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權轉讓的印花稅計稅金額如何確定
1. 根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 「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
2. 以持有的股權進行出資是否繳印花稅
母公司以自己所持有的標的公司股權,對自己的全資子公司進行增資。這種以股權出資的行為,是不是需要貼花繳納印花稅?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空間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如果將出資行為界定為股權轉讓,那麼無疑是需要按照產權轉移書據來創造貼花的。155號文所稱的股權轉讓是不是包含股權出資造成的股權轉移呢?騰訊眾創空間站在眾歷史的角度來看1991年的時候基本不存在所謂的股權出資行為,當時的立法不太可能包含之。據說這是一種所謂的對稅法的歷史性解釋。當然這種解釋也牽強,難道稅法的條文都如此僵化,都只能代表石器時代的文明的迅速騰飛嗎?還有一種解釋認為,155號文所稱股權轉讓是指傳統的股權轉讓,基於買賣、繼承、贈與的股權轉讓,不包括其他類型。
3. 股權投資印花稅怎麼收
企業增資需繳納印花稅,按增加額的萬分之五貼花。股權轉讓要貼花,「產權轉移書據」,按合同記載額依萬分之五貼花。
4. 公司股權100萬增加到400萬,需要繳納印花稅,請問這個什麼計算呢
實收增資300萬,征稅科目是帳薄,稅率按萬分之2.5收,也就是750塊!
5. 股權及債權轉讓印花稅按照什麼稅目繳納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的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的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第十六條的規定,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本案中,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為應納稅憑證,而債權轉讓不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圍。
6. 認繳股權轉讓印花稅計稅依據如何確定
1. 根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 「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立據人應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股權轉讓環節的印花稅應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品目徵收,計稅依據為股權轉讓協議上標注的轉讓金額。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十一條規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一)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
(二)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三)轉讓方無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權轉讓收入的有關資料;
(四)其他應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的情形。」
若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轉讓收入。
具體以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為准。
7. 股票質押式回購要交印花稅嗎
股票質押式回購不需要交印花稅。
一、定義: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設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二、納稅人: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三、免稅:
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下列項目可以暫免徵收印花稅:
(1)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
(2)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
(3)投資者買賣證券投資基金單位;
(4)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者批准進行政企脫鉤、對企業(集團)進行改組和改變管理體制、變更企業隸屬關系,國有企業改制、盤活國有企業資產,發生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行為;
(5)個人銷售、購買住房。
8. 以持有的股權進行出資是否繳納印花稅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進行出資而發生的股權轉讓行為,是否要繳納印花稅?
專業解答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以上市公司股權出資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7 號)規定,投資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進行出資而發生的股權轉讓行為,不屬於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不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上述行為的認定,由投資人按規定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由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並通知證券登記結算公司。
