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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明細表

發布時間: 2021-05-16 05:03:40

❶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有四個明細科目分別是哪些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有四個明細科目分別是: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也可設置1504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

❷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包括哪些會計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應設置的會計科目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他綜合收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也可以單獨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方登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取得成本、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回的減值損失等。

2、「其他綜合收益」科目核算企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應計入所有者權益的盈利或損失等。

借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等;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等。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明細表擴展閱讀:

會計處理原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2、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❸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什麼

這個問題,我個人是這么認為的,其實你想想實際生活的例子,我們就拿最典型的炒股來說,百姓炒股的目的就是短期獲利,劃分到交易行金融資產理所應當,可以理解吧!那麼交易費用其實在你購買股票的時候就會產生,只是在你出售股票的時候從你的帳戶里扣除對吧,在你出售或出售股票的時候扣除相當於從你的收益中扣除這個費用,可以類似看成投資收益的扣除,不知道這樣你能理解嗎?!按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比如說股票,它的變動收入直接計入當期收益,發生的交易費用等直接作為投資費用,記入投資收益,就象印花稅要記入管理費用一樣,會計制度就是這么規定的。購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支付相關交易費用,一般是指購入時的手續費等,要直接進入當期的投資損益,否則與取得的實際成本不符,初始成本不包括債券利息,交易性金融資產也不包括相關稅費。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投資收益。
投資收益貸方反映因投資而發生的收益,借方反映因投資而發生的損失,取決於投資收益科目的性質。會計分錄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借:應收股利/利息
借: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購買日,購買價款中包括已宣告尚未發放的利息,是已經發生,沒有收到,所以進行確認,計入應收賬款;只有在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才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
購入的分錄是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發生的交易費用是在借方反映,等於是沖減的投資收益。這是收入和費用配比的原則,交易性資產取得的收入也是要計入投資收益的,所以,相關的費用也要放入投資收益。購買時計入投資收益是因為投資期限較短,沒有必要放入成本,等你學習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持有到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非企業合並)就了解了。
因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是為了短期獲利而持有的,它存在的目的就是買進賣出獲利,所以相關費用直接計入損益。而長期股權投資等,是長期資產,就好比固定資產一樣,所有的相關支出都會計入資產成本,而不是損益。交易性金融資產分類時就分在「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里,所以交易費用不能計入成本。此外,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限相當較短,且最終收益不確定,如果把這部分費用計入成本了,會虛增資產,處置時有可能增加損失,出於謹慎性原則,應當在取得時就將交易費用列為損益。

❹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有四個明細科目是哪些

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有四個明細科目分別是: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也可設置1504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按其公允價值(不含支付的價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與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成本)。

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應交稅費"等科目。

(二)未發生減值的可供出售債券如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應於資產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債券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未發生減值的可供出售債券如為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應於資產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債券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明細表擴展閱讀:

一、企業在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處理時,還應注意以下方面:

1、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應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則其形成的匯兌差額也應計入當期損益。

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可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

3、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損益;同時,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轉出,計入投資損益。

二、會計處理原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2、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❺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有四個明細科目是哪些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也可設置1504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價值,包括劃分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准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1504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進行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按其公允價值(不含支付的價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與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成本),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應交稅費"等科目。
(二)未發生減值的可供出售債券如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應於資產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債券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未發生減值的可供出售債券如為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應於資產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債券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按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科目。
收到未發生減值的可供出售債券持有期間支付的利息,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收到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應收利"科目。
已發生減值的可供出售債券利息收入的確認,比照"貸款"科目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即為其攤余成本)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確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按應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原計入資本公積的累計損失,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
(四)按照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在重分類日按該其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五)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應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❻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記賬

(一)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股票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等
2.債券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應收利息(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含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貸方)
貸:銀行存款等
(二)資產負債表日計算利息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可供出售債券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三)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
1.公允價值上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公允價值下降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四)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五)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日公允價值)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六)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等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同時: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也可能在借方)
貸:投資收益

❼ 會計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什麼概念

1.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條件
對於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企業可以將其直接指定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如果企業沒有將其劃分為前三類金融資產,則應將其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理。相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不明確。例如,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
(2)限售股權的分類
①企業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持有對被投資單位在重大影響以上的股權,應當作為長期股權投資,視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企業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持有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股權,應當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②企業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權且對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應當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規定,將該限售股權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除非滿足該准則規定條件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❽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計算

2006/6/30:
股票市價:5.2*200=1040萬元
股票賬面成本:1001萬元
升值:1040-1001=39萬元

經: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9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9
調整後,
股票賬面成本為:1001+39=1040萬元

2006/12/31:
股票市價:5*200=1000萬元
股票賬面成本:1040萬元
價值降低:1040-1000=40萬元

經: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0
調整後,股票賬面成本為:
1040-40=1000萬元
為當時的市價。

❾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對應的是資產負債表第幾行什麼項目啊

一般是在第十六行即非流動資產下第一行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主要可供出售的權益工具如股票和可供出售的債權工具,如公司、國家債券等

長期股權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有區別的主要為
長期股權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都是非流動資產的。
長期股權投資是指:①企業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權益性投資,即對子公司投資;②企業持有的能夠與其他合營方一同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也就是說各股東都不能單獨實施控制)的權益性投資,即對合營企業投資;③企業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大股東可以實施控制,但我方也存在較大的表決權)的權益性投資,即對聯營企業投資;④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除上述情況以外,企業持有的其他權益性投資,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處理。
其特點:①長期股權投資在初次確認時即能確定將長期持有。一般認為此處的長期為超過一年的期間;②如果權益性投資目的是出於對被投資者的長期控制、共同控制或者能夠施加重大影響,則該項權益性投資無論是否具有活躍市場和公允價值,均應按相關規定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反之持有意圖並不是為了控制或重大影響,則應確認為相應的金融資產;但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權益性投資也應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
其特點:①該資產持有限期不定,即企業在初次確認時並不能確定是否在短期內出售以獲利,還是長期持有以獲利。也就是其持有意圖界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與持有至到期投資之間;②該資產有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夠通過活躍市場獲取。
可以看出長期股權投資與金融資產的區別主要在於:①持有的期限不同,長期股權投資著眼於長期;②目的不同,長期股權投資著眼於控制或重大影響,金融資產著眼於出售獲利; ③長期股權投資除存在活躍市場價格外還包括沒有活躍市場價格的權益投資,金融資產均為存在活躍市場價格或相對固定報價。
二、長期股權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轉換可能。 長期股權投資只能轉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轉為長期股權投資。
三、相互轉換的會計處理。 長期股權投資全部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核算,重分類當日將長期股權投資帳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記入所有者權益,後續發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時記入所有者權益,在資產出售轉讓時轉入當期損益。

❿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借或貸:可供出售金額資產--利息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