關部委連續發布了《關於加強土地儲備與融資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12]162號)和《關於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12]463號),進一步明確了有關政策和具體要求,有利於規范地方政府融資行為,促進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合規經營及銀行貸款風險防控。新規規定:一是不得將政府辦公樓、學校、醫院、公園等公益性資產作為資本注入融資平台公司及地方政府將土地注入融資平台公司,必須經過法定的出讓或劃撥程序,有效規范了地方政府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的注資行為,有助於真實反映和提升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的資產實力和擔保能力。二是地方各級政府不得授權融資平台公司承擔土地儲備職能,各級土地儲備機構成為土地儲備唯一合規主體,強化了土地儲備行為的統一管理,有效防控了同一地域多方辦理土地儲備的風險。

從影響方面看,一是地方政府將土地注入融資平台公司必須經過法定的出讓或劃撥程序規定,必然要提高政府注入土地的難度、注入成本,進而使得融資平台公司現金流覆蓋的難度劇增。二是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承貸、項目土地出讓收入返還為還款來源的項目,形成了准入禁止。今後注入土地的轉讓收入作為還款來源的項目,必須要考慮土地取得的合規性、土地轉讓限制條件、土地增值稅上繳等因素,除了取得的成本增加外,由一級市場變為二級、三級市場,市場風險把控的難度更大。三是注入土地為抵押品的,確定土地抵押擔保值時必須要考慮補交土地出讓收入的因素,無疑將會增大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自身提高抵押品的難度,同時也會增加相應的融資成本。如何處理好新規貫徹執行與信貸風險防控,筆者認為應密切關注政府融資6個方面的問題。

一、承貸主體問題

依據162號文件土地儲備貸款借款人須納入國土部門的土地儲備機構名錄;借款人新增儲備土地規模(含本年度收儲已在本年度供應的儲備土地),原則上應控制在市、縣本級前三年平均年供應的儲備土地量之內;省級財政部門依據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核准後,向土地儲備機構核發年度融資規模控制卡。據了解,2012年底前國土部已下發第一批名錄,重慶市共4家,很多區縣未列其中。建議政府迅速重新組建該縣土地儲備中心「進圈入圍」。同時新增土地儲備規模控制和年度融資規模控制卡的相關具體制度正在制定中,建議區縣政府不等不靠,及時啟動相關項目論證並確定主辦銀行先行開展評估以搶佔先機。鑒於463號文件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公司承貸項目建設內容中不得包含土地儲備建設內容(即征地拆遷補償、土地報批等與土地收儲相關投資),項目還款來源不得為土地出讓收入返還的兩個限制條件,其過去「包羅萬象」的職能及還款來源渠道不復存在。建議政府盡快調整思路,將融資平台公司由「全能型」向「術業有專攻型」轉變,以農民集中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農村土地整治(主要為儲備土地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及將地方政府的逐年回購資金作為還款來源符合法律或國務院規定的公路項目為重點授權1-2家融資平台公司實施,突出重點,確保影響全局的重大項目的平穩有序推進。

二、對融資平台公司注資行為管理問題

新規之前,存有將政府辦公樓等及未按法定的出讓或劃撥程序的土地注入融資平台公司以壯大「資產實力」及未繳土地款等問題。以某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為例,某年某月末總資產175207萬元,其中:貨幣資金307萬元,應收賬款128萬元,其他應收款5937萬元,存貨139650萬元,系國資劃撥作為出資和資本公積的土地500餘畝,固定資產29185萬元,總負債4760萬元。按表面資產負債率僅為2.7%,但若剔除未繳任何費用注入的土地500餘畝價值139650萬元及固定資產中的行政審批大樓等23幢政府辦公樓價值29165萬元外,實際資產僅為6392萬元,資產負債率高達74.5%,明顯不符合銀行貸款條件。建議政府對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資產進行全面清理規范並整合,本著合法合規、合情合理、實事求是、不打擦邊球等原則,真正做大盤強1-2家政府融資平台公司。

三、區域准入控制問題

根據銀監會和相關銀行的要求,實行「三率一額度」區域准入控制,但在實際工作中,存在理解不同計算結果不一致等問題,具體表現為:在計算政府負債時,有的以財政表列負債數據(存在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貸款未納入或部分納入),有的又將財政報表未列入負債的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貸款全額或部分納入政府負債等,導致各類監管部門的質疑。建議各級政府,特別是財政部門及各家金融機構建立起統一的計算標准並由上一級定期公布制度,即財政部與各家銀行聯合公布各省的「三率一額度」;省分行或直轄市分行聯合財政部門公布各區縣的「三率一額度」,防止人為操作或信息不對稱而將應進入負債的不列入,導致過度授信。

四、分年還款計劃落實的問題

以某縣為例,據統計,以2012年為基點,未來3年需償還銀行貸款本金(含信託)分別為91464萬元、126676萬元、109580萬元,尚未考慮利息及新增債務支付。按本級財政收入15%的速度增長,未來3年需償還債務分別占本級財政收入的31.8%、38.3%和28.8%。即該縣要將1/3的本級財政收入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償債壓力較大。建議政銀企三方,提前一個年度對下一年應償還的債務做到統籌安排,在政府的主持下,簽訂《四方協議》(政府、財政、銀行、企業),落實還款來源,明確時間和金額,共同履行各自職責,確保貸款本息按期收回。

五、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的問題

仍以某縣為例,2012年全口徑財政收入61.8億元,上級轉移支付收入就占近60%,稅收收入6.4億元僅占財政支出53.9億元的1.2%,當地對上級補助收入依賴較重,自身造血功能不足,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是土地出讓收入)占本級財政收入的53.2%,說明「土地財政」的基本面未得以根本改變。而上級轉移支付收入多以「專款專用,不被挪用」為前提,縣級調控餘地較小,無法與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受政府委託作為承貸主體實施的相關項目有效對接、直補到位,不僅使政府減少了組織歸還銀行本息的固定來源渠道,一定程度上也造成資金閑置。建議上級政府按專項資金與專項項目相銜接,適度賦予區縣政府的調節餘地,允許捆綁綜合運用,既可用作項目資本金,也可作為歸還貸款本息使用。同時,土地資源終究是有限的,努力增強自身造血功能,全力提高稅收收入比重才是根本出路。

⑽ 什麼是政府平台企業主要包括哪些

政府平台企業: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是指各級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資為主要經營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類型的城市建設投資、城建開發、城建資產公司等企業(事)業法人機構,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

主要包括: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2010年19號文),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清理後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大體可以分為兩大類:

(1)承擔公益性項目投資、融資、建設、運營業務的融資平台公司;

(2)承擔非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的融資平台公司。

拓展知識:

政府融資平台的分類:

政府融資平台分為以下幾類:

一是單一融資平台,負責公益性和基礎性項目融資、資金撥付及還本付息,不參與項目建設和運營,如合肥市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二是公益性投融資平台,負責公益性項目融資、建設、運營及還本付息;

三是經營性投融資平台,負責基礎性項目融資、建設、運營及還本付息,並可能進行其它經營性項目投資和金融投資;

四是綜合性投融資平台,兼具公益性和經營性平台的特點,如吉林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五是「轉貸」平台,負責將貸款轉貸給政府,自身不承擔還款責任,如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政府融資平台重點將融入的資金投入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等項目之中。

盡管如此,審計、財政、銀監系統目前對政府融資平台定義並沒有統一的統計口徑。在實際工作中,銀行根據自身情況作出決定,有的將投向市政、園區、土地儲備類平台貸款劃為政府融資平台貸款,有的也將投向交通、鐵路等投放主體的貸款認定為政府融資平台貸款。

人民銀行分類:政府投融資平台的類型主要為:

(1)各類開發區、園區投融資平台;

(2)國有資產管理公司;

(3)土地儲備中心類公司;

(4)城市投資建設公司;

(5)財政部門設立的稅費中心;

(6)交通運輸類政府投融資平台;

(7)其它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